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再分配的安徽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效果评价体系优化

2021-11-29 09:23谢晶晶
长春大学学报 2021年9期
关键词:安徽省利益居民

谢晶晶

(合肥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合肥 230061)

一、脱贫攻坚中的利益再分配问题的提出

2015年,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强调,“在扶贫工作中要坚持中国制度的优势,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注重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同年,旅游扶贫纳入到推进实施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之一。2016年,国家旅游局、扶贫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乡村旅游扶贫成为贫困地区脱贫的重要途径。在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中,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对于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是我国精准扶贫的收官之年,扶贫工作走向另一个阶段。从利益再分配角度出发,立足成效,一方面可以打开新的理论思考空间,为乡村旅游扶贫评价体系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经验,另一方面可以在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作中满足利益主体的利益协调和利益需求,从而深化旅游扶贫工作,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脱贫攻坚中的重要议题,利益再分配的目标是发展经济,是贫困地区脱贫,是平衡扶贫中的利益主体的权益,进而共同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20世纪90年代,英国国际发展局提出了旅游扶贫的概念,第一次将旅游与贫困建立联系[1]。Taylor通过研究得出收入差异会造成效益的偏向的结论,认为扶贫过程中会出现利益输出的不平衡,最终会拉大贫困居民的贫富程度[2]。Melville等认为,贫困居民如果想通过旅游来获取收入,那么短期之内很难实现,这就需要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加以保障[3]。

国内的相关研究则是伴随我国精准扶贫实践而逐步发展的。邓小海等从精准扶贫视角出发,阐述了旅游扶贫的方式、途径等,认为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在扶贫的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有差异,精准识别的主体较为单一,而精准帮扶的主体不仅是政府、社会组织和旅游组织,还包括游客、当地居民,这些主体的利益诉求也是不同的[4-5]。关于旅游精准扶贫的相关研究则聚焦在扶贫内涵及扶贫类别上[6-13]以及旅游精准扶贫模式上[14-19]。赵荣等阐述了居民对旅游扶贫的认知,分别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展开讨论[20]。马耀峰等提出了旅游扶贫的5个维度,分别是扶贫对象、扶贫主体、扶贫效益、规划和指向,并分析了旅游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措施[21]。焦克源构建了旅游扶贫效益评价维度,即经济、社会、生态、文化[22]。陈可伊等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阐述了乡村旅游扶贫评价体系[23]。

总体来说,旅游扶贫是贫困地区脱贫的一种有效手段,而评估该地区旅游扶贫效果已成为现阶段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从乡村旅游扶贫的主体、内涵、评价模式等方面进行的研究逐渐细致,关注的重点是如何解决旅游精准扶贫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但是,目前已有的成果中缺少对从微观层面上的利益主体的阐述。在乡村旅游精准扶贫中,利益相关者有政府、居民、游客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这些主体的利益得不到体现和满足,则会影响旅游扶贫的最终结果。安徽省旅游局提出了“3451旅游扶贫工程”,并建立了旅游扶贫观测体系,动态监测并对旅游扶贫的效果进行跟踪,提高了旅游扶贫工作的成效。本文基于利益再分配角度,进行安徽省旅游扶贫工作的实证研究,探索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利益构成主体,构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效果评价体系,搭建监督平台可以保障旅游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利益再分配扶贫效果评价体系的构成及保障

旅游扶贫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只有协调好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和平衡利益主体的权利,才能达到旅游扶贫的效果。因此,需根据利益主体的期望制定合理的协调机制,使乡村旅游精准扶贫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安徽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过程中,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经过旅游企业组织实施、社区居民直接参与、旅游者体验反馈,形成开放、循环的发展模式,最终实现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利益再分配评价体系的构成

1.政府的宏观调控

为了推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扶贫计划、完善基础设施、开发旅游项目等来实现,还可采取各种措施支持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如在政策、资金、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中,政府履行的职责有招商引资、监督和管理、构建信息平台等。在制定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中,要主动征询贫困居民的意见,吸纳贫困居民的建议,制定出符合贫困地区实情的规划。

2016年,安徽省实施了乡村旅游扶贫“3451工程”,省内各地相继创建了A级旅游村,旅游发展委员会安排资金支持其创建,并在各地的旅游发展考核中体现旅游村创建工作的成效,加大对乡村旅游贫困重点村和适宜旅游贫困村的支持,旅游部门也积极投入到这一工作中来。另外,安徽省坚持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制定督查制度、统计汇总及通报制度,建设旅游服务中心、游客停车场和旅游厕所、游览点(旅游标识牌)和培训导览讲解员等,不断提高旅游村的服务质量。安徽省还在大别山连片特困区编制旅游项目,并实施“百景提升行动”。

2.旅游企业的组织实施

旅游企业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外来投资者经营管理的旅游企业;二是社区居民参股为主要组成部分建立股份制合作的旅游企业;三是居民个体经营的旅游小企业。旅游企业不但可以为游客提供产品和服务,助力游客的利益实现,还可为当地的贫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保障贫困居民的权益。安徽省实施了“万企帮万村”的活动,主要针对旅游扶贫村的特色展开,通过开展旅游帮扶项目和活动,依托扶贫网的平台,多家企业结对帮扶旅游贫困村。各地通过探索,开发出符合当地情况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与此同时,为了保障旅游企业和贫困居民的利益,政府针对乡村旅游企业和经营户(贫困户)开展技能培训。

3.社区居民的深度参与

旅游扶贫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开展乡村旅游活动使贫困居民脱贫,居民是乡村旅游扶贫中最核心的利益主体,所有的活动都是围绕贫困居民的诉求而展开,是为了保障贫困居民的利益,贫困居民参与旅游扶贫的程度能够影响其利益分配以及精准扶贫效果。旅游扶贫要以贫困居民的利益为核心,以贫困居民脱贫为目标,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让贫困居民真正实现脱贫。安徽省各地积极组织贫困居民参与政府、社区及旅游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居民的综合能力和参与旅游就业的能力,还支持贫困居民办民宿和出售土特产品,增加家庭收入。为了增强贫困居民的参与意识,政府、社区积极引导其参与到旅游示范点的规划、建设及运营中。在乡村旅游扶贫过程中,安徽省各地为了帮助贫困居民通过旅游脱贫,尝试了“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村企+农户”等多种扶贫形式。

4.游客的体验反馈

精准扶贫旅游产品的开发需旅游者体验认同才能体现其价值。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精准扶贫乡村旅游地需要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和独特的乡村环境。游客购买示范点的土特产品和手工艺品,能提高贫困居民的收入及增强贫困居民的市场意识。作为扶贫效果评价的主体之一,游客应尊重贫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传统,保护旅游区环境和古迹。安徽省乡村旅游贫困村根据当地的特色和游客的喜好安排体验式活动,并依据游客的反馈进行不断的改进。

(二)利益再分配评价体系的保障

1.制度政策

为了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和扶贫开发相融合的新途径,安徽省编制了《全省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规划》和《全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发指南》,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景以及发展途径等。另外,为了促进乡村旅游精准脱贫,助力贫困地区消费脱贫,安徽省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扩大贫困地区产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大力拓展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2.技术创新

为了精准识别扶贫攻坚区域、精准扶贫对象和区域层次,安徽省利用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控相关数据,根据不同贫困地域的不同情况,实现贫困区域“扶贫对象精准”。

3.资金使用

安徽省建立了各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实现“资金使用精准”。为了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率,安徽省整合了政府专项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并针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掌握资金使用去向。

4.考核监督

安徽省创新了精准扶贫区域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贫困区域具体情况设立具有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实现“考核评价精准”。在安徽省旅游扶贫体系中,明确旅游扶贫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申报实行层层选拔,必须经过旅游扶贫工作组的考察以及省政府审批后才能立项和实施。为了细化管理,针对旅游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并根据扶贫效果作出调整。

三、利益再分配扶贫效果评价体系的优化

(一)理念创新:形成乡村旅游扶贫的共同价值选择

为了保障乡村旅游扶贫能够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要以高质量为要求、大数据为支撑。运用大数据技术,在扶贫网络内部构建平台,实现贫困数据的全面掌控和动态管理。通过监督平台收集贫困居民参与乡村旅游活动的信息,制定相关的协议与细则,宣传乡村旅游扶贫政策,负责扶贫考核工作;通过交易平台完善交易细则及风险管控,评估乡村旅游资源,引导旅游产品合理交易,鼓励贫困居民参与交易,提高贫困居民经济收入。

探索人才管理机制,培养扶贫人才。坚持培训贫困居民与引进专业旅游人才相结合,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激发贫困居民参与旅游业的热情。可实行“一对一”培训指导,通过旅游从业培训,使贫困居民成为旅游经营者、旅游带头人。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旅游人才,特别是具有旅游扶贫经验的人才,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另外,可加强与省内高校的合作,吸引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参与乡村旅游扶贫建设。

(二)机制创新:形成乡村旅游扶贫的多元协同行动

1.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为了构建高效的多部门管理机制,协调多部门的工作,并监管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则需实现多部门联动,满足在实施乡村旅游扶贫中政策的整体协调要求,并通过科学的链接来满足乡村旅游扶贫的控制要求,合理配置资金、人才等资源,为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打好基础。为了实现多部门的联动,需要多元化的操作手段,多部门多层面参与并相互配合和支持,使乡村旅游扶贫真正走出误区。

2.强化扶贫监管体系

积极引导政府、旅游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等利益各方参与到乡村旅游扶贫的监管活动中,形成政府为主体、旅游企业自律、社会力量监管的运行体系。政府在做好制度构建的同时,需在项目的审批及执行过程中实行严密监督,落实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到户,并保证扶贫资金运用到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中。另外,由政府牵头、大量的社会力量监督,能保证安徽省乡村旅游扶贫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作为扶贫工作的直接受益者,贫困居民也应履行监管者的职责。为了让贫困居民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同时保护旅游地生态环境和文化,需鼓励贫困居民参与到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监督中来,以便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的效率。

3.完善扶贫效益评估机制

乡村旅游扶贫效益的评估除了由政府对绩效进行考核外,还需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评估。乡村旅游扶贫效益评估可从设施、服务、产业等方面展开。除此之外,还需对扶贫资源的使用、扶贫对象的培训等情况作出分析。可将高校师生作为第三方评估考核的主体,对安徽省乡村旅游扶贫效益进行合理评估。

(三)内容创新:形成乡村旅游扶贫全方位发展的局面

1.产业融合,培育旅游新业态

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游客的需求不断增加,旅游业在发展中应与其他产业相融合,以满足游客的需求。旅游业和农业相融合是乡村旅游扶贫的主要体现,可以将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乡村环境、农耕文化、现代农业生产、民风民俗融入乡村旅游产品中,并向游客提供当地特色农产品,满足游客对乡村生活的向往;旅游业可与教育科技相融合,立足农业优势产业,引进科技智能项目,发展高科技农业,还可吸引游客参与农业活动,带动产业与教育发展的农业经营新态势;旅游业可与体育产业、文化产业等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和贫困居民收入的提高。

2.创新产品,打造旅游品牌

乡村旅游是已被证实了的在旅游消费领域中发展潜力最大、具有极强带动性的产业,其发展前景很广阔。随着近年的发展,乡村旅游业逐渐走向了品牌化,可以利用品牌优势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为了加强乡村旅游品牌的传播,必须注重品牌的独特性,可以打造凸显当地特色的旅游资源的项目,打造具有差异化、特色化的旅游品牌。可把文化优势资源转化为乡村旅游资源,形成有特色、有品质的乡村旅游文化品牌。为了形成品牌优势,打造高质量的乡村旅游品牌,可依靠“互联网+旅游公司”专业运营。

安徽省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就,利益主体之间可以相互配合,为实现贫困地区脱贫共同努力。安徽省区域性整体脱贫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发贫困地区发展的内动力,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平衡利益主体的权利,以达到旅游扶贫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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