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及其路径探究

2021-12-01 23:29潘月萍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政府部门农产品农民

潘月萍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云南 玉溪 653100)

农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部分地区因为运营资金不足,导致其发展停滞不前,所以需要不断探索发展途径,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多数地区的农民合作社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在初期运作过程中的积累及社员的原始资金,但是二者的资金储备数量有限,无法充分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对其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普及比较滞后,缺少对充足资金的积累,多数只能维持基本的运营,而当面临一些突发情况时,合作社的整体表现很无力,对经济压力的承受能力较弱。所以为了提高合作社对风险的抵御能力,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1.2 基本宣传不够广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又一个集体构成,是一种在农民中实施的集中合作形式,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合作社的有关政策缺少正确的认识及准确的解读,对合作经营理念缺少深度理解,导致合作社在运营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同时各个成员之间有较严重的意见分歧。以上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不够,大家在传统小农意识的影响下,无法深入了解合作社与经济市场的关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也缺少获取信息及接受新鲜事物的途径,合作社的管理停滞不前。

1.3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农村合作社内包含的是一个大型的经济团体组织,为了使合作社可以维持稳定运行,完善的管理制度十分重要。但是在很多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没有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虽然有部分关于税收优惠及资金补贴的制度设立,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同时监管制度的缺乏让合作社工作人员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整体工作态度散漫,缺少必要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1.4 生产资料价格变化很难控制

在很多农村地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化频繁,农产品种植的成本支出得不到有效控制。如果当地的农产品拥有比较稳定的产量,农业生产需要的资料价格会因为农产品价格的上浮而上涨,导致农业生产中的成本支出有一定提升。在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多数没有专门的生产资料服务部门,对合作社的市场地位及发展优势缺乏基本意识,缺少对产业链上游信息的深度挖掘。导致合作社可以争取的资料价格浮动变小,很难将农业生产成本降到最低。

1.5 农民对农产品定价的决定作用较小

在很多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推行时间较短,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规模比较小,且组织结构不够科学,很多合作社对自身的发展能力没有清醒意识,在市场中的地位缺乏明确,竞争实力很难得到有效提升,同业竞争能力比较低。同时在很多合作社内,部门设置不全,且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分配比较随意,缺少专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有些农村合作社内的成员构成多半是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内部管理比较松懈,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很多地区在开展联社工作时,多数是由当地政府部门带头,构成部分包含农业生产企业、基层农民及政府等,组织结构较复杂,基本都是农业企业及政府部门掌握主要话语权,农民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

1.6 利润分配不够科学合理

在大部分合作社中,开展利润分配工作时,通常采用两种方式,首先,由于部分组织结构是政府部门、农民成员及农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上各构成部分享有同等权力,在进行利润分配时,采用平均分配模式;其次,部分合作社中将政府部门及农业企业作为主要领导,而农民仅算合作成员,合作社的经营模式通常是订单农业,最终的利润由农业企业及政府部门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分配,而农民不想有分享权力。在很多合作社中,应用比较广泛的是第二种模式,其缺陷在于部分企业存在拖欠贷款的问题。

2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有效对策

2.1 加大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

为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维持基础运营的基础上,还可以适当拓宽业务渠道,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有关的税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减免一些税负,帮助合作社减轻运营压力,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也应该予以合作社一些政策上的支持,提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部分地区的合作社发展比较好,可以聘请其管理人员来传授经验,对其发展优势进行合理借鉴。合作社需要结合自身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需求,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2.2 建立对应的服务机制

对“三农”问题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很好的创新方式,为新农村建设及发展做出正确指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需要有关部门对自身职能做好定位,并做好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对应的多元化服务制度。政府部门可以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及实际情况,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可以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对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进行有力宣传,在农民中做好普及,对其心中存在疑问进行全面解答,使农民对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及发展前景有更加深刻地理解,同时加强合作社的信息技术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紧跟时代发展步伐。

2.3 明确基本准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将农村土地承包制作为基础,所以在建立合作社基本制度的同时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基本原则,任何机制的建立及重要决策都需要以农民的主观意愿作为前提,要给予农民充分的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采用民主化的管理模式,重要的决策需要民主大会投票通过,并对整个过程做好监督和管理。为了让农民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合作社应用加强自身的发展实力,结合当地的特色农产品,有针对性地增强自身吸引力,从而使自我价值和作用得到全面体现,提升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

2.4 加强对合作社人才的培养

对各行各业来说,人才都是其维持稳定发展的基础力量支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也是一样,合作社成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对其日常运营有重要影响,所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人才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提高。首先,在领导班子搭建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做好整体规划,对基本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合作社要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做好会议部署;其次,对现有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使其理论基础得到丰富,并拓宽其知识涉猎范围,如科技、税务及工商管理等,为其综合发展提供基础支持,进而构建完善的人才体系,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

2.5 完善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是核心构成部分,其规范性对合作社的资金分配及运营来说十分重要。首先,要组建专业的财务机构,并做好岗位划分及人员分配;其次,要结合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并对资金的审批流程进行严格规范;最后,加强对合作社资金流动过程的监督,避免出现以权谋私的情况,给合作社带来经济风险,并健全会计稽核及内部审计等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各项制度。

2.6 做好经济利益分配结构优化

为了全面保障农民会员在合作社中拥有基本的利润分配权力,合作社的领导班组应该结合实际的经营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在合作社成立初期,需要结合合作社成员的出资额度,有针对性地建立科学合理的利润返还制度,并要求通过所有成员的投票审核,在实际工作中深度落实。同时合作社要组建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农业企业的权力控制,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咋农业企业及农户之间做好调节,帮助农民在产品销售方面争取更多经济利益,让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加强农业生产顺利有序开展,让合作社在群众当中得到更高的认可及支持。

2.7 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管控

在很多地区,农资供给方及农资需求方是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的主体,为了改善这一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不断对自身的业务范围进行扩展,向农业生产资料领域进军,做好产业链的整体分析,逐渐将业务向产业链上游推进,从而将生产资料的购买价格控制在最低,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除此之外,合作社可以将农资流通领域作为自身需要跻身的市场,构建完善的农资配送供应系统,让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控制。

2.8 做好科学的营销组合规划

除了要考虑成本控制外,为了进一步保证农产品质量,并拓宽销售渠道,合作社需要建立符合有关标准的农产品生产与检测系统,让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水平可以保持高度统一,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为了保证农产品具备当地特色,且避免出现被其他产品冒名顶替的现象,合作社应该致力于为农产品进行对应的商标注册,引领农产品走向品牌化营销道路,加强对农产品的保护。合作社应该成立专门的营销部门,走出去,对销售市场进行开拓,在企业与农产品间做好对接,并成立农产品的直营店铺,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成本支出,为农民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在很多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取得的成效比较显著,不仅使农民的收入有一定增加,还对农业经济发展起到强有力地推动作用。为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及规定得到深度落实,需要当地政府部门提高对合作社的重视,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予以全面的政策支持,做好对应的普及和宣传,让农民对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更加了解,明确其带来的益处,坚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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