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甫克提·阿布来提,米热地力·米吉提,库拉尔·苏莱曼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乌鲁木齐 830006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乌鲁木齐 830047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乌鲁木齐 830049
“十三五”期间,新疆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适应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方式和农民用能方式的新变化,坚持清洁能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和循环农业发展的三重复合定位。按照自治区提出的“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战略要求,围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的要求,强化政策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一控两减三基本”重点任务,加快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为建设农村生态文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三五”期间新疆共建规模化大型沼气项目工程22处,建设总规模39 200 m3,建设总投资17 27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 95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1 219万元。即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11处,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8处,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7处。之后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暂缓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项目,安排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整县推进项目。
主要分布为喀什地区4处、阿克苏地区4处、巴州4处、伊犁州1处、昌吉州3处、阿勒泰地区3处、塔城地区1处、克拉玛依市2处。
截至目前,新疆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22处中,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20处,占总建设任务的91%。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取得了可喜的发展,为解决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和农田废弃农作物秸秆等面源污染,为企业内部种植农田或周围农民种植地提供沼渣沼液优质沼肥,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用能,提高生活质量、增加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村燃料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开辟了新的途径,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能源和环境效益。
“十三五”期间,全区通过大力推广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将沼气与畜牧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相结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废弃秸秆、生活污水等生产沼气,实现了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同时生产有机肥,沼肥在农业生产上的大量使用,改善了土壤质量,提升了农田有机质水平,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有效地推进了自治区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不仅使养殖场的废物转化成优质能源和肥源,更为生态农业和现代循环农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如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已生产的沼渣、沼液是优质的有机肥,用于合作社2 000 hm2制种玉米用肥,既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企业周围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真正实现了“种植、养殖、加工、沼气、肥料”五环产业并举和互补型农业生产良性循环的目标。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当地的环境保护等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推广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为周围农牧民提供沼气,推动了农村传统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绿色用能方式的变革,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沼气使广大农牧民告别了柴草、秸秆,实现炊事燃气化,提高了农村生活用能效率,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炊事环境。每处规模化大型沼气建成运行后,每天所生产的沼气用来供农户、工程自身取暖及厂区生活用气,有利于节约大量能源;通过项目建设,治理养殖场畜禽粪污等污染,可改善当地环境卫生条件,减少疾病发生率,创建优美环境,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发展。
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利用养殖场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沼气,既解决了企业能源紧张状况,同时生产的沼渣、沼液可减少农药、化肥用量,有效节约农药、化肥投入经费的同时,提高农作物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经济收入。通过项目建设,企业步入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给企业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年产沼气48万m3,用于周边小区200户居民生活燃用,按照1 m3沼气收费1.5元,则可获经济效益72万元。年产沼渣沼液肥22万t,每吨按100元计,年产值220万元。
“十三五”期间,新疆规模化大型沼气项目建成后,沼气工程新增池容37 500 m3,新增沼气年生产能力2 060万m3,运行后每年可处理畜禽粪污5 859万t,可替代化石能源约14 702 t标准煤,对优化新疆农村能源结构,治理畜禽粪污,增强农业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减轻环境污染等方面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3.1.1 个别县前期工作做的不够充分
个别县存在手续办理不全,项目审核不严,盲目申报等现象,已下达的项目,工作进展不平衡,出现限时关停项目建设等情况;
3.1.2 项目竣工验收不到位
部分地州完成县级自验,地州未能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全区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占总建设任务的27%,影响项目正常发挥效益。
3.1.3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有一部分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企业自筹资金部分难以落实或无法一次性到位,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无法收尾等问题。
3.1.4 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率不高
目前大部分仍处在简单的直接使用,没有进行深加工,商品价值低。而沼气工程项目建设是一次性中央补贴,地方配套几乎没有,企业自筹资金多,压力大,没有后续运行管理费用来源,在没有形成市场化运行的前提之下,资源很难变成财富,沼气工程项目生存能力不能够持续健康提升。
3.2.1 进一步加强项目检查力度
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2.2 加强技术指导、调研力度
督促未完成项目尽快完工;已完成县级竣工验收项目,要求地州与当地发改部门进一步协调,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2.3 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管力度
由项目单位督促企业加强“三沼”(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力度,不断拓宽沼气综合利用渠道,开发新的利用途径,努力实现“三沼”的高值利用,及早发挥投资更大效益;
对申报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企业进行项目前期调研,对企业养殖情况、自筹资金筹备能力和项目建设地点等重要指标进行调研,对企业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实施条件,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在项目实施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在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上坚持严格要求实行报账制,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对项目资金建立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按程序操作,手续不齐不拨,程序不到位不付,项目实施完由相关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项专用。
自治区每年开展各地农村能源部门技术干部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业主培训工作,主要培训项目技术要点,后期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知识和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提高业主安全生产意识、后期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为项目后期发挥应有的效益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