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新市民”的认知、行为研究

2021-11-28 02:37焦婧妍齐滢熙
魅力中国 2021年40期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市民

焦婧妍 齐滢熙

(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一、研究背景

城市化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也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途径,而城中村的改造与拆迁是实现城市化的必然趋势。在党的十八大的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与传播可以助推城市化发展,整体提升我国城市化水平。文明、和谐、友善等价值观在城市化建设中,对本土村民的心理、角色转换发挥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西安市政府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在此办法中,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

城中村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员相对集中,违法、违章建筑泛滥,市政基础设施匮乏,环境恶劣,社会管理混乱,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多等,已成为阻碍西安市城市化进程的“痼疾”。若不加快城中村改造,今后改造任务将越来越重,成本将越来越高。因此,加快西安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使得城中村居民可以更好地融入新的居住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西安市城中村现状

20 世纪90 年代以后,西安城市的版图发生了明显改变。西安市目前共有城中村417 个,涉及改造、拆迁、安置的村民达40 多万。目前的西安市城中村从地理区域上来看主要在三环以内,东起十里铺,西至三桥镇,北起草滩镇,南至三爻村。而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现状是:一方面,村民因为失去土地而面临就业问题难以解决;另一方面,这些新生的城市居民因为脱胎于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所以就业十分困难,多依靠将空闲的房屋租给民工及外来打工者收取房租生活。

本文研究地点东三爻村,紧邻南三环以南,长安路以东,由上百栋低矮民房和一条条狭窄道路组合而成,是西安城南著名的村落,也是西安市最大城中村之一。虽然不远处就是西安市的核心区域,但村民们的生活似乎始终与外界无关。齐全的配套设施看似满足他们的衣食住行,但以杂货为主的便利店、副食品店才是这里商业主体。作为“城市里的村庄”,它有着自己的生活节奏,但由于其组成人员除了本土村民以外,还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或者周边院校的学生,人员构成复杂,村内治安、卫生等问题存在隐患。随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的土地几近消失,在管理、环境治理方面具有很大缺陷的城中村,成了城市扩张的窗口。

三、积极融入说

城中村的改造涉及政府、开发商、村民三方的利益,且各方利益诉求不同:政府追求社会效益,开发商追求经济效益,而村民则追求生活保障,三方在利益诉求上存在博弈,其过程总是显得尤为复杂。而对于拆迁的结果,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在本次三爻村的实地调查中,截至2021年4 月,已有80%的村民成功搬离。在200 份抽样调查中显示,有62%的人表示自己能够较为成功地融入城市生活,在心理、行为与文化传播方面都有相当程度的适应。这表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这些“新”市民中的大多数能够接受城市现代化进程,尽管心理有落差,但经过一定时间的积淀,成功适应“市民”生活,完成了“村民”向“市民”的转变。

(一)“新”市民过渡、转变的表现

当前的生活满意度与幸福度较城中村高,已习惯当前生活。

对于成功融入城市生活的“新”市民,他们对政府制定的拆迁政策基本满意、对于当前的生活环境认可度较高。小区环境优美、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出行方便等也是村民对城中村改造最直接的感受之一。城中村的交通网纳入城市大交通,不仅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加强了村民与城市的联系。政府给村民安置房中建立完善的排污系统、每户铺设集中供热系统和天然气管道等便民措施,也是村民认为城中村改造带来的积极影响。搬迁小区紧邻商业地带,也极大地便利了市民的生活,不仅购物消费更加方便,也有更多的就业岗位提供给“新”市民选择。众多的条件让“新”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大大提升,幸福度指数提高。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生活与工作后,这一部分“新”市民已逐渐开始习惯现在的生活方式。

1.形成自己的邻里社交圈

受访“新”市民表示在新的小区生活一定时间以后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朋友圈,邻里关系也都相对融洽,虽然人与人的关系没有以前亲近,但基本的人情世故还是在打理的,在发生红白喜事后大家还是会和从前一样相聚在一起。在小区和工作岗位都认识了不少新的朋友,一定频率参加朋友聚会,人际关系和谐。

2.形成新的生活方式与消费观念

在搬出城中村以后,“新”市民们更多的时间不是像以前一样待在家里或者走亲访友,而是规律性的早出晚归,在岗位上的时间占据了大多数时间。在消费行为上,接受了大型商场、正规超市、商业街等消费场合与商业模式,绝大多数中年人和青少年对于网购与网络消费也有或多或少的接触,对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络经济与网上消费较为理解。

3.了解城市文化,与城市联系更密切,城市认同感更强

对西安的城市发展与规划持积极态度,对西安的文化认同、身份认同(即“我对于自身城市市民身份的认同度”)、地位认同以及地域认同(即“我在一个城市里长期居住的意愿体现”)都普遍提升,对城市主旋律与即将发生的重大事项有基本的认识。

4.拥有更广获得视野

接收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与互联网联系更加紧密。“新”市民在搬迁以后,更加重视子女教育问题、理财问题、保险问题、政治问题等,个人与家庭的规划与发展道路更加清晰,目光更加长远,关注的社会与个人问题越来越多。在一些较为富裕的“新”市民中,旅游业起到了扩展其视野的作用。

5.部分房东实现了阶级跃迁

部分房东在通过拆迁后得到较多补偿,不再为房子和钱发愁,甚至跻身“富人阶层”,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了巨大的提升,实现了由低产阶级向中产阶级的转变。

(二)深层影响因素

1.时代发展的推动,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城市化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合理的城市化可以改善环境,能够创造出比较多的就业机会,大量吸收农村剩余人口,能够卓有成效地带动广大农村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地区产业结构等。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乡镇城区改扩建项目的进行,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大面积开工,建筑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带和中心城市的发展预示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高速起飞。

2.政府政策的推动:政府拆迁政策落实到位,对拆迁户的政策支持

政府对拆迁项目高度重视,我国的拆迁政策越来越完善,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策略。在政策上也对拆迁户的补偿较为充分,社会福利较高,有利于“新”市民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3.城中村内部的阶级分化

城中村除了乐意搬迁、愿意搬迁的用户外,还存在一定比例上的钉子户,这说明在城中村内部的差异较大。有房产的房东能够在拆迁项目中获得较多的赔偿和支持,这部分人更容易融入城市化的进程,但一般租客或家庭困难的家庭则难以融入城市,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得离开城市。拥有房产的村民本身的条件就有利于其在拆迁后更快完成“市民”身份的转变。

(三)反思与内在问题

1.财富带来的双向性影响

有些拆迁户因为本来拥有房产较多,在与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博弈中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与较多的利益,亲戚、兄弟、父子之间产生利益纠纷,更甚者为了财产而老死不相往来,使亲情淡漠,人性弱点不断暴露。

2.贫穷心理与物质相对富裕的矛盾

拆迁户因为祖辈留下来的房子,实现了“拆迁拆迁,一步登天”的美梦,得到了补偿金与房产。但由于其阶级局限性与身份的特殊性使得他们不能与同年龄阶层等级的人正常交往。由于外来人员的心理落差,与拆迁户形成关系的隔阂。最终导致社会鄙视链的存在。尽管拆迁可以让不太富裕的家庭如沐春风,但他们仍旧综合素质低,学习观念陈旧,公民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受拜金主义思想影响较大,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享乐思想严重。

四、被动融入说

(一)表现

1.房东处于待业状态,租客减少,收入降低,生活质量下降,生活幸福感下降。

2.租客更换租房后加大生活成本,租房开销加大,与此前相比有一定的心理落差。

3.孩子上学成难题,无奈之举回老家接受教育,或是只能在指定学校接受教育,使孩子的受教育水平直线下降。

4.邻里之间缺乏从前的信任感和亲近感,村民之前的各种传统习俗和文化习惯难以持续。搬入新的社区,与老街坊联系不便,又对新社区服务难以接受和认同,造成心理空虚影响身心健康。

(二)原因

1.受教育水平低

“新”市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没有“学历决定收入”的意识,但也不可否认学历高的人更容易找到好的职业,也更容易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城中村人才流失,有能力的人都选择外出打拼,村内居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各方面的竞争力都相对较差。

2.就业困难问题

知识技能短缺,主观缺乏进取是就业问题困难的重要原因。村民擅长农业生产,离开土地后受技术水平和文化水平低所限,“新”市民很难找到体面的工作,对城市的不易融感加剧。

户籍制度的限制对进城务工的失地农民人身权利缺乏保障,这样不仅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和合理利用,还会导致人力成本上升,且使部分劳动力流失。

城中村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信息不对称、供给与需求无法有效对接,再加上城中村缺乏职业技能教育发展投资建设的渠道,一些社会民营企业创办学校之后,真正能够参加培训的村民数量较少。

3.社会保障不完善

对村民的社会保障不够完善,个人收入所得及资源分配没有强力保障。

4.生活习惯难以改变

由于其自身习惯了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影响,部分农民原有生活习惯很难彻底改变,出现生产与生活不匹配的现象。

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村民来说,居住在农村,各方面生活不受限,道路不受约束。而在城市化后,村民的行为习惯会受到各种约束和限制,短时间内生活习惯难以较快地融入城市。

5.个人心理活动复杂

“新”市民的优越感和自卑感共存。刚搬入新社区的城中村村民,与城市居民相比,在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生活习俗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很难融合成为一个温馨的大集体,而且自卑感深深地掩埋在内心深处,他们处于一个比较尴尬和困惑的境地,既拥有城里人新身份的骄傲,却与“真正的城里人”相比还拥有着潜在的自卑感,因此,在举办的各种社区活动中参与度也不高,难以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新”市民的交往关系和心理认同依然局限于原先的城中村内。原有的初级关系(地缘、血缘、乡规民约等)破裂,导致同质性社交网络的范围变小,人际互动减少,相对地封闭和独立起来。

“新”市民长期居住在城市中,却依然恪守传统的小农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即使有了新的邻居,由于缺乏共识,缺少相同的行为规范和社区秩序,相对封闭和独立,导致缺少与市民之间的互动和信息沟通,很难重建原来和谐互动的邻里关系。对于新社区而言,也缺乏共同体意识。

6.宣传教育缺乏

“新”市民难以融入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宣传效果不佳。在走访中发现,目前对“新”市民的教育仅仅是停留在零散的宣传上,劝说村民搬迁是宣传教育的主要意图,但并未将后续工作做以规划,且没有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范教育。使“新”市民对城市生活的了解程度不够,没有做足准备,无法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没有积极的应对搬迁后的生活政策。

五、研究建议

(一)政府增加对城中村村民群体的关心

政府应该加大对城中村村民的职业培训和心理疏导,保障各项补偿和补助政策及时到位,提高他们的信心,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社会。

(二)落实拆迁政策,完善拆迁补偿项目

在资产评估方面,政府在城中村拆迁时应该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村民的配合情况制定 村民补偿标准,同时,政府在选择评估机构时,要引进专业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估政府同时应该加强去拆迁人员进行培训,对在拆迁过程中不按照政府政策拆迁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打击拆迁中的腐败行为。

在实际补偿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征地片区的综合地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补偿等多方面因素。

(三)提高村民整体素质,促进公众参与

城中村村民的城市化整体积极性并不高,就业质量、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都无法适应城市的需求。据调查显示,村民城市化后多投入建筑、安装、保洁等劳动性岗位,而这些岗位待遇低、临时性强,且大多数没有缴纳五险一金,村民的生活保障无从谈及。因此,必须培育公众参与文化,提升“新”市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在改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要让村民树立积极政治与社会参与的观念,提高“新”市民的民主、法律意识,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普及基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使村民掌握相应的常识和生存的基本技能,从而更好地理解作为社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逐步形成“新”市民参与的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新”市民参与城市生活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对村民进行培训,使其更加适应社会的新发展就十分有必要。

(四)鼓励就业,增加村民收入

创造就业增长点,尽快解决村民城市化后的就业问题,确保有劳动力的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的稳定就业。

出台鼓励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激发村民的致富心,鼓励村民大胆创业,增加新的就业机会,争取能够解决更多数人的就业问题。

政府建立就业指导中心配备相关课程和设备,“新”市民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课程进行培训。其次,政府可以引进一些创业企业入驻搬迁户较为集中的安置点,比如便民小吃车、早餐车等,“新”市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进行创业。最后,政府可以为村民提供一些投资理财咨询和课程,使得“新”市民手中的拆迁补偿款合理理财充分利用。

(五)加强公共服务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建构村民社会支持系统,扩大村民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步构建以市民文化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关系,促进村民尽快适应城市化。政府应该强化基层民主,保障村民的各项基本权益;强化人文关怀,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热心解决村民在城市化过程中所遇难题;强化社区服务,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融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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