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芳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合肥 230026;2.合肥学院 外国语学院,合肥 230601)
自古希腊哲学产生以来,对“实体”的追寻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这是由人的认知特点决定的——所有知识都只能通过人的经验获得。故而,哲学观先是受制于“实体”,后又受困于人的经验。对“实体”的追寻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如元素说、原子论、“第一性质”等。到了逻辑经验主义时期,人们意识到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实体观的局限性,开始辩证地看待“关系”与“实体”之间的关系。起初,人们是在一般意义上讨论,“关系”指事物间的联系。受认知能力的局限,人们首先把可感知、可观察的具体存在作为认知对象,试图描述它们的性质。此后,“关系”被赋予了哲学意义,成为与物质实体观相对立的哲学概念。
布拉德雷(F.H.Bradley)与罗素(B.Russell)关于关系属性的辩论,即关系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使“关系”上升为一个哲学概念。布拉德雷认为关系可以归属于关系项(者)中,罗素则坚持一种“外在关系说”,认为关系外在于关系项,关系不能还原为关系项(者)所拥有的性质。此后,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把内、外在关系的争论从对象层面引向概念层面[1]。他的出发点是弗雷格在《算术基础》中提出的第三个原则——“绝不要忘记概念和对象之间的区别”[2]。他把内在关系视作语法关系,把外在关系等同于外部世界中客观存在的事实关系。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等论著中聚焦于对内在关系的探查,但并不否认外在关系的真实客观性。“关系之争”之后,罗素在《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等论著中进一步阐发他的外在关系思想。之后,关系是否具有实在性的论题逐渐受到中西方学者的关注。
20世纪30年代之后发生的物理学革命,主要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发展给“关系”哲学提供了科学依据。这些新的科学发现颠覆了传统的物质和实在观。此前,哲学家只是在思辨层面对“关系是否是实在的”展开争论。物理学新发现之后,关系的实体性在微观世界找到了某些证据支持。除物理学之外,在其他领域(心理学、信息论、系统论等)也得到了印证。在此背景下,国内外出现了一些“关系”学派或思想。国内主要以“关系实在论”和“和谐关系哲学”为代表,国外以“过程-关系”哲学和“场有哲学”为代表。这些自成体系的思想或学派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又有哪些共通之处?如何评价它们在“关系”哲学发展过程中的历史贡献?
中国和西方哲学各从对方的哲学思想那里获得灵感,同时又自成体系。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关系”学派,主要是罗嘉昌的“关系实在论”以及章龙飞(1)章龙飞以老湾为笔名,综合中西方哲学中的关系哲学思想和现代物理学理论的新发现,提出“和谐关系哲学”理论。宇宙关系的本质是和谐的,所有主体和客体都是真、善、美三大关系的统一。其中的“关系”思想是整个体系的核心。他的思想主要集中在《存在即关系》(2010)、《关系哲学讲义》(2012)等论著中。的“和谐关系哲学”。“关系实在论”是中国学者试图突破西方“实体”思维禁锢的尝试,20世纪90年代在学界曾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谐关系哲学”虽称不上一个学派,但其中的一些观点值得探讨。
两种理论存在某些共通之处,即都认可“关系”是实在的,也都从物理学的新发现和中国哲学思想中得到了启示,主要差异之处在于,“关系实在论”试图对关系的本体地位从多个视角展开分析,而“和谐关系哲学”除对此亦作讨论之外,还提出了更为宏大的目标——从关系出发将认识论、伦理学、美学统一于哲学,进而达到真、善、美在宇宙关系中的统一。
1.“关系实在论”:关系与关系者的相互转换
“关系实在论”建立在海德格尔思想中“本然”(Ereignis)观念的基础之上。“本然,乃是一切关系的关系!”[3]海德格尔存在论中的“本然”具有其本质结构和关系,给“关系实在论”提供了奠基方案。理论提出者罗嘉昌认为,本然可以在存在论层面支持“关系实在论”的基本主张——关系先于关系者而存在[4]。而物理科学的发展为其提供了认识论依据。罗嘉昌受相对论(“四维不变量”)(2)闵科夫斯基在四维空间理论中,引出了一系列在洛仑兹变换下的不变量。这些不变量被称为“四维不变量”。关系实在论将其解释为变换中的不变性,并认为不变性是比“第一性质”更为深层和根本的“第零性质”。的启发,引申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概念——参照系、视角、投影等。“参照系概念主要是从对象显现形态的角度去谈它所处的关系框架”[4]。在确定参照系之后,不同的投影方式相当于不同观察视角下捕捉到的关系形式。其哲学意义在于,不同的认识方式决定了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什么样的世界。
在《从物质实体到关系实在》一书中,罗嘉昌对关系的实在性展开了系统的论述。“关系实在论”的基本论断主要包括五个层面的含义:一、关系是实在的;二、实在是关系的;三、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先于关系者;四、关系者是关系谓词的名词化;五、关系者和关系可随关系算子的限定而相互转换[5]。以上五个层面层层递进,构成了“关系实在论”的基本主张。首先,关系是实在的。关系者不是从属性中派生出来,而是由关系所规定的。关系不可消除,也不可还原为属性。实在是关系的。任何存在都处于一定的关系之中,不存在脱离关系的关系者。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先于关系者。关系对关系者的性质有决定作用。这即是说,关系者显现为什么,它的“是”与“不是”,是由关系来决定的。在关系构成的整体中,只有关系和性质是真正存在的。一般而言,我们用谓词表示性质,用名词表示实体。所谓实体,究其实质,是作为谓词的性质或关系的名词化。最后一个论断:“关系者和关系的相互转换”是在物理学革命之后,借助于关系逻辑在公式化表达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关系中的“关系者”在另一种关系结构中可能以“关系”的形式存在。相反,“关系”也可以作为对象而存在于更高层面的关系结构中。“关系”和“关系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其条件取决于关系算子r的限制。该论断把“关系哲学”又向前推进了一步。波尔提出的,作为量子力学奠基理论的“互补原理”是对关系者和关系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的一种诠释。一个典型例证是物质的“波粒二象性”[6]。
也有学者指出,“关系”不能用实在来表述。王天恩认为,“关系实在论”拖着实在论的尾巴,这个提法本身仍然没有跳出实体思维的框架。“关系实在论”采用一种逆向思维,重新审视“关系”与“关系者”之间的关系。但事实上,它是“关系存在论”在“实体实在论”范式中的表达形式[7]。当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困境时,就可能以某种形式退回至“实体实在论”,比如“绿蓝悖论”(3)“绿蓝悖论”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实际情形是否发生了变化或许取决于用来描述它的语言。面对这一悖论,关系实在给出的多世界解释带有“实体实在论”的影子。。因此,“关系存在论”或许是更好的提法。
2.“和谐关系哲学”:个在即关系
国内学者章龙飞提出“和谐关系哲学”的理论。在他看来,传统哲学从具体事物出发,从个别、一般中抽象出世界本质。和传统哲学的路径不同,“和谐关系哲学”从本源开始追问,得出世界的本质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结论。传统哲学的局限性在于其探究世界的方式类似于科学的方式,走的是一条从具体到一般之路,或者说是“从存在者的具体到概念符号的一般”[8]22。
对于“和谐关系哲学”的宏大目标——试图对包括“人-人”“人-物”“物-物”在内,涉及真、善、美的各种关系做出统一解释(4)章龙飞认为,如果以关系为出发点,“真”“善”“美”具有结构上的一致性,因而可以做出统一的解释。,在此先存而不论。在本文中仅探讨这当中最为核心的思想:一、“存在即关系”,所有个体存在产生自关系。任何个体存在都不能对自身进行说明,而是由所处的关系所规定。二、连续与离散的矛盾是哲学第一矛盾,是一切矛盾之源。第一矛盾是存在者的矛盾而不是人与存在者的矛盾。
3.“个在即关系”:世界的本质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
“存在即关系”是对“关系先于关系项(者)”的另一种诠释。主要从关系的时间和空间性来考察关系。在一定的时空中的存在来自于关系。所有个体的存在由于处于变动的状态中,因此个在是不能自我说明的,只能存在于关系之中[8]2。存在来自于“离散”与“连续”的张力,宇宙万物的生成都来自于这一张力。
其中的某些论断,如“个在即关系”,与先前的关系哲学相比有一定进步意义。“个在即关系”可以解释为,本质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8]21。这是这一学派对关系哲学思想的发展。以量子科学为代表的物理学发现是这一论断的基础。世界的本质就隐藏于个体之中。这样,就把本源、本原和本质等问题转了一个方向,“同源问题”被转换成“同质问题”。单个事物,甚至事物的一个片段都在重复着世界的结构。从某个事物中可以看到本质性的东西。从一朵玫瑰花去看世界,这比问它从哪里来要直接的多。关系问题因此由复杂趋于简单,也更接近于真实的情况。
然而,理论提出者认为,连续与离散的矛盾是一切矛盾之源,属哲学第一矛盾。该观点认为,通过同构关系,其他存在者把哲学第一矛盾转换成自身的矛盾。这些矛盾最终可以还原为离散和连续问题。哲学的曲折探索、数学理论以及现代科学的启示都为这一思想找到了证据。哲学中的存在与意识的矛盾、数学中的危机、语言哲学的问题等都可以归属于“离散”与“连续”的矛盾。
我们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从“关系”作为世界本体出发才能对一些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某些相关的讨论只是“关系”哲学的前奏或片段。“和谐关系哲学”中关于离散与连续的讨论即是如此。对关系的诠释,可以从不同视角展开,“离散”与“连续”只是其中一种方式,但并未触及到本质层面。离散的存在来自于连续的关系,连续着的关系规定着离散的存在。“离散”与“连续”是事物生生不息、运动发展的外在表现,这是对关系运动过程的描述,而位于深层的,最根本的依然是“关系”。从中国哲学思想来看,在“离散”与“连续”的背后,推动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动力是“阴”“阳”的相互作用,两者对立统一,是万物生成的根源,而“离散”与“连续”只是事物的外在表现,以外在表现代替本质的解释值得商榷。
“关系之争”之后,罗素的论述中已经隐含着关系先于关系项(者)的思想。这一论断把“关系”置于本体的地位。怀特海(A.N.Whitehead)则明确地把非实体化的“过程”作为本体并展开对关系的探讨。他的“过程-关系”哲学从过程及关系的视角分析现实存在,对后来的学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西方“关系”哲学学派代表之一的“场有哲学”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1.“过程-关系”哲学:关系是内在本质
怀特海的“过程-关系”哲学是基于他坚实的数学、逻辑和物理学积淀,潜心思考“何为实在”的问题之后沉淀下来的思想精华。怀特海把实体因素搁置一边,而是把“过程”作为研究对象。一直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对事物进行因果分析,或者是从原因推测结果,或者是从结果去追溯原因。这种思维取向的问题在于,对“过程”的忽略导致原因与结果的分析总是不完备的。根据过程原理,那些所谓的单个的原因和结果只是在过程中的一个片段。对事物产生作用的不会是孤零零的单个原因,而是相当复杂的相互作用的“过程”。
所谓“过程与实在”,其本意是真实的或现实的存在只有“过程”。各种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络构成了实在,关系之网时刻处于动态生成之中。“现实存在是如何生成的构成了这个现实存在是什么,它的‘存在’是由它的‘生成’所构成的。这就是‘过程原理’”[9]29。任何事物要成为现实的存在,首先要存在于一个过程之中。没有事物可以孤立地存在,而是存在于内在关联的、不断生成的动态过程之中。怀特海的哲学思想在一种独创的范畴体系中展开。他用抽象的概念(现实存在、摄入、聚合体、本体论原理等)和范畴描绘我们生活其中的,动态有机的、活生生的世界。
“过程-关系”哲学中与“关系”有关的观点大致概括如下:一是关系支配着性质;二是关系是一切类型事物的内在本质[10]。首先,在怀特海那里,关系并非处于从属地位,而是对性质有支配作用。“不可能设想任何存在能够完全地脱离宇宙系统”[9]4关系支配着性质,任何现实存在只存在于关系之中,成为“是其所是”。当进入到另一种关系之中时,就成为另外一种现实存在。比如,B是C的父亲,同时又是A的儿子。对于B的认识是通过与C或者A来完成的。因此,分析现实存在应当从关系入手,而不是相反。其次,关系是一切类型事物的内在本质。关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外在于事物的。一方面,现实存在产生于关系之中;另一方面,已经生成的现实存在依靠关系来定义。“单纯事实的概念是抽象理智的成果。……任何一个事实都不仅仅是它本身。”[11]因此,我们认识的并非是现实存在的事物,而是对现实存在的关系的认识。离开了现实存在所处的关系之网,就无法对其达到正确认识。不难看出,这些思想与其他关系哲学流派的核心思想是基本一致的,是对关系的实在性和“关系先于关系者”论断的另一种诠释。“过程-关系”哲学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中的突破性发现为基础,吸收了中国哲学中的一些思想。以“摄入”概念为例,怀特海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反对主客二分,而是把主体之“我”和客体之“物”看作是在过程之中突现出来的。换言之,感觉者和感觉对象都产生于感觉活动之中。这与中国哲学“一多不分”(5)“一多不分”由美国哲学家、汉学家安乐哲(Roger T.Ames)提出,指天地万物的“多”来自于“一”,“一”与“多”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此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生生不息的宇宙论的高度概括。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处。他本人亦认为自己的思想更接近于中国和印度哲学“有机、变易与联系”的思想。同时,受到物理学新发现的启发,在怀特海的“摄入”概念中隐约可见相对论中“四维不变量”的影子。在他看来,“摄入”的方式不同会生成不同的存在物,分析方法也不是唯一的。每一种“摄入”都具有某种“矢量特征”,都能再现实际存在物的某些带有普遍性的特征。
2.“场有哲学”:关系是活动作用
在“关系实在论”提出之时,西方出现了以美国华裔学者唐力权为代表的“场有哲学”。“场有哲学”运用了物理学中“场”的概念、西方哲学海德格尔及现象学的思想,同时还吸收了中国哲学中《易经》的一些观点。
作为哲学范畴,首先,“场有”意指宇宙万物以场的形式存在,一切都依场而存有。“场有哲学”借用了物理学中“场”的概念,指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如电场、磁场。在物理学中,“场”是一个以时空为变量的物理量。其次,“场有哲学”探究的是万事万物之间的活动作用。与西方传统哲学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以“活动”取代了“实体”、“作用”取代了“属性”。再者,“场有哲学”强调一种整体性的、持续不断的活动之态。活动者和活动本身不可分离。活动者存在于活动本身之中,活动之外再无活动者。最后,“场有”强调“相对相关性”以及暗含于其中的生发之机。“场有”就是所有相对相关性的总和以及相对相关性关系网的存有、蓄积与权能[12]。事物是“相对相关性”的总和。相对性的总和表现为自体性,相关性的总和表现为互体性。所谓的“蓄积与权能”即是一种生生不息的运行机制。
“场有哲学”的哲学思想吸收了《易经》以及道家哲学的“生生不息”以及“事物相对相关”的观点。在《易经》中虽然没有出现“场”的概念,却从头至尾都隐含着“场论”的思想[13]。太极是场的本体,而“道”“易”是场运行的方式。“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易传·系辞上》)。太极是天地未分的统一体,是世界的本原。太极如何产生万物?太极是万物生成开端,由太极生出天地(阴阳),天地运行而有四时,四时运行演变出雷、风、火、山、泽,然后万物生成。这隐形的“场”是生生不息的,蓄积着生发的力量。
什么是对世界的终极表达?以实体为出发点的思考把实体归结为物质的或精神的。在经过了“实体”与“关系”孰先孰后的辩证思考,尤其是得到了充分的物理学证据之后,渐渐发生了从物质实体到关系实在的转向。中西方“关系”哲学从不同的视角对此问题做出了阐释。“关系实在论”和“和谐关系哲学”倾向于把关系本身作为实在,关注的是关系的结构。而“过程-关系”哲学及“场有哲学”从发生学角度加以探讨,认为关系的生成或活动作用更为根本。
在以上讨论的几种学派中,相对而言,“关系实在论”和“场有哲学”更具代表性。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场有哲学”从宏观的视角出发,一开始就具有生命哲学的意义。而“关系实在论”探究物理学发现背后的哲学意义,进而阐释关系的结构。比较而言,“场有哲学”具有更为宏大的格局和宏观的视野。唐力权认为,关系实在论把“关系先于关系者”作为一种对世界的终极表达是有局限性的。对世界的终极描述应当是“活动作用”。“活动作用”才是本体性存在。活动作用是“场有”,就本质而言则是“权能”[14]。而在“关系实在论”中,这种变动不居的活动作用被抽象和静态化了。所谓的关系和关系者都从属于活动作用。
我们以为,首先,静态和动态的关系是两种认知的方式,两者相互补充。其次,各学派对关系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认识。比如“关系实在论”中关系和关系者的相互转换的观点以及“和谐关系哲学”中的“个在即关系”,即在具体事物中寻求世界的本质的观点。又如,“场有哲学”中关系“活动作用”所折射出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哲学观。与此同时,应当认识到,在这些学派中,有些思想和观念有待进一步讨论。如“离散”与“连续”作为哲学“第一矛盾”的观点。
随着“关系”哲学的发展,中西方哲学那种自成一体,不相往来的局面被打破,开始了对话和融通。两种哲学都建立在把关系看作是一种“实在”的基础之上,并从对方的哲学思想那里获得了灵感。各家各派的“关系”思想“此中有彼,彼中有此”却又不失独到之处。在中西方“关系”哲学融通过程中,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单纯对实体间关系的讨论逐渐过渡到将关系本身看成是实在的。物理学革命后,关系的实在性在微观世界找到了某些证据支持。二是,在中西方哲学思想的融合之中,开始关注关系的动态生成性,即关系背后的生发力量。三是,在关系结构的描述上,主要吸纳西方物理学新发现的成果,而对于关系的动态生成的解释主要借鉴中国传统哲学“道家”和“易家”的思想。
与其他非实体主义观相比,“关系”哲学具有更强的解释力,也因此逐渐成为一种显学,并对复杂性科学、大数据科学等新兴的领域提供有力的哲学支撑。本文主要概观了中西“关系”哲学思想,对具有代表性的关系学派进行了对比,进而在对两种思想路径的碰撞与融通的讨论中阐明“关系”哲学的要义。此处留下一个问题,中西方何以产生出这种差异?笔者以为,中国哲学擅长直觉思维,而西方哲学专长于分析思维,因而造就出不同的“关系”哲学形式,这是产生差异的主要根源。因此,有必要追溯中西方“关系”思想的起源并探讨其演变过程。这对于深刻领悟“关系”哲学的精髓是确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