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静波
(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山东 潍坊 261041)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出台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恢复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各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但是社会的发展,民生的改善,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财力支持。各级事业单位承担的政府职能是否发挥了最大效应,有限的财政资金是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更有效地服务于社会,这是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应着重考虑的问题。预算绩效评价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贯穿财政支出各管理环节,以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目标是否实现以及实现程度作为评价重点,对于支出管理中展现出来的不合理、不规范运行等各方面的问题以量化评价打分的形式体现,倒逼事业单位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以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和改革措施。当前,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为中心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正在平稳运行,这也为实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供了有力的制度环境支持,事业单位执行的各项财政政策及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如何,可以通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全面、客观地反映出来。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是现代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对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职能、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方式,促使事业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促进财政资金支出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通过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事中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避免或减少发生因决策随意性造成的财政资金重大损失浪费现象。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在不同的领域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安排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对于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也是一个不断探索推进的过程。通过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可以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对于绩效完成情况好,能够达到绩效目标设定要求,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政策和项目,在安排资金预算的时候,给予倾斜和优先保障;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绩效评价结果差,财政资金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跟进调整,减少或取消财政资金安排,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绩效评价对于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实质反映的是事业单位的工作效果,但是事业单位对绩效评价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升。从单位层面来说,还没有把绩效评价纳入单位日常管理中,或者是绩效评价工作仅仅是走过场,停留于表面。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管理理念只注重找项目、要资金,对于项目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没有及时跟进;对于项目的投入产出效果,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没有进行深入分析;项目绩效评价以监督检查为主,没有真正涉及绩效评价的内容。传统的、固有的观念成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阻碍,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对绩效评价的理解和把握有较大的差距,从不同方面削弱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部分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健全,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一是绩效评价主要是针对支出数据的简单反映,评价指标设定偏重于资金支出合规性方面,而缺乏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评价指标。二是评价对象多局限于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在不同的实施阶段没有设定相应的评价指标,造成项目结果已经确定,提升改进空间变小,达不到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的目的。三是目前只在部分行业部分项目进行评价,多数局限在项目支出方面,大部分单位基本支出评价尚未开展,同时整体评价方面涉及较少。
一是绩效评价具有行为导向功能,评价结果可以为预算调整及今后同类项目资金安排提供依据,但是现在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以事后评价为主,评价结果只反映既定事实,所起的作用滞后,失去了绩效评价导向功能。二是对于评价中发现的财政资金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责任,缺乏对应约束机制,针对评价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三是绩效评价的结果公开度不高,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目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只是一种检查监督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一般只向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公开,还没有形成一种常规约束机制向人大等部门和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事业单位是执行各项财政政策的具体部门,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认真落实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各级事业单位是预算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改变陈旧的管理理念,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把绩效评价作为一种常规性、长效性任务融入日常业务中,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要实行绩效终身负责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1.科学制定合理的绩效目标,规范绩效目标管理。
要依据事业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反映财政资金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绩效目标的设立,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适应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与单位职能及年度工作任务或项目计划相协调;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对完成任务目标具有约束力。一般应以预算标准设定目标值,同时参考历史标准和行业标杆,达到改进提升绩效管理的目的。
2. 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依照定量定性分析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通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并量化赋分而得出结论,没有绩效指标,绩效评价无法量化评价资金使用效果;没有确切的评分体系,绩效管理工作难以取得应有的公信力。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值的设定尽量可能定量细化,并且量化数据应易于获取,比如预算执行进度比率、资金支付执行率、预决算差异率等指标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等获取相关数据进行评价。无法量化表述的指标可以采用定性表述方法,需要评价人员加强日常资料的收集,建立工作台账,为评价结果提供信息支撑。另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指标,还要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效益纳入考量范围。
3.建立事前评估、事中跟踪分析、事后评价的全方位的绩效评价制度。
在项目决策中,事前设立绩效目标,重在扎紧关口,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期能达到的效果,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视监控纠偏,密切跟踪监测执行情况,深入分析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确保项目执行达到效果。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实行事后评价,将实际取得的效果与设定目标进行对照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把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加强绩效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业单位绩效责任,奖励绩效好的,惩罚绩效差的,奖罚结合,以此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规范细化重大项目和民生政策绩效评价问责办法,明确问责对象、内容、奖惩办法,做到权与责相统一。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对于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问责制,问责到人,跟踪整改情况,提高绩效评价监督的质量。
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是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否则就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在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中,要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不仅在本部门公开,同时向本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报告,还应该向人大、纪委、审计等部门公开,加强责任监督。另外在不涉及国家和行业秘密的情形下,绩效评价结果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其他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加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透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既是对过往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展望。目前,各地在预算绩效评价方面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还需要各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加强研究,密切配合,不断探索推进。通过纵深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积极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转,促进政府财力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