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才
(中央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2019年暴发的新冠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场重大突发疫情引起了全国民众的持续关注,并激起了强烈的网络舆论。面对此次疫情,相关部门主动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此次疫情的发生折射出我国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化建设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要求“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1],明确将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上升至制度建设的高度。为了更好地推动制度建设,首先需要深刻把握制度建设的前提性问题,要从理论高度阐明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而探讨如何完善制度建设。
提出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并不是凭空的,而是具有强烈的现实需要,它是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在新时代得以顺利开展的必然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建立这种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才能真正将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建设好、发展好和完善好。
任何制度的产生都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都是源于现实的迫切需要。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建设也如此,网络舆论工作的现实需要迫切要求将其制度化。这种现实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目前我国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方面面临的系列挑战和困境迫切要求将其制度化。重大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论影响要远大于普通事件的网络舆论影响,但是在现实中不少网络舆论引导者无法对重大突发事件作出准确的判断,对其产生的负面舆论影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应有的重视。面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少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者本能地延续一般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方式,对突发事件产生的不和谐声音采取“一封了之”,或者“不闻不问”。不少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者因担心引起网民恐慌,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关键细节,以及由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问题不能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这不仅无法很好地引导网络舆论的走向,而且容易导致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危机,进而影响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此外,重大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和多变性,加之网络舆情瞬息万变、错综复杂,更容易导致网络舆论处于无序、失序状态。目前,我国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和挑战,都要求我们需以制度的形式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以制度形式避免网络舆论走向混乱。这种制度的完善能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基本遵循,避免舆论引导工作的人为性和主观随意性。第二,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迫切需要。社会舆论背后往往都同意识形态密切关联。而重大突发事件一般都关涉重大的社会现实利益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走向及处置关乎相关群体的切身利益。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不同的意识形态善于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维护自身利益,因此社会舆论之争往往夹杂着意识形态之争。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互联网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之一,而“网络舆论又处在这个主战场的最前沿”[2]。西方敌对势力善于借助重大突发事件在国际网络媒体中大肆渲染突发事件的危害,质疑我国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方式方法,借机对党和国家进行“妖魔化”“污名化”,他们的错误意识形态和错误社会思潮都会通过网络舆论表现出来。因此,在严峻的意识形态斗争的时代,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直接关乎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的稳定和国之大计,这就要求我国从制度建设的高度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完善的网络舆论引导制度以保证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不偏离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方向。第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而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毫无疑问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检验国家治理成效的重要具体指标,也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大考。大多数重大突发事件都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它牵涉到多方面的社会问题,能够激起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并形成重大舆情。因此,引导这类网络舆论必然极具挑战性,必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它极大地考验着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准。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的制度建设,有利于实现网络舆论治理现代化,有利于体现国家“善治”理念,从而展示我国社会主义的治理优势,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提升公众的认同感、自信心。因此,要完善国家治理就必须重视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化建设。
完善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建设不仅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而且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经历过不少的重大突发事件,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化了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规律的认识。这些历史经验及对相关规律的认识必然要求进一步以制度化、体制化的形式加以巩固定型,从而为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提供制度保障。对于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在历史中出现的教训和失误,从反面启示我们要强化制度建设。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3]333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非常重视重大突发事件社会舆论的影响,认识到重大突发事件社会舆论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的独特作用,强调要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管控。毛泽东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曾明确要求重视报刊、广播等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强调在突发事件报道过程中党报党刊要赢得社会舆论管控的主动权。实践中,国内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唐山大地震等系列重大突发事件,在此过程中,党和国家初步形成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管控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民众思想不断解放,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宣传工作。对此,党和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机构和舆论机关,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宣传的政治方向,积极探索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宣传规律,强调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党必须牢牢掌握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舆论的领导权。在这一时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党和国家先后经历了1998年特大洪水、2003年“非典”、2008年雪灾及汶川地震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对于这些重大突发事件所产生的网络舆论,党和国家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发声,加强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力度,逐渐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新闻发言人制度,从而实现了由舆论管控向舆论宣传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对网络舆论引导问题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强调要用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网络舆论,坚持舆论引导的社会主义方向。党中央要求广大干部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时要树立网络思维和底线思维,创新网络舆论引导方式,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效度”问题,要不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实践中,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国家相关部门主动加强舆情跟踪研判,不回避突发事件的矛盾,努力完善网络舆论引导的管理机制和领导机制,从而使得网络舆情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总而言之,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舆论的治理总体经历了从舆论管控到舆论宣传再到舆论引导的转变过程,党和国家对舆论的治理越来越走向成熟化、民主化,逐渐实现由原来的行政强制性干预转化为制度化的引导,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对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建设的需求日益凸显。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化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它是中国舆论引导工作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进行引导的目的在于引导民众对重大突发事件树立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实现社会的凝心聚力,巩固共同的思想基础。这种舆论引导体现了一定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导向。由于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事态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广大普通网民很难在短时间内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少数网民和社会团体为了自身私利,会利用突发事件的固有特点操纵网络舆情,传播错误的思想价值观念以招徕受众、误导公众,人为制造社会恐慌。在此状况下进行网络舆论引导时,必须纠正那些错误的价值导向,不断在网络中为突发事件营造更多的暖色调、正能量,以抚慰网民的情绪和心理,不断用主流思想价值观引导民众理性客观地看待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后果,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聚民心、暖人心、强信心、筑同心。可见,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走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并不是虚无缥缈的存在,它需要体现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并且在人的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落实,而制度是维护、落实和实现好这种价值观的重要方式,制度是社会价值理想的重要承载者和实现者。事实上,制度本身就是某些价值观念的体现,任何制度设计都具有一定的价值考量,任何制度都具有价值导向性,这些都恰恰符合了舆论引导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很重要的方面就在于承载着先进的社会价值理念,并且能够落实好这种社会价值理念。诚然,道德在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同样凝结着人们的社会价值追求,但为什么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不能仅仅依赖道德呢?原因在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相比于普通事件具有高度聚焦性和不可控性,道德在调节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方面和实现社会价值追求方面都存在巨大的软弱性、空洞性,单靠道德无法应对由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高度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而制度在网络舆论引导方面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可操作性,它能够保证我们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通过制度形式在网络舆论引导中得以贯彻落实。特别是有些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已经触碰法律底线、危害着国家安全,远超道德调节的范围,只有以法律等制度形式加以调节管理。以制度的形式对突发事件网络舆论进行管理和引导,才有利于保证网络舆论不偏离正确的轨道,有利于保证网络舆论体现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呼声。
我们不仅需要阐明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建设的必要性,而且要深刻阐明其可能性。换言之,如果仅仅只是在思想上认识到制度建设之于网络舆论引导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是不够的,还要从现实出发,分析制度建设是否具备相应的主客观条件,只有成熟的社会现实条件,建立完善的网络舆论引导制度才是可能的。
要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首先要对舆论本身具有深刻认识。只有掌握了舆论的演化规律,才有可能根据这种规律建立相应的网络舆论引导制度。而对这种舆论规律的探讨离不开相关的理论研究,相关的舆论理论为制度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前提。
马克思主义舆论观认为,舆论属于自发性的较低层次的社会意识,它体现的是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需要一定的制度作为前提,任何社会关系的维系都需要一定的制度加以约束。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舆论,它的产生往往源于现实中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马克思认为舆论是“一般关系的实际的体现和鲜明的表露”,是“公众心理的一般状态”,“物质利益”是舆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马克思恩格斯很早就认识到舆论对社会关系的影响,认识到报刊等新闻媒体对舆论的作用,提出“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4]著名论断。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无产阶级要积极运用报刊掌握社会舆论,提出党刊是“组织讨论、论证、阐发和捍卫党的要求, 驳斥和推翻敌对党的妄想和论断”[5],他们还身体力行,创办系列报刊以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列宁在新的时代局势下提出舆论引导的党性原则,强调党报党刊的舆论引导必须服务于党的事业和党的组织工作,提出“报刊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灌输论”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总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舆论思想主要是站在唯物史观高度,从宏观层面回答了社会舆论产生的根源及其对社会变革的作用。这些思想理论为当前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建设提供了哲学方法论指导。
从舆论传播学理论角度来看,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的传播和演化有其自身特点和规律。舆论传播学普遍认为,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相对于普通事件,它的传播具有快速性和蔓延性,影响的群体具有广泛性。由于重大突发事件大多对国家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一定的危害,它能够引起不同阶层、利益群体的广泛关注,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突破地域空间的限制,成为全民聚焦的热点问题。而且有些重大突发事件在后续过程中如果无法得到正确处置,往往容易产生次生舆情危机甚至二次舆情危机。就其演化发展趋势而言,舆论传播学认为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的演化发展总体上遵循生命周期理论。就像人的生命需要经历“生、老、病、死”一样,网络舆论的发展也将依次经历“潜伏、爆发、成熟和衰退四个阶段”[6],而网络舆论周期长短及各阶段发展状况又会受事件本身、信息畅通度和民众心理等因素的影响。总体来看,舆论传播学的这些理论着重从中观、微观层面揭示社会舆论的演化逻辑及其传播规律,这些演化规律为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化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理论前提。
相关的舆论理论和对突发事件网络舆论规律的认识为制度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前提,但这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前提条件。要真正实现制度同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相结合,两者之间必须具有相应的结合点,即两者之间具有耦合性,这是我们能够开展制度建设的内生因素和重要条件。这种结合点主要表现为,制度的特点和功能恰恰适应了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需要。具体而言,第一,制度的稳定性有利于化解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的多变性。重大突发事件本身往往是复杂、多变和多维度的,它的演化具有爆发性、破坏性和不确定性。事件的突发性必然会导致网络舆论的极具爆炸性和多变性,这给网络舆论引导带来极大挑战。而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稳定性,这些相关制度之所以能够提出,它们都是源于工作人员在长期引导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具有相对普遍适用性和稳定性,能够为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提供一般的行动规范,能够实现“以不变应万变”,从而发挥制度“定海神针”的作用。第二,制度所具有的理性化特点能有效克服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和情绪化的问题。很多普通网民往往容易受到自身情绪情感、意志和网络道德伦理素质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在对待重大突发事件的认识上容易产生偏差,他们在网络舆论方面容易表现出相对偏激和容易情绪化。网络舆论的这种局限性恰恰能够为制度所克服,因为制度是人类理性的产物,它们的提出都经过了相关专业人员的严格论证和综合考量,任何制度的设计与实施都是人们运用自身理智和智慧的过程。制度的这种理性特点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所产生的网络舆论时不但不易受短时间、少数民众的情绪化的影响,而且能够有效引导网络民众进行理性化思考和表达。第三,制度的纠偏和整合功能有利于克服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在网络传播中的“放大化”与“分散性”。网络作为重大突发事件社会舆论传播的主要途径,它起到“聚集”和“放大”的作用。网络无形之中容易放大突发事件本身的负面影响,放大民众的网络话语权,从而容易使得突发事件本身像“哈哈镜”一样以扭曲或变形的方式在互联网中呈现,无形之中增加了舆情危机的风险。此外,由于网络具有广泛性和多元化及去中心化等特点,导致网络舆论具有分散性(弥散性),网络中的信息也往往呈现碎片化、片面化的特点,这些特点都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传播。在集合效应和从众效应的作用下,这些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将严重误导网络舆论,甚至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而在制度的作用下,能够将分散的、碎片化的舆论和信息整合,从而形成较全面的网络信息和客观的网络舆论,且制度的纠偏功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网络的放大作用而导致信息失真、失实的问题。因此,制度具有的纠偏和整合功能有利于克服网络的这些弊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它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一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统一。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是作为一项具体制度隶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中,它们是要素与系统的关系。因此,前者的建立离不开后者的完善发展,后者为前者提供基本保障。如果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般制度,那么诸如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等具体制度就缺乏基本遵循和依托。可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中国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曾明确认识到制度的重要价值。邓小平鲜明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33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全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推向纵深,建立了我国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国家制度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描绘了中国制度体系的“图谱”,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的显著优势,从而将我国国家制度体系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些“上位”制度的完善对于网络舆论引导等“下位”制度的建立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首先,为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完善指明了基本方向。我国不管是一般制度还是具体制度都应体现社会主义方向,都应该是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毫无疑问,我国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都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点,这些一般制度的导向性有利于保证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建立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其次,为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建立提供方法论指导。国家制度的构建往往都是先从根本制度开始,再逐步完善具体制度并加以细化。因此,建构根本制度的经验和方法能够指导并适用于建构具体制度。虽然每一具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其特殊要求,但是一般制度的建立所形成的普遍方法论却对具体制度的建立具有参考价值。最后,为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建立提供重要的动力。归根结底,具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根本动力源于实践的发展。但从整体来看,制度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多元的。一般制度也构成具体制度完善发展的重要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般制度的完善必然会要求或者推动具体制度的变革,以更好适应一般制度的发展需要。因此,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完善发展,在这一系统内部的重要要素即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必将要求其或快或慢地完善发展,因而前者为后者提供的动力机制成为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重要条件。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确立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有为、主动建构,不断创新网络舆论引导的相关制度体系,从而把互联网这个“最大的变量”转化为“最大的增量”。
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善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意识形态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处理一些由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论方面,更显党的领导的至关重要性,我们党尤其是党中央能够起到“定盘星”和“主心骨”的作用,从而保证网络舆论不偏离正确的轨道。由于突发事件本身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网络舆论很容易偏离正确的方向,而坚持党的领导能够有效地校准舆论的基本航向。具体说来,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少错误社会思潮往往容易利用一些国内重大突发事件误导网络舆论,迅速激化社会矛盾,他们往往将重大突发事件所揭示的社会弊端归咎于政府的治理不善,从而将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向对党和国家政治的攻击与诋毁。因此,无论是对制度设计的考量还是在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过程中,首先,要站稳政治立场、坚守政治灵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同西方错误政治价值划清界限。其次,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在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进行制度设计时,要充分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时,必须将党的大政方针及党的最新思想融入其中,这是坚持党性的基本要求。党性和人民性不是割裂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都直接关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而党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因此我们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中必须引导网络舆论能够体现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呼声,为解决突发事件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失。最后,要坚持党对网络新闻媒体的领导。我们党一直坚持“政治家办报”“党媒姓党”的原则,目的在于使舆论宣传媒体始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当代社会,网络新闻媒体已经成为网络舆论的主要策划者和传声筒,网络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是网络舆论引导的“领头雁”“总开关”,它能够发挥网络舆论引导的“压舱石”“定音锤”和“过滤器”作用,因此必须坚持党对网络新闻媒体的领导。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发展瞬息万变,而民众关心的事态发展的最新消息往往都是由网络新闻媒体所掌握。因此,党要加强网络新闻媒体工作者的思想引导,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网络新闻媒体工作者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网络宣传报道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必须反映主流思想价值观念,使得网络新闻媒体真正成为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人民利益的守护者。
正面宣传就是要在宣传报道过程中传递正能量,把握事情的积极进取方面,为整个舆论环境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7]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社会矛盾相对突出,网络舆论方面难免存在消极、悲观等负面情绪,不少民众甚至容易发表比较极端的网络言论,这时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重要性更加凸显。重大突发事件本身具有很强的新闻报道和爆料炒作价值,个别网络媒体为了追求自身所谓的点击率和影响力而乱设议程,在网络中传播一些浮夸或“捕风捉影”的信息以误导公众。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能够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从而有利于凝聚民众的精神力量,有利于向广大民众传递战胜突发事件的信心和勇气。这要求各级宣传部门要把握主导,壮大网上正能量,为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融入更多暖色调。相关部门在引导网络舆论过程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断壮大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在宣传报道突发事件时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坚持以典型优秀事迹引导民众,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舆论引导工作者要多从正面入手,化解由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矛盾,努力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在引导网络舆论过程中要时刻把握主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社会主旋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在宣传报道过程中要把握“时效度”,掌握舆论引导规律,把握舆论发展态势。同时,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过程中做好舆论斗争准备。面对网络舆论中出现的错误思想和言论,面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水军对舆论的干扰,国家相关部门要积极发声、先声夺人,把握斗争的最新方向,牢牢掌握舆论话语权,坚持同错误思想斗争到底。特别是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一些别有用心的网络错误舆论,在大是大非面前决不退避三舍,而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抵制错误思潮对主流价值观的侵蚀与冲击,发挥“牛痘疫苗的作用”,提高对错误思潮的“免疫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网络综合治理,强调多主体、多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格局。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也是如此,相关部门在引导网络舆论时必须“整合多元主体的资源、力量和手段,发挥不同主体的功能性优势”[8],必须从整体把握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完善的网络舆论综合治理机制。
具体而言,其一,要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协调联动机制。重大突发事件之所以重大,在于牵涉各方面的内容,它的发展演化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和不可控性,仅靠某个部门、某个地区或某个行业的舆论引导工作者很难做好相关舆论工作,必须建立一个庞大的协调联动机制。这种联动既包括上下级联动,也包括横向各部分联动,还包括党政机关和新闻媒体之间的联动。因此,党和国家要从战略全局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制度的顶层设计,坚持全国一盘棋、地区一张网;相关部门之间要完善合作机制,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政府部门和主流媒体彼此要强化沟通合作,实现同频共振。其二,要建立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危机预警机制和快速处理机制。重大突发事件具有高度敏感性,相比其他一般事件更容易唤起公众情绪和网络舆情的高涨,它产生的网络舆情必然发展迅速,有时在数小时内就能产生巨大的舆情能量,舆论引导者稍微反应迟钝就可能导致舆情危机[9]。因此,相关部门要建立快速有效的舆情收集制度,要能够充分利用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强化网络舆情的筛选和研判机制。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潜在的舆情危机,要提前发出预警,提前准备应对措施,要事前做好应急预案。一旦舆情危机发生时,要充分发挥网络舆情危机快速处理机制的作用,做到及时、科学、持续跟踪处理。要利用相关舆情制度不断强化网络舆情处理能力,提升话语表达质量,对于群众不满意的事件,要持续跟踪、动态调整,不断提高网民与官媒的良性互动,及时化解网络舆情危机。其三,要完善政府关于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民众的关切。谣言止于公开,信任来自透明。由于重大突发事件事发突然并且影响严重,事件本身容易对民众心理产生较大的冲击,民众对此保持高度关注。一旦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故意隐瞒和信息虚假问题,或者政府无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不但可能导致公众对官方消息的无视、对抗或拒绝真相,而且可能严重损害政府权威。因此,各级党政单位要不断促进突发事件信息透明公开的制度化、长期化、常态化,坚持定期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在公开突发事件信息过程中要加强同网民互动,要积极利用网络回应民众关切的问题,了解民众呼声。在回应民众关切的问题时既要注重时效性,要在第一时间利用网络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要注重有效性,真正发布民众关心的、想听爱听的信息,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其四,要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主体责任制度,强化网络舆论引导阵地意识。阵地是舆论引导的基本依托,也是壮大主流舆论的重要平台。各级党委要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主体责任,坚守网络舆论主阵地,充分发挥自身的阵地优势,不断巩固和强化主流思想和主流舆论的话语权与引导力。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对于网络舆论引导失职失范的人员,要启动追责机制,实现压力层层传导,从而使得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责任真正落实到具体个人。其五,要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的法律制度。法律是网络舆论治理的重要手段,依法引导舆论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应急管理法等法律制度,坚持运用法律制度管理、治理和引导网络舆论。对于假借重大突发事件在网络中恶意散布谣言、扰乱网络秩序,试图“浑水摸鱼”或“趁火打劫”的不法分子要依法惩处,从而为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