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还是责任人?

2021-12-02 00:00:00李松蔚
青年文摘 2021年8期

最近有一期《奇葩说》,讨论了这么一道题:“频繁被‘渣’,是不是我的问题?”

这个讨论的价值远高于普通意义上的感情题。它的本质上是在思考,一个人要不要把自己看成行动主体,认为自己对人生中遭遇的苦难负有改变的责任。

围绕这一主题,互联网上时不时就会引发争议。随便什么事,比如说有人被骗了,总有两类声音。一类很理智,说:怪ta 不仔细,下次擦亮双眼,就不会碰上这种破事。另一类则是义愤:ta 已经受害了,凭什么还要自责!明明是别人的错,却要受害的一方反思,哪有这种道理?两种声音吵来吵去,大家更糊涂:以后再遇到坏事,到底要不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我的观点是:如果你笃信,遇到坏事“都是因为我做错了什么”,请务必对自己说:“不是我的错!”

当你的想法很矛盾,既觉得“不是我的错”,又觉得“我也想做一些改变”,可以告诉自己:“我的确是可以做点改变的。”

如果你只有一个想法:“不是我的错!”那你暂时不需要改变,你需要更多照顾和安慰。

总结起来,就是要在不同状态,说不同的话。绝大多数事件,都不属于“完全由自己把控”或“自己怎么做都无法避免”这两种极端状态,而是中间位置,两边都说得通,既可以说自己是受害者,也可以说是多少有点责任的责任人。选择从哪个角度看这件事,不是一个“是不是”的问题,而是“怎么看更有利”的技术性问题。我们的目标,是最大化促成当事人的幸福。

认识到自己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选择改变事件的结果,这是增进掌控感的视角。只有这样想问题,一个人才能学习、反思、自我改变,过上更好的生活。

当然,这种想法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压力甚至是谴责。我会有怎样的际遇,只能由我自己(不是原生家庭,不是星座,更不是某个坏人)说了算?这太可怕了。

既然我是主要的责任人,我的人生好也罢坏也罢,都只能由我自己承担——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承担这么大的责任,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承担的能力。

承担意味着风险。决定事物的因素多种多样,就算你使尽浑身解数,也不保证一定可以成功,下次的结局也许更坏。那样一来,不成功的痛苦全数落在这个笃信“一切由我决定”的人头上。这是严酷的自我谴责。

所以成功学的书其实是很残忍的。它指责那些不够成功的人:别人成功是因为他们自己,你失败也是因为你自己!——越是忠实的读者,受到的伤害就越深。要在不能完全掌控的事情上产生掌控感,代价就是更容易破碎的自我价值。

要让这部分人知道,不是你的错。有些事超出了你的掌控。你没有被好好对待,是别人的错、社会的错,也许是宇宙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在强调,不应该谴责受害者。尤其在坏事刚发生的时候,受害者需要被保护、被支持、被照顾,而不是立刻承担。他们很可能已经在自我谴责了:“都是我的错”“可能我有什么奇怪的体质吧”。要摆脱这种状态,就要多一些“我是受害者,我无能为力”“我不应该被如此对待”的声音。这是自我保护,也是自我修复。

这不是推卸责任,因为这句话不是终点。一个人只要接受自己不该被如此对待,他一定会想采取行动,摆脱这种处境。也可以说,他必须先充分肯定了自己,才会有承担责任的勇气。

承担很棒,但不是每个人每一时都有条件。假如你愿意相信生活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说明你足够幸运。你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少犯错、多成功,积累了足够多有力量的经验。

而缺少这份勇气的时候,就回到“这不是你的错”里吧。不妨多重复几遍。这不只是一句陈述,也是一个转变的过程。电影《心灵捕手》里,罗宾·威廉姆斯重复了9 遍,也许在现实中还需要更多。

不是你的错,直到你愿意做点什么。

(摘自“李松蔚”微信公众号,本刊有删节,张云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