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四维向度研究

2021-12-01 07:01田海舰冯艳彬
关键词:网民舆论

田海舰,冯艳彬

(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互联网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意识形态主战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问题成为了国家治理中棘手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从主体维度、制度维度、传播维度、技术维度出发,系统科学地回答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中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客体、治理媒介的关键性问题,架构了多元综合、从上而下、由点到面、权责明确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南。

一、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主体维度

(一)国家层面,党和政府是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主体

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政府科学引导之下有序进行。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指导思想。习近平强调:“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1]尽管互联网技术影响世界的发展,但引领互联网技术的依旧是思想与旗帜。马克思主义作为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国取得一切伟大成就的科学行动指南。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现实结合,形成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中国之治”。 第二,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党和政府要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生成话语表达,凝聚话语权力。在网络社会提高引导话语表达的水平,实现国家意识形态治理目标与互联网平台应用有效衔接,并将中华优秀治理文化与发达国家先进治国理政之经验相融合,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力量”,唱响“中国之声”。第三,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习近平指出:“没有意识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2]正所谓“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当今中国成为网络大国,网络的发展渗透到了社会发展每一个“细胞”之中,网络信息安全成为与国家利益休戚相关的重大问题。由此,党和政府必须加大防护力度,构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我国网络信息安全。

(二)社会层面,社会组织是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主体

社会组织主要是包含企业、政党、行业协会、学校、新闻媒体等依照特定的目的宗旨、制度规范建立起来的共同活动集体,是维系社会发展、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通过有效的组织与协调,能够发挥其独特的社会功能。进入网络时代,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发生改变,以往过于单一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合时宜,社会治理需要更加科学的手段、更高的效率以及更加多元的力量。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注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协调治理之能。首先,政府实现“管理”到“治理”的嬗变。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协同治理。治理之法要更具制度规范化、法治人性化、科学时代化,契合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实际。其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社会组织对上承接党与政府、对下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联系,发挥着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成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中间力量。党和政府要给予社会组织大力的支持与引导,开辟探索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路径,通过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及时发现意识形态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再次,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建设。社会组织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要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规范,自觉恪守行业道德,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指向标。最后,党和政府要做好对于社会组织的监管。网络意识形态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各参与主体地位平等,但责任是不均等的。党和政府要承担主要责任并切实做好引导监管职责,使社会组织成为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支持并参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积极力量。

(三)个人层面,广大网民成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主体

习近平指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中,广大网民既是治理客体也是治理主体。发挥广大网民的主体性作用,既是基于人民主体性地位的尊重,又符合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客观要求。由此,这也对广大网民提出新的要求。第一,育克己复礼之思,广大网民要做到自我约束、加强网络自律。2019年10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网上行为主体的文明自律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础。”[3]网络空间由于其自身的自由性、虚拟性滋生了诸多违法行为,但互联网并非是法外之地。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规范、不断提高个人道德素质、合理利用网络资源、规范网络行为、树立网络是非观念,遵守互联网发展规律、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文明互动、科学正确表达,争做中国好网民。第二,施厕身其间之行,广大网民要自觉参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之中。一方面,网民要行使建议权,积极建言献策,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完善提出合理建议;另一方面,网民要行使监督权,利用网络平台发声,做出有理有据的“正义之举”。第三,提明察秋毫之能。要求广大网民增强辨别能力与应对能力。互联网世界信息多元、良莠不齐,广大网民要不断提升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健康的网络低俗文化。广大网民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在思想上深化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行动上坚决反对一切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攻击,成为拥护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忠实力量。同时,党和政府也要做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德润人心,提升广大网民网络素养与明辨能力。

二、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制度维度

(一)系统建立网络监管体系

网络社会通常伴随着自由主义的危机,自由泛滥不是网络社会的本质,没有秩序的网络社会注定会是“乌烟瘴气”,健康的网络社会环境需要有效的网络秩序与监管体系。其一,要加快建设网络舆情监管体系。网络舆情是广大网民利用网络平台意见交流与情感表达的集中体现,在网络空间加强舆情监管,党和政府要扮演好“守门人”角色,严格舆情信息把控,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及时规范不良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积极作用,建设健康向上的网络舆情空间。其二,要完善网络内容治理审查。网络信息传播“内容为王”,但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自由性、即时性等特征,使得网络内容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其次,传统内容审查制度在海量网络信息面前疲态渐显。由此,加快网络内容审查势在必行。要加快网络内容审查立法,明确相关机关主体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切实提高网络内容审查效率。其三,净化网络生态环境。网络时代,人人都是信息的生产者,大大降低了对于网络准入的标准,使得一些人为“涨关注”“博眼球”“获流量”在网络空间大放厥词,散播谣言,使网络空间环境被污染。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要走群众路线,积极发挥网络群众的力量,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使人人成为网络环境的“清道夫”。立法机关要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建立系统完善的互联网法律体系,严格规范网上行为,将舆论引导与法律监管有机结合。由此,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

(二)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明确党委领导责任制。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党员干部肩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职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党员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承担工作责任。第二,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不能仅仅依靠党委的力量,各级政府也要落实主体责任,真抓实干,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向好发展。政府部门之间要权责清晰,避免相互推诿,步调协调一致,提高工作效率。另外,要严明纪律约束,以严格纪律倒逼责任人认真履职,稳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建设。第三,健全社会组织协同责任制。各社会组织要责任明确,通力协作。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大、范围广,在社会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其次,要紧密关切网络舆情,引导正确网络舆论风向,对于出现的不良网络舆论及时处置。再次,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设和谐稳定的网络社会环境。第四,落实网民参与责任制。网络空间是网民参与的公共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空间需要网民积极参与。要健全网民参与责任制度,引导发挥网络主人翁精神,使网民尽到监管、举报、批评、建议的责任。一方面,围堵错误言论,防止网络谣言扩散;另一方面,通过正确的信息传播,唤醒其他网络民众。同时,广大网民要强化自身责任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提高网络参与认知水平,提升网络参与能力,学会发声音,发好声,好发声。

(三)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

马克思曾经指出:“如果从观念上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4]网络信息时代来临,不仅仅是技术的一次革新,更是全球范围内的意识形态斗争。西方国家的技术垄断、信息霸权、意识形态渗透,致使我国网络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和挑战。因此,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首先必须构建网络形态安全预警机制。聪者听于无声,明者见于未行,密切关注网络舆论与社会思潮的基本形式、核心内容、价值取向、主旨意趣、热点焦点问题、走向趋势等,及时删除那些具有颠覆主流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的信息,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对于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破坏行为。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旨在未雨绸缪,针对出现的安全性问题能够有及时的反应时间,将风险降到最低,将危害降到最低。其次,要加快建设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通过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监督,第一时间发现并做好应急处理。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要面面俱到,针对不同情况,设计相应应急预案,为可能发生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做好防备。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各国纷纷重视网络安全。近年来,我国网络安全事故增多,要尽快完善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水平,进而提升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之能。

三、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传播维度

(一)坚持和巩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

新闻舆论工作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抓手,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引领社会风尚。坚持和巩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三步走”。首先,坚持一个根本性原则:党性原则。党和政府所办的媒体是主要的宣传阵地,要保障宣传阵地不被侵犯,新闻舆论工作要坚决捍卫党的利益,体现党的意志,践行党的主张,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打通“两个舆论场”。在现实之中,存在由新闻媒体主体引导的主流媒体舆论场与老百姓的“口头舆论场”,两个舆论场在互动中碰撞,在互联网的冲击之下,主流媒体舆论出现弱化。由此,作为新闻舆论的领导,党要统筹两个舆论场,形成合力,发挥良性互动的传播作用,形成良好的新闻舆论氛围。再次,科学划分“三个地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舆论领域大致有红色、黑色、灰色3个地带”[2]。坚持与巩固党对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要科学把握3个地带,要求在实际之中,巩固红色,清除黑色,争取灰色。红色地带代表着真理与正义,广大党员干部要同人民群众一道守住主阵地,在此基础上不断使红色地带扩大,进而不断壮大红色力量。黑色地带是与红色地带相对应的对立面,要坚决将黑色地带清除到底,消除黑色地带不良影响,净化网络阵地,下大力气正本清源。灰色地带是可以争取的中间地带,加快对于灰色地带的占领,让灰色转变为红色,建立新闻舆论工作的广泛统一战线,进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

(二)加强和改进网络信息意识形态内容建设

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浩如烟海,内容良莠不齐,网络信息传播内容建设成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重要一环。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理念创新与内容创新,需理念寓于内容之中,传播内容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话语表达,要切实保障传播的内容发挥积极有效作用,内容成为最终获得发展优势的关键所在,深刻影响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效果与发展。加快网络社会意识形态内容构建:第一,从内容服务对象来看,要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导向。习近平指出:“关键是要提高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5]群众是网络信息传播主要接收者,要以喜闻乐见的符合人民群众的方式进行传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党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对网络社会意识形态内容建设提出了更高的针对性、时效性与规范性。第二,从内容的创新角度来看,要创新改进网上信息宣传方式,变革传播理念,培养新媒体思维与理念,充分发挥网络媒介的及时性、开放性与便捷性的优势。第三,从内容的完善角度来看,要增强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建设的效力,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促进新发展,增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创新和改革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方式

创新和变革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方式需要与时俱进,符合时代发展规律。传统意识形态传播以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等主流媒体开展新闻舆论工作,进入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成为意识形态主要传播载体。第一,创新网络意识形态传播载体发展。习近平指出:“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6]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有长短,要相互借鉴,彼此之间形成优势互补,由此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意识形态传播工作发展。第二,变革网络意识形态传播话语表达。意识形态理论传播要贴合网络社会发展特点,扎根人民之中,走进网民生活,讲好“网络语言”,使得网络意识形态传播话语大众化。传统媒体表达单一乏味,缺乏趣味性,可以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加以改造,以微电影、微动画形式传播,实现网络意识形态传播话语技术化。第三,打破网络意识形态传播桎梏藩篱。美国学者桑斯坦指出,“聚合的信息可能带人们走向极端主义、安于现状和错误。一些人生活在信息蚕房之中,花费大多数时间沉迷于他们独特的Diily me。”[7]信息蚕房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范围受限,受众往往只会沉醉于信息之中,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孤芳自赏”式的信息蚕房会导致认知固化,长此以往不利于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要精准施策,打破信息闭塞壁垒以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认知,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协同引导作用,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维护,推动网络环境不断优化。

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技术维度

(一)强化网络安全的全面防护

网络信息化的时代,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性、共享性、虚拟性,导致国家的内部信息和个人的隐私信息被盗窃曝光,对国家的网络安全与个人的合法权益都造成了极大挑战,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成为我国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难题。第一,掌握核心技术是安身立命之本。网络安全体系的构建依赖核心技术的支撑,全力补短板、弥不足、求发展,以顽强奋进精神追求自主创新发展,构建属于我国的信息技术高地,掌握网络安全防护保卫主动权,提升我国在世界上网络技术的国际形象。第二,发挥社会协同力量,构建全面防护体系。网络信息战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个网民的力量,构建网络安全防护网,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第三,强化“国家认同”,抵制网络意识形态侵略。国家认同“指的是一个公民对于经过时间的洗礼,逐渐产生的对本国文化与价值的认同。”[8]国家认同是一个国家实现发展的前提与基础,面对西方国家意识形态侵略,我国要打好意识形态防护战,不断强化国家认同,维护国家稳定安定。网络安全是网络发展的前提与保障,只有在确保网络安全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我国互联网技术取得进展,才能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提供技术保障与技术支持。

(二)加快网络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

当前,中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迫在眉睫。长期以来,我国互联网技术一直受制于人,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下风。在信息化革命的新时代,我国必须牢牢把握住机会,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向创新型国家之列。习近平指出:“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要下决心、保持恒心、找准重心加速推进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9]首先,坚定自主创新决心,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回顾历史,习近平讲述到:“中国近代史上落后挨打的根子就是技术落后。这个教训太深刻了!我们要牢牢记取。”[10]立足现实,创新是一个民族强盛发达的基础,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互联网技术是当前发展的最大短板,关键领域不能取得突破必会影响我国的发展。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必须实行创新驱动战略,将创新放到国家战略高度,集中精力,坚定决心,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其次,自主创新要保持恒心,稳扎稳打促发展。西方发达国家互联网技术发展较早,技术水平取得领先,比较之下我国技术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我们要保持恒心,明确制定发展战略,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妥善处理“市场”,既要注重本土创新,也要注意引进消化再吸收,稳扎稳打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之路。最后,找准重心,牵住“牛鼻子”。自主创新发展,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结合国情与时代发展潮流,找到技术发展重点。网络技术的核心是通信技术与半导体技术,我国5G通信技术发展取得喜人的进步,但依然存在成本高、能耗高、覆盖率低等问题。发达国家对半导体技术的严密封锁与自身技术水平发展缓慢,致使我国半导体技术发展停滞不前,自主创新水平依然相当有限。新兴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前端领域,都将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重点领域,我国也要紧跟时代潮流,牢牢掌握主动权。

(三)注重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培养与培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大力培育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5]创新技术型人才的培育,首先要推进教育理念的转变与教育体制的改革。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观念的转变,要鼓励多元、允许多样,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改革教育体制,根据创新型国家建设要求变革考试制度,调整学生培养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体制管理。另外,要注重体系化建设,连接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大学教育各个阶段,形成对创新人才培养发现、引导、鼓励的培养机制。其次,良好的成长环境与空间是创新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积极向上的创新文化,教学相长的教师队伍,“敢为天下先”的人才力量,同时注重对科技领域的制度化管理,维护知识产权,坚决严厉打击侵权等行为,将诚信注入科学研究的文化之中。再次,创新技术型人才的培护,要不断完善人才发展政策。一方面,要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发展保障机制,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保驾护航。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意见》指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充分体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11]面对需求培养创新型人才,要注重积极引进国外的人才,由此形成本土人才与引进人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培护不等于一味的保护,要保证中国创新型人才的国际竞争力,鼓励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不断竞争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做到最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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