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莹 孟 辰(北京联合大学)
伊利股份是上市公司中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时间较早,期限较长的企业,并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推行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中具有代表性。通过对伊利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研究分析,为我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执行提供有用的参考,从而丰富和指导员工持股计划在我国企业中的实践与应用,对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行具有一定价值的实践指导。
1959 年,赫茨伯格首次提出双因素理论。他将企业中的相关因素总体上分成了两大类,一类为满意因素,另一类为不满意因素。可以令人在心理上获取满足的因素称为满意因素,也被称作激励因素。可以使人产生消极情绪或行为的因素则称为不满意因素,也被称作保健因素。这一理论可以用于指导员工持股计划,即工资是员工的保健因素,推行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对员工形成股权激励。
米恩斯与伯利在20 世纪30 年代通过大量研究对所有者、经营者的实践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发现其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便提出了“委托代理理论”。根据此种理论,当上市公司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时,允许员工作为代理人,并且成为企业所有者,通过此种方法可以较大程度上实现两者利益的一致性,解决由于利益冲突所造成的对企业不利影响。
舒尔茨和贝克尔在20 世纪60 年代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主张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人力资本,而投资恰恰是提高人力资本发展的核心因素。员工作为企业人力资本的投资者,在企业的价值创造中具有关键影响,只有激励员工,人力资本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才会得到提高。员工持股计划就是通过采取激励手段提高人力资本的创造能力。
截止到2019 年4 月4 日,我国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合计959 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在2015 年达到最高值为342 家,主要原因是2014 年《指导意见》的发布,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相关经济政策的推行,促进了我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但从2015 年之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数量逐渐减少,其主要是由于我国处在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探索期,缺少经验以及相关政策不健全,降低了上市公司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性。
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489 家员工持股方案整理分析后发现其在参与对象、资金来源、持股比例、管理模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之处。国内有关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具有多元化的特点,缺少统一的规范及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应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方式,推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行。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乳制品企业成立于1993 年。在“全球织网”的战略引领下,伊利实现了在亚洲、欧洲等四个大洲发达地区的产业布局。作为相关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伊利通过多年的有效经营实现了营业额在行业内遥遥领先的目标,成为一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持续盈利能力并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1.参与对象
伊利股份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过程分为十期,计划从2014 年开始到2023 年截止每年一期,每期彼此独立。持股计划的有关参与对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而确定。其中参与对象具体分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包括普通职工,相对广泛。
2.资金来源
伊利股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自三个方面。一、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提取的持股计划奖励金;二、员工其他合法薪酬;三、员工融资或其他自筹方式获得的资金。资金来源单一的话会限制一些没有足够资金储备的员工进行投资,持股计划对于员工的吸引力就会下降,甚至员工有可能会因此放弃参与持股计划。
3.员工持股比例
伊利股份员工持股计划分为十期实行,目前已进行到第六期,锁定期均为12 个月。伊利股份的持股计划从第一期到第六期,各期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低于2%,并且在总体上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指导意见》中规定员工在持股计划中所拥有的股票总数不能超过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过1%。从伊利股份员工持股计划中所占比例的分析来看,其各期持股计划均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但是与10%的数值相比,其持股比例过低,这很有可能是部分员工对于持股计划积极性不高的原因。
4.管理模式
伊利股份由其自行设置的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有关事项的决议,相关委员通过会议选举产生,并且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各种事项。管委会成员均拥有较高职务,且享有董事会成员的身份,代表公司及各层员工行使相关权利。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持有股份,他们所享有的份额不仅小而且过于分散,分散且持股比例较小的股东很难维持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高管人员有可能会通过自己本身所享有的权利损害他人的权益。
5.相关内容披露
截止到2019 年,从伊利股份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及可搜集的资料可以看出,伊利股份对于持股计划的内容公示主要在2014 年刚开始推行时的管理规则中,以及每年发布的关于本公司的持股计划决议公告里,在相关公告中仅说明了当期员工购买的股数及交易时的价格,而对具体情况却没有进行公开披露。
1.持股计划占股比例过低
伊利股份员工持有股票占总股的比例相对过低,持股比例过低,并且每一年所占比例持续降低,这可能会降低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积极性。因此,适当提高员工的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管理模式存在缺陷
伊利股份员工持股计划没有委托相应机构进行集中管理,而是采取自己对其进行管理的方式,管委会的组成人员选择本公司的高管人员,极有可能会造成监督与高管人员是同一个人的形式,显然难以起到员工持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的目的。
《指导意见》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至少应当披露持股员工的范围、资金来源、员工持有股票总数及其比例、股份权益及管理机构的变动情况等相关事项。虽然伊利股份满足相关文件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的要求,但在具体实施中披露内容有限,内容简略,透明度不高。
从伊利股份员工持股的契约设计中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普遍存在持股比例过低、持股期限短、管理模式存在缺陷、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为更好发挥该制度的优势,起到激励和完善公司治理效应的效果,对其建议如下。
首先,要强调持股范围的广泛性和限制性,即激励和约束两者并重。广泛性指员工持股计划不仅限于董事和高管的参与,还强调非高管人员的参与;限制性即对参与主体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要求全体员工都参加持股计划。
其次,资金来源需要多样。上市公司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时,可以借鉴伊利股份的资金来源情况。可以通过“净利润提取奖励金”的资金来源方式,或者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避免仅采用员工薪酬的方式获取资金,缓解员工的个人压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员工持股计划不仅仅是给职工发放福利,更不是一种短期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不同的是《指导意见》中没有对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做出相关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在制定持股计划具体方案时,应该全面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通过延长存续期、锁定期的方式,或者实行多期持股计划等相关措施,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利益。
首先,对于采用自行管理模式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完善管理模式。其一,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其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建立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的监督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其次,为了解决上市公司在实施持股计划中关于信息披露不足的问题,首先应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对信息披露予以具体明确的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建立起以法律法规、治理机构、外部相关机构的监管为框架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来规范和管理有关内容的信息披露,以满足员工及企业对相关信息的需求。此外,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意识,充分了解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问题的监管及监督,让员工持股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