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1-11-30 05:14
关键词:数据安全数字化数字

王 敏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安徽 合肥 230031)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十四五”新发展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数字经济做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等工作做出重大战略部署,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新发展阶段发展数字经济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数字经济是新发展阶段顺应世界潮流的时代境遇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世界经济陷入了大衰退,根据2021年1月25日联合国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2020年全球经济下降4.3%,下降程度是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2.5倍多;在疫情导致全球供应链和旅游业大规模中断的背景下,全球贸易收缩7.6%。电子商务、在线教育、远程医疗、远程办公等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传统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数字经济成为疫情之下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1](P306-311)。正值世界经济发展新旧动能交替阶段,各国对数字经济的重视度日渐提升,不断加快数字经济战略部署。美国是全球最早布局数字经济的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关注数字经济,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与发展计划。这些政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发展战略,以及数字政府。欧盟的数字经济推进历程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以1993年《成长、竞争力与就业白皮书》的发表为标志,重点在于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二阶段以2000年3月《里斯本战略》的实施为标志,目标是要在2010年前成为“以知识为基础的、世界上最有活力和竞争力的经济体”;第三阶段以《2010——建立充满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欧洲信息社会》为标志,鼓励开放、竞争的数字经济;第四阶段的标志是2010年的“欧洲数字议程”。

(二)发展数字经济是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2](P16-24+41)。发展数字经济,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速创新突破,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助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8.6%,占比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9.7%的高增长,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6.7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因此,发展数字经济是新发展阶段下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三)发展数字经济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产业结构仍待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口环境资源要素趋紧,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加大,社会建设与治理仍有不少薄弱环节[3](P1-20)。

数字经济与三大产业的高度融合能够为经济带来整体性的飞跃。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意味着发展高端化制造业,提高新兴产业产值在制造业中的占比,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制造业服务化新业态新模式[4](P29-31);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劳动生产流程,优化产品品质,降低生产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市的目标。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融合,建立现代化农业园区,将科学技术应用到传统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数字化精准管理,在节约资源并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产量。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机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数字经济与服务业融合,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为依托,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检验检测、智慧旅游、人力资源服务等重点领域产业,全面提升服务业品质,优化居民生活方式。面对城市发展的重重压力与困境,发展数字经济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GDP占比较低、三大产业发展不均衡、数字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

(一)数字经济GDP占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低

数字经济是以技术要素和数据要素为特征的创新性产业经济,与新发展理念中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理念相契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加速器。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是衡量一个经济体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早在2016年,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就已经超过50%,而我国2020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只有38.6%,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当前,我国各省市地区都在相关规划中提出,到2035年实现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50%。

(二)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均衡

2020年我国各省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延续前几年发展态势,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也较低,整体呈现区域发展不均衡态势[5](P50-64)。总体看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13个省市2020年数字经济总量超万亿元,江西、陕西、广西等8个省市数字经济规模超5000亿元,而甘肃、青海、宁夏、山西等13个省市地区数字经济总量低于5000亿元,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严重不均衡。

(三)数字经济三大产业发展不均衡

数字经济作为融合发展型经济,数字技术对三大产业的渗透率不尽相同,导致三大产业数字化进程不尽相同。其中,服务业数字化发展较快,工业、农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2020年,我国三产、二产、一产数字经济占行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40.7%、21%和8.9%。最主要原因是疫情倒逼第三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在线会议、办公、教育、网络零售等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加速了服务业数字经济发展[7](P10-22)。而一产由于覆盖范围广且较为分散,信息基础设施铺设和运营成本高,仅靠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难以实现信息化设施全覆盖。此外,农民普遍受教育水平较低,数字应用技能不足,也进一步制约了农业数字化发展。 工业虽然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但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如高性能芯片、基础工业软件、工业传感器等领域仍处于“卡脖子”状态。

(四)数字人才相对短缺

数字经济以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的融合为基础,需要数字经济人才有全新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管理方式,既需要具有ICT(信息与通信技术)专业技能,更需要掌握管理、经济、法律等学科知识,以及具体产业的发展规律,这样才会促进数字经济产业获得全新的发展,数字经济人才已经成为最重要、最具核心力的数字战略资源。当前,数字经济人才主要存在总量偏小、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短缺等问题。根据《2019中国数字经济人才城市指数报告》, 随着京津冀、粤港澳和长三角三大经济区域数字经济产业逐步崛起,三个经济区域对数字经济人才需求不断增长,均超过50%。

三、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未来,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将引领全球经济增长、驱动发展模式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应大力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融合;以数字核心技术突破为出发点,鼓励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持续壮大数字产业;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进培育数字经济人才,形成全方位的数字经济跨界人才教学培育体系,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 加快推进“新基建”,夯实基础支撑

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部署,大力推进IPv6网络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大数据中心[7](P134-138)。深度开发、开放一批新基建应用场景,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工程加快建设城市神经感知节点,部署全覆盖的物联感知网络体系,构建“万物互联”的网络体系。推动具有高效信息处理、协同的城市大脑建设,构建多元空间信息融合的天地一体化信息中心,建立一流的融合基础设施体系,拓展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典型应用场景,凝聚新技术、新基建的创新动能,为优化社会治理、服务能力,产业融合发展夯实基础。

(二)布局前沿技术研究,抢占创新高地

加快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机等领域科学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中心;在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领域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供应链科创中心;积极推动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形成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打造“政产学研资”紧密结合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

(三)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凝聚核心动能

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做好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归集、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和共享水平。完善公共数据开放体系,建立数据标准化、资产化、商品化体系,夯实数据交易大市场的基础;探索数据收益和成本估算机制的建立,推动数据交易模式的形成,保障有序开放、可信流通、高效公平的数据市场环境形成。利用已有的大数据市场公平竞争的各项法律,对数据要素流通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方面的政策进行适配优化,建立与数字化生产力相匹配的数据要素流通分配政策工具箱。建立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导向的数据产权框架,分层分类对原始数据、脱敏化数据、模型化数据和人工智能化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建立统一登记确权体系,加快数据立法进度。

(四)加快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进传统制造业、物流企业及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龙头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等先进产业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积极横向合作,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变革、业务模式转型,带动企业智能化、智慧化发展。将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系统推进技术与装备开发、新模式培育和集成应用的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物流交互标准化,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全面提高物流平台化、服务化水平。

(五)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储备

积极开发和落实数字经济专项引进政策,开发激活传统行业人才向复合型、创新性人才转化的机制和平台,加大数字经济人才的储备。依托高校资源,选择一批重点院校,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逐步从专科、本科向硕士延伸。鼓励数字经济人才跨校、跨机构联合培养,鼓励企业和高校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建设联合学院、联合实验室、联合项目、假期集训营、实习基地、创新赛事等人才培养内容。支持教育机构为开发数字技能的网络课程提供资助,根据实践需要向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延伸,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数字经济跨界人才教学培育体系。

(六)完善数据安全与保护机制,优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环境

营造安全可靠的数据应用生态,是推进数据应用的创新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助力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的保障。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大数据与诸多产业相互交叉和渗透,行业边界交融容易出现制度真空。应吸收借鉴数据安全制度建设的先发地区经验以及国际经验,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保护领域立法,在法律框架下搭建数据安全保护规范体系,为数据安全提供地方制度保障。建立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导向的数据产权框架,分层分类对原始数据、脱敏化数据、模型化数据和人工智能化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建立统一登记确权体系,为数据立法进程提供支持。

第一,明确职能部门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国家网信部门依法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监管工作。第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协调机制。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需要注重各类数据标准和数据接口的互认互联互通,要不断优化数据安全管理的协调机制,建立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划定数据监管的底线与边界并严格执行,尤其要有效监管涉及个人生物信息等隐私权利的数据应用,以保障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当然,对于数据安全监管,要在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数据权益分配以及个人数据权利保护等各方利益之间把握好动态平衡,对数字领域的新生业态,要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简单封杀。

数据安全与保护是综合性工作,需要培育发展相应的保障体系。一是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形成实时监测、及时预警、联动处置、跟踪整改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通过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程,针对数据脱敏、透明加解密、真伪识别与取证、完整性验证、安全存储等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和突破。二是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提升。培育发展数据安全产品和产业体系,促进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行业发展;支持鼓励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相关行业组织等参与数据安全标准制定,推进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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