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云
(南昌市新建区气象局,江西 南昌 330100)
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加强防雷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展不可忽视的一环。但是,具体到防雷工作实际中,基层气象防雷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这既与气象部门执法水平有限有关,也与防雷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尚未健全有关。
防雷行政执法工作是指由气象部门的防雷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防雷业务实施执法监督管理,对出现严重违反国家雷电灾害防范问题的主体或个人实施有效管理和监察,其目的是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减少社会各界雷电灾害的出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
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开展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是气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气象事业平稳发展和防雷减灾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防雷行政执法成为基层气象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之一;随着基层防雷行政执法流程的逐步完善,基层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在对规章制度的运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收集和执行程序的把握等方面的能力,均获得了较大提升。面对世界雷电灾难的日益频繁,防雷减灾管理日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与需要。落实好政府部门所赋予的防雷减灾行政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世界雷电灾难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成为气象部门不得不正视的重要课题[2]。同时,由于世界雷电火灾等事件的频繁发生,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受到了严重威胁,如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科学规范防雷措施管理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点。要加强相关工作的社会宣传,加大城市防雷执法工作力度,完善防雷行政执法体系,提升防雷执法综合能力,减少雷电灾害损失。
结合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气象局防雷工作实际,在执法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的防雷安全意识不强,防雷行政执法意识缺失,对防雷工作审核不到位,对法律规范掌握不全面、认识不到位、执法经验不足,在防雷行政执法中缺少方法,害怕执法,执法不严,缺乏监督意识,错误地认为开展内部监督工作易导致内部矛盾,会不利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防雷行政执法体系尚未健全,缺少专门的防雷执法部门组织,没有专门的负责机构,行政执法体系太过注重形式主义,没有实质性的具体内容,执法体系不规范、不完善,执法工作力度太小,效率低下,防雷行政执法工作难以落实。
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到位、执法不严、力度不够,是当前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首先,基层气象部门部分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不强,忽略了防雷行政执法的工作初衷,导致防雷行政执法目的性模糊,从而影响了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及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3];其次,防雷行政执法需要多个部门、多人员有效协调、共同配合,但目前基层气象部门缺少此类联动机制,造成防雷安全情报散失、案件证据遗漏、后续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使防雷行政执法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防雷行政执法是基层气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同时需要社会公众的配合,需要其对防雷减灾及相关防雷气象行政规章制度有所了解。社会公众对于防雷知识的学习、了解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违规案件的数量,增强社会整体防雷安全意识,降低防雷行政执法成本,增强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4]。然而,目前我国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仍大多停留在事后处罚上,缺乏对相应防雷行政法规的宣传,防雷减灾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防雷执法工作不配合,对执法人员不理解,未能从源头上减少防雷安全案件的发生,加大了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难度,最终使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气象防雷工作的开展成效,行政执法人员是气象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织部分,基层部门专业人员不足,大部分防雷行政执法人员并非专业工作者,而是临时由其他单位抽调而来,缺乏防雷执法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各有差异,对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及权威性造成了负面影响。此外,部分基层防雷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缺乏提升专业素质的意识,加之基层气象部门的专业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对整体队伍素质的提升缺乏理性认识和实际作为。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人员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如果其专业素质不高,易与被执法对象产生矛盾冲突,会给社会公众留下暴力执法的印象,进而严重阻碍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防雷减灾宣传工作力度不足,也对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社会公众对防雷知识的了解还不够,对防雷执法工作不能很好地理解,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涵,增加了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难度[5]。
有针对性地组建防雷减灾工作小组,对辖区范围内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全权负责。气象部门是防雷减灾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要明确组织体系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规范化行政审批制度,做到科学执法并严格履行制度。根据《气象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气象部门要加快进行项目防雷审核、验收的程序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基层气象部门要设立防雷行政执法部门,专门开展工作,完善防雷执法制度,打造综合素质高的防雷执法队伍,使防雷执法工作有据可依、有法可循,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和秩序;执法部门要有清晰的标准、规范的流程,要针对具体问题灵活施策,针对实际问题构建和完善防雷行政执法体系;各基层气象部门要密切配合和联系,共同完善防雷执法机制,积极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高效的监督体系,为防雷安全工作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防雷行政执法水平。
我国相关气象行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防雷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照章执行,提出建立防雷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基层气象部门依照国家政策法规有序、合规地开展执法工作。在此基础上,基层气象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处罚报告系统,对于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结果必须上报至上级气象管理部门,明确处罚审批程序,划定责任范围,完善执法流程,确保防雷行政执法工作高效开展。此外,开展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不能仅依靠基层气象部门,需要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联动,形成完善的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确保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系统性。同时,气象防雷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照气象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综合分析、整理,逐项审查、确认,规范气象防雷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防雷气象行政执法的职权划分、行政执法主体及防雷行政执法责任;实行防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使群众真正参与防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义务,对防雷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拒签违法通知书的违法人员,执法工作者应敢于执法、勇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实地,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落实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防雷检测,防雷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情况等,并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原始检查记录,建立防雷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防雷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防雷知识宣传,普及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对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依靠群众的力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防雷行政执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多媒体优势,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微博及抖音等方式进行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防雷和防雷执法知识;通过将宣传资料发放到社区、学校、企业等社会组织,动员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宣传防雷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各气象部门以世界气象日、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各类防雷专题性宣传活动和发布公益广告等,可增强公众自觉积极配合防雷执法工作的意识;基层气象部门借助各种媒体渠道开展对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世界气象日等相关节日提升社会公众对于基层气象部门的认识,以便后续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缺乏防雷基本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尤其在偏远山区,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落后,防雷知识进农村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基层气象部门要尽鼓励和支持防雷执法人员走进山区,为当地农民“零距离”传授和宣讲防雷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防御保护意识和救助能力,普及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对私拉电力电线及用房顶铁塔、不锈钢类乱建避雷针的企业和个人,应向其讲清利弊,必要时按照法律法规和防雷标准对其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雷电灾害的损失,为农村防雷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基层气象部门的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直接参与执法工作实践、接触社会公众,包括被执法对象,他们的专业素质决定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对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高效清廉的行政执法队伍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必须对防雷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必须执行考试合格制,做到持证上岗,严把执法队伍的入门关,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其次,应进一步开展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拓展思想作风教育,选拔并任用业务能力强硬、思想作风端正的人员,以扩充专业的防雷行政执法队伍,为防雷行政执法工作储备相应的人才。再次,各基层气象部门应支持和鼓励执法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防雷执法人员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让防雷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工作中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最后,各基层气象部门还需抓好对防雷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教育,进而提高防雷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从防雷执法工作的具体流程、防雷的技术手段、防雷执法工作时的沟通方式等方面做好防雷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防雷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合理、完善、公平的赏罚机制,不定时对防雷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激发和提高从业者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要及时进行二次培训,对二次培训后仍不通过者将调离岗位或解聘,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防雷执法队伍。同时,要注重强化执法人员防雷减灾工作的执法观念,提高防雷执法的服务意识,做好防雷减灾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防雷执法人员的服务水平。
依法开展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法律职责,执法者应时刻肩负起防雷执法监督重任。面对目前我国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力度不足、行政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基层气象部门应从规范防雷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加大执法防雷政策的宣传力度、培养公众防雷意识、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等方面着手,正视并不断总结防雷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气象部门的防雷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国气象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