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峰
(福建省武夷山市吴屯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福建 武夷 354309)
我国要在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要确保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宅基地管理若是不能与时俱进,会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形成较大的阻碍。之前的房照管理因为现如今农村人口的频繁流动而显得力不从心,必须要融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农民宅基地进行全面管理,方能防止宅基地布局散乱、规划滞后等问题,另外还需要完善宅基地法律建设确保其可以流转,才能破解宅基地管理难题,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得实用性村庄规划能够具体落地发挥效用,科学安排农村宅基地布局。
(1)宅基地管理关乎农民利益。在农村和农民紧密相关的两个土地制度,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个是宅基地制度。前者关系到了家庭的收入,后者关系到了农民居住问题。进行科学的宅基地管理,可以保证农村人口人人有房住,是农村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力量。
(2)宅基地管理能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良好的宅基地管理可以缓解农村人口和土地的矛盾,提高每一寸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用性村庄规划”提供支持,让村庄变得更美。
(3)宅基地管理有利于实现土地公平。随着宅基地管理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越来越规范,避免了一户多宅的情况,体现了土地使用公平性。
(1)宅基地管理难度高。富裕的农村存在一定程度的一户多宅情况,一般都是儿女立家之后原本可以在同一个宅基地再起房屋,但是偏偏要另外申请宅基地。故此如何进行宅基地管理并且可以保证土地使用的公平性,这是摆在当前的难题。
(2)改变宅基地用途以及违建、扩建。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村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的形成,存在一部分在宅基地上建设经营性建筑,或者在宅基地之外建造房屋或者厂房、工具房。这两种行为前者属于改变了宅基地用途属于违建行为,后者属于非法扩建,都是法律不认可的行为,而现实中这些行为广泛存在。
(3)有城市人口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因为我国现如今农村政策好,而且乡下环境好,很多城里人想到乡下生活。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城镇人口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以及小产权房屋。但即便如此,仍然存在城里人在乡下宅基地建设别墅的情况。这给宅基地管理带来很大的难题,一旦这个口子打开以后,农村本就捉襟见肘的宅基地将会更加紧缺,会使得农民失去居住保障,会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
(4)当前宅基地审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乡镇协调、审批机制尚未建立,宅基地申请审批制度还不健全完善,具体日常工作还不明确。
(5)乡镇宅基地信息化管理水平较弱。在现有的系统中的很多信息和现实不符,这导致宅基地管理平台的服务功能减弱,给“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带来了影响,需要再一次认真采集信息才能进行合理规划,必然又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
(6)宅基地有关法律宣传不力。因为目前地方宣传上的局限性,导致农民对宅基地有关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这也导致了农民频频做出一户多宅、违建、扩建等行为。
(1)宅基地管理法律教育先行。为了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必须要先将宅基地有关的法律渗透下去,要让农民读懂宅基地管理办法,能够让他们自我对照来判断自己的宅基地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同时乡镇需要开通咨询热线,要积极地回答农民关于宅基地的问题,只有如此才能借用法律教育的作用力,推进宅基地审批管理。为了达成高效率的渗透,需要开通乡镇宅基地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博客等媒体,能够将国家有关于宅基地的法律内容详细讲解,便于农民理解。因为这些媒体具有交互性,能够在线留言提问,所以工作人员有必要定期关注留言并能够及时作答。诚然,这也要求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家宅基地法律规定。另外,要求宅基地管理过程里,能够对农民灌输法律意识,使其明白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一户一宅,并且在面积、楼层、建筑风貌上都有硬性规定,使其改变传统思维模式,能够主动配合乡镇妥善处理名下的其他宅基地。
(2)积极落实实用性村庄规划。为了让存在的违建、扩建等问题得到解决,需要从现在开始落实“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对吴屯乡及其下属17行政村进行详细的数据采集,对其中存在违建、扩建的地块进行特殊标记。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具体规划,责令违建、扩建有关责任人拆除建筑物。诚然和谐社会建构角度考虑,需要提前普及有关法律,让违建扩建行为人有心理准备。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需要吴屯乡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能够定期下乡巡查,对存在的违建、扩建行为予以制止,这样可以及时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让那些打算违建、扩建的农民止步,及时止损。
(3)提高村长村书记思想水平,充分发挥村组织作用;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上是经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村民小组同意后,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公示,连同申请人承诺书、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材料报送乡镇的工作形式,若是缺乏监督会导致村长村书记违规审批提供了机会,会让一部分城里人获得宅基地并建起别墅,故此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关键在于提升村长、村书记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够理解国家“不允许城镇人口下乡购买宅基地并建设别墅”的初衷,把住政策底线,捍卫农民权益。同时.还需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对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进行复核,要了解新的宅基地使用者的详细信息,避免出现“非集体成员获得宅基地”现象。除此外要建立宅基地经营以及流转机制,据统计我国目前农村宅基地有30%都处在空置状态,这是因为城乡人口流动造成的结果。想要盘活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可以考虑将宅基地原本单一的居住保障向经营性等为代表的多元功能转变,同时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宅基地流转机制,将宅基地推入到土地市场当中,让农民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出售房屋及宅基地。尤其是随着乡村旅游兴起,农村民宿服务增多,当地政府可以在征得群众支持的基础上,将闲置的房屋用于接待游客。其可以使背井离乡的群众增加收入来源,提升其生活质量。再者鉴于我国老龄化加重,可以将农村闲置农房改造成为康乐部等经营性群落,吸引城里老人群体到这里疗养、养老,由此形成的利润扣除税额后,转入农户社保卡。
(4)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乡镇要建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召集人由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组织乡土地所、建设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工作力量成立协调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依托乡(镇)便民中心收件,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具体审查,经协调机制集体研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5)提高乡镇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人员素养。首先,积极地落实中央最新的宅基地管理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要让他们掌握法律动向,能够及时为农民答疑解惑。其次,加强对乡镇宅基地申请审批的具体业务学习,建立宅基地审批机制。再次,需要积极培训他们的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技术,可以通过这些技术来动态监测17个行政村的宅基地变更、集体内部转让买卖、违建、扩建、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等情况,并可以及时更新信息,保证数据库中信息和现实同步。第四,为了促进工作人员提升自身素养,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促使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能够下沉到基层实地了解情况,提升宅基地登记、答疑解惑等服务能力。同时确保其具有严格执法意识,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有效推进。然后,要求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小组和乡镇宅基地审批管理共享信息,能够达成二者彼此参照,让以往不确切的信息进一步确切,错误的信息得以修正。
(6)提高宅基地有关法律宣传。除了前文提到的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受益权等确权法律之外,还需要时刻向农民传播其他和宅基地有关的法律动态,能够让他们形成严格的自律,这是保证“实用性村庄规划”落实以后长时间内农村村容村貌不走形的关键。
农村宅基地管理必须要法律先行,以提升农民、管理者有关法律意识为前提,以加强宅基地审批、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为手段,来展开科学管理。积极保障农村居民合法居住权益,实现用地公平。同时为了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效率,需要对目前空置的房屋进行创新管理,需要构建利于空置房屋利用的地方法规,保证进城务工人员能够通过租赁、转让获得收益。也需要进一步改善现有法律具有的执行性差等弊端,让宅基地确权得以推进,并通过确权工作来理顺农村宅基地乱象问题,为“实用性村庄规划”乃至于乡村振兴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