公债救国难 华侨赤子心
——民国廿六年救国公债发行与华侨购债研究

2021-12-03 10:18王晓靖
八桂侨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救国国民政府华侨

王晓靖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北京100007)

一、相关研究及收藏情况述评

公债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举借的各项债务”①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Ⅰ》,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第212页。。按发行地域,公债可分为国家公债和国外公债。早期的公债主要是财政困难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和国家职能的不断扩大,发行公债成为各国实现国家干预经济、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

甲午战争爆发时,清政府财政空虚,为募集军费,于1894年向本国商人借债,称为“息借商款”,是为我国公债发行之肇始。1898年中国清政府为偿付“甲午战争”对日本的战争赔款而举借内债,又发行了“昭信股票”。但是由于发行不力,各种弊端丛生,公债最终演化成为官府的勒派或强募。

北洋政府时期,自武昌起义后,各省地方实力派就开始截留原应解归中央的税款,中央财政呈现空心化趋势。北洋政府无法再像清政府那样依靠举借外债来解决财政危机,于是把募债重心转向国内,于1914年设立了内国公债局,靠发行国内公债来弥补财政的不足,成为北洋政府筹款的不二法门。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与北洋军阀残余势力、内部各异己派系的军事集团不断作战,还进行“剿共”的反人民战争。十年内战,消耗了巨大的财力,军费占去了南京政府开支的近1/2①潘国旗:《近代中国国内公债简论》,《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但这一时期由于大小军阀林立,中央政府无法控制全国的赋税,税制混乱,南京政府的财政收入艰难。又因受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的影响,南京国民政府举借外债无果,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发行内债来缓和财政危机。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标志着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全国军民奋起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的军费急剧增加。国民政府为了在较短时间内聚集充足资金,为抗日战争最终胜利提供可靠的军费来源,发行救国公债成为国民政府筹措资金重要手段之一。政府机关、民间团体、国内民众以及海外华侨在此民族危亡时刻同仇敌忾纷纷认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关于公债研究,在早期,民国财政官员和经济学者针对当时的财政困境,对公债进行了研究,其中贾士毅编著的《国债与金融》和《民国财政史》详细记录和分析了清末至民国中央内外债状况,但囿于当时的历史局限性,对于公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1949年后,直至改革开放前30年间,因为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除了建国初期为了支援全国解放、恢复和发展经济而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两种券种外,我国再没有发行其他公债,有关公债问题的研究也未引起学界的重视。仅有千家驹先生主编的《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894—1949年)》及《旧中国发行公债史的研究》可以作为这一阶段对该问题最高研究水平的代表②孙迪,张忠民:《国内关于1927—1937年南京政府经济公债的研究综述》,《贵州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

改革开放后,中国于1981年恢复发行公债,有关国债理论、近代中国公债史的研究开始得到经济学者的较多关注,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华侨华人与中国抗战关系的史料研究。这些研究中对华侨捐资抗日的论述不胜枚举,其中对国民政府发行救国公债也多有论及,但关于救国公债的专门研究并不多,仅有谢敏荣的硕士学位论文《抗战初期救国公债研究》、汪小琴的《1937年四川“救国公债”发行初探》(《文史杂志》2007年第6期)和她的硕士学位论文《抗战初期四川救国公债发行述论》等。

救国公债券发行量并不小,在国家博物馆、抗日战争纪念馆等国家及各省的博物馆、档案馆各收藏机构都有收藏,但由于这套救国公债的发行距今已有80余年,它经历了战火和社会变迁,实物被大量销毁掉,目前就连收藏市场也较难见到此公债票,成套的救国公债更是极少见。近些年民间也屡屡发现,但面额大多不大,数量不多。救国公债发行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各阶层民众和团体都纷纷认购,体现出全国人民同仇敌忾的爱国精神和强大的民族凝聚力,而在现在来说,救国公债于抗日相关的专题展览有重大的展示和社会教育意义,对于国家当前金融方面有重要的研究和借鉴意义。

二、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馆藏救国公债及其相关历史背景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对中国的社会经济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南京国民政府为筹措抗战军费,于1937年9月1日发行了救国公债。救国公债的发行得到了全国各阶层人民和海外华侨的支持,很快就筹募完成,虽然筹募过程中有些诟病,但总体上是成功的,体现出中华民族不分阶层、不分海内外共同抵御外敌侵略的强大民族凝聚力和责任感。

(一)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馆藏的救国公债债券状况

救国公债发行后,海外华侨作为全民族救亡图存的重要力量,明确提出“抗战者生,妥协者亡”。他们积极响应、踊跃购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华儿女的拳拳报国之心。救国公债发行总额为五亿元,照票面十足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债票面规格有万元、千元、百元、五十元、十元和五元共六种,“年息4厘,自民国二十七年起,每年八月底一次付给,分三十年付清”,“自民国三十年起还本,分三十年还清,每年抽签还本一次”①财政部公债司编:《救国公债条例》,《公债条例汇编》,1943年8月,第47页。。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藏有近30张海外华侨捐赠的救国公债,捐赠者有十余人。其中所藏债券仅有五元、十元、百元、千元四种面额,万元面额债券缺失。这些债券面额五元、十元最多,百元、千元券仅各一张,大多品相完好,票面无损伤,都是华侨当年为了支持祖国抗战购买的,多年精心保存下来,现在由其后人捐赠。这些救国公债每一张都是广大华侨真挚爱国心的体现,是见证海外华侨在祖国存亡之际救国图存的重要实物证据,是华侨历史博物馆陈列展示的重要藏品,具有鲜明的社会教育意义和历史人文价值。

救国公债,尺寸统一为纵35厘米、横26.5厘米,票面上部为公债正券,下部为息票。正券抬头印有“救国公债”字样,四角印有券额标识,券面左方印有红色或墨绿色(百元、万元券)底纹方框,方框内套印白文“救国公债”及券额;正券中部印有救国公债条例摘要、列明债券发行的债额、发行日期、利息、还本、基金、债票种类,财政部长孔祥熙、次长邹琳、徐湛的签名和印章,中心盖有“财政部印”朱红印章。债券背面为英文版面,债券还盖有“国民政府财政部发行公债之章”的钢印。救国公债上的33张息票,每张息票都印有编号和公债券号,表明第1张息票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开始可以领取利息,直至第33张息票民国五十九年(1970年)。息票上写有“凭此息票于民国×年八月三十一日向各地中央银行或其委托机关领取到期利息”字样。这些华侨捐赠的救国公债都是其父祖辈在海外购买的,以东南亚华侨为最多;这些东南亚发行的救国公债很有特点,它们大都贴有印花税票并加盖钢印。

比较典型的是一张被新加坡华侨镶在相框中,珍而重之保藏起来的10元救国公债券,其相框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于新加坡、马来亚等东南亚一带华人家庭中最为普通的样式。相框为绿色窄框,整张救国公债衬以撒金红纸,庄重、简洁,相框油漆有些斑驳、脱落,却依然干净整洁、毫无灰尘油腻,足见原主人对于这张救国公债的珍惜和重视。这张救国公债上同样贴有印花税票,盖有新加坡印花税钢印。印花税票上图案为乔治五世头像,下面印有straits settlements(海峡殖民地)字样,税票上盖有Singapore、1938等字样红色钢印,表明救国公债于1938年在新加坡盖戳纳税。

(二)救国公债总体的发行、劝募与认购情况

1.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初,国民政府就选择发行救国公债有其客观因素。首先,当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由于国民政府对中日全面爆发战争准备不足,正面战场抵抗不利,我国经济发达的华北、华东、华中各省以及北平、天津、上海等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很快相继陷落。这些地区也是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国土快速沦丧使得中央财政税收锐减,随着军费开支与日俱增,导致战争刚刚开始,国民政府就陷入了严重的财政赤字漩涡之中。这也是救国公债发行的最直接原因;其次,国债发行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并不陌生,从清朝末期就开始借债,最初是外债,逐渐转向内债。虽然,国民政府统治期间,国内工业和农业有所发展(即所谓的国民政府黄金十年),民众购买力的增强确实也为救国公债发行提供了现实的民众基础;但是,十年内战,民国政府财政长期处于赤字状态,也一直依靠发行内债来缓和财政危机。因此,公债的发行于国民政府而言,一直以来都是其解决财政危机的有效手段,对此可谓轻车熟路。

2.在国民政府决定发行救国公债后,在制定规则、组织筹募等方面做了许多切实、周密的工作。1937年8月21日,财政部即公布《救国公债募集办法》。为鼓动人民认购救国公债,国民政府决定成立劝募委员会进行劝募。1937年8月24日,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总会在上海成立,宋子文为会长、陈立夫为副会长。此外,总会还设置名誉会长一名、常务委员若干,分设总务、宣传、经募、会计各组及稽核委员会,分工明确。地方与海外的各劝募分会、支会及劝募队也随之纷纷设立。1937年9月7日,财政部颁布《修正救国公债募集办法》中详细规定增加经收国币、硬币、外币有奖储蓄会会单及人寿保险单、生金银及其制成品、有价证券、存款折据、易于辨价的不动产、可立时变价的物品材料。1937年8月30日,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会议通过《总动员计划大纲》,指出“发行救国公债,奖励国内人民及海外华侨尽力购买,指充战费”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财政金融动员计划大纲》,《民国档案》1987年1期。。9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购募救国公债奖励条例》,其中规定:“团体承购救国公债二百万元以上至五百万元,或劝募救国公债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者,明令褒奖并颁给匾额、或颁给匾额;个人承购救国公债一万元以上至二百万元,或劝募救国公债五万元以上至五百万元者,明令褒奖并颁给勋章、或颁给勋章、或给予奖章;购募救国公债应给奖励,由主管部会同劝募委员会总会查明购募数额,开列清单,拟定应给何项奖励,呈请国民政府核准办理”。10月15日,国民政府公布《救国公债条例》,规定“个人和团体以现金和有价物品缴充救国公债可按其数额发给公债,公债总额五万万元十足发行、年息、还本,基金由国库税收担保、债票种类、委托机关”。

3.在救国公债劝募期间,国民政府政要、社会名流、爱国团体和民主人士等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劝募。无论资本家、商人、地主、知识分子还是学生、普通民众,真正是“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全民动员,纷纷以实际行动支持抗日,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国救亡运动。由于全国人民踊跃认购,加上各地劝募机构的积极宣传劝募,1937年12月初,财政部宣布救国公债全被认购完毕。救国公债实际销售额222 500 000元,为发行总数的44%,银行抵押款269 562 539元②王磊:《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内债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共发行六期救国公债,共30亿元,海外华侨就购买了11亿元之巨。而在国内发募的救国公债除第一期民众购买踊跃外,其余几期购债者寥寥,大多都是以“总预约券”的方式抵押给国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而第一期救国公债也有相当一部分为强行摊派。

三、救国公债在海外华侨社会的发行与购买情况

近代以来,海外华侨身在异国他乡,深深感受到国家羸弱所带来的种种歧视和欺侮,进而更加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具有极强的爱国精神。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华侨群体激发出强烈的爱国热情,当国民政府决定发行救国公债后,他们积极行动起来为拯救民族危亡做出贡献。海外华侨在购债救国过程中特点鲜明、成就突出,当然也在募集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和阻碍。

(一)海外抗日救国团体的自发组织与华侨踊跃购债的几个特点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海外华侨都纷纷慷慨解囊,甚至毁家纾难,积极响应,掀起了广泛的购债运动,为祖国抗战取得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

首先,在抗日战争刚刚全面爆发,华侨社会就迅速做出响应,开始积极组织募捐救国工作。

“七七”事变的当晚,纽约著名侨领司徒美堂联络、组织纽约全市侨团立即召开特别会议,决定成立“华侨救济总委员会”,援助祖国抗战③袁素莲:《海外华侨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的原因》,《东方论坛》1995年第3期。。1937年8月15日新加坡侨民大会召开,陈嘉庚先生被举为大会临时主席。大会通过了成立第一个南洋抗日救亡团体“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陈嘉庚先生被推举为主席,办事处设在怡和轩俱乐部。新西兰华侨也积极开展集会活动,屋仑(即奥克兰)、惠灵顿、基督城和丹衣顿(即达尼丁),几乎同时倡议捐输救国。

1937年8月21日,在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救国公债募集办法》决定发行救国公债。国民政府华侨委会随即向海外华侨发出通电,呼吁华侨从经济上支援祖国抗战。侨委会立即派遣委员萧吉珊(国民党中央委员)赴新加坡、马来亚等地,国民党中央也派遣中央执行委员吴铁城、刘维炽、洪门元老赵昱等先后到南洋、美洲等地宣慰华侨、推销公债。海外各救国社团纷纷成立劝募分会,劝募救国公债。

其次,爱国侨领在救国公债筹募过程中积极组织募捐筹款、宣传抗日,成为抗日救亡团体的中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海外华侨人数众多,分散于世界各地。长期以来,华侨身处异域,为了生存,依据地缘、血缘、业缘聚合在一起,形成众多各种社会团体和职业团体。各社团的领导者都是由当地政治地位较高、经济实力雄厚的华侨担任。这些侨领颇具声望,且大都深明大义,具有强烈的爱国心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海外各地华侨在爱国侨领的带领下纷纷成立募捐救国团体,救国公债发行后,海外各地爱国侨领积极组织成立救国社团,建立公债筹募机构,进行各种宣传、劝募活动,更是率先垂范带头购买救国公债,普通华侨纷纷响应。

在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上,叶玉堆先生会前即自动认义捐国币十万元,陈嘉庚先生则认常月捐至战事终止,每月国币二千元①陈嘉庚:《南侨回忆录》(上),集美陈嘉庚研究会翻印版,1993年,第64页。。在他们的带动下,其他侨领也积极捐献,会上共募捐30万元,全部汇交中央政府②杨群红:《陈嘉庚与抗日战争》,《南都学坛(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新、马华侨自从得知国民政府于9月1日发行救国公债后,陈嘉庚先生在新加坡专门召集劝募公债侨民大会,宣传购买公债的重大意义,动员和号召广大华侨积极认购。在他本人带头购买模范作用下,与会的侨胞认购共达二三十万元。胡文虎远在新加坡,曾特电南京经济委员会委员长宋子文表示自己的热忱:“邦家危难,输财其时,文虎远寄南邦,责不敢忽。兹愿购救国公债二十万元,请即示此间购买地点。不久,胡文虎再次认购公债30万元③孙思源:《简述胡文虎与抗日战争》,《抗日战争研究》2002年第1期。。1937年9月15日,“菲律宾公债劝募分会”成立,李清泉任主任,杨启泰为副主任,之后又在马尼拉各街道成立募捐组。菲律宾华侨筹募救国公债总数可望得五百万元,华侨领袖李清泉、杨启泰己各认十万元,詹孟杉、李文修各认五万元④谢敏荣:《抗战初期救国公债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41页。。后李清泉又购30万元,当他病重弥留之际,叮嘱家属将他遗产中的10万美元捐赈祖国的难民难童⑤诸葛达:《华侨对祖国抗战经济的贡献》,《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在新西兰惠灵顿,当地华侨以侨联总会名义召集会议,进行募捐。华侨黄汝就率先响应,现场捐献100镑纽币,将会议气氛推向高潮⑥吴敏超:《抗日战争与华侨社会的演变》,《抗日战争研究》2016年第8期。。旧金山华侨周锐为了支持祖国抗战,购买了一万元的救国公债,是当时旅美华侨购买公债最多的三人之一。同年冬至,他还另购救国公债作为冬礼送给亲友,成为美国第一个用公债送礼的人,他认为这样做不仅可以为国贡献力量,还能让亲友们接受爱国思想的教育,当年《纽约时报》还作了专门报道,一时传为佳话⑦谢敏荣:《抗战初期救国公债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引自开平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开平文史》第26辑,第41页。。

其次,华侨社团组织在救国公债筹募宣传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在爱国主义旗帜逐渐走向联合统一。

在海外华侨社会,华侨社团是华侨华人联系的纽带和重要基石,几乎每一位海外华侨都是华侨社团的一分子,所以华侨社团的组织动员力上有超乎寻常作用,对救国公债筹募、宣传起到极大作用。陈嘉庚先生在新加坡领导成立“筹赈会”后,在南洋华侨中引起巨大反响,南洋各地华侨纷纷响应,“慈善会”“后援会”等各种爱国救亡团体竞相成立。至年底,马来亚华侨购买公债1 500万元,其中新加坡一地就买了500余万元①⑧陈嘉庚:《南侨回忆录》(上),集美陈嘉庚研究会翻印版,1993年,第67—68页,第65页。。缅甸华侨在得知祖国发行救国公债号召认购后,专门成立了缅甸华侨公债劝募处51个。仰光安溪会馆、南安公会两侨团,首先变卖会所产业购买救国公债②曾瑞言:《华侨与抗战时期经济》,《八桂侨刊》1995年第2期。。司徒美堂先生于1937年10月13日又发动纽约54个侨团,成立了“纽约华侨抗日救国筹饷总会”③诸葛达:《华侨对祖国抗战经济的贡献》,《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1937年11月23日在欧洲华侨抗日救国联合会中国驻法大使馆开会,与会的有国民党驻法支部、全欧华侨抗联会及巴黎中国学生会的代表十几人,会议专门讨论了推销救国公债事宜,决定在巴黎成立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法国分会,在里昂、格城、勃都等地成立劝募处,并建立组织机构,拟定推销公债细则办法等。此后,法国各地华侨纷纷来信认购④任贵祥:《华侨与中国民族民主革命》,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352页。。据统计,在抗战期间,在全世界总共建立了3 940多个华侨抗日爱国团体⑤李盈慧:《抗战中的华侨——开展波澜壮阔的救亡运动》,《社会科学报》2015年9月3日,第5版。。

随着战争的持续,为了发动广大华侨长期输财助战,原来以地缘、血缘、业缘聚合在一起的松散华侨社团,打破以往的狭隘,放弃以往的意气之争,捐弃前嫌,各国华侨社会由当地爱国侨领发起成立了完善的统一的区域性的筹募组织。1938年10月,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以下简称“南侨总会”)的成立,成为南洋华侨捐款救国的总机关,标志着南洋地区华侨的大团结、大联合,统筹指挥南洋各地的筹款活动,贡献巨大。抗战期间,美国华侨成立了将近100个抗日救亡组织,1943年9月5日,美国36个城市的侨团代表齐聚纽约,举行全美华侨抗日救国筹赈机关代表大会,通过使用“旅美(地名)华侨救国会”作为统一名称,在纽约、芝加哥、波士顿、旧金山、圣安东尼、西雅图六处设立执行机构。这些区域社团组织筹募方式多种多样,抗日宣传深入人心,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再次,海外华侨社会广泛的社团组织助力健全了救国公债筹募组织工作,救国公债的筹募中海外华侨群体的参与性最高,普通华侨成为募捐的主要力量。

抗日战争时期缅甸华侨仅有大约30万人,缅甸华侨公债劝募委员会于1937年8月至1939年9月底止,就捐汇国币279万余元⑥肖泉:《抗战前期缅甸华侨献金捐物运动》,《东南亚研究》1987年第3期。。檀香山华侨总共有27 657人,自总领馆成立劝募处后,华侨购债极为热烈,其购债人数达到6 456人,购债达国币644 165元。至于各华侨捐输救济伤兵难民而不愿换领公债者,其款又达国币20余万。其他,购机、购药捐款又达到30余万元⑦驻火奴鲁鲁总领馆编辑:《檀香山华侨推销救国公债征信录》,1938年,第2—41页。。

除了部分爱国侨领积极募捐外,一部分财力雄厚的富侨和侨生在这场募捐中并没有发挥到相应的作用,陈嘉庚先生就在南洋回忆录中写道“新加坡一家侨生资产千余万至二千万元,屡向募捐,结果仅二千元,粤籍一侨生资产数千万元,亦不捐一钱,彼在各埠有药材行,风闻有人倡议抵制,不得已捐出一万元”⑧。因此,劝募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广大中产及以下的小商人,小工匠以至穷苦的劳动大众群体上。而恰恰这些普通的下层华侨却积极响应,使得救国公债在海外的发行、筹募获得极大成功。

(二)华侨筹募救国公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争议

1.世界各地华侨因为侨居地环境差异,在救国公债的筹募宣传过程中,受到侨居国不同阻挠和刁难。

自从“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发动侵华战争,妄图吞并中国。国际上,各国人民强烈谴责日本的侵略,支持中国人民的正义斗争,国民党政府也一直寄希望于“国联”能够制裁、阻止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但是,英、法、美、意各国出于各自的立场利益,施行绥靖政策,因此“国联”对日本并没有多大的制裁,反而处处打压中国人民抗日的正义行为;在1931年到1937年之间,美国,英国,法国都向日本输送了大量的战略物资和军事装备,对中国却成为了武器出口禁运的国家。直到后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英国才为了自己的利益站起来对日宣战。

在南洋(今东南亚地区)西方殖民地区华侨人数众多,达710多万,占海外华侨总数的90%多,华侨的经济在当地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抗战初期,殖民当局根据所谓的中立国原则,严禁华侨成立明确与抗日相关的团体组织。支援中国国内抗战筹募军费的筹款组织是不被允许的。东南亚华侨的社团也受到殖民地当局的严格监视和管理,一有不慎,就随时有被取缔的可能。因而,广大爱国南洋华侨为了能够更加顺利地推进募集救国捐款的活动,常以救济、慈善,甚至娱乐团体的名义建立公开筹款组织,以避免殖民当局限制和干涉。1937年8月,新加坡华侨筹划召开侨民大会前夕,新加坡当局特意找到陈嘉庚先生谈话,“十四日,英政府华民政务司佐顿君邀余谈话。……佐君又云,‘经与总督议定,此会当由您负责,因日本侨民众多,政府甚为关怀,并附带四条件为明天会场要旨。(1)不得表明筹款助军火,此乃中立国应守规则。(2)不得提议抵制日货。(3)款项统筹统汇,不得别设机关。(4)款汇交国内何处,由总督指定。’”①陈嘉庚:《南侨回忆录》(上),集美陈嘉庚研究会翻印版,1993年,第63页。最终,根据殖民当局的限制条例,会议定名为“马来亚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简称曰“新加坡筹赈会”。可以说,“当时新加坡的抗日救亡团体没有一个被英殖民政府承认为合法的。就连南侨总会,也只被当作一种筹赈祖国难民的慈善机构才得以存在。其他抗日团体则以体育会、音乐社、话剧社等不同名义得以注册。”②余晓芸:《南洋华侨排除阻力支援国内抗战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转自胡愈之:《南洋杂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35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年,第12—13页。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华侨热情为国捐款,数额颇大,尤以南洋地区为最,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南洋华侨捐款一直是海外华侨捐款的主要来源。因而,当南洋华侨积极组织筹募、认购了大量的公债,这些巨额钱款的流动自然而然引起了当地殖民政府的关注。当地殖民政府用行政手段限制华侨向国内捐款,如限制一定时间内捐款的总量、对华侨汇款征税。在国民参政会第二届第一次大会上参政员秦望山等提“请政府与华侨驻地政府交涉提高汇款数额案”,要求“(1)凡华侨通常汇款,至低限度应准每人提高至新加坡币五百元;(2)凡华侨汇款置产以及投资祖国建设或特别事业,经中国驻在地领事证明书,即应准予通汇;(3)马来亚华侨捐款总数,应准提高至每月新加坡币一百万元……”③黄利新:《抗战时期的国民参政员对海外华侨的统战思想》,《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5年9月第3期。引自秦望山等提:《请政府与华侨驻地政府交涉提高汇款数额案》,国民参政会秘书处编:《国民参政会第二届第一次大会纪录》中华民国三十年十月印,第206页。国民政府非常重视,责令由外交部、财政部及侨委会向当地殖民政府交涉,并取得放宽一、三两项汇款限额的限制。1938年1月24日,陈嘉庚致宋子文函稿,提到“而此邦政府(即指英属殖民地马来亚联邦政府)复限制每券最低须百元票面,须贴印税叻银四角五分,如五元、十元票面亦同此税费,似损失太重。兹略变更办法:(1)五元、十元等票,如临时收据,不由中国、华侨两银行经手可避免此税;(2)临时收据及汇款,均由各会馆、社团迳给并迳汇中行或总会,债票亦直接寄交之,即可免贴印税;(3)上两项乞通知总会及港中行,嗣后各社团迳汇之款详为登账,并注明地址,俾他日迳寄债券;(4)曩承电示财部寄此间中国、华侨两银行五元至百元票各二百五十万元,迄未收到,是否系邮件梗阻之故?此项债券,既在重税之列,如未寄出,请止发。其他债票何时印发?盼切实见复,以便转慰侨望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宋子文与陈嘉庚为在新马募集救国捐款事往来电函(1937年12月—1939年7月)》,《民国档案》2006年第3期。。陈嘉庚向宋子文述说了英属殖民地马来亚联邦对于国民政府在当地华侨间发售救国公债收取了贴税百元票面和五元、十元票面统一收取四角五分叻币(即新加坡币),实际上英联邦在东南亚的殖民地都是如此,而当时普通华侨为救国公债的购买主力,他们换取的救国公债券多为面值五元、十元,因此印花贴税的税率极高,高达到4.5%—9%。因此,陈嘉庚先生提出建议:购买救国公债的临时收据不再由中国银行、华侨银行等金融组织经手发售,而改由当地会馆、社团开具收据再统一寄给中国银行或是筹募总会,换发的救国公债券改为直接寄送或寄送会馆、社团后转交购债人,以避免殖民政府的限制、盘剥。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藏的几张来自东南亚华侨购买的救国公债券上面均贴了印花税票。其中伍圆救国公债上贴用了10分税额的税票,百圆救国公债上贴用25分税票。这几张税票图案均为马来亚巴生清真寺建筑风景图,税票上均盖戳“KUALALUMPUR”和“1938”,表明救国公债于1938年在马来亚吉隆坡盖戳纳税。被新加坡华侨镶在相框中保存的那张救国公债上同样贴有印花税票(两张10分税票、一张25分税票),上盖有新加坡印花税钢印。印花税票上图案为乔治五世头像,下面印有straitssettlements(海峡殖民地)字样,税票上盖有Singapore、1938等字样红色钢印,表明救国公债于1938年在新加坡盖戳纳税。救国公债券见证了海外华侨支援祖国抗战的爱国热情,上面印花税票也有力证明了在抗战初期西方国家为了自身利益绥靖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行为、限制和阻挠海外华侨的爱国行动。

2.救国公债的筹募除了遭遇侨居国阻挠等外部困难,在华侨社会内部也存在一些矛盾和争议,影响了募捐的顺利进行。

虽然广大华侨社团逐渐出现了联合统一团结趋势,但是社团原有矛盾并没有得到完全消除,募捐期间社团间的意见纷争时现。根据驻缅甸仰光总领事馆民国三十年二月的报告,在缅甸地区,救灾总会的特别委员会内部常起纷争,个别地方救灾分会和支会,常因内部摩擦,影响工作①李盈慧:《抗战时期华侨抗日捐献与相关纷争》,《海峡两岸“华侨与抗日战争”学术研讨会文集》,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0年,第133页。。

许多海外各地华侨在发募救国公债之前已经纷纷组织捐款支援祖国抗日,救国公债发行之后,多地侨社内部对因将之前捐款是否换购公债持不同见解,这一问题在东南亚地区尤为突出。马来亚原分为十二区,抗战后各区均各自组织了筹赈会,没有组织全马来亚的统一筹募机构。陈嘉庚在“双十节”邀请马来亚各方代表到吉隆坡召开谈话研究会,其中一项议题就是“所筹款项是否盖作义捐?”陈嘉庚当即表示义捐不应换取救国公债,“如可取公债,则资本家及稍成数者将免损失,大多数劳动界捐出一元数角,则白牺牲,其他演剧、游艺、捐箱、卖物、卖花等杂捐毫如何办理?”又云“此次抗战救亡为有史以来最严重之国难,国民须尽量出钱出力,海外华侨只负出钱一项而已,若不作义捐而贪取公债,出钱之义何在,且何以对祖国同胞?”②陈嘉庚:《南侨回忆录》(上),集美陈嘉庚研究会翻印版,1993年,第66页。最终,吉隆坡大会决议,全马来亚月捐、义款,纯属报效祖国,概不得换收公债,各社团或个人一律遵守,并刊报公布。

新西兰华侨也因是否换取救国公债发生了捐款风波。1937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全侨代表大会,决议新西兰华侨实行长期额捐,支援祖国抗战③吴敏超:《抗日战争与华侨社会的演变》,《抗日战争研究》2016年第8期。。1938年3月7日,新西兰第二次全侨代表大会讨论是否将长期捐款换发公债问题,与会者出现了严重分歧,反对换成公债者认为第一次全侨代表大会时已经议定实行长期额捐,不应随意变化,而且华侨开展长期额捐是尽国民天职、理所当然,不需政府换成公债清还本息。最后决定投票表决,结果主张不换公债者有12票,赞成换公债者15票,即换公债者以微弱优势胜出。最终导致屋仑支会于3月27日发布《长期救国捐不改换公债脱离纽岛总会敬告侨胞书》,正式宣布反对将长期额捐换成公债,并脱离侨联总会。为弥合新西兰侨界分歧,1938年8月7日,新西兰第三次全侨代表大会在惠灵顿东增会馆召开。各支分会派到代表23人,会议历时4天,修正第二次代表大会议定的长期捐款改换公债案。决议仍依照第一次代表大会决案举行长期抗敌捐,捐款不换公债。8月31日,屋仑支会发布《重新联合敬告侨胞宣言》,新西兰华侨联合总会再次走向团结,捐款风波顺利平息。虽然,海外华侨因是否将之前捐款或长期额捐换取救国公债各有纷争,原因有各;但是,他们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心声,就是前方将士浴血疆场,海外华侨输财纾难乃是尽国民天职,“盖国家之大患一日不能除,则国民之大责一日不能卸,前方之炮火一日不能止,则后方之刍粟不能停”①陈嘉庚:《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代表大会宣言》,《南侨回忆录》(上),集美陈嘉庚研究会翻印版,1993年,第81页。,始终坚定不移地支持祖国抗战。

四、救国公债停募和华侨对于公债收益的态度

由于全国人民认购踊跃,各地劝募机构的积极推进,很快5亿元的救国公债大部分募足。1937年12月初,财政部宣布救国公债全被认购完毕。12月3日,财政部规定了救国公债停募后处理办法,劝募总会并经由部接管,此后所经收款项换发救国公债债票事宜由部委托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四行办理。国内各劝募分会截至1937年12月底一律结束。国外分会自1938年1月起改由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行委托办理。1937年12月18日,财政部颁布了《银行经办救国公债及救国捐办法纲要》,指出:1.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总会业已结束,各省分支会并已限期结束,所有救国公债及救国捐事务均由财政部办理;2.救国公债或救国捐授课及换发债票事务由香港中国银行经理,并得由该行负责委托,其他海外各地银行代办;3.银行及各地分支行,收到债款或捐款时分别填给收据交缴款人收执,其应发公债者凭此收据单换债票;4.银行及各地分支行收到债款或捐款分立两户,分别列表报部并将款项汇解国库;5.华侨汇款如汇由中央院部会收转者,由收转机关立一面函复汇款人一面送交经收四银行填给收据,径寄汇款人②汪小琴:《抗战初期四川救国公债发行述论》,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51页。引自四川省档案馆:全宗号60,案卷号153,案卷名:救债法规一。。1938年4月3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救国公债发票办法》,对之前认购救国公债的给予收据并换发救国公债债票。

国民政府财政部自决定发行救国公债起,就对其还本付息日期作出了规定,公债券的副券息票明确印发规定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开始可以领取利息,直至第33张息票民国五十九年(1970年)。因此,救国公债停募后,这一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而且确实也进行了几期的抽签还本付息。国民政府财政部在1941—1945年期间,进行了五次抽签偿付,共抽取公债票面号末尾3位债券共30组号码为中签债券③民国财政部公债司编:《九年来财政部经管各种公债券中签号码册》,1935年5月,第47页。,中签偿付率极低。

由于战后通货膨胀,国民政府又悍然发动内战,法币严重贬值失去信用,并拒绝加倍偿还旧公债,购买救国公债的债券持有人蒙受巨大损失。1948年8月18日,政府下令实行币制改革,以金圆券取代法币,同年9月公布《法币公债处理办法》,规定:将“救国公债”折合成“金圆券”,公债券票面增加13 000倍,再按法币300万对兑换金圆券1元的比率折合偿还。同样,金圆券的滥发带使得物价急剧上涨失去了控制,国民党政府财政金融陷于全面崩溃,人民拒绝使用金圆券,而如此一来,救国公债的偿还也就不了了之。

广大华侨购债踊跃,且数额巨大。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共发行六期救国公债,共30亿元,华侨就购买了11亿元之巨④曾瑞炎:《华侨与抗战时期经济》,《八桂侨史》1995年第2期。。华侨购债总额占国民政府公债发行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而第一期5亿元救国公债,海外各地华侨就认购了半数以上。在战争最激烈的1937年7月至1938年6月的一年时间内,国民政府全部财政支出的10%以上是由救国公债募得的款项支付的⑤潘国琪:《近代中国国内公债简论》,《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可见,华侨购买救国公债对国民政府稳定货币维持即将崩溃的经济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救国公债”在抗战中所起作用可谓至为显著。华侨购债积极的行为,甚至连孔祥熙也不得不在1937年财政实况密报中加以赞扬,其中说道“当战事发生,发行救国公债……陆续认购者已达二万余万元。但除在外华侨自动捐购者外,国内推销之债券,仍半出于摊派……因是继续发行国防公债、金公债等仅有华侨应募一部分,成绩迄未显著。”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杨斌:《孔祥熙关于1937—1939年财政实况的密报》(下),《民国档案》1993年第1期。华侨群体除购买数量巨大的救国公债外,据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统计,从抗战爆发到1940年,华侨还认购国防公债6 265 138元,金公债2 915 880元又22 924金镑②诸葛达:《华侨对祖国抗战经济的贡献》,《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抗日战争持续了14年之久,而海外华侨最早自“九·一八事变”时即开始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祖国,支援抗日。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动事变侵略东北,为支援国内的抗日斗争,在世界各地华侨分别组织抗日救亡团体。马占山将军在东北抗战的消息传到缅甸时,当地华侨立即捐缅币20万盾给马占山③任贵祥:《华侨对祖国抗战经济的贡献》,《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5期。。越南、菲律宾、印尼等东南亚华侨也纷纷为抗日义勇军筹饷捐款。1931年10月,经过侨领司徒美堂的联络,成立了“纽约华侨抗日救国筹饷总会”。1932年3月,旧金山华侨又联合各地华侨团体成立了“美洲华侨拒日救国后援总会”并捐大洋10万元汇寄祖国作为东北义勇军的抗日军费。美洲华侨还筹款购买飞机12架,培养擅长飞行技术的人员80余人,准备率机回国杀敌④袁素莲:《试论海外华侨抗日救亡斗争的特点》,《山东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1931年10月5日,秘鲁华侨成立“对日宣战筹饷总会”,第一期筹得227 628元,第二期筹得38 607元,共筹募捐款266 235元⑤秘鲁华侨对日宣战筹饷总会:《秘鲁华侨对日宣战筹饷总会征信录》,1933年。。自1931至1932年的一年中,秘鲁华侨共捐款国币达1 700—1 800多万元⑥任贵祥:《华侨对祖国抗战经济的贡献》,《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5期。。全面抗战爆发后的8年中,华侨捐款共达13.2亿元,汇回祖国的赡家侨汇约95亿元以上⑦郑应恰:《试论海外华侨对抗日战争的特殊作用与贡献》,《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这些巨款对弥补抗战军费、稳定国民政府金融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何应钦在国民参政会上的报告:1939年国民政府全年战费是18亿元,而这年华侨的捐款和侨汇则达11亿元⑧曾瑞炎:《华侨与抗战时期经济》,《八桂侨史》1995年第2期。。

华侨购买的公债成了一张废纸,本是有偿债券变成了无偿的义捐,等于全部捐送给了抗战事业。不过,华侨购买政府发行的公债本意也并非为了牟利,他们是希望通过购买公债的方式,筹集战争经费,支援祖国抗战。华侨购买公债,既是其对祖国抗战必胜信念的体现,也是其不求回报对于祖国抗战坚定支持的体现。因此,他们许多人把救国公债券保存下来,大都根本没有兑换过,甚至在当时,南洋各地华侨还曾掀起焚债运动,将其所购国防公债券自行焚毁。槟城某侨校校长吴佩瑶和十多名侨生到领使馆焚毁债券107张,票额共4 040元。⑨任贵祥:《华侨对祖国抗战经济的贡献》,《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5期。

那张被新加坡华侨镶在相框中的10元救国公债券,就是华侨当年不求回报义购救国公债支援祖国抗战最好的见证,整张救国公债被主人珍而重之地装裱在相框中,挂于家中显眼处,他们把能为在祖国存亡之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作为人生的荣耀。

五、结语

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在抵御外侮、捍卫国家独立、维护民族权益中的重要历史事件,华侨群体作为抗日战争的重要力量,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竭尽所能,支援抗战。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地的沦陷,政府财政收入急剧减少,军费支出剧增,财政赤字不断扩大,使中央财源几近枯竭。公债作为国家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平衡国家财政收支,在战时这一特殊时期为抗战筹措经费,发行救国公债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国民政府的公债政策在战争初期也确实收到了较大成效。华侨于捐款购债也最为踊跃,成绩斐然。

国民政府专门成立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下设了劝募分队和劝募支队等,并由各个部门派员分赴海外宣慰劝募,制定了收解制度。主管此次公债发行机构的国民政府财政部,确定了募集办法、奖惩制度,在组织上、制度上的保障极大增强了民众以购买救国公债的信心。

广大华侨怀着强烈的爱国热情,想祖国之所想,急祖国之所急,在海外各地成立了华侨公债劝募委员会,积极动员鼓励民众,宣传抗日,掀起了广泛的爱国购债活动,也是一场彻底而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运动,极大增强了广大华侨的爱国心和民族凝聚力。救国公债在海外的筹募是海外华侨以救国公债发行招募为契机掀起的又一轮爱国主义高潮。

救国公债结束后,海外华侨的抗日救国行动仍然持续高涨。不仅财力物力支援源源不断,还纷纷投身抗日前线,出现了“飞虎队”和“南侨机工”两个英勇无畏、可歌可泣的抗战群体。救国公债是海外华侨从经济方面一以贯之、义无反顾的抗日爱国史的一个历史阶段、一种表现方式、一个具体行动的见证,是华侨文博收藏不可或缺的一个种类,应予以深入研究和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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