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草原生态补助政策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2021-12-02 20:16王建
中国畜禽种业 2021年5期
关键词:草畜木里种草

王建

(四川省木里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 615800)

木里藏族自治县是全国两个藏族自治县之一,全县幅员面积13246km2,居凉山州县域面积第一位。全县截至19 年底,总人口13.9147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8868 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约9 人,属于典型的地广人稀的半农半牧县。

根据调查,全县共有天然草地面积563.78 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987 万亩的28.3%,林下草地274 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为454 万亩,是凉山州草原大县之一。木里县虽然草地面积大,但草原生产力较低,生态脆弱,在木里县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以下简称草补政策)已势在必行。

1 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落实情况

1.1 木里县草补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木里县草补政策覆盖全县29 个乡镇、9 个国营牧场、113个行政村中实施。实施禁牧186.2 万亩;草畜平衡266 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4000 户;牧草良种补贴138 万元,以购买草种发放,人工种草形式开展项目(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第二轮政策中取消)。

1.2 完成每年度项目的内容

1.2.1 资金兑现

资金的兑付原则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方式,通过银行加密和“凉山州惠农惠民监管系统”兑付。第一轮草补政策(2011-2015 年),每年度兑现草补政策三项资金2216.2 万元。第二轮草补政策(2016-2020 年),每年度兑现草补政策三项资金2061.5 万元,兑现率达100%,使木里县广大农牧民通过草补政策得到具体实惠。

1.2.2 牧草良种补贴

为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牧草产量,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推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草补政策内容和木里县的实际情况,第一轮草补政策安排木里县每年度在各项目实施区域进行人工种草,全县人工种草面积达13.8 万亩。项目以政府采购草种,并将草种发放给农牧户。并对部分项目实施区的农户进行牧草种植指导工作。该项目的实施为木里县人工种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畜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但该项目补贴于第二轮取消。

1.2.3 畜牧良种补贴及配套棚圈改造措施

为加快改善木里县畜种品质,持续有效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木里县结合草补政策内容开展引种改良工作。同时,在基础设施薄弱等情况下开展了牛的人工授精工作,完成部分乡镇、牧场部分农牧民的圈舍、棚圈改造工作。项目实施有利于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提高饲养牲畜质量,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促进草原生态系统恢复良性循环。

2 措施方法

2.1 工作推进措施

草补政策的实施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草补政策实施上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科学有序推进。

2.1.1 落实禁牧管理,确保禁牧成效

根据草补政策严格禁牧管理的重要内容,木里县落实禁牧补助,严格按照“谁禁牧、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定禁牧区域。以四川省出台的《四川省禁牧管理办法》为基础,结合木里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木里县禁牧管理办法》,落实了相关责任,确保禁牧效果,确保禁牧草原“禁得下、稳得住、不反弹”。

2.1.2 落实减畜计划,推进草畜平衡

实现草畜平衡是整个草补政策落实的根本要求和难点。木里县根据四川省出台的《四川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结合木里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木里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及相关村规民约。同时加大了人工种草、草地建设,强化畜种改良,优化畜群结构,积极推进舍饲和半舍饲相结合养殖,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了牲畜出栏,减少天然草原的载畜量,最终达到草畜的动态平衡。

2.2 保障措施

2.2.1 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草补政策的实施工作,木里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财政、畜牧、发改、统计、公安、审计、监察、宗教、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补奖政策实施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同时成立了以畜牧、财政部门为主的草补政策实施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推进工作。成立了以畜牧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小组。建立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统一推进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深入实际调研指导,科学制定推进方案,跟踪掌握实施动态,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平稳运行。

2.2.2 强化目标责任

木里县草补政策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县”,县人民政府是实施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为落实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把各项目实施区域涉及的乡镇、牧场草补政策落实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2.3 加强草补政策的宣传

木里县广大农牧户均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农牧民思想落后,政策宣传难度大。木里县加强和规范政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发放宣传画册、走村串户宣讲、标示标牌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牧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补奖政策的重大意义,知晓补奖内容,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责任,增强农牧民参与政策实施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2.4 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切实按照国家、省、州资金管理办法及木里县自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设立了补助奖励资金专账,并按补助奖励内容分设明细账,实行分级分项核算。切实加强和规范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3 取得的效益

3.1 生态效益

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能有效保护草原资源,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根据监测数据表明,通过草补政策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区的植被盖度、植物种类,产草量和可食性产草量均有提高。2019 年度全县草原牲畜超载率下降到8.9%以下,植被覆盖度提高到86.125%,草原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

3.2 经济效益

落实草补政策,年发放补奖资金两千余万元,年可实现牧民户均政策性增收927 元。同时,实施草畜平衡,可加快畜群周转,优化畜群结构,转变生产发展方式,提升草原畜牧业效益,对农牧民依靠畜牧产业脱贫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

3.3 社会效益

木里县属于边远地区、生态脆弱区。与农业相比,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弱;与农民相比,牧民的增收渠道更单一;与农区相比,牧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难度更大。草原生态恶化、承载力下降,牧民增收缓慢,还将使农区和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建立草补机制,从增加牧民收入、促进牧业发展入手,可以有力增强发展后劲,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4 存在的问题

4.1 交通不便、信息不畅

木里县多数农牧户均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农牧民思想落后,政策宣传难度大,农牧民增收难,转变生产方式速度缓慢。

4.2 农牧民知识水平低,缺乏科学技术推广支持

在草补政策实施过程中,农牧民对牲畜圈舍饲养缺乏经验和技术,同时也缺乏牧草种植技术。同时,因为第二轮政策实施取消了牧草良种补贴政策项目,该项目的取消对木里县大力发展种草养畜有一定影响。

4.3 项目实施主体界定困难

草补项目在享受人员确定上存在问题,各个实施乡镇对被享受人员的享受界定依然保留众多意见。加上木里县农牧户众多,项目实施并非全县农牧户覆盖,导致项目实施中部分未享受政策的农牧户存在意见。

5 建议

5.1 加大实施草补项目及该项目的配套项目建设投入力度

现阶段,草补项目已实施两轮,其项目的实施已初见成效。但草原生态建设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需要国家主管部门继续加大项目投入力度,使项目带动木里县人工种草、草地建设。同时提高草地生产力,强化畜种改良,优化畜群结构,推广草牧业养殖技术,促使农牧民由传统的“靠天养畜”的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转变。

5.2 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技术培训

木里县地域辽阔,涉及草补政策的农牧民基础文化素质较低,认识、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还比较低。如项目继续实施,在以后工作中,将总结以往年度草补政策实施过程中可取的地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同时,要加强草补政策实施管理人员和项目区内农牧民相关技术培训工作。结合科技下乡等一系列行动,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对广大农牧民进行宣传培训,使农牧民了解国家草补政策。增强农牧民参与政策实施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草补政策本来就是一个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工作。草原生态建设更是需要长时间实施保护建设的一个工作。通过国家两轮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使木里县的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恢复,也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补奖政策资金依然是木里县纯牧区牧户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禁牧和草畜平衡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畜牧业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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