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璞(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自1990年开始,我国GDP增长率持续增高,在公有制经济不断巩固与逐渐发展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仍然呈现出非常迅猛的发展势头,特别是这个过程中的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当前,小微企业对信贷的需求量也在逐渐上升的过程中,但是鉴于我国银行体系中,将小微企业纳入信贷业务的重点范围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因此导致实际的小微企业信贷产生一定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小微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小微企业的地位非常突出,在小微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国家的广泛关注,国家针对这一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实现了对我国小微企业生产环境的优化,为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研究我国小微企业信贷服务问题,首先要明确小微企业的范围和国内外小微企业的定义。在我国,小微企业一般是指微、小、家庭作坊、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实体的组合。在国际上,小微企业的定义可以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用定量的方法来定义小微企业,一般是通过设置量的标准对小微企业进行区分,一般量的类型主要包括了企业资产总额、年收入、从业人员数量等,当然不同企业对量的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定性界定的方法,主要是站在企业市场定位与经营规模的角度,小微企业一般是指具有独立经营权且规模较小的企业,在企业所属的行业中占据从属地位,相比于大中型企业其服务与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很低。比如澳大利亚通过定量的方法对小微企业进行了界定,服务行业中不超过20名员工,制造行业不超过100名员工的企业都是小微企业。
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类别、门类、类型和组合类别,并对企业的经营规模、从业人数、总资产等量化指标进行分析,将境内企业分为微型、小型、大中型。《通知》规定了分类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林业、渔业、农业、畜牧业、矿业、制造业等公用事业行业、软件、信息传输、信息技术等服务业、体育、娱乐、文化等行业,涉及15个主要行业和社会工作行业。
在国家持续增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过程中,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针对信贷问题,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先后退出了一系列措施,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不断完善自身信贷模式的方式,实现对各类金融资源的配置,进而不断拓宽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范围,也出现了各种关于小微企业的特色化信贷服务与产品。虽然每一家商业银行所推行的信贷模式存在差别,不过都是为了更好地抓住小微企业信贷这方面的机遇,力求迅速抢占小微企业信贷发展的先机。
2009年,农业银行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信贷服务对象,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300家专营机构,初步以专业的方式对小微企业信贷进行管理。为了给国内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中国农业银行在后续发展中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2013年,出于简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的目的,实现了服务模式、信贷模式的创新,银行方面撤销了贷款流程中的“批量审批”环节,这一模式一经推出,立即得到全国小微企业的积极响应,实现了对小微企业营销积极性的调动。银行方面为了推出与小微企业特点相符的金融服务模式,先后推出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与“以小促大”的服务模式,这样一来,农行的信贷模式成为前几个能充分满足国内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模式。同时,建立在这种模式之下,农业银行积极运用新工具、新技术,针对小微企业网络信贷问题,重拟了工作方案,拓宽了申贷试点范围,通过加大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力度的方式,在进一步推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方式的同时,农业银行进一步优化基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网点,促进了基层员工服务水平提升,给国内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好的信贷服务。
在不断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过程中,民生银行针对经济实体,通过不断强化金融服务力度的方式,为国内小微企业提供了更为优质、更有特色的融资渠道。民生银行2008年推出的商业信贷通被确定为2009年全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战略项目,这一模式主要借鉴了富国银行的信贷模式,并以个人信用为基本标准,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商贷通模式的优势在于用款比较方便,同时还具有随借随还的功能。另外这种贷款方式相对灵活,共设置了联保、保证、质押、低压等11种担保方式。商贷通模式下,民生银行全面对信息与资源进行了整合,实现了信贷业务规模化、标准化、流程化与规范化发展,有效降低了民生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成本。民生银行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的方式,有效降低了信贷业务的成本,实现了对自身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客户对信贷业务提出的要求。同时民生银行还广泛对各项非财务指标进行搜集,如小微企业的产品估值、产品质量等,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财务资料方面存在的缺陷,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的方式,在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可实现对经营风险的有效评估。
在研究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方面问题的过程中,主要包括信贷工程、流程银行、供应链金融、产业集体融资、团体贷款等模式。比如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概念提出,主要是建立在生产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的基础上,向供应链整体提供金融服务,也就是俗称的物流金融。国际供应链金融模式分为三个子模式,即:(1)商业银行服务模式;(2)企业合作模式;(3)企业主导模式。商业银行服务模式可以通过应收账款、动产抵押等方式实现。在核心企业的帮助下,商业银行需要重点对资金流进行管理,并结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来实现资金流运转,重点将单个企业不可控风险转化为可控风险,立体获取各方面的信息,力求采取控制的手段将风险降到最低。以流程银行模式为例,其概念主要源自银行流程再造理论。曾有学者认为银行流程再造主要是为了银行改变反应速度、质量等各类绩效,结合具体流程进行思考和设计的一种手段,这种重构流程的方式即流程银行。在金融机构、业务、信息呈现综合性、多元化特征的过程中,改变了传统业务流程中客户的弱势地位,流程银行的架构基础主要是以客户为中心展开。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改变了以职能、部门为中心的机制,逐渐树立了客户的中心地位,将流程作为主线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了对融资业务服务流程的优化,有效促进了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效率的提升。
信贷管理即贷款方对发生的贷款关系以及行为带有目的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使信贷资金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商业银行信用理论发展的初期,银行业人士普遍认为,银行负债和存款有很大关系,银行本身没有权利决定负债,不过对这些资金具有决定的权利。所以出于保证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目的,商业银行可以不断拓宽资产业务的范围。站在资产管理的角度考虑,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以资产为主观管理对象。根据债务管理理论,商业银行不但可以采取资产管理的手段实现资产流动性提升,也可以采用债务管理的方式达到同样的目的。该理论强调债务模式的发展,通过向央行借款来保证债务管理的流动性,从而保证资产的流动性。现代人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理论的看法是,它是一种风险资产管理模式,因此风险资产管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控制和防范风险是资产管理的重点,着重强调管理的关键性,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风险分类的方式进行管理,进而提高信贷管理的效能,在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融资业务的过程中,可确保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以及盈利性。
商业银行信任对小微企业信用的影响是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信用关系。信用关系具有风险性、不确定性等特征,特别是在小微企业信用业务中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鉴于交易对手潜在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经济主体,通常通过订立合同与银行建立信任关系。信任是指当对方面临激励和短期行为机会时,对方不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期望。严格意义上讲,信任具有一定风险性质,是交易一方的主观愿望,这是对委托人和受托人行为的乐观预期。除了各种潜在风险之外,信托关系中的风险还在于受托人在机会主义行为过程中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情况都可能成为影响信任的因素,比如制度、社会、文化等因素行为。
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业务期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小微企业为受信方,而银行为施信方,在双方建立信任关系的过程中,信任主要取决于风险与预期收益,还取决于双方是否可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有效控制,并针对交易一方的失信行为施加相应的惩罚。商业银行信任的风险性质在于对小微企业信贷的信任程度是有限的,取决于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可信度的评估结果,决定评估结果的因素不仅限于小微企业自身的特征,还取决于商业银行自身的信用倾向,以及商业银行所处的业务环境等。商业银行一般不会对不同的小微企业施加同样的信任,一般需要在特定的情况下施加信任,所以测试受信方的信任度可以通过对受信方的可信度进行衡量实现。而商业银行在衡量小微企业可信度的过程中,可信度的评估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分别是小微企业的诚实信任、能力信任与善意信任,这些信任特征与小微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关于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信贷关系的建立,实际上也是一种博弈的关系,其中不但会涉及到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行为策略,还涉及参与信贷业务双方彼此之间的信任。在小微企业看来,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行为属于一种信任行为,而商业银行则抱有一种心理预期来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这一行为,希望通过开展信贷业务的方式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如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有信贷往来的需要,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体现出信贷关系。一方面,信贷人员可获得的软信息得到了增加,交易期间存在的不确定因素逐渐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从而为商业银行进行信贷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对守信行为的鼓励,肯定小微企业同商业银行之间展开信贷交易,是推动双方深度合作的一种手段。第三方面是在小微企业成功贷款后,降低监督的成本,同时还降低了交易与代理的成本。第四方面是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过程中,实现了对双方关系的巩固,实现信任关系的内化发展,体现在双方开展信贷业务所制定的制度、建立的组织当中,这也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这些都说明了在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建立信贷关系的过程中,信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与银行信任方面理论知识的研究。在我国小微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国内部分学者正逐渐加大对商业银行信任与小微企业信贷的研究力度,有学者认为商业银行出借意愿主要受信任的影响,而信任主要受小微企业的信贷请求质量与社会资本的影响。同时有学者在研究分析信任与信贷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发现,在特定条件下,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与信息水平具有正相关的特点。认识信任可以降低处于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在经济环境恶化过程中市场退出的风险,较高程度的商业银行信任,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申贷成功的概率。站在小微企业的角度出发,信任也提高了其贷款的可获得性,商业银行针对信任水平较高的企业,具有更强烈的合作意向,因此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往往更容易取得互利共赢的效果。
综上所述,当下小微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而很多小微企业也普遍认识到与商业银行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出于互利共赢的目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未来,我国小微企业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在向商业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过程中,需积极提高自身信任水平,积极与商业银行建立高质量的信任关系,在获得贷款后通过不断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经营能力的方式降低经营期间存在的各种风险,从而提高商业银行对自身的信任度,从而与商业银行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