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兴鹏
(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2019 年底突然爆发的新冠疫情肺炎疫情是继2003 年以后爆发的又一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场疫情大考。这一次新冠肺炎疫情以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潜伏期长影响着每一个人,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独善其身,需要我们全国上下一盘棋,集结城市和农村的多方力量共同抗击疫情。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农村在这次新冠疫情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在疫情防控中,基层农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在2019 年爆发新冠疫情后,500 万人口离开我国疫情始发地湖北省武汉市,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流入了湖北省内和湖南、河南等主要省份的农村地区,给农村防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我国城乡发展存在着明显差异,农村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落后于城市,农村人口中一部分人受限于知识水平,受教育程度低,思想固化,对于防疫的意识普遍不高,疫情防控任务繁重、难度偏大、困难较多。尽管基层政府通过多种途径方法在村民中反复强调个人防护常识,但由于我国农村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农民之间来往密切,平时绝少佩戴口罩,对于村民的防护宣传教育,他们不会立刻接受。另一方面,农村风俗习惯浓厚,每逢佳节会举行聚集性活动,使得农村管理不同于我国的城市管理,使农村基层政府面临着重大挑战。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为国家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社会治理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基层政府在新时期应对新冠疫情,要对症下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摸索出一套应对常态化疫情的中国农村方案,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实现乡村振兴。
近年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一半来源于外出务工,一半来源于农业发展。而农业发展受季节更替的影响,收入风险较于外出务工高。新时代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也越来越向农村城镇化方向发展。2019 年全国农民工数量接近2.91 亿人,其中到乡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比例占60%,大约50%选择进城工作。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呈现出一些新生带农民工。而自疫情爆发后,为了应对疫情,延长春节假期,地方政府纷纷响应中央号召,推迟企业的开工时间,通过采取交通管制等办法在不同程度上阻止各省、各市、各县、各镇等的跨区域流动,倡导和呼吁居民居家,勿外出流动,保证个人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短时间内无法实现跨区域流动,开展工作。一些中小型企业甚至由于疫情的影响无法复工复产,一直在努力生存。企业为了挽回亏损,进行裁员或者降低工资标准,使得一些农民工工资降低或者实业,只好返回农村拾起荒废已久的锄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迈入新时代,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改变,由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变为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这里的不平衡,其中就指的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无论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上还是在医疗上,农村呈现出明显的短板。在医疗技术、医疗资源、传染病医治专业人员方面,哪怕是一些县城医院,医疗救助的短板都比较明显,隔离病房、救护设备、救护物资等捉襟见肘,专业的医护人员紧缺,经验不足。到了乡、镇、村、社这一层级,医疗资源更为匮乏,行政村中往往只有几名村医甚至只有一名村医,“以一管百”“以一管千”是常态。而多年来一些村医一直是家族学徒世袭制,他们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并且一些村医60-70 岁还在看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医疗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到,我们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的道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建设平安乡村,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疫情发生后,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影响,村邻之间引起恐慌情绪和恐惧心理。加强和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在常态化疫情背景下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是我们现阶段的重要任务。村民的成规成说、风俗习惯和薄弱的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村疫情防控,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良好社会治理体系,通过促进多元主体共治,促使村民思想进步,开阔视野,推进村民向新时代农民工转型,不仅有利于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攻坚战,更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乡村,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发展。
人们在以往社会中,一直把我国政府和社会看成是矛盾的对立面,从最初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憧憬,到改革“强政府、弱社会”的社会格局,亘古不变的问题是,始终没有走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悖论,政府把他们许多的时间和注意力放在了维稳上,应对社会的焦点主要放在了集体性抗争上。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乡村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这时,基层政府和社会关系之间对于“强弱”“大小”的分别没有那么明确了,把重要的考量要素放在了社会治理是否“有效上”,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才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目的。即使我们实现了所谓的“强社会”或者“大社会”,如果政府对于公共服务能力有所欠缺、社会仍然处于无序的状态,这种无序的而且无效的社会治理也不具备任何意义。所以,现阶段的任务就是把这种你强我弱,你大我小的状态之分转化为多元共治,多元主体共治的状态,最终形成和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在2019 年至今疫情一直在反反复复,钟南山院士说疫情可能会陪伴着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它是一种常态化的趋势。那么在这种常态化的趋势下,农村要坚持村民自治、培养法治意识、发扬德治光辉,自治、德治、法治的“三治”融合治理体系是应对常态化疫情的有效手段。在常态化疫情下,如果单单依靠基层政府的力量是不行的,要积极调动村民的参与积极性,调动居民们的主人翁精神,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范。同时,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和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引导村民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同时制定村规民约,对村民进行法治建设。在自治和法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善治,提高村民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农村社会,村民群众是农村应对疫情的生力军,要充分调动村民应对疫情的主人翁意识,发挥村民群众抗击疫情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村民自治。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一级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村民大会等要积极为村民群众搭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广泛的调动村民参与疫情防控,助力疫情治理,建立农村疫情治理队伍。在现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乡贤文化浓厚,可以充分调动乡贤对村民进行心理疏导教育,缓解村民恐慌心态。也可以借助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学习和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减少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个人养成健康卫生好习惯,积极听取上级政府意见,积极报备,实现行程透明化。
习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难预测性、不确定性等特征,传统应急思维极易忽视法治建设规律和风险治理系统性要求,必须要运用法治思维重塑应急法治建设,充分彰显法治思维在推进国家卫生防疫治理中的积极保障作用,探索现代法治化疫情治理之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要运用法治手段对农村地区疫情进行规范管理,明确乡镇、农村卫生防疫等其他部门的职能、责任和权限,结合农村疫情治理的具体时间对一些法律条文进行针对性和精细化的完善,促进农村疫情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融合,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的法治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以德治国的理念越来越重要。如果说在“三治”中,自治和法治属于一种外化的约束,那么德治是一种内化的修养。道德通过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滋养着每一位村民内心准则,塑造着乡村运行的伦理规范,维系着乡土社会的共同体精神。面对疫情,乡村治理领域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在疫情防控中,领带干部搞“一刀切”做法,忽视了德治重要思想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以德为先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突出了德治的先导性作用,基层政府部门、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要坚持人道主义原则,要启发农民应对疫情的道德自觉性,增强疫情防控的认知,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让村民应对疫情。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疫情防控的道德激励机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的应对疫情,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融洽。这一类村民可通过文明行动、表彰活动、典型事迹等对其他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在村社中弘扬真善美,从而提升德治的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