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宇
(南京审计大学 新经济研究院, 江苏 南京 211815)
一切社会化大生产,都由生产与流通这两个并列的经济过程组成[1]。流通体系掌握着市场经济的命脉[2]。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现流通体系现代化,是中国政府的长期方针。1990年,上海市政府确立的经济发展战略中,就已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雏形[3]。2003年,商务部强调将建立法律、信用、市场、现代流通和监测调控五大体系,加速实现流通现代化。2004年商务部发布的《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品市场体系。2012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印发了多份旨在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2020年9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聚焦“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指出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都离不开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
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是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和最大限度发挥超大市场规模优势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关涉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但是,对于流通与现代流通体系等基本概念,仍缺乏科学权威的界定。媒体语言、工作语言与学术语言各有所指,相互脱节,在影响流通领域学术对话深度与质量的同时,也有可能误导流通政策的制订与优化。各界对现代流通体系的内部结构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解,有可能在流通实践与政策层面产生偏误:若不能深入理解现代流通体系的多层次圈层结构,尤其是商流在现代流通体系圈层中的核心地位,就可能会片面强调对物流的政策支持;若不能深入理解现代流通体系多维度的复杂网络结构,就可能难以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实现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环节、线上线下、硬件软件的统筹;若不能理解现代流通体系的多层级迂回结构,就可能会对流通功能优化与流通效率提升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以流通相关术语的考证与再辨析为起点,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 “流通”与“流通过程”相关理论为基础,对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初步探讨:第一,流通这一术语的起源是什么,与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如何;第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如何界定流通与流通过程,对现代流通体系的界定有何启示;第三,如何科学界定现代流通体系,其基本结构是怎样的。对上述基本问题的探讨将构成下文的主体内容。
作为一个基本概念,“流通”的渊源,大致有中文、西文和日文三个方面。
“流通”一词,可以在古代汉语中找到不少线索。按照《易经·系辞下》的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就是典型的商品流通与流转现象。在古代,“流通”不仅指商品流转,也指货币流转。汉代桓宽的《盐铁论》中有“财物流通,有以均之”之词句。梁启超[4]也指出,“西人言富国学者,以农矿工商分为四门。农者地面之物也;矿者地中之物也;工者取地面地中之物,而制成致用也;商者以制成致用之物流通于天下也;四者相需,缺一不可。与《史记》之言,若合符节。”总之,在古代汉语中,确有流通一词,但在语义上,与中国目前使用的“流通”有较大差异。中国经济学领域现代意义上的“流通”一词,一方面来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系统的流通理论,另一方面则直接借用了日本学界和业界的相关说法。
中国经济学领域现代意义上的“流通”一词,首先源自西欧和西文(主要是德文和英文),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18世纪法国重农学派强调商品和货物的自由流通(free circulation for goods)。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扬弃英法古典经济学成果的基础上,将交换(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领域,最终确立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的“四分法”。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德文“Zirkulation”(英译为“circulation”)即“流通”,用来指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或曰商品流通,也用来指资本循环(包括货币流通及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通)。但是,在当今的英文世界,“circulation”若用于经济领域,在多数情形下,指的是资金或货币的流通。比如在维基百科(Wikipedia)词条“circulation”下,有一个常用固定搭配就是“circulation (currency)”,即“流通(货币流通)”。当然,“circulation”除用于经济学领域外,还广泛用于环境、流体动力、生物、建筑、图书馆、修辞、新闻等多个学科领域,在不同的场合大致可分别译为中文的“流通”或“循环”。
当前中文世界流行的“流通”一词,还与日本学界和业界广泛使用的“流通产业”有密切关系。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日本更重视对流通问题的研究,不仅创办了流通经济大学和流通科技大学,还设有日本流通经济研究所。但是,“流通”一词的英文对应词,在中日两国有所不同。日文中“流通”一词多为从英文“distribution”①翻译而来,而中文中“流通”对应的英文翻译多为“circulation”。这种翻译上的差异体现出中日两国学界的理论取向差异:“distribution”主要是从企业角度看流通,是较微观的视角;而“circulation”的原始含义是循环运行,既可译为流通,也可译为循环,是从社会再生产过程讲的,主要是宏观的视角。对流通这个词,中国学界的理解一般更偏宏观,日本学界的理解往往更偏微观(部分遵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范式的研究,如森下二次也[5],则是偏宏观的)。无论是偏宏观还是偏微观的理解,流通都可以被视为商品(也可以是无形商品即服务)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
在中文语境下,如果将流通视为商品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那么,与流通最相关的概念是商业(commerce)、贸易②(trade)和国内贸易(以下简称“内贸”),其他相关概念有商贸/商贸流通、商务、分销(distribution)、物流(logistics)、供应链(supply chain)、交换(exchange)和交易(transaction)。下文将对与流通相关的概念本身以及它们与流通之间的关系逐一进行梳理。
1.商业及其与流通的关系
商业是广泛存在的交易活动组织,是与农业、制造业并列的完整产业类型,并非“部门”概念,与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创设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商业部”也没有直接关系。据维基百科的解释,“commerce”也可以被视为生产的一个分支,即专门处理从生产者到最终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交换的生产分支。这一分支的出现,是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时间至少可追溯至几千年前③。货币的引入、银行体系的发展、城市与市场的出现,都显著加速了商业的发展[6-7]。
在中文中,商业一词,古已有之。《淮南子·齐俗训》记载了“尧之治天下”的情形,“水处者渔,山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得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表明商业已与农林牧渔业相辅并进。一般认为,有组织的经商行为发生在夏代的商部落,商旅、商人、商品、商业,都被认为与商部落和商朝有历史渊源[8]。在英文中,最早用于指“商业”的单词是“commercialism”[9]。英语词汇中的“commerce”,借用自法语词汇,最早源于拉丁语单词“commercium”——由“com”(英文意思是“together”,即“一起”)和“merx”(英文意思是“merchandise”,即“商品或货物”)构成。这个构词法也从侧面表明,原本意义上的商业首先是商品或货物的集散,即马克思所言的“庞大的商品堆积”。从16世纪开始,作为名词的“commerce”和作为形容词的“commercial”的意蕴,也逐渐发生了重要变化,但总体而言,长期与贸易、利润等密切相关。更为广义的商业,泛指通过生产或买卖商品与服务以营生或赚钱的事业,对应的英文单词是“business”。
如上文词源分析所指出的,商业的核心,一是作为主体的商人,二是作为客体的商品的集散或“堆积”。在中国,学界和业界一般习惯将发生在国内的商业称为“商业”,将跨境的商业(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称为“贸易”或“对外贸易”④。
从全社会看,商品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并不是全部由商业活动构成,也并不是全部由专业化的商人或商业组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主要是商业“部门”)完成,消费者、制造商和辅助型中间商也参与了大量流通活动。因此,无论商业是否涵盖国际贸易,都无法涵盖“流通”活动的全部内涵[10]。
2.贸易、国内贸易及其与流通的关系
与商业一样,贸易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概念之一。维基百科将贸易(trade)界定为商品或服务在人或实体之间的转移(通常是为了换取金钱)。
贸易的基本类型,按客体的性质,可分为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按是否跨越国界,可分为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所谓国内贸易,即一国之内的商品或服务转移(或曰“转售”)行为;一旦上述行为跨越国境或关境,就是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以下简称“外贸”)。在市场化取向的经济改革启动以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并固化的“内贸”“外贸”提法得以延续,即便是旨在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的商务部成立以后,上述提法仍在政府部门、媒体、业界和学界继续沿用,以至于在近年来一些重要的中央文件中,仍能见到“国内贸易”的提法。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采用的提法是“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不过,国内贸易或“内贸”是计划经济时期内贸外贸分割时期⑤传统说法的延续,也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工作语言⑥。
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本质上都是将商品或服务销售给买者的行为。由此可知,生产者为生产商品而进行采购,消费者出于个人消费需要进行购买,虽然都是“流通”,却不能被视为贸易。因此,流通包括了贸易,但贸易并非流通的全部[10]。
3.其他相关概念辨析
(1)商贸/商贸流通。商贸、商贸流通、商贸流通业和商贸流通体系,均非严格的学术概念,而是使用频率较高、约定俗成的习惯说法或工作语言。如前文所析,商业与贸易这两个概念,其实有相当大的重叠空间。商贸作为一个词组,涉嫌同义反复。因此,严格来说,在学理或文法层面,商贸、商贸流通、商贸流通业与商贸流通体系等提法,都很难在学术层面说通。但是,考虑到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说法仍然在政策层面或政策话语中经常出现,短期内难以找到能够更容易被学界、政界、业界共同接受的说法,也可以暂时采用上述提法⑦。
(2)商务。在中文里,“商务”一词是随着商务部的成立开始流行的。但是,究竟什么是商务,尚缺乏令人满意的权威解释,从商务部的英文翻译(Ministry of Commerce)中也很难找到线索。 “Ministry of Commerce”与美国联邦政府商务部的英文名称(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很相似。在很多英联邦国家,与美国商务部类似的部,更流行的写法则是“Ministry of Trade”或“Department of Trade”,似乎应译为“贸易部”。实际上,对照我国商务部目前的主要职能⑧,虽然英译使用了“commerce”,但对应的相关职能中,很多其实是“trade”。所谓商务,是与市场交易活动有关的事务或行为,其内涵显然大于传统意义上的“commerce”,也不同于流通。
(3)分销。分销(distribution)一般被认为是一个管理学或营销学词汇。据科特勒等[11]的定义,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也有学者译为“营销渠道”或“流通渠道”)指的是在某种商品或服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取得这种商品、服务的所有权以及帮助所有权转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但不包括供应商和辅助商。相关概念还有分销业(distribution industry,日本学界一般译为“流通产业”),主要指批发业和零售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时,distribution的官方译法为“分销”。正如李飞[12]指出的,与流通类似,分销也表示商品(包括服务)从生产者到消费者转移的活动与过程,但角度不同于流通:在微观和个体角度是分销问题,在宏观和整体角度是流通问题;在管理学(营销学)中是分销问题,在经济学中是流通问题。
(4)物流与供应链。物流(logistics)一词,源自希腊文“logistikos”(原意为“计算的科学”),最初在美国军事后勤领域广泛使用,后来被引入日本学界,最早的名词为“物的流通”。20世纪70年代以后,“物的流通”逐渐被“物流”所取代。中文的“物流”一词,最早是从日文文献引进的。据中国现行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18354—2021)的定义,物流指的是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 、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使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进行实体流动的过程 。供应链是与物流密切相关的概念,指的是生产及流通过程中,围绕核心企业的核心产品或服务,由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等形成的网链结构,在某种程度上是物流概念的扩展和延伸。无论是物流或供应链,都只是范围广得多的流通的一个重要方面。混淆物流与流通,以物流或供应链代替流通的说法、做法与政策取向,是只见物不见人,丢掉了“商品交易所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这一根本性问题”[13];是源自“过于技术化、工程化的片面观点”[14]。
(5)交换与交易。马克思经常从交换(exchange)的角度界定流通尤其是商品流通。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交换表面上是商品体之间的交换(无论是否以货币为媒介),但实质上应被视为商品占有者(所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流通是商品占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⑨但是,交换仍然不同于流通,交换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现象,甚至可以被视为最基本的特征化事实;而且交换有高度多样化的含义,既可以从经济学或管理学的角度进行考察,也可以从政治学或社会学的视角来界定。与交换密切相关的概念是交易。虽然交易在经济中无处不在,但处于“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所展示的却是一个没有交易成本的“无摩擦”的世界,其研究重点不是经济组织问题,而是既定经济组织下的资源配置问题[15]。无论从哪个角度界定,交换和交易的内涵,至少都比较狭义和最狭义的“流通”概念宽泛。较狭义和最狭义的“流通”其实只是经济交换或市场交易的一种具体形式。
流通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与生产、分配、消费并列的独立的经济活动,也是政治经济学著名的“四分法”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经济学者对流通的重视程度差异较大,对流通的理解千差万别,采用的术语也不一致。在现代经济学萌芽阶段,重商主义经济学高度重视商业与流通。古典经济学也重视流通问题,但随着经济学日益向模型化、形式化、抽象化方向发展,作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支柱,新古典经济学逐渐把流通过程简化了[16]。在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下,基于一系列严格假设,经济完全被“看不见的手”操纵,甚至可以不需要任何中间层组织,处于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流通必然被忽视。正如石原武政、加藤司[17]所言,(主流)经济学注重研究财富的生产与分配,对流通过程没有给予积极关注。
与西方当代“主流”经济学不同,流通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与基本研究领域,甚至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特有的研究范畴[18]。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下,流通(circulation)是经济的基本环节或领域(在同一逻辑框架下的重要概念是生产、消费与分配),是典型的总体概念与宏观概念。不过,即便是马克思本人,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场合,对流通和流通过程,也有不同角度的界定。
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庞大的理论体系中,多处涉及“流通”与流通过程。马克思对“流通”与流通过程的界定层层递进,具有多层面的内涵。
1.从交换的角度界定商品流通
从交换的角度界定商品流通,是马克思一以贯之的理论视角。马克思在从交换的角度界定流通的前提下,进一步区分了交换与商品流通:并非每种商品交换都能构成流通。流通首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以价格为前提的商品;第二,不是单个的交换行为,而是一连串的交换,一种交换总体,即一种交换行为体系。因此,流通首先是通过货币形式实现的商品交换,即“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19];同时必须是一连串的而非单个的交换行为,即“从交换总体上看的交换”。 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对流通的界定,与马克思的上述界定一致:孙冶方将流通视为“交换的总和”[20];许涤新[19]将流通视为“连续的交换,或从总体上看的交换”;林文益[14]将商品流通界定为“以货币为媒介的连续不断的商品交换”。
2.界定不同类型的商品流通
马克思首先区分了简单的商品流通与发达的商品流通(经由专门的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其次区分了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商品流通,即前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与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显然,相较于简单的商品流通和前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发达的商品流通和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所牵涉到的关系以及现实运行过程,都会变得更加复杂。
3.高度重视中间商之间的交换,将流通界定为“商人阶层内部的交换”并区分“流通”本身与“流通的结局”
在区分“流通”本身与“流通的结局”的基础上,马克思指出两者之间可能发生矛盾——流通即“商人阶层内部的交换”,与流通的结局即“商人阶层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尽管归根到底必然是互相制约的,但它们是由完全不同的规律和动机决定的,彼此可能发生最大的矛盾。按照马克思上述关于“流通”本身与“流通的结局”之间的理论区分,将商品卖给消费者之类的行为(如零售)属于马克思意义上的“流通的结局”,而非“流通”本身。可见,商人阶层内部的交换是更为本质也更加重要的“流通”。
4.进一步界定并区分不同性质的流通与流通过程
第一,狭义流通过程、较广义的流通过程与广义流通过程。狭义流通过程是指连续不断的交换过程或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买卖过程;较广义的流通过程是指商品资金在流通领域的运动过程,包括流通领域发生的生产与分配活动,如商品在流通领域的加工和储藏等;广义流通过程,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所分析的总流通过程[21],或者说包括直接生产过程和狭义流通过程在内的资本运动过程[22]。第二,商品流通、货币流通与资本流通。《资本论》至少涵盖了这三种意义上的流通。在马克思看来,“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货币流通为商品流通和资本流通提供服务,但资本流通“也可以完全不要货币流通”。有时有大量货币流通但不一定有商品流通,“有货币流通但它不表现实际商品交换的那种交易(例如交易所里的买空卖空等),可以在数量上增加。”因此,货币流通与资本流通其实都是商品流通的转化形式,商品流通可视为其他两种类型流通的基础[23]。第三,流通过程是一个由使用价值的交换过程(新的使用价值不断流入和原有使用价值不断退出的“物质代谢”过程)、剩余价值实现过程和对生产要素进行社会组合的媒介过程等基本过程构成的复合过程[21]。
5.从流通过程与生产过程相互交织渗透的角度界定流通
马克思认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二者不断互相交织、互相渗透,从而不断使它们互相区别的特征分辨不清。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流通过程存在丰富的生产、分配、消费要素,正如生产过程也存在丰富的流通、分配与消费要素。
检索马克思的所有原著,都未能发现针对现代流通体系的专门理论研究。但是,马克思对流通与流通过程的科学分析,对于深入系统理解流通与现代流通体系的基本理论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1.流通在不同层次和层面有不同的界定
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对流通和流通过程的多角度、多层次理解,同时考虑“circulation”的英文使用习惯,流通至少可从四个层次进行界定:(1)最广义的流通。据维基百科对“circulation”的阐释,流通或循环,本质上是各种物质和思想的流动,可以从不同学科领域(如从自然科学领域的大气科学、流体力学等到医学和建筑等工程学科,再到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展开研究。在这个层次上,流通对应着太多性质完全不同的学科,难以在统一的语义下把握其确切的内涵。(2)较广义的流通。如果将学科领域限定于经济学与管理学,此时的流通即较广义的流通,可界定为“人类生产成果或生产要素的流动”,既包括有形商品和服务的流通,也包括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的流通[10]。上述界定有点接近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广义的流通”概念,即包括直接生产过程和狭义流通过程在内的资本运动过程,或《资本论》所分析的总流通过程。(3)较狭义的流通。包括所有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的流通,但不包括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等)的流通。(4)最狭义的流通。只包括商品流通或有形商品的流通(不包括货币与资金的流通,也不包括服务的流通以及生产要素的流通)。遵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范式,可以将该层次的流通界定为“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过程,是商品交换过程连续进行的整体”[24]。该界定接近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狭义流通过程”,即连续不断的交换过程或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买卖过程。总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对流通有多层面的理解,现实情境中的流通也可以区分为多个层次或层面,重点从哪个层面或层次界定流通,完全取决于要分析的具体问题。对于现代流通体系的理解,也是如此。
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流通,是不断运动的、多面的、立体的、广泛联系的、复杂的总体经济过程与循环经济体系
马克思在不同场合对流通给出了很多“不同”的定义: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是“从交换总体上看的交换”,也是“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和“商人阶层内部的交换”。更重要的是,流通突破了狭义的商品流通过程,不仅是从生产到消费的孤立的单向转移过程,也是一个包含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在内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运动过程——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上述循环运动过程,就成为一个总体经济过程,一个包括商品流通、货币流通和资本流通在内的总流通过程。在上述意义上,“流通”其实也可以与“循环”相互替换使用,这也正是两者的英文都可以翻译为“circulation”的重要原因。
3.现代流通体系是与生产体系互为媒介且相辅相成的总体动态过程
马克思倾向于从循环流转的总体动态结构过程中把握流通过程: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指出:“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在《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中,马克思创造性地将社会再生产分为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包括二者在内的总过程,代替了穆勒开创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分法”。马克思认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因此形成一个正规的三段论法:生产是一般,分配和交换是特殊,消费是个别,全体由此结合在一起。”但是在马克思看来,上述“肤浅的联系”不可能科学地揭示社会再生产的内在规律。它要么直接否定流通过程的存在,要么将内容丰富的流通过程等同于单纯的交换概念,对流通过程存在的其他“要素”尤其是“生产的要素”视而不见。流通过程以及整个社会再生产的规律性,必须从动态变化和总体过程中才能得到揭示。所以,马克思说:“总过程表现为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成为流通过程的中介,反之亦然。”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关于流通与流通过程的分析,为科学界定现代流通体系,阐明现代流通体系的基本结构,给出了重要线索。
要科学界定“现代流通体系”,首先应科学界定“现代”。鉴于中文的“现代”是典型的外来词汇,通过查阅英文版《韦氏百科大词典》相关词条大致可以推论,这里的“现代”(modern)虽然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概念,但显然不仅于此(或者说不能简单用作“目前”和“现在”的代名词),而是蕴含着当前的事物或状况与“过去”相比,“更新、更好、更优越、更进步”等方面的意思,因而也是一个与“水平”相关的概念。与此同时,这种意义上的“现代”显然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被认为是“现代”的事物往往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变得不那么“现代”,而新的“现代”又会不断出现。或者说,“现代”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不断逝去又不断再生的任何一个新时代的观念[25]。
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流通理论,借鉴发达国家现代流通体系的演进经验,结合我国流通体系的演进历程,对照“传统”流通体系,本文将现代流通体系的概念界定为,围绕数量庞大的商品(或服务)和各种类型的中间商,通过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形成的多层次分工分业体系与复杂适应系统。其中涉及的相关行为主体(中间商),至少包括批发商、物流服务商、零售商,以及提供信息、金融、保险、品牌、质检、监管等服务的主体;涉及的交易或交换行为,至少包括各类批发商之间的交易、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易,以及批发商、零售商与其他类型的中间商之间的交易,如经纪人、代理人、物流企业、营销企业、广告商、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中间商之间的交易;涉及的流程或流通职能包括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
相对于“传统”流通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在规模、水平、深度、广度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在现代流通体系中,各行为主体的数量更大且异质性程度更高,商品品类更丰富,设施更先进,技术含量更高,渠道更多元,流程更复杂,场景更生动,氛围更友好,集聚的生产要素更丰富,对资源、知识、能力和营商环境的要求更高,各行为主体的分业分工程度更加深化,行为主体间的相互影响及行为主体与环境间的影响也都更加复杂。
1.多层次的圈层结构
现代流通体系的核心层是以商流为核心的纯粹商品流通体系(也可根据当前的用语习惯暂且称之为“商贸流通体系”);辅助层则是以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核心的交通运输体系、现代物流体系、信息技术体系和支付结算体系;支撑层是以资本、政策法规、监管(包括行政管理)、信用、人才、研究等为立体支撑的资本市场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流通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科学研究体系、行业组织体系、商品储备体系和品牌营销体系(见图1)。
图1 现代流通体系的圈层结构
在上述圈层结构中,之所以将以商流为核心的纯粹商品流通体系纳入核心层,而将现代物流、交通运输、支付结算和信息技术体系等学界、业界、政界都认为非常重要的体系放入“辅助层”,主要理由是:第一,所有权变更的运动过程即价值形态变化一般被视为商流,商品体物质运动的过程即使用价值变动一般被视为物流,这两个运动过程发生的信息传递和反馈过程统称为信息流[26]。在马克思看来,直接反映人与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商流(或“纯粹的商品流通”)才是流通的本质内容,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都是从商流衍生出来的。马克思把“纯粹的商品流通”称为“作为经济行为的流通”,而把运输、保管等称为“作为流通的经济过程的外部存在条件,也可以算作流通的生产费用”。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看来,商品的物质运动过程(大致相当于物流)是在纯粹商品流通(大致相当于商流)的带动下完成的,正是纯粹商品流通过程中所有权的更迭,带动着商品体从生产者手中向消费者手中转移,并使之在转移过程中得以经历相应的物质运动环节[14]。第二,流通虽可视为商流、物流的统一,但严格说来,物流是商品世界和非商品世界共有的现象,而流通只存在于商品世界[27]。而且,与商流并行的物流并非全部物流,而只是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商品实物运动那一部分物流。总之,遵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范式,作为“纯粹的流通”的商流是流通的“魂”或核心,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都是衍生出来的。
2.多维度的复杂网络结构
正如前文已分析指出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流通,是不断运动的、多面的、立体的、广泛联系的、复杂的总体经济过程与经济体系。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不同场合对流通给出了很多“不同”的界定。因而,除前文阐述的圈层结构外,现代流通体系还在流通流程、对象、机构与功能等方面形成了多维度的复杂网络结构体系:一方面可以按流程或功能划分为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另一方面则可以按环节或领域划分为零售市场、批发市场、物流运输服务市场、信息市场、支付市场、资本市场等相互关联的市场;不仅涉及宏观层面的流通,也涉及营销、品牌、物流、供应链等微观层面的流通;不仅涉及点、线、面、流、圈等线下空间布局,也涉及线上网络布局,以及跨越线上线下的全渠道布局;不仅涉及流通基础设施等硬件方面的建设,也涉及企业竞争力、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等软件方面的建设。
3.多层级的迂回结构
不同程度的迂回(roundabout),是现代流通体系的精髓之一。所谓迂回,主要体现为流通渠道的多层级性(或曰长渠道),包括批发环节的多层级、各种类型中间商的大量涌现以及平台化经营方式的普遍化。如石原武政[28]所言,商业从一开始就具有阶段性(层次性)和业种的多样性。日本流通系统以复杂迂回著称[29],即便是工业制成品的流通渠道也曾是由多层次同业批发构成的,甚至出现过四级以上的批发商。近年来,日本的流通渠道逐步简化,同业批发逐渐减少,但批发商大多仍由两级构成[16]。实际上,对于上述重要的“反直觉”的经济现象,马克思进行过专门分析。在马克思看来,大规模生产体系往往需要匹配迂回的流通体系,需要“经手绝大部分社会产品的批发商业”;而在以前那种小规模生产的生产方式下,“很大一部分生产者把他们的商品直接卖给消费者,或者为消费者的私人订货而生产。”当然,现代流通体系的“迂回”也可以用现代“主流”经济学进行解释:基于中间商(批发商、零售商、物流配送服务商、品牌服务商、营销服务商、信息服务商、支付结算服务商、金融保险业者、经纪人以及其他相关企业)之间分工、分业的“迂回”,主要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搜寻、交涉、履约、简化交易、降低交易不确定性[17]等重要因素密切相关。
本文从中文、西文、日文文献方面分别追溯了流通这一概念的渊源,辨析了流通与商业、贸易、内贸、商贸、商务、分销、物流、供应链、交换、交易等相关概念的关系。本文认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流通与流通过程理论,对于理解现代流通体系具有重要启示:一是流通在不同层次和层面有不同的界定;二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流通,是不断运动的、多面的、立体的、广泛联系的、复杂的总体经济过程与循环经济体系;三是现代流通体系是与生产体系互为媒介且相辅相成的总体动态过程。本文将现代流通体系界定为“围绕数量庞大的商品(或服务)和各种类型的中间商,通过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形成的多层次分工分业体系与复杂适应系统”,并厘清了现代流通体系的基本结构:一是以商流为核心层的多层次的圈层结构,二是多维度的复杂网络结构,三是多层级的迂回结构。
本文研究结论的主要政策含义如下:第一,应加强对现代流通体系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研究。要想对现实有深刻的理解,必须基于坚实的基础理论[17]。正如董辅礽[22]所指出的,流通大概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最缺少深入研究的领域之一。解决流通领域的问题,并不比解决生产领域的问题容易,甚至可能更困难。中国新时代流通经济研究亟须回归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30]。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中国流通体系正以世界史上绝无仅有的速度多重性地进行着[2]。采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流通理论,结合我国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践与境外经验教训,跨越行业、部门、主体、环节与流程,加强对现代流通体系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经验的整体研究,有利于更好地把握中国流通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有助于更好地指导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践。第二,应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整体化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多层次的圈层结构、多维度的复杂网络结构和多层级的迂回结构表明,必须要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的整体化统筹推进。一方面,应加强对现代流通体系中主要流程的统筹。遵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范式,作为“纯粹的流通”的商流是流通体系之“魂”,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都是从商流中衍生出来并为商流服务的。然而长期以来,政策体系和政策话语体系显然更重视物流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尤其强调硬件和园区建设,并导致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使用”等不良倾向。近年来,在各地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大量硬件设施良好的“物流园区”使用率低下,与上述理论偏差和政策偏向有关。未来中国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应以商流体系建设为核心,兼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的短板,实现流通体系主要流程的“整体化”统筹推进。另一方面,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统筹。我国与流通相关的行政管理职权广泛分布于多个部门,虽然经历了四十余年的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但是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仍不健全,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仍不完善,职能交叉重叠、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等顽疾长期存在,削弱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效果,导致管理越位和缺位现象长期并存。在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新形势下,数字技术引领的新流通与新型消费往往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区、跨主体迅速发展,多头管理、管理越位和管理缺位必然带来更严峻的挑战,从而更加凸显了加强统筹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注 释:
①以东北财经大学夏春玉教授和吉林大学吴小丁教授等为代表的留日流通学者一般将“distribution”译为“流通”,也有部分国内学者主张译为“分销”。
②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国内曾有“商业经济学”“流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三种并称的提法:在专业设置上,1949年以后,国内大学本科专业最早是“商业经济”,后来统一改为“贸易经济”;在课程设置上,“商业经济学”“流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在国内高校是并立的,甚至某些高校会同时开设其中的两门课程作为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③据历史学家皮特·沃特森(Peter Watson)的研究,远距离的商业甚至可追溯至约15万年前。
④在计划经济时期,约定俗成的习惯是,商业(commerce)一般用来指代国内贸易或所谓“内贸”(大致是国务院曾经的组成部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所管辖的范围),贸易指国际贸易或所谓的“外贸”(大致是国务院曾经的组成部门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管辖的范围)。
⑤与国内贸易部(前身为商业部)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前身是对外经济贸易部)分开设置有一定的关系。
⑥从学理和文法层面看,“国内贸易流通体制”如果要说得通,只能将国内贸易视为一个形容词,如“国内贸易流通”(或“内贸流通”)之类的表述。如果将国内贸易视为一个名词,“国内贸易流通”(或“内贸流通”)在文法上就涉嫌同义反复,在学理上也说不通。
⑦但是,面向未来,从更科学、更严谨、更符合学理与文法的角度看,同时也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应尽快停止采用“商贸”“商贸流通”“商贸流通业”等提法(包括在学术层面和行政工作层面)。
⑧商务部作为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管理的是全国范围内与市场交易活动有关的部分行政事务。很多与市场交易有关的重要行政管理事务,目前其实是由另一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来管理的。
⑩ 19世纪初叶,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曾把政治经济学分为生产、分配和消费三个部分(即所谓的“三分法”)。后来,英国经济学家穆勒在此基础上加上了交换,成为“四分法”。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扬弃英法古典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交换(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领域,最终确立了社会再生产过程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的“四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