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村庄:村社集体的经营实践逻辑
——基于浙江省的案例分析

2021-11-29 07:07黄河啸张明生李宝值朱奇彪
湖北农业科学 2021年21期
关键词:村社村庄集体

黄河啸,张明生,李宝值,朱奇彪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杭州 310021)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实现村庄全面发展,“有为集体”与“经营村庄”成为新时代的热议话题和工作着力点[1]。经营村庄是村庄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村庄”的行为成为“经营城市”模式向更广袤农村的延伸[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尚处于探索阶段,经营村庄有其自身特定的运作规律与经营机制。基于此,本研究通过剖析浙江省10个村庄的经营情况,系统梳理总结了经营村庄实践模式的类型,并分析其运行逻辑,具有一定的推广作用和可借鉴性。

1 文献综述

目前,学术界对经营村庄的研究主要涉及4个领域。①关于“富人治村”。一批经济能人成为村治主体,部分政治精英走到村庄治理“前台”,出现了“富人治村”现象[3]和“富人主导型借地发展模式”[4]。②关于村庄治理的核心内涵。经济能人主政村庄事务后,将企业经济运作中的经营理念与手段引入村庄治理领域,将经营村庄作为村庄治理的核心理念[5]。③关于“村庄公司”的机制研究。一是村书记成立公司,村庄公共组织的村级组织被公司替代,资本通过对项目、土地和村级组织的公司化运作重构了乡村治理秩序[6];二是村书记成立公司,与村级组织签订合同,以村集体名义完成项目申报,公司运作项目规划、建设,公司主导村庄的土地开发权,集体性质实质性发生了变化[7]。④关于村庄集体与关系治理。乡村外来投资商或经营者通过强化关系治理弥补正式契约治理的不足,进入乡村的企业必须付出“嵌入性关系”成本[8]。虽然关系契约不受正式合同的约束,但这种关系合同实质上是嵌入性关系的基础,是企业立足于乡村的获得性途径[9,10]。因此,企业进入乡村,必须寻找合适的“代理人”或培育“自己人”,否则会受到乡村社会排斥,甚至造成社会风险[11,12]。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经营村庄的概念、富人治村、村庄公司、关系治理、村社集体经营优势等方面的定性分析,鲜有对经营村庄类型、模式以及机制等方面的研究。

本研究将经营村庄界定为以村干部为代表的村社集体对乡村农业产业、乡村新产业和新业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等全方位的经营,重点探讨村社集体的角色与经营村庄的运行逻辑。学者过去提到的“村社集体”普遍为“二合一”模式,即村委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本研究以行政村为重点研究对象,“村社集体”是指由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简称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组成的“三合一”架构。案例来自笔者及所在团队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在浙江省9个市20个县20个村庄做的田间调查。

2 经营村庄的类型

经过20个县的田间调查,本研究将经营村庄的实践模式归纳为两大类,即集体经营型和村企合作经营型。其中,集体经营型主要包括传统村社集体经营型、经济能人治村型和村庄公司型(或称集体化公司),村企合作经营型主要包括企业主导型和运营商主导型,主要模式类型见图1。本研究选取10个具有典型性的村庄,分析其经营村庄的类型与实践经验,梳理总结经营村庄对产业兴旺、村民就业、村社集体和村民增收的影响。

图1 经营村庄的主要模式类型

2.1 集体经营型

1)经济能人治村型。经济能人指在外创业颇有成就的乡贤,基于乡村领导召唤或乡愁情结而返乡创业,并担任村干部岗位。该类型的主要特征是经济能人参与村庄治理后,以经营公司的理念来经营村庄。经济能人治村型经营村庄的相关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经济能人治村型经营村庄的相关数据

A村位于浙南山区,200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仅25万元,村实际开支40万元,当年村集体负债86万元。2002年,原在市里某厂任厂长的A村乡贤陈某年收入80万元,眼见村里大部分人为生计所迫,他决定为村里做点事,趁村委换届回乡竞选当上了村委会主任,至今连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对其认可度很高。在他的带动下,2018年A村共有275户1 203人,外来人口1 000余人,村社集体年收入超500万元。

陈书记将经商的理念应用于经营村庄,主要演奏了“三部曲”。第一曲是小流域整治。A村与自来水厂建成一座山塘水库(10万m3),解决了村民与周边企业用水问题,使村集体每年增收近200万元。第二曲是集约化整合利用土地。2005年,村两委成员、党员带头,将山脚5 000多穴坟墓搬迁到村里建好的生态公墓,整理出约5 hm2土地公开出让,土地出让金高达上亿元。第三曲是村落空间优化。针对原有农房危、漏、乱、散、村庄道路狭窄、村环境脏差的情况,利用土地出让金启动危旧农房整治及相对集中安置工程,建设别墅式公寓及配套设施;实施“退二进三”产业政策,即摒除工业企业,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产业,建成集乡村民宿、水上娱乐、温泉养生、露营探险、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美丽旅游乡村,使村庄走上了可持续发展道路。

B村位于浙北杭嘉湖平原,区域面积2.98 km2,交通优势明显。全村农户602户,总人口2 496人,下设3个网格党支部,2019年全村实现经济总收入45 82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9 362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 876元,村集体经济收入230万元。浙北平原村庄人均土地少,但经济发达,商业氛围浓厚。B村仅用5年时间,实现年村社集体经济收入翻两番,从不足50万元增加到230万元。村总支书记承诺再过5年,年村社集体经济收入再翻一番,到400多万元。

B村经营村庄的主要措施为4个方面。一是推进农房相对集聚,腾出发展空间用于集体经营。截至2020年底,B村602户农户中,已实现419户集聚,其中,集聚区203户通过统一小区房屋户型和外立面装修,打造整齐大方的现代化别墅小区。二是推进全新安置模式,促进村民增收。B村推出全新的“陆地面积”安置模式——“80+40”,两者分开安置与建设,即80 m2双联排别墅用于居住(2间3层楼,占地面积80 m2),每户农户另外的40 m2作为产业、物业用房分开建设,村里“统建统租”,收入归农户,如此,每户农户每年至少可增收2万元以上的物业收入。三是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失地农民办理职工养老保险,60岁以上男性和50岁以上女性每月可领取2 000多元的养老金,如身体许可,优先安排其在村办企业、物业工作。四是发展多元产业,增加村民就业。村里或附近小超市、农村大超市、农村物流、农产品加工业、物业经济等产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增加了村民就地就业的机会,促进村民增收。

2)村庄公司型。村庄公司型也可称为集体化公司经营型,组织结构为“村社集体+村办公司+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或农户”。集体经营由村办公司主导,公司由村社集体全资创办或以村集体控股创建。村庄公司型经营村庄的相关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村庄公司型经营村庄的相关数据

C村位于浙江西北部山区,地域与闽、赣、皖相接。2013年,村里人口有1 000多人,近80%的劳动力外出打工。2020年,全村有4个自然村,321户1 056人,劳动力650人,71%的劳动力在村里就业,仅有29%的劳动力外出就业。村社集体收入从2013年的18.5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09.0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从2012年的4 115元增加到2019年的23 100元。

C村经营村庄的主要对策是村社集体全资成立旅游公司,引进合作企业,因地制宜发展美丽乡村经济。一是C村成立村办旅游公司,采取“公司+市场主体”的经营模式,开发民宿、茶吧、农特产品店等,公司实行“四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标准),对各市场主体进行业务发展管理和指导,服务质量监督,以村域综合可持续发展、市场主体健康成长和维护游客权益“三赢”为最高目标。二是C村社集体与私营经济合作,村社集体以资源入股,合资创办公司,鼓励村民参股。三是C村内的市场主体与农户开展合作。农家乐产业与村里种养大户达成协议,种养大户为农家乐提供新鲜蔬菜、土鸡、笋干、豆腐等农副产品,旺季时也可为乡村旅游业主体提供临时劳动力,实现共同富裕。

D村为浙北小山村,全村辖4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共有224户784人。2019年,D村共接待游客73.37万人次,其中住宿游客5.22万人次,实现旅游经济收入4 400万元,村社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60.9万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39 692元。民宿是D村的主导产业之一,截至2021年1月,D村共有民宿36家。从创业主体来看,D村民宿主要有3类:一是常住村民利用自家房子改造成民宿,二是返乡人员将自家房子改造成民宿,三是外来创业者租赁村民的农房改造成民宿。从档次来看,民宿分成普通、中档和精品(高档)3个层次。

D村现有3家公司,其中,2家公司为村社集体独资,1家为合资。2016年,为了推动乡村旅游业,促进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D村社集体成立独资景区管理公司,对全村农家乐及民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统一分客、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2018年,D村又成立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等业务,公司实行股份制,村社集体贷款600万元,老百姓集资100多万元,村民以人口股、现金股和资源股3种方式成为股东,实现“人人当股东、个个有股份”。2019年,D村再成立营销公司,进一步开拓旅游资源与渠道。

2.2 村企合作经营型

村企合作经营型主要包括企业主导型(企业+村社集体+农户)和运营商主导型(运营商+村社集体+农户)。企业主导型经营村庄的相关数据如表3所示。

表3 企业主导型经营村庄的相关数据

1)企业主导型。企业主导型重在企业主导经营村庄,村社集体与村民的利益通过合同约束得到保障。村社集体既是利益的主体,也是企业与村民利益的协调者、平衡者。

E村位于浙中平原地区,共有3 029人,6个党小组,139名党员。全村区域面积6.3 km2,耕地面积约247 hm2,以粮田为主。2015年,E村引进合作企业,租赁土地133 hm2,投资4亿多元开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研学教学等综合体。2020年,E村营销产值约1亿多元。总体上采用“企业+村社集体+农户”的合作方式,三方达成“保底收益+赠送10%股份+利润分红”的经济合作模式,解决了400多名村民的就业。

F村位于浙中丘陵地区,全村区域面积6.7 km2,辖12个自然村,全村共有706户,1 956人,水田面积约169 hm2,山地面积约467 hm2,以种植柑橘和水稻等农作物为主,村民经济收入主要源于柑橘种植、水稻生产及外出务工。2016年,村社集体引进1家牧业企业,租用村民土地80 hm2,到2020年底已完成投资2.7亿元,建设集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田园综合体。村集体主要收益包括3个方面:一是土地租金,二是每年收取协调管理费用10多万元,三是协调解决村剩余劳动力80余人(高峰时用工160人)。根据企业劳动力需求,由村社集体负责派工权、管理权,有利于平衡与协调村民利益。

2)运营商主导型。运营商主导型的模式主要是“村庄运营商+村社集体+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或农户”,运营商主导型分为轻资产运营和重资产运营。本研究调研村庄的运营商不仅是运营方,也是投资方,即为重资产运营。实际中,还有一些不参与投资的运营商,其仅利用自身的旅游资源优势及管理经验与村庄合作成立股份公司,各自履行职责,即为轻资产运营。如浙江省某区农业农村局尝试招录村庄职业经理人,以“村社集体+村庄职业经理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或农户”的模式经营村庄。2018—2020年运营商主导型经营村庄的集体、村民收益如表4所示。

表4 2018—2020年运营商主导型经营村庄的集体、村民收益 (单位:万元)

G村位于杭州西部山区,旅游资源丰富,积极建设村落景区。2017年,G村引进运营商投资200万元成立运营股份公司,村集体占股51%,自然人占股49%,开发民宿、匠人馆(如酒坊、茶吧)等,提升农家乐档次,实现乡村产业多元化、村民就业机会增加、村社集体收入与村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局面。

H、I、J 3村与1家公司(运营商)成立股份公司,运营商先后投资8 000万元,3村以生态资源入股,占股10%,运营商占股90%,村集体将可用资产再租给公司,获取租金。

3 村社集体的经营实践逻辑

3.1 村社集体经营的优势分析

根据调查,浙江省大部分的农村经营村庄以集体经营为主,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从历史角度来看,村社集体长期为村集体经济的代表,承载着经营村庄的历史沿革。二是从现实条件来看,目前资本、人才、科技等进乡村仍面临部分难题,需要村社集体在其中发挥协调促进作用。在乡村熟人社会,村社集体代表村庄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天然的治理优势、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

1)村社集体对村庄治理的管理决策优势。“三合一”组织架构是乡村治理的探索实践,即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以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人不同,增加了经营的决策难度和时间成本,“三合一”组织架构减少了村干部数量,简化了多层决策传递环节,提高了村级治理与办事效率。村社集体是一级村民自治组织,“三合一”村社集体具有显著的治理优势。但客观来讲,“三合一”组织架构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浙江省在农村治理改革中逐步完善管控机制以扬长避短,值得今后进一步探索研究。

2)村社集体对村庄资源的统筹协调优势。经营村庄的着力点在于整合与激活乡村资源,村社集体对村庄资源具有掌控调度的优势。一是在双层经营体制下,村社集体掌控部分山林、水库、池塘、荒山、滩涂等土地资源,此类资源禀赋是乡村旅游业、康养、度假等休闲产业发展的基础;二是村社集体可利用村办企业旧房、废弃校舍等村属建筑,以出租或合办企业等形式实现物业经济,为村社集体开辟增收渠道;三是村社集体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协调优势及熟人社会优势,以“中间人”身份协助企业、乡贤和返乡青年等利用乡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等开发民宿、休闲观光产业,减少企业投资风险;四是村社集体在推进承包地流转中发挥了重要的协调作用,甚至成为土地流转的“中转站”,即承包户先将经营权统一流转给村社集体,再由村社集体将土地经营权统筹流转给规模经营户或企业。

3.2 村企合作经营的作用分析

基于对村企合作经营的调查分析,本研究认为实现村企优势互补是促进经营村庄的动力与引擎,村企合作经营具有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作用。

1)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企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企业进乡村可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企业带资本进乡村,同时带来先进的科学技术、技术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企业通过与村社集体、农户或家庭农场开展各方面的合作,建立彼此信任的基石,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了乡村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2)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在传统大田生产、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休闲康养等)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农耕教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产业发展。进村企业可借助科技信息、社会资本、市场资源积极对接市场需要,开辟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功能,不断挖掘乡村价值,使乡村产业呈现多元化,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3)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村社集体的资源禀赋是土地与自然生态资源,企业的资源禀赋是资本、科技与人才。企业与村社集体合作可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实现资源互补。一是促进乡村人员结构优化,增加高科技企业人才比例,给乡村发展注入强大的智力动能。二是传播先进文化与丰富生活方式,组织各类科技、管理人才进乡村,实现了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有机融合互补。三是更新组织管理模式,加快引入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有效提高乡村的治理水平,实现乡村治理有效。

3.3 “关系契约”与最佳“代理人”

1)企业入村——建立“嵌入性关系”。中国乡村的社会关系是基于差序格局下的熟人社会[13]。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络,不仅排斥外人,而且内外有别,对“自己人”和“外人”区别对待[11,14]。作为“外人”的企业并不是天然嵌入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也不会轻易被纳入乡村社会关系网络,很难达到“自己人”的程度,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支付成本以获得“嵌入性关系”[8]。基于上述调研发现,每家进村企业都十分重视发挥村社集体在组织动员、资源调度、社会关系中的优势,并积极与农户或家庭农场沟通交流,试图快速融入乡村社会,建立“嵌入性关系”。

2)关系契约——寻找可靠的“合伙人”。企业进入乡村虽有合同约束,但正式契约的有效运作尚有难度。企业经营嵌入并联结于经济和非经济的乡村关系中,其中,非经济的乡村关系对有效经营至关重要。为保障正式契约关系的稳定性和合作成效,强化关系治理是必要的选择[15,16]。关系治理本质上是利用乡村社会关系的天然约束力,即关系契约,而非法律的约束力。企业为保障正式契约的稳定性和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寻找合伙人(或称合作者)或者培育“自己人”。村社集体是村企合作经营中比较可靠的合伙人。企业惟有付出足够的关系成本,与“合伙人”达成关系契约,关系治理才能得以顺畅。

3)村社集体——担任最佳“代理人”。企业关系治理中,村社成员合伙人与村社集体合伙人都具有村庄信息优势和关系契约优势,相比之下,村社集体有更广的信息资源、社会关系和调动能力等。村社集体的行动基于“共有利益”,既动员私人关系,又调动公共资源,在“嵌入性关系”中对农村土地、劳动力及其他社会资源的整合、调度具有独特优势。企业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劳动力等资源聚集,均可通过村社集体组织动员并实施。企业与村社集体建立合作关系,既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又可规避政策性风险和社会风险,并保障合同关系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由于村社集体在整合资源、组织农户、协调各方等领域有其独特的优势[17],通过进村企业与村社集体深度合作,实施“村社集体+企业+农户”或“企业+村社集体+农户”等各类合作创业模式,可帮助企业迅速融入乡村社会并建立关系合同。村社集体是企业关系治理最重要的合伙人,也是企业入村的最佳合伙人。

4 结论与启示

4.1 结论

1)经营村庄的实践模式可分为集体经营型和村企合作经营型。其中,集体经营型是当前经营村庄的主体模式,村社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是村庄经营的实体单位。乡村振兴背景下,城乡融合发展,资源双向流动,经营村庄与治理村庄双轮驱动,经济动力与政治动力双向发力,成为经营村庄的主要动机。

2)村社集体在经营村庄中充当重要角色。当前,村庄经营的主体是村社集体,经营村庄的主力军是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在村社集体基础上成立的特定有限公司,经营程序、方法符合法定要求。村社集体的信任优势可帮助外来企业减少经济风险和管理成本,在土地流转、招募工人、利益分配、纠纷调解等方面给予进村企业支持。

3)经营村庄可丰富并提高乡村价值。经营村庄的集体经济收入不以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为主。村集体经济走在前列的主要原因为整合乡村资源、激活乡村资源、用活政策资源。

4.2 启示

1)进村企业应尽量将村社集体作为代理人以降低关系成本。村社集体是村庄中最重要的合作主体,具有长期组织优势、传统合作优势、资源整合优势及社会调度优势。因此,到乡村发展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维护与村社集体的关系,尽量与村社集体开展合作。一是利用村社集体的特殊优势克服企业在当地雇佣和管理劳动力的难题与约束,降低关系成本。二是利用村社集体的组织优势等开展政治动员,形成社会共识和良好的发展氛围。三是符合振兴乡村的政策导向,实现增加村社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和促进村民就业增收的目的。

2)村社集体需促进实现乡村治理与经营村庄双轮驱动。推进村庄管理从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以经营村庄为核心的村庄治理转变。通过经营村庄凝聚民心,树立新风,实现乡村善治。要发挥村社集体在经营村庄中的中介、平衡、协商的独特作用,既要激活经济动力,又要改善乡村治理,既要实现村社集体与村民增收,又要保障合作企业的利益,实现多方利益平衡、事业长久持续。

3)经营村庄要统筹规划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大力发展乡村主导产业,从乡村“三生”空间、全域资源统盘规划,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利用乡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发挥村社集体的组织动员、管理决策优势,推进土地适度流转,开展村企合作,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提升乡村产业层次和效益。推动乡村生活、生态、生产空间格局的调整,因地制宜,发挥特长,激活村庄沉睡资源,促进人财物“上山下乡”和城乡资源双向流动。探索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民充分共享合作发展的成果,实现乡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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