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尚鑫 王延松 陈忠艺 刘鲁云 范浥春 郭亚光
(鲁山县蚕业局 河南平顶山 467300)
鲁山县是全国典型的一化性柞蚕主产区,也是河南省政府确定的柞蚕生产基地县之一,素有“柞蚕之乡”美称。柞蚕生产作为我县传统“名特优”特色产业,一直是山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对增加农民养蚕收入、繁荣山区农村经济和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一年放养一季春柞蚕的生产管理模式,致使大量柞坡资源闲置。近年来,我县虽然试验示范推广秋柞蚕养殖,但因对秋柞蚕收蚁日期掌握不适当(收蚁过早或过晚),使得小蚕期遭受早秋高温危害,造成小蚕保苗率低,大蚕期受早霜冻害,造成蚕茧产量下降,再加上蚕期的虫鸟危害及操作管理粗放等因素的影响,致使秋柞蚕产量低和效益不显著,制约了我县秋柞蚕的发展。为此,笔者结合近年来秋柞蚕放养的生产实践,客观分析了秋柞蚕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措施。
鲁山县的秋柞蚕生产始于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由王庄柞蚕原种场采用人工感受长光照的方法,促使一化性滞育蛹解除滞育,感受自然变温进行发蛾制种,然后收蚁上山饲养。但由于发蛾时间较长、羽化率低、出蚕过早等,导致了秋柞蚕放养成绩较差,结果以失败告终。进入21世纪后,随着蚕茧市场规模不断攀升,山区群众养蚕积极性持续高涨,秋柞蚕养殖工作得到重新研究与开发。自2010年至今鲁山县蚕业局先后从辽宁、吉林引进二化性秋蚕种,并采用一化性种茧人工感光的办法,在重点养蚕区域试验示范推广秋柞蚕养殖,共投放秋柞蚕种1 500 kg,产鲜柞蚕茧225 t,创蚕茧产值1 500 万元,涉及全县10 个乡(镇)办事处,105 个养蚕村680 户近2 000 余人,实现蚕农人均养蚕收入750 元,有力地推动全县秋柞蚕生产的持续、快速发展。
无论是引进辽宁、吉林的二化性秋蚕种,还是采用一化性种茧人工感受长光照诱使蚕蛹发蛾制种的方法,获取的秋柞蚕种子均在8月上旬收蚁,正好遇到早秋30 ℃以上的高温天气,极易造成蚁蚕伤热受损。过去秋柞蚕放养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收蚁过早,受高温危害,造成蚁蚕损失严重,导致后期产量低下。
秋柞蚕放养过程正值虫害、鸟害活动频繁期,尤其是在处暑前后步行甲(河南俗称臭虫子)十分猖獗,其主要在中午11:00—15:00 和晚上19:00—21:00 活动频繁,在柞墩上不停出没,啃食柞蚕现象较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在步行甲活动频繁期,平均每头步行甲危害柞蚕高达30~50 头。另外,各种鸟类还经常停留在柞墩上取食柞蚕,让人防不胜防,这也增加了护场保苗工作难度,是造成小蚕保苗率低的主要因素之一。
我县山区蚕农习惯于春柞蚕放养,而在饲养秋柞蚕时,由于养殖方法掌握不当,操作起来比较费时费力。主要表现在撒蚕时密度过大,移蚕转场次数较多,通常从收蚁到蚕茧下山移蚕次数达5~6 次,既增加劳动强度,又极易损伤蚕体,增加了病原入侵感染的机会。目前小蚕集中饲养、大蚕稀放、迷雾消毒等省力化养蚕先进科技在生产实践中推广应用范围小,实际操作时费工费力,劳动效率较低。
秋柞蚕生产是近年来在我县进行区域性示范推广应用的一项“短平快”致富产业项目。由于科学防病宣传力度小,当地群众重视程度不高,蚕农只重视蚕期的放养,而对蚕病消毒预防工作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在饲养中发现个别病蚕也只是随处乱丢,而病蚕污染的柞枝柞叶不做相应处置,容易导致蚕病的扩散和蔓延,给秋柞蚕稳产稳收埋下了隐患。
目前,我县的秋柞蚕生产仍处于稳步发展上升期,年放养量及养殖规模还很小,秋柞蚕生产扶持政策相对较少,其中只规定了减免蚕农养蚕用种的费用,而对小蚕保苗设施、蚕场蚕座消毒器械、修剪伐坡的设备投入都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这些设施的投入,增加了山区蚕农养蚕成本。再加上收获的秋柞蚕茧市场价格较低,甚至个别茧丝绸企业存在压级、压价、垄断蚕茧的经营行为,一定程度影响了山区蚕农的养蚕积极性,从而制约了全县秋柞蚕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我县根据近年来秋柞蚕生产实践,逐步摸索出我县秋柞蚕放养适宜收蚁日期是8月中旬(8月15日左右),浅山区适当偏迟,深山区适当偏早。过早或过晚收蚁,易造成蚁蚕受高温危害或大蚕后期遭受霜冻影响。因此,在引进东北二化性蚕种时,可采用7~8 ℃低温抑制蚕卵发育的方法,适时收蚁,避免蚁蚕遭受高温危害。另外,根据人工感光的天数和制种所需的天数,利用倒推法向前推算70 天(8月15日收蚁),可得出一化性种茧感受长光照的时间应是6月5日,避免了收蚁过早或过晚现象的发生。
从蚁蚕上山开始,蚕农就会在柞园附近搭建临时性帐篷,当地蚕农俗称蚕庵。做到养蚕劳作与吃住管护不离柞园,随时随地驱逐鸟害,精心管理蚕苗,把虫鸟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从而实现秋柞蚕稳产丰收。小蚕期由于撒蚕的面积小,便于采取措施进行管护。因此,可在柞园周围搭建防鸟网或在蚕座四周扯上驱鸟闪光带,避免鸟类危害,还应不定时地在柞园附近巡逻,看护好各龄的蚕苗。虫害防治重点是防治步行甲,在步行甲危害高发期,用甲虫散粉剂撒施柞墩四周,薄施一层环状带并依据步行甲活动规律及出没特点对其及时捕杀,最大限度地降低步行甲危害。另外,也可通过扎草人、燃放鞭炮、呐喊等方法来防鸟驱鸟,做好柞园管护,保足保好蚕苗。
在我县的重点养蚕乡(镇)科技示范村推广应用小蚕室内育或室外大棚保护育的保苗措施,可有效地避免小蚕期遭受各种虫害、鸟害,大大提高小蚕保苗率。同时,利用小蚕保护育措施,采用适熟柞叶,保持蚕体发育合理温湿度,确保蚕儿发育正常、眠起整齐、蚕体活泼健康,提高柞蚕的抗病力和抗逆力。大蚕期,在撒蚕时必须稀放,保证每头蚕都能取食到充足柞叶,达到良叶饱食,尽量少移,做到勤匀座。每移蚕一次,不仅增加繁重的劳动量,而且容易造成大蚕相互挤压损伤,感染病原而引发蚕病。移蚕时要带枝或者带叶移,不可手抓光蚕,扯伤蚕体。选叶(芽)要适当,勤剪枝勤匀蚕,不能出现吃光枝、吃光墩现象。并在移蚕时做到“五不移”,即大风天不移、雨天不移、眠中不移、中午高温时不移、外温低时早晨不移。只有科学管理,精工细养,省力化操作,才能把秋柞蚕养好,实现秋柞蚕丰产丰收。
在蚕病防治上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要从蚕卵浴消、收蚁、小蚕保苗、大蚕饲养及蚕体蚕座等环节入手,认真做好卵面浴洗消毒,蚁蚕上山。蚕期生产管理及养蚕环节消毒工作是预防蚕病发生的一项重要防治措施。一是严格卵面消毒,用3%甲醛浸卵30 min,液温保持23~25 ℃,然后用清水漂洗数次,至药味脱去为止。消毒后的蚕卵(或产卵纸)放入净卵室保管,严防卵面再次感染。二是收蚁要及时、安全、迅速,秋柞蚕蚕卵感光在早上5:00 开始进行,收蚁一般在早上6:00—8:00 操作,遇阴雨天可在室内进行,收蚁时边收蚁边上山撒蚕,利用纸卵收蚁的,应在前一天下午日落时把小块纸卵放到柞墩五股叉部位,用别针固定在枝叶上,卵面向下,以防雨灌或日晒。三是注意淘汰迟眠迟起弱小蚕及感染的病蚕,应把病弱小蚕先用药液浸泡再挖坑深埋,并将被污染的柞枝柞叶一同剪下,丢弃时应远离养蚕场所。在1~3 龄期和4~5龄期,及时添食蚕病灵、蚕脓清、氯霉素等药物,并利用0.5%漂白粉澄清液、2%石灰水进行叶面消毒。同时,要加强蚕期管理,精心饲养及时匀移,合理调节适熟柞叶,做到良叶饱食,使蚕膘肥体壮,实现秋柞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为了更好地发挥蚕业政策的支撑优势,强力推进蚕业生产健康发展,我县除了养蚕和蚕种补贴外,还对新建柞园、标准化养蚕基地、省力化养蚕设施、养蚕设备和消毒器械等投入适当进行补贴。尤其是对茧丝绸深加工企业实行了蚕茧保护价收购政策,即秋柞蚕茧每千克市场价为50元,低于50 元的,其差额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对茧丝绸企业进行补贴。采取了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柞蚕产业生产格局,健全完善了生产、销售、服务融合的管理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柞蚕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还将秋柞蚕生产纳入特色农业保险范畴,增强柞蚕产业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把所有从事柞蚕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农户纳入蚕业保险,其保险费用(柞蚕每千克640 元)全部由县财政负担。即使养殖农户遭遇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绝收,每户蚕农仍然能够得到每千克不低于4 000 元的经济补偿。这些政策的倾斜和扶持,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蚕农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调动了山区农民养殖秋柞蚕的积极性,为全县柞蚕生产的高效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