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对阜新市和阜新市海州区、太平区、阜蒙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主要调研地方监管部门年度执法计划总体情况、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情况、煤矿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情况、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和执法系统使用情况、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段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及监管能力配备情况。
在调研过程中,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发现了上述地方监管部门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攻坚任务与煤矿实际不契合,没有把个别煤矿安全重点工作纳入攻坚内容。二是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隐患问题整改没有执行标准,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缺项,行政处罚依据不足。三是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规程三细则”缺少深入学习,发现隐患问题的能力不足,检查隐患问题的质量不高。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要求上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属地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属地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