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沈阳 夏 莹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84)
今天工人的劳动组织形式已完全有别于马克思所处的大工业时代,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与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在他们“帝国三部曲”最后一部《大同世界》(Commonwealth)中指出:“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确保协作,就像战场上的将军或者乐队的指挥一样。但是,在生命政治生产中,资本并不决定协作的组织,起码不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①〔美〕迈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大同世界》,王行坤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年,第112页。也就是说,在哈特与奈格里看来,作为今天劳动组织形式之主流的生命政治生产(或非物质劳动)②在哈特与奈格里两人这里,“生命政治生产”与“非物质劳动”这两个概念是同义语。参见〔美〕迈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大同世界》,第6页。过程中的协作已经脱离了资本,于是在今天“与其说是资本提供协作,不如说是剥夺协作”③〔美〕迈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大同世界》,第112页。(黑体为原文所加,下不赘述),而正是在这种资本与协作的裂隙之间爆发出革命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即在资本“剥夺”协作之前自行选择“出走”(exodus),出走的主体被他们称为“诸众”(Multitude),而“这个出走的筹划就是当下阶级斗争所采取的的首要形式”。①〔美〕迈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大同世界》,第130页。大卫·哈维(David Harvey)认为哈特与奈格里在《大同世界》中的表达近乎陷入在非物质抽象领域中,从而缺乏具体的形式以及对物质方面的讨论,在这个“作品中要少一点斯宾诺莎,多一点马克思”。②〔英〕大卫·哈维、王行坤:《解释世界还是改造世界——评哈特、奈格里的〈大同世界〉》,《上海文化》2016年第2期。哈维的判断是合理的,事实上,正是因为哈特与奈格里在“协作”概念上远离了马克思,才使得他们对于协作本身作出一种“中性”的判定,从而对革命报以乐观的预期。但与他们判定截然相反的是,马克思的“协作”概念是“非中立”从而具有深厚的批判性内涵的。
马克思本人在事实上也确实对“协作”(Kooperation; Coopérative; Co-operation)概念予以了充分的重视,甚至“分工”(Teilung der Arbeit; Division du Travail; Division of Labour)这一经典概念在马克思晚期视域里都不过是“协作”的一种独特形式:“分工以协作为前提或者只是协作的一种特殊形式。”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89页。“分工是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01页。并且在马克思对“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美好设想中也有协作的一席之地:“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74页。遗憾的是,目前学界对于马克思的“协作”概念及其思想鲜有专门性的研究,由此带来两方面的困境:一是,在劳动组织形式已急剧凸显协作——而非凸显固定性的分工——特征的今天,缺乏一个协作维度的马克思主义考察视角,从而也缺乏同当代其他思想家在该问题下的讨论契机;二是,马克思的协作-分工理论本就包含协作与分工这两个方面,“协作”概念及其理论的失语也是马克思协作-分工理论研究本身的一大空白,若对马克思“协作”概念不予以澄明,“分工”这一经典概念——作为协作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无法得到圆满阐释的。
而在回应当代问题以及填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空白之前,首先需要对马克思“协作”概念的形成予以考察与说明,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充分把握马克思本人在引入“协作”概念时的现实背景与问题意识,从而揭示“协作”概念的批判性内涵,为之后同马克思协作理论相关的研究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地基。
部分学者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同活动方式”(Weise des Zusammenwirken)或“共同活动”(Zusammenwirken)概念视作马克思晚期“协作”概念的同义语:例如孙淑桥、杜昌建就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共同活动方式’即是分工协作的方式……”⑥孙淑桥、杜昌建:《马克思论“共同活动方式”的生产力意义——马克思社会公共性思想初探》,《湖北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杨乔喻在对马克思生产力概念进行分析时也强调:“马克思的共同活动实际上是分工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⑦杨乔喻:《探寻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生成的原初语境》,《哲学研究》2013年第5期。姜海波也认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同活动方式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对于分工、协作和管理等生产过程中的要素的抽象。⑧参见姜海波:《青年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博士学位论文,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1 年,第104页。由于鲜有针对马克思协作思想的专门研究,这种将“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近乎相等同的判断也只是散见于讨论其他问题的文献,并没有被单独讨论过。但该判断其实面临一个显而易见的困境:如果“协作”和“共同活动方式”的内涵是一致的,那么为何马克思在晚期没有继续沿用“共同活动方式”这一说法,而采用“协作”呢?不过,我们也不能因此将这两个概念判断为是彼此之间毫无关联的,因为它们确实存在内涵上的一致性。对此,笔者认为如下解释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共同活动方式”可以被视作“协作”的前身,它们在内涵上具备一定的一致性,但是“共同活动方式”这一概念外壳并不能充分表达“协作”的内涵,由此马克思在晚期转用了“协作”而非“共同活动方式”。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共同活动”指的是同“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紧密相连的、许多个人之间的活动,它作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的“社会关系”这一面相而存在。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2页。由此,“共同活动”一方面是指向人与人之间联系的关系态存在,这是其普遍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又是具备历史性与物质性的,这是其特殊性的一面。而所谓“共同活动方式”则是这种关系态在具体的、一定的历史语境下的表达形式。马克思的“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的一致性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都能创造出,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谈道:“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2-533页。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8页。生产力在这里充当了理解“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的关键媒介,它在被这两个概念赋予关系性、整体性的同时,反向也强调了“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本身的物质性与客观性。马克思对生产力的这种判定颠覆了以往我们对于生产力构成的一种僵化理解,即将生产力理解为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这三种实体性要素的机械结合,但从一开始马克思就赋予了生产力一个关系性、整体性的考察视角。
其次,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对于工人而言都表现为异质性甚至是支配性的存在,但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出于人自身的力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认由于共同活动受到了分工的制约,“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联合的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8页。《资本论》第一卷中也有类似的表述:“雇佣工人的协作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因此,他们的劳动的联系,……作为他人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而和他们相对立。”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85页。由此,“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发挥出的社会性力量在雇佣工人看来都是资本的力量而非自己的力量。
最后,在马克思对于未来理想社会的构想中,“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在工人那里从自发转为自觉,并且从中生成的社会性力量为无产阶级所掌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当中,“共同活动方式”在自然发展出其世界历史性时,由于共产主义革命的爆发,其内含的社会性力量将被创造出他们的人们重新占有。同时“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即在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关系,而这种个人间的联系则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即经济前提,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的团结一致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16页。《资本论》第一卷“所谓原始积累”一章的最后,马克思谈到资本主义生产由于其自身逻辑的矛盾性将会对自身造成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874页。另外,在《资本论》第一卷的1872年德文版中马克思对协作还有“自由工人的”这一限定,也就是说这种协作是“自由工人的协作”(der Kooperation freier Arbeiter),②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I/6, Berlin: Dietz Verlag, 1987, S. 683.是自觉而非自然的。在这个意义上,自觉的“共同活动方式”与“协作”同样都是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构想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尽管“共同活动方式”或“共同活动”③在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语境下,一定历史条件、一定生产条件下的共同活动总是有一定的方式的,所以“共同活动方式”和“共同活动”没有太大的差别。与“协作”拥有上述三个方面的一致性,马克思最终选择的概念外壳是“协作”而不是“共同活动方式”或“共同活动”,这意味着后者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并不能充分表达马克思在晚期所想要表达的内涵。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说马克思最终选择了Kooperation(协作)这一概念外壳,并不意味着他在之后从未使用过Zusammenwirken(共同活动)这个词,而是意味着马克思让Kooperation 承载了更加丰富的、他本人所想表达的内涵。事实上马克思在晚期依旧使用Zusammenwirken 这个词,只是其不再具备理论语境下的概念丰富性,回归其最原始的意义:一起工作,一块儿干活。④这一点从Kooperation与Zusammenwirken共同出场的语段中就可见一斑:“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Kooperation)本身产生的。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Zusammenwirken)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既然劳动者不在一起就不能直接地共同工作(zusammenwirken),既然劳动者集结在一定的空间是他们进行协作(Kooperation)的条件……”。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82页。在这里Zusammenwirken 被译作“共同工作”,只是单纯指代一堆人在一起共同劳动这种情况,并没有任何特殊性。反倒是“协作”,作为一种具体的、有计划的共同工作/活动的形式而出场。所以在《资本论》里,Zusammenwirken 有时也被译作“共同劳动”:“……在同一些手工工场内共同劳动(Zusammenwirken)……”。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 卷),第394 页。其动词形式有时又被译作“挤在一起干活”:“‘一走进有30 到40 个机器工人挤在一起干活(zusammenwirken)的低矮工厂……’”。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 卷),第544 页。这足见其已经失去了更加丰富的理论色彩。
而Zusammenwirken 最终退出理论舞台主要在于:Zusammenwirken 这个词带有浓厚的莫泽斯·赫斯(Moses Hess)的底色,而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当中使用Zusammenwirken 时所表达的理论内涵早已超出了赫斯的理论高度,由此就产生了这个概念本身蕴含的理论色彩与马克思的理论指向存在错位这一矛盾。
“共同活动”(Zusammenwirken)⑤广松涉将其翻译为“协动”。是赫斯《论货币的本质》(Über das Geldwesen)一书中重要的概念,而《论货币的本质》则对马克思产生过积极的影响,在1844 年之前,赫斯在理论上可谓是马克思的先行者。共同活动在赫斯那里是指个体之间的交往关系,被视作人的本质:“个体的生命活动的相互交换、交往,个体力量的互相激发,这种共同活动,是个人的现实的本质(wirkliches Wesen),是他们的现实的能力(wirkliches Vermögen)”。⑥〔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邓习译编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38页。共同活动保证了个体作为肢体同整个社会身体的关系,也保证了人的现实生活。在赫斯理论框架中的共同活动甚至也能实现生产力:“只有这种共同活动才能实现生产力(Productionskraft),因而是每一个个体的现实的本质。”①〔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第139页。同时赫斯似乎也意识到这种属人的共同活动在其所处时代反倒是远离了人,并且希望在他所设想的理想社会里为人所掌握:“我们需要它们,因为我们还没有联合起来,但是我们的力量的联合或者共同活动就是我们的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在我们之外去寻找我们自己。”②〔德〕莫泽斯·赫斯:《赫斯精粹》,第166页。即便赫斯在叙述中挪用了经济学中“交换”(Austausch)、“生产力”等概念,但是其理论基底依旧是浓厚的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色彩:一方面,赫斯的“共同活动”虽然被其指认为人的本质、人的生活本身,但是对其具体的说明却流于单纯哲学思辨的水平,同具体的、物质的劳动过程无涉;另一方面,“共同活动”作为人的本质已然具有了先验性,从而缺乏历史性与生成性,这从赫斯用的“生产力”还是Productionskraft 这一凸显静态性的词中就能看出。在赫斯那里,共同活动不过就是将本就内含于人的生产力给实现了出来,物质性劳动并不起什么重要的作用。
但马克思则不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共同活动方式”或“共同活动”总是同“一定的”(bestimmt)生产方式、“一定的”工业阶段条件相联系,从而与历史性、物质性生产劳动密切关联。同时其蕴含的社会力量虽然属于人,但并不先天地属于人、内含于人,而是需要个人通过合作经过一系列对象性劳动、物质性实践之后才能生成以及被占有。所以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对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中就直接指出:“他们始终一贯地把这些一定的个人间的关系变为‘人’的关系,他们把这些一定的个人关于他们自身关系的思想解释成好像是这些思想是关于‘人’的思想。”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9页。马克思在这里戳破了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赫斯是其中一位代表人物)制造的幻象,即把具体的个人之间的关系说成某种非历史的、本质性的东西,从而完成某种向费尔巴哈式的人本主义的复归。由此,在这里就存在马克思本人虽然使用着带有浓厚赫斯色彩的概念但是同时又对以赫斯为代表的理论观点不满的矛盾。于是,马克思必然需要寻找一个更合适的概念外壳以澄清他的思想,而带有经济学底色的“协作”成了其最后的选择。正是在19 世纪50 年代初,马克思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遭遇了“协作”这一概念。
1849 年8月,马克思与恩格斯流亡至伦敦。1850 年6月,马克思获得了英国博物馆阅览室的出入证,从此便长时间地在这里研究各类材料,他在1851年6月给约瑟夫·魏德迈(Jose-pheydemeyer)的一封信里谈到自己待在英国博物馆里的时间大概是从早上9 点到晚上7 点。④参见〔英〕戴维·麦克莱伦:《马克思传》(第4版),王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38、272页。由此,马克思在1850 年9月-1853 年8 月度过了一段充分占有各式各样材料的时间。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1848年和1849年《新莱茵报》以及随后发生的一些事变,打断了我的经济研究工作,到1850年我才能在伦敦重新进行这一工作。英国博物馆中堆积着政治经济学史的大量资料,伦敦对于考察资产阶级社会是一个方便的地点,最后,随着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金矿的发现,资产阶级社会看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一切决定我再从头开始,批判地仔细钻研新的材料。这些研究一部分自然要涉及似乎完全属于本题之外的学科,在这方面不得不多少费些时间。”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3-594页。与此同时,马克思也留下了大量的笔记与少量手稿,即《伦敦笔记》(Londoner Hefte),其内容覆盖面非常之广,近乎涵盖当时西方社会的全部文化科学。⑥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1页。
《伦敦笔记》的第14 册与第21-23 册是马克思对殖民地问题相关讨论的摘录性笔记,正是在这里凸显了“协作”的独特重要性、形成了马克思“协作”概念诞生的契机。但这部分笔记却并没有得到较多的理论重视。然而,马克思对殖民地问题的关注缘由以及他所选择的摘录材料,都是我们理解马克思的协作概念及其理论不可或缺的思想背景。
马克思比较集中地研究殖民地问题是从1851 年开始的,①参见张钟朴:《马克思在〈伦敦笔记〉中对殖民地问题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第4卷),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297页。而殖民地问题在此时进入马克思的理论视域并非偶然,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
第一,当时资产阶级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殖民地问题的研究是理解该新阶段的一个重要视角,殖民地问题已然成为资本主义经济自我发展需要直面的对象。一方面,在19世纪50年代初期,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的殖民扩张行为日益加强,殖民政策问题已是英国议会辩论的焦点。另一方面,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关系有了新的发展。1837 年的经济危机之后,资本过剩、利润率下降与市场狭小已然成为英国经济的一个大问题。②参见陈其人:《殖民地的经济分析史和当代殖民主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2页。在这种情况下,将过剩的资本投入到殖民地(主要是澳大利亚)中去成了英国的选择。此时资产阶级对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关系的理解已不再局限在贸易的维度,同时还有投资这一全新的维度。
只有真正到了工业化程度最高、资本主义关系发展得最透彻的英国,马克思才直观地感受到殖民地问题的重要性。1852年8月19日,马克思给莱比锡出版商亨利希·布罗克豪斯(Heinrich Brockhaus)致信,问他是否需要一篇题为《1830 年至1852 年的英国现代国民经济学》的评论文献,殖民地问题就属于其中的一部分重要内容。③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01页。可见,正是英国本身所经历的经济现实以及资本主义自身的矛盾指向使得关注现实的马克思必然转向殖民地问题进行专门性研究。
第二,对殖民地问题的研究包含从外部思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诞生与形成的视角。在西欧内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诞生是一个被田园诗式的神话掩盖的秘密,但是资产阶级自己的殖民理论恰是该秘密的赤裸揭示。1849 年,英国殖民理论家爱德华·吉本·韦克菲尔德(Edward Gibbon Wakefield)在伦敦出版了其《略论殖民艺术》(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zation),在其中他细致地说明了其著名的“系统殖民”(Systematic Colonization)理论。“系统殖民”有别于“自然殖民”,它要求在殖民地人为地制造出工人对资本的从属关系。马克思在《伦敦笔记》的第14 册中就对《略论殖民艺术》一书进行了摘录,同时还摘录了韦克菲尔德的“门徒”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882页。赫尔曼·梅里韦尔(Herman Merivale)的著作《关于殖民和殖民地的演说》(Lectures on Colonization and Colonies),他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注意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非自然性:“在人口稠密的殖民地,劳动者虽然是自由的,但自然地依赖资本家;在人口稀少的殖民地,这种自然依赖的缺乏必须通过人为的限制来满足。”⑤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 Berlin: Dietz Verlag, 1991, S. 481.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殖民化不是发生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发生在任何可能发现资本的地方:它是系统的,其系统性质对于理解资本的野蛮性至关重要。⑥参见Mark Neocleous,“International law as primitive accumulation; or, the secret of systematic colonization,”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24, no.4(December 2012), pp.941-962.
事实上,马克思本人在19世纪50年代前就对于资本关系的人为构造有所自觉:“资产阶级……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35-36页。但那时的马克思对此的理解还没有涉及具体的形成机制,有的仅是一种宽泛的判断、口号式的宣言。但在19 世纪50 年代初,对于已经拥有相似问题域的马克思来说,英国博物馆阅览室充足的文献材料以及最新的研究成果深深地吸引了他,对殖民地问题及其理论的研究就成为其本身理论体系的一种必要的完善。
综上,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现实与马克思本人的理论兴趣共同促成了他在《伦敦笔记》时期对于殖民地问题的关注与研究。
虽然马克思在《伦敦笔记》里对韦克菲尔德《略论殖民艺术》一书摘录不多,但考虑到马克思本人在之后又阅读了韦克菲尔德于1833 年出版的《英国和美国。两国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的比较》(England and America. A comparison of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state of both nations)以及在《资本论》第一卷专门以其“系统殖民”理论为核心单独开辟一章作为结尾,这里同韦克菲尔德的首次邂逅一定令马克思印象深刻。
同时,马克思初步形成了自己对于协作的理论兴趣。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为其协作思想举例说明时,经常引用自己在《伦敦笔记》中的摘录:②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 S. 489.“‘有许多工作非常简单,不能分割开来,没有许多人手的协作就不能完成。例如,把一根大树干抬到车上……总之,凡是许多人手不同时再同一个不可分割的工作上互相帮助就不能完成的事情,都是这样。’(爱·吉·韦克菲尔德《略论殖民艺术》1849年伦敦版第168页)”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8页。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资本论》第一卷里马克思将这段摘录作为注释而未做更多的说明,但是在《1861-1863 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同样摘录了这段话,并直接称其为“有关协作的这一简单形式的一段话”。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291页。“巧合”的是,韦克菲尔德亦将这种协作称为“劳动结合”(the Combination of Labour),⑤Edward Gibbon Wakefield, 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zation, London:Batoche Books, 2001, p.52.同马克思晚期的“ 结合劳动”(Kombinirten Arbeit; Travail Commun; the Combined Labour)⑥马克思将在协作过程中的劳动称为结合劳动。概念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对应。
为什么韦克菲尔德对于在殖民地制造出工人对资本从属关系的理论努力中会意外地凸显协作独特的重要性呢?因为韦克菲尔德在外部视角点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维系的在劳动过程方面的两个要素:劳动的结合(Combination)与恒常(Constancy)。但是“在过去的国家里,(劳动的结合和恒常性)是不需要资本家的努力和思虑的,这仅仅是通过雇佣大量的劳动者来实现。在殖民地,雇工很少。雇工短缺是殖民地普遍抱怨的问题。”⑦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 S. 489.
关于劳动的结合,⑧马克思在《伦敦笔记》中对于“结合劳动”的关注其实不止于对韦克菲尔德理论的研究,例如前文摘录的“几乎所有的艺术和技能产品都是结合劳动的结果”(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 S. 11);“……充足的资本和良好结合的劳动力比孤立和独立的劳动力具有更高的生产力”(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 S. 138)。只是在韦克菲尔德这里,“劳动结合”与“劳动分工”被明确进行了区分,并且前者的理论意义被明确指认为高于后者。韦克菲尔德指出以往政治经济学家一直认为在应用方面的最重要的改进是“劳动分工”(代表人物即亚当·斯密),但这不过是陷入了一种语言上的错误,所谓的“劳动分工”完全取决于“劳动结合”。①韦克菲尔德以斯密的大头针工厂为例,认为除非所有这些人在同一屋檐下被聚集在一起并被诱导进行合作,制作大头针的整个工作的各个部分根本不能分配给不同的人。而把工人聚集在一起,并诱导他们合作,是一种劳动的结合:不能用任何其他名称正确地称呼它。在韦克菲尔德看来,同一件事怎么可能同时是分工和结合呢?其中一个表达式肯定是错的。劳动结合就是劳动结合,并非所谓的“劳动分工”:把一项工作的几个部分分配给不同的劳动者,不是劳动的分工,而是工作或职能的分工。制作大头针的全部工作被分配给许多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部分:他们的劳动不是被分配的,而是相反地被合并在一起,以便使他们能够分配工作。②Edward Gibbon Wakefield, 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zation, p.52.这一简单的原理是直到对殖民地展开考察才被清晰揭示出来的,因为在经济学家们所在的地方,劳动总是以一种结合的姿态出现,它似乎是一种自然的财产。但是在殖民地则不然,在那里,资本家的每一步努力和每一个行业都遇到了诱导许多人为了不管什么目的而结合劳动的困难。③Edward Gibbon Wakefield, 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zation, p.53.
劳动的恒常性是另一重要的原则,“……工业的大部分运作,尤其是生产量与所用资本和劳动力的比例很大的工业活动,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如果不能确定他们能坚持好几年的话,就不值得一试。他们使用的资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固定的、不可兑换的、持久的。如果有什么事情阻止了运作,所有的资金都会流失。如果收成不能收获,使它生长的全部花费就都浪费了”。④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S. 489.但是在殖民地里,劳动的恒常与持续反倒成了一个鲜见的事情,因为工人随时可以违背资本家的意见而停止其工作,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小生产者。这种工作的间断性已然成了在殖民地发展工业生产力的严重阻碍,在殖民地保证劳动的恒常性同在短时间内完成劳动的结合一样困难。⑤Edward Gibbon Wakefield, 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zation, p.53.
正是因为充分地意识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非自然的,韦克菲尔德才由此提出了自己的“系统殖民”理论,⑥由于本文主要讨论马克思的协作理论,故不在正文中对“系统殖民”理论做更多的解释。简单来说,韦克菲尔德的系统殖民理论即:提高殖民地的土地价格,由此移民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作为雇佣工人在工厂赚取工资以购买土地,再脱离雇佣劳动成为独立的生产者。并且土地的价格应当是“充分的”,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在殖民地找得到雇佣工人,宗主国也不会存在大量过剩的人口。希望以一种人为的方式将这种关系构建出来。但在这里韦克菲尔德只是谈到用某种“充分价格”(Sufficient Price)来给土地定价,从而使得移民不得不成为一段时间的雇佣工人,这就在最低意义上保证了劳动的结合与恒常。但这仅是一种外在的制衡,并非从劳动组织/结合形式本身对这两个原则进行保障。马克思或许对此也有所意识,因为他同时也摘录了体现梅里韦尔对于协作制度本身关注的语段:“如果实行一种明智的协作(cooperation)制度,不浪费劳动力或资本,那么产生预期结果所需的劳动力或资本就要少得多……”⑦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 S. 463.
值得注意的是,在《伦敦笔记》中马克思不仅在理论意义上关注到协作的独特重要性,同时在实践意义上马克思也非常关注殖民地人民通过协作来取得效果的案例,例如其摘录威廉·希克林·普雷斯科特(William Hickling Prescott)《秘鲁征服史》(History of the conquest of Peru)中的语段:“不使用工具或欧洲人所熟悉的机器,任何人(在秘鲁)都只能做很少的工作;但是大批的人在统一的指挥之下进行工作,靠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成果,等等。”⑧Marx-Engels-Gesamtausgabe-2 IV/9, S. 428.(这段文字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也有被马克思引用)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1卷),第246页。
由此,《伦敦笔记》时期对韦克菲尔德殖民理论的研究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关注使得马克思开始意识到协作区别于分工的独特重要性:其一,进行工作或者职能的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劳动的结合,这种结合并非天然,而是需要人为构造的;其二,劳动完成结合以后,还需要保证其恒常性,也就是说协作并非天然是可持续的;其三,一种合理的协作制度可以使得耗费的劳动力或资本减少。
但《伦敦笔记》时期仅仅是马克思对大量资料的一个占有阶段,尚未有理论成形,只有到了写作《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时候,马克思的“协作”概念才拥有其完备的理论内涵。
“协作”作为一个被自觉使用的概念出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是比较后期。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当中,马克思已经开始有意识地以区别于“分工”概念的形式使用“协作”概念,例如“工人的联合——作为劳动生产率的基本条件的协作和分工——和一切劳动生产力一样,即和决定劳动强度因而决定劳动在外延方面实现程度的力量一样,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87页。但这种区别还没有以明确的形式呈现出来,对此,直到《1859-1861 年经济学著作和手稿》的《资本章草稿计划》中《资本的生产过程》篇里,马克思“第一次谈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即协作、分工和机器”。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1卷),第588页、前言第12-13页。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韦克菲尔德”及其关于结合劳动的强调的笔记被置于“分工”这一小标题之下,可见此时马克思比起“分”更加注重“合”。在《资本论》及其手稿文献群中,“协作”概念的支援背景较《伦敦笔记》时期的殖民地问题研究也更加丰富、深厚,由此铸就了独属于马克思的“协作”概念及其最终的理论形态。
马克思对于“协作”概念的基本界定为:“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作协作。”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8页。在这种协同劳动形式中的劳动被称作“结合劳动”。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8页。更为关键的是,“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单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8页。总的来说,马克思的“协作”概念包含如下四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协作是“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也就是说协作这种协同劳动形式并不必然要求单个劳动者职能的固定性,只要求展开协作的劳动过程之间⑦当然也可以是在同一个劳动过程之中。保有某种联系、指向同一个工作。在协作过程中劳动者的劳动本身是并未被完全规定下来的,例如在捕鱼这项工作当中,划船、掌舵以及撒网这三个职能如果可以被三个人轮流承担,那么这还不是“真正的分工”,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01页。“而真正的分工却是:‘当一些人互相为彼此劳动时,每个人可以只从事他最拿手的工作等等’”。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01页。由此,在一般性的协作语境中,劳动者的职能还具有相对的流动性,一个人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去划船还是掌舵,或者是上午划船、下午掌舵,但是在特殊性的协作语境——分工——中,一个人只能行使固定的职能,并将其发展为自己“最拿手的工作”。①值得注意的是,“最拿手”并不意味着“最符合劳动者的理想”或者“最符合劳动者的需求”,只是说明劳动者行使这项职能时劳动效率最高,因此笔者认为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真正的分工”并没有展现出一种对于分工的价值上的肯定意味。
第二,协作需要“有计划”,这就意味着它不是一种自发地、自然地形成的形式,而是有意识地、人为地组织的结果。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可以被视为是针对阿伦佐·波特尔(Alonzo Potter)的,因为在波特尔看来,劳动的协作、结合是工人劳动分工②在波特尔看来,“划分(division)这个术语只适用于过程;过程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操作,而这些操作又在一定数量的工人之间分配或分割。因此,这是通过过程的进一步划分来实现的工人的结合”(A. Potter D.D., Political Economy: Its Objects, Uses, and Principles: Considered with Reference to the Condition of the American People : with A Summary, for the Use of Students, New York: Harper&Brothers, 1841, p.76.)。之后自发达到的结果,也就是说,工人们“没有任何先前的一致,只服从于强大而稳定的利己冲动”,③A. Potter D.D., Political Economy: Its Objects, Uses, and Principles : Considered with Reference to the Condition of the American People: with A Summary, for the Use of Students, p.83.仅仅是出于对自然利益追求便能“顺其自然”地达到结合、协作的结果。波特尔称这种无形的力量为“无误的本能”(Unerring Instinct),但本质上只是对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蜜蜂的寓言”的粗陋表达。所以马克思指出,分工和结合之间是“互为条件”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17页。的,无论是在工厂内部还是社会内部发生的都并非从分工到结合这一单线的必然之路。马克思在这里虽然没有完全认同韦克菲尔德那“结合大于分工”或“只有结合没有分工”的论断,但依旧给予结合劳动以十分重要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结合不是一种属于工人本身并从属于作为联合的工人的关系”,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18页。而是一种来自异质权力的构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从本质上控制并改变了劳动”。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18页。所以波特尔那种将劳动的结合视作内在于、发生于劳动者本身的,并将其与分工简单对立起来的观点,被马克思视作是一种“空话”。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18页。总之,协作是一种“有计划”的劳动形式,它绝非自发、自然就能形成的结果,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个“计划”的制定者不是劳动者,而是资本。
第三,协作作为一种“协同劳动形式”,其本身就包含一种结合性力量,这一方面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结合,另一方面又表现在各个劳动力量的结合。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结合又体现在两个方面:(1)从生产过程角度来看,“结合”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社会活动形式,但它“是一种同工人对立的外在的、统治工人并控制工人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实际上是资本本身的力量和存在形式,每一个单个工人都从属于资本,它们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属于资本”;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317-318页。(2)从产品角度来看,这种“结合”又凝结在了最后的商品当中,而这种劳动产品又是和工人本身对立的。
第四,协作本身就能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生产力。“……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8页。而这种集体力形成的原因就在于“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9页。恰是人的这种社会本性决定他们在一起进行协同劳动时会激发出一种社会性力量。
马克思也在《资本论》第一卷里介绍“协作”概念基本界定的末尾添加了一条脚注:“‘Concours de forces’[‘协力’]。(德斯杜特·德·特拉西《论意志及其作用》第80 页)”。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78页。可见,德斯杜特·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的“协力”思想也给予了马克思一定的启发。③这本《论意志及其作用》(Traité de la volonté et de ses effets)是特拉西《意识形态的要素》(Elémens d’idéologie)第四、五册的1826年法文版(1823年以《政治经济学概论》(Traité d’économie politique)为名出版),也是马克思自写作《巴黎手稿》起就有所引用的文本。这里足见形成问题意识的重要性,若没有《伦敦笔记》时期对殖民地问题研究这一契机以及由此形成的对于协作的关注,即便在马克思阅读已久的文本里已经零星地提到协作的重要性,马克思也无法将单一的理论碎片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在特拉西思想研究专家埃米特·肯尼迪(Emmet Kennedy)看来,《论意志及其作用》可能是马克思读过的唯一一本特拉西写作的专著。参见Emmet Kennedy,“‘Ideology’from Destutt De Tracy to Marx”,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vol.40,no.3(July- September 1979), pp. 353-368.其原初语境是:“协力,知识的增长和保存,以及分工——这些是社会的三大优势。”④Destutt De Tracy, Traité d’économie politique, Paris:Bouguet et Lévi, 1823, p.80.并且与韦克菲尔德一致的是,在特拉西那里,协作的力量在这里是高于分工的,在介绍分工时,他说:“社会的第三个优势远没有前两个优势重要。”⑤Destutt De Tracy, Traité d’économie politique, p.80.这自然也影响到了马克思本人对协作与分工之间关系的看法,这主要体现他认为流行于他所处的时代的那种工场手工业式的分工“的许多优越性都是由协作的一般性质产生的,而不是由协作的这种特殊形式产生的”。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93页。协作能够创造出,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劳动的自然力”。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2卷),第291页。
至此,马克思的“协作”概念获得了说明,无论是其在马克思理论视域内的发展还是其最终的内涵所指,都包含有明显的批判性维度。并且,这种批判性在马克思自身理论成熟的过程中不断科学化以及清晰化。
在马克思还没有对“协作”带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并且开展具体研究之前,“共同活动方式”充当其前身已然具备了晚期“协作”概念的一定内涵,其批判性维度主要体现在马克思对“共同活动”之异化的批判,即: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们的共同活动产生的力量反而“作为完全异己的力量威慑和驾驭着他们”,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2页。唯有通过共产主义革命才能转而控制以及自觉驾驭这股力量。这里的异化已然不是马克思早期那种“主-客”结构式的异化,而是以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关系为基础的关系式的异化。⑨广松涉称前者为“异化”,后者为“物象化”。但总的来说,一方面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尚未充分学习经济学,另一方面也没有基于殖民地问题研究的契机而以外部视角审视资本关系下的劳动组织形式,所以此时的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解尚未到达其晚期的科学高度,他“仍然在哲学逻辑的方向上建构新的历史性话语。”⑩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第453页。
到了《伦敦笔记》时期,虽然马克思在该阶段做得更多的是摘录性工作,但此时其对“协作”的关注恰是基于这一批判性维度的凸显:资本是一种关系,并且它需要被人为地构造出来,而非是某种自然的存在。①孔特拉·坎尼(Contra Chimni)认为殖民主义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没有影响”(Chimni, B. S,“Prolegomena to a Class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Law,”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21, no.1(February 2010), pp.57-82.),但很显然他忽略了殖民问题作为一个“外部”视角在审视资本主义内部运行机制时的重要性。加布里埃尔·皮特伯格(Gabriel Piterberg)与洛伦佐·韦拉西尼(Lorenzo Veracini)认为,正是因为在马克思的分析框架里,韦克菲尔德理解资本积累是建立在事先拒绝获得一定的生存手段和随后普遍的雇佣劳动的基础上,所以韦克菲尔德对马克思来说是不可抗拒的。②参见Gabriel Piterberg, Lorenzo Veracini,“Wakefield, Marx, and the world turned inside out,” Journal of global history, vol.10, no.3(October 2015), pp.457-478.在同协作相关的摘录性笔记中,不仅仅体现出资本主义条件下结合劳动在表面上同人的异质性,更是将这种异化了的劳动组织形式同资本自身之间的密切联系从客观的外部视角予以凸显:这是资本为了延续、发展自身的必需的选择与操控。在这个意义上,奈格里与哈特所认为的“在今天资本不提供协作,只是剥夺协作”这一命题就难以成立,因为这无异于将协作视为同资本本质上无涉的存在——从而可以随时剥离——但是协作是资本关系得以可能的前提性条件,资本主义条件下具体的协作本就是按照资本自身的逻辑被塑造的。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充分学习经济学以及受到殖民地问题研究启发的马克思更是深刻挖掘资本对于协作的控制机制。在“协作”概念内涵的四个方面中,处于资本主义剥削逻辑核心的是其第四个方面,即协作能够创造出全新的生产力(下称其为协作生产力),③程启智指出要素与协作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两个维度,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也相应地可以分为要素生产力与协作生产力两个部分。参见程启智:《论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两个维度:要素生产力和协作生产力》,《当代经济研究》2013年第12期。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生产力无疑是被无偿占有的。同时基于资本自我增殖的逻辑,它定不会满足于单纯的无偿占有协作生产力,而是要占有最大化了的协作生产力。对此,马克思分析出七种资本主义条件下提升协作生产力的方式,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382页。并且进一步揭露了劳动过程中资本主义管理的双重性:(1)协作这种内含结合性的协同劳动本身就决定了该过程中需要有人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在这个意义上管理是与资本无涉的;(2)资本关系中,监督、管理同时又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31页。的必然结果,而这才是决定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管理方式的核心。但是第二个方面总是利用第一个方面的一般性与普遍性将自己化作“无辜”的面貌从而逃离关于“剥削”的指认,例如企业主的收入直接被称作管理劳动的工资。⑥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6卷),第432-433页。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剥削成了组织协作的要旨:对协作的塑造不仅以协作生产力最大化为导向,甚至还利用管理的二重性掩盖这种塑造-剥削机制。由此,资本主义协作总是与剥削紧密相连,处于这种协作中的劳动主体也总是同其劳动过程相异化。
综上,“协作”在马克思那里绝非是超历史、纯然中立的,恰恰相反,它是在资本主义语境下一个极具批判性的概念。诚然,当代的协作形式或许使得所谓“自主性”获得了某种意义上的发展,但正如莫伊舍·普殊同(Moishe Postone)所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是一个技术过程,相反,它被客体化的社会关系形式(价值、资本)所模铸。”⑦〔加〕莫伊舍·普殊同:《时间、劳动与社会统治》,康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44页。协作作为生产方式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自然也是被其原初的集结性力量——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这种力量就是资本——所模铸,在乐观地期待“出走”之前,我们仍需冷静下来反思:(1)如果具体的协作同其集结性力量本就存在高度共谋,这种出走何以可能?(2)即便出走成功,将这种协作化为己用,被资本主义关系已然模铸的协作何以真正而本质地成为理想社会的协作呢?
我们依旧需要将研究的焦点落到资本逻辑自身的机制及其矛盾中去,因为“一种历史生产形式的矛盾的发展,是这种形式瓦解和新形式形成的唯一的历史道路”。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第562页。唯有如此,我们对当今资本主义全新发展的理解才是深刻而本质的,从而才能够在现实意义上追求与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的积极协作样态,使劳动过程与劳动产品真正地归于人本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