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晨 ,单吉成
(1.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山东总队,山东 济南 250100;2.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山东 淄博 256100)
沂源县地处鲁中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其中铁矿、煤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砖瓦用页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砂是主要的优势矿产资源。2017年9~10月对沂源县已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主要以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砖瓦用页岩矿为主,共计93处。其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山共63处,砖瓦用页岩矿山(砖厂)13处,建筑用砂矿山(砂场)10处,饰面用花岗岩矿山4处,钾长石矿山2处,方解石矿山1处。现已关闭露天矿山总数93处,占地面积约1.76km2,需工程治理矿山共计82处,治理总面积175.6公顷。
关闭露天矿山存在以下突出问题:残留的高陡边坡最大高度达七八十米,采场边坡近直立,其坡面岩土体松动,存在高陡边坡落石、崩塌等安全隐患[1];加剧了当地的水土流失;对当地的动物及其栖息地造成严重破坏;对自然景观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当地环境带来严重的视觉污染。
科学规划、“一矿一策”对沂源县内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进行治理设计。在中央、省已颁布的最新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规定的框架内,县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管理。引进北方高陡边坡治理技术,不断总结已治理矿山的经验教训,摸索出适宜沂源县内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技术和方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治理资金投资机制,广泛吸纳国有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到已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中,形成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多元化积极参与资金筹措模式。最终实现沂源县境域内已关闭露天矿山的全面生态修复[2-4]。
总结北方地区岩土体高陡边坡“挂网喷播”、“鱼鳞坑栽植”和“植生袋技术”等治理经验,以消除废弃露天矿山安全隐患为前提,控制水土流失为基础,建立目标植被为核心,重塑自然景观为目标[5-8],充分结合沂源县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水工环地质条件、治理区植被土壤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手段、自然恢复和植被再造等措施对已关闭露天矿山进行有效的生态修复。
安全性原则:根据地质资料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采取排险、固坡加筑挡墙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废弃矿山高陡边坡落石、崩塌等安全隐患。
遵循自然规律、近自然的生态修复原则:以景观生态学为指导,以恢复生态为主要目标,经修复的创面与周边的环境浑然一体,恢复环境自然原貌,避免太多人工痕迹。
因地制宜原则:采用人工促进自然恢复的方式实施高陡边坡生态防护,科学地选择施工时间。同时,结合废弃矿山周边人类活动情况进行休闲、文旅和经济果园种植等产业植入[9-10]。
对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并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已毁山体要突破单一削坡复绿模式,注重景观再造,引进挂网喷播等边坡绿化技术,种植侧柏、黄栌和马尾松等植被,实现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打造怡人景观,采用岩质边坡喷混植生快速绿化、支撑槽和挂笼砖等边坡绿化新技术;对不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并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的已毁山体修复要突破原方案规定的条条框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修复标准,能不削坡的尽量不削坡,采取立面外侧修建排水沟,清理浮石、伞檐体的方式,底面采取覆土并修建挡土墙后根据周边实际情况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11]。
将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和“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有机统一,统筹考虑生态修复后土地整体利用情况。在生态修复的同时产生县内生产建设用地指标。
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环保及所在镇办政府多部门联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不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进展缓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以及以治理之名行非法开采之实”等行为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工程采用适合的实用技术,治理养护后要有符合实情的评估体系,以验证其成功与否。将已治理完成矿山打造成为示范工程,做好示范工程树样板的方式,全面带动全县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
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积极响应与宣传,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需求。各级政府和参建单位,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转变重开发、轻保护,重效益、轻环境的旧观念。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项目自2018年1月开展至2019年12月底,完成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共计37处。其中社会投资治理34处,治理面积1 842.6亩,总投资8 900.9万元,亩均投资4.8万元;新增耕地173.3亩,新增林地457.4亩,新增建设用地200.0亩,新增其他用地612.5亩。财政投资治理3处,治理面积203.7亩,总投资571.7万元,亩均投资2.8万元;新增耕地150.0亩,新增林地40.0亩,新增其他用地13.7亩。治理完成的37处已关闭露天矿山均通过专家验收并已销号。通过宣传和科普,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支持和肯定。
(1)治理模式可有效指导类似于沂源县已关闭露天矿山分布零散、无法“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实施。沂源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个体规模较小,单体平均治理面积约55.3亩;近30%矿山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多数位于行政自然村附近;各单体关闭矿山按照治理模式提出的“一矿一策”治理设计要求,因地制宜地组织生态修复治理施工,最终实现治理后的关闭矿山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同时又各具修复特色。
(2)通过政府引导,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治理资金投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到已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中。形成了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多元化积极参与资金筹措模式。有效避免了矿山生态修复造成过重的县财政压力。截至2019年12月底,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37处,总投资9 472.6万元,其中财政投资571.7万元,社会投资8 900.9万元,社会投资占比93.96%。有效地解决了目前我国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欠账较多,财政资金却“杯水车薪”的现实矛盾。
(3)有效地消除了已关闭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水土流失、视觉污染、土地资源浪费和局部生态系统破坏等问题,同时与“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项目的有机融合,大大提升了矿山生态修复的产出效益,增加耕地面积和建设用地指标。极大地提升了已治理矿山的环境治理效果,消除了视觉污染,防止了水土流失,将原先散乱无序的采坑变为适宜当地发展的一个个各具特色的“宝地”,为周边生态系统的恢复提供了有力的物质环境基础。
(4)广泛动员、积极宣传。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土地承包人和已关闭露天矿山周边村民等共同参与到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中来。政府部门的主导监督,国有企业的社会担当,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共同保证了沂源县零星散布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能够顺利地保质保量完成。
(5)实施过程中县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文件和监督措施,也有效了提升了政府服务职能和县自然资源部门对矿产、土地、林业和农业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复杂管理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服务能力。
(1)认识问题。人们对已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的感受还仅仅停留在开山挖石、挖沙层面,还没有意识到其深层危害性,究其原因,无非有两点:①认为在荒山野岭挖石、采砂,不会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多大危害;②认为地质环境在地下,很复杂,修复是国家和专家的事情,与老百姓关系不大。有些已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得不到周边百姓的支持,更有甚者千方百计去阻挠已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因此,本治理模式能够平稳有序的推行,充分动员项目区周边群众是基础。
(2)政策问题。首先,政策可操作性差。按照现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政策,保证金重收取、轻返还现象比较严重。政策性关闭或者自行关停矿山,往往因为修复困难,宁可不要保证金也不去治理,导致大部分资金无法正常使用。其次,缺乏具体扶持政策。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治理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但目前有关优惠政策又受到方方面面法规的限制,导致“雷声大、雨点小”,没有真正起到政策激励作用。治理模式应用过程中,不断反促县政府出台与之配套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剩余砂石资源处置办法”等管理规定,保障治理模式的合法合规有效运行。
(3)未来发展。随着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未来的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矿山企业能够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1)本治理模式以地球科学为指导,通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查清已关闭露天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2)生态修复过程中积极引进北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结合沂源县实际,做出具有沂源特色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治理施工过程中运用地质学、动植物学和环境科学方法,多学科应用整体对已关闭露天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对已关闭露天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恢复具有重大意义。形成了“山青坡绿地生金”的美好场景,为沂源县“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可靠的物质环境基础。
(3)治理模式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目前我国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欠账较多”,财政资金却“杯水车薪”的现实矛盾。为沂源县内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筹措保证。
(4)随着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将从根本上杜绝了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真正实现了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对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