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明秋,朱巧怡
(重庆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重庆 400065)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内生产总值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农村也出现了许多生态问题,例如水资源匮乏、耕地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日益得到重视。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首次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使“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变为了“五位一体”。党的十九大又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对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出发,分析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对推进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农业大国,由国家统计局2020年2月发布的中国人口数量相关数据可知,2019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40 0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数量共有55 16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9.4%。而为了实现农村繁荣富强、农民安居乐业,就必须要稳固农业这个基础,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农业,夯实农业这个基础,历来是固本安民之要。”[3]虽然过去部分地区由于发展经济,采取了草地开垦、填湖造地等做法,使农村的土地资源、水资源遭到了较严重的破坏。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已深刻认识到,生产力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4]。在自然规律中,生态平衡规律对经济建设、对农业发展的关系最为重大,高质量且高产的农产品依赖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5]因此,为了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实现“人—自然资源环境—农业”的良性互动和农业生态化发展,就必须进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这其中便包含了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渴望,我国人民迫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村生态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出现了水源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环境恶化问题。生态环境遭受污染,也引发了食品安全问题。要想解决日益凸显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农业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节约资源为重点,保证城乡居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闻到清新的空气、吃上健康的食品。回顾党史,我们都能体会党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中国共产党一心为了人民,为使中国百姓过上好日子,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付出了无数的心血。因此,我们必须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望,大力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农村,提供健康绿色的生态农产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不仅体现了党对农村发展的重视,也体现了农村在我国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6]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途径,而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以绿色发展理念指导农村的生产生活,不仅能促进农村繁荣兴旺,也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在优美环境中生活的美好愿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反映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质的提升,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美丽家园的追求。”[2]乡村振兴涵盖了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其中的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进入了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发展既取得了一定成就,面临诸多有利条件,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面临诸多挑战。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不仅需要大力发展农村绿色生态农业,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也需要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1.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发生在农业和农村区域、没有明确排污口、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COD、TN、TP),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标径流和农田排水等途径汇入地表水体引起的有机物或者氮、磷污染[7]。农业产生的面源污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一是农用化学肥料使用量持续增加造成的面源污染。根据2019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得知,从2005年到2018年,我国农用化肥施用量从4 766万吨增加到了5 653万吨,增加了887万吨,增长18.6%。2018年农用化肥施用量5 653万吨,平均每公顷施用量超过340千克,国际公认的化肥施用安全上限是225千克/公顷,与此相比,我国农用化肥施用量是此标准的1.5倍。而我国的化肥利用率仅为30%左右,70%左右的氮肥、磷肥等流失到土壤中,对我国的土壤资源和水资源造成了较严重的污染。
二是农药使用量大幅增长造成的面源污染。根据2019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表得知,2004到2013年十年间农药使用情况一直在增长,从128.6万吨增加到了180.77万吨,增加了52.17万吨,而2013年也是使用量达到的最高值。为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药减量控害,2015年农业部制定了《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之后我国农药使用量逐年递减,到2018年我国农药使用商品量为150.36万吨,依然处于较高水平。并且由于农村缺乏有效且完善的回收机制,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的现象在农村较为严重,而农药包装物中残留的农药量占总重量的2%~5%[8],这些都对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三是农膜使用量的快速增长造成的面源污染。农膜具有保持温度、湿度、提升温度的作用,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因此农膜在种植业中被大面积的推广使用。根据有关数据表明,我国1997年农膜使用量为116.2万吨,到2017年农膜使用量为252.8万吨,增加了136.6万吨,增长117.6%。由于农膜的土壤残留率较高,会破坏土壤的结构,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影响水分的渗透,因此会造成大量“白色污染”,阻碍农业农村的绿色发展。
四是规模化养殖排放量大造成的面源污染。据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数据表明,2017年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中,化学需氧量1 000.53万吨,氨氮11.09万吨,总氮59.63万吨,总磷11.97万吨。其中,畜禽规模养殖场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604.83万吨,氨氮7.50万吨,总氮37.00万吨,总磷8.04万吨。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中,化学需氧量66.60万吨,氨氮2.23万吨,总氮9.91万吨,总磷1.61万吨,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造成了水体富营养化。
2.农村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污染也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由于部分乡镇企业,未完善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处理的污水、废气不断向外排放,当地以及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较严重的破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增长趋势明显,呈直线上升。从2000年的81 600万吨增加到2017年的331 592万吨,增加了249 992万吨,增长306.4%。因此,应加快完善政府和企业协同治理污染的机制,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工业的绿色转型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3.农民生活污染
虽然在城市化进程推进等因素的影响下,农村人口数量大幅减少,但是从农村垃圾的产生量看,总量却在不断增加,人均农村垃圾产生量表现为大幅增加的趋势。据统计,2012年我国农村垃圾的产生量为46.26亿吨,至2017年农村垃圾产生量为50.09亿吨,由此可见,人均垃圾的产生量大幅增加。而由于自来水的普及,洗衣机、淋浴等生活设施不断被引入农村家庭中,导致了农村生活使用污水量的增加。种种因素合力下,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体量惊人。2017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约为214亿吨,较上年增加12亿吨。根据数据得知,2018年,农村污水排放量大约为230亿吨,同比增长7.5%。这些用水都较为分散,随着雨水冲刷,进入地表径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1.水土资源的制约
一是耕地资源面积持续减少,土壤污染较严重。根据自然资源部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2017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6年年末,全国共有耕地 13 492.10 万公顷。根据《2013年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耕地13 515.85万公顷,2017年与2012年相比耕地共减少23.75万公顷。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表明,截至2019年底,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4.76等。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6.3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24%。由此可见我国的优质耕地资源较少。根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得知,我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可以看出,我国土壤污染较为严重,应进一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工作。
二是水资源短缺,污染形势严重。根据水利部2019年发布的《中国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全国用水总量6 021.2亿立方米,较2018年增加5.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3 682.3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61.2%。可以看到,我国用水呈持续增长的趋势,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社会生产以及生活用水总量大,尤其是农业用水较多,我国的水资源较紧缺。2019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431立方米。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36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9L/d。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全国1 940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比例为74.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尽管我国地表水质量有所改善,但是仍存在劣Ⅴ类地表水,因此应加强水污染环境治理工作。
2.技术因素的影响
“科技创新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依赖于科技的不断创新。现阶段,农村由于技术不成熟,缺乏高科技的农业技术,农村产业绿色发展较为薄弱。我国化肥和农药的利用率水平较低并且部分农民缺乏生态保护意识,为减少病虫对农产品的危害,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在农业种植过程中,部分农民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致使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壤以及水资源遭到了较严重的污染。土壤资源和水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也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因此,为发展绿色农业,必须进行科技创新,加大对化肥和农药的技术研发,提高利用率,减少有毒物质的残留,加强对种子的技术创新和高质量种子的研发,促进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农村主体农民的生态文化意识淡薄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涉及新时代农村发展的各个方面。农村生态文明是全体农民必须共同参与建设的事业,农民应把建设美丽中国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体是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以及受益者,不能置身事外。由于受小农经济观念的影响和缺乏生态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农民对短期经济效益较为看重,未意识到生态建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的长期效益。甚至部分农民还引发了一些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例如,为提高收入和增加农产品产量,部分农民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严重破坏了土壤资源。
2.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专业人才匮乏
人才在建设农村生态文化中具有第一资源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农村不断发展,尽管农村文化产业的数量和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人才仍然缺乏。并且我国农村文化建设现有的从业人员大多为当地本地人,专业程度不高,对于从事生态文化工作所需的相关技能具备较少。由于缺乏相关人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生态科学相关知识也无法进行持久、深入、有效的普及宣传。同时,生态文化建设的人才资源匮乏,导致对挖掘和保护当地具有生态内涵的历史文化遗存力度不足,未充分发挥好地方特色优势。
3.农村生态文化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不足
资金保障力度不够是导致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重要因素。目前,多数农村地区缺乏文化活动场所,由于缺乏资金投入,不少农村文化阵地存在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情况,缺乏相关文化活动的配套设施,文化产品供给的有效性不高,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较贫乏。因此,我们要统筹城乡发展,在文化生活安排、文化设施布局以及文化产品生产等方面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丰富农村群众的娱乐方式,提升其生态文化素养。
1.农村生态文明法律规范体系缺乏全面性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也亟须法律的保驾护航。尽管我国当前已制定和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但现存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多以城市污染作为主要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大多数内容是针对城市污染的保护和治理提出的,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具体防治内容涉及较少,主要是关于湿地和森林等方面的防治,当前我国还缺少一部专门性的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并且现有的有关农村的法律规范体系覆盖面较窄,对于农村金融、科技以及农民教育等方面涉及较少。
2.农村生态文明法律规范体系缺乏系统性
“由于生态法治建设的过程具有复杂性与渐进性,因此决定了相当数量的生态法律都带有探索性质和应急性质。”[9]而且各个农村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之间联系性不足,较零散,缺乏系统完善的农村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例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目的是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以及种植者合理运用农药行为,但并未将农业生产作为整体去考虑,只是突出用料面源控制,而对于涉及养殖业与种植业产生污染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以及肥料农药的技术等深层次问题并未出台系统的法律法规。而且现在推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对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缺乏针对性,对具体实施办法未作出详细的说明。
尽管农村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强了城乡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给农村带来了许多有利影响。农村地区的工业生产技术较为落后,加之农村发展经济的思维更偏向粗放型,致使农村地区的水资源和土壤资源遭到了较严重的破坏,例如政府为了本地区GDP的增长进行招商引资,一些重污染企业不断向农村转移和聚集。由于人民群众所使用的水资源和所食用的农产品大多来自农村,如果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了污染,那么这些污染最终都会通过水、农产品污染以及空气污染等各方面渠道影响到全国人民群众的生活。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由于部分农村地区采取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农民收入水平也相对于城市较低,如何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是当前大部分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融入不高,主要还依靠人力。基于此,农民为了增收增产,利用化肥和农药来提升土地的产出水平,这些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而化肥和农药的施用是造成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会对农村的水资源和土壤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甚至还可能导致食品污染,这些污染对人民的生活和饮食安全构成了严重危害。在传统经济增长观的指导下,发展农村地区的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二者成为了地方政府的两个困境,在未能很好运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的情况下,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利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态文化素养,使其形成珍惜自然和保护自然的良好意识,也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是导致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重要原因之一。尽管有的地方也对农村地区的发展建设进行资金投入,但是投入的项目大多是能为地区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而对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资金投入往往不重视。因此,多数农村地区存在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保设施建设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只有少部分地区能通过政府的专项建设资金投入或自己筹集资金的方式治理生态环境。
首先,我国已颁布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除少数政府制定的规章外,现行规定的法律针对农村地区污染防治的立法较少,缺乏专门性的环境保护法律,缺乏对政府如何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明确规定,并且政府缺乏管理制度、评价制度以及考核制度。其次,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基层政府一方面缺乏明确管理环境保护的领导班子;另一方面也未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人员,例如环保办公室人员、环保助力、环保员等,大多数工作人员为兼职,缺少专职人员。环保工作大多分散于各个部门,由于隶属关系较为复杂,因此无法很好地贯彻和实施环保政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难以落实。最后,政府监督机制不完善,民主诉求和生态环保诉求缺乏。部分基层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关注较少,缺乏足够的民意沟通渠道。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0]在乡村生态振兴中,乡村生态保护与治理是根本。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乡镇政府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承担者、指挥者和发动者[11]。首先,“坚持党的领导与组织管理相协调”[12],加强和完善县、乡两级环保机构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监管,形成以县市、乡镇、村三级的监督体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环境状况。其次,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实行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化肥农药使用、畜禽养殖、工业排污等活动纳入政府的政绩考核,增强责任意识,对督察不力,政绩不严的督察员严肃处理,并与评优评奖紧密挂钩。最后,优化农村环保社会监督机制,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完善公众环境参与制度。二是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利用。包括农药污染防控、肥料污染、农膜残留污染、工业污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防控技术、畜禽粪便污染立体防控技术等,重视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以提高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和对污染源进行有效处理。同时,要把种植业和林业、牧业、渔业以及相关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与生态共同发展。
产业兴,则经济兴、农村兴。一是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增强土壤资源的管控和修复。首先,加大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各地区要严格守住耕地红线以及基本农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加快推行秸秆还田、增强有机肥、少耕免耕、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其次,推进土壤资源的安全利用。各地方应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最后,开展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各地区要根据耕地土壤的污染程度、环境风险以及影响范围,确定本地区的治理和修复的领域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具体规划。针对违规占用耕地以及污染土壤等行为,环境部门要做好督查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针对农业、工业以及生活用水,一方面注重节约用水,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污水的排放,环境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增强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三是引进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开展农业技能培训班,让专业人员指导农民如何使用农业新技术,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技能。另一方面,将农业科学技术与生态农业相互结合,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提高化肥和农药的利用率。
文化是民族发展的根基,优秀的文化能促进人的发展。一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应开展农村社会环境保护教育,通过组织农民环保培训,让农民学有所教,认识和了解自然规律,纠正其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倾向,养成尊重环境、爱护环境的正确意识,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伦理道德观念。二是号召优秀人才进农村,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挖掘传统生态文化精髓,打造各地区特色生态文化品牌,加强生态文明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和宣传,积极构建和谐环境公共关系。通过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利用村广播、电视、电影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传播绿色和谐发展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生态文化基础服务建设。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吸引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农村建设中,提升农村基本服务设施功能,满足农村人民的生活需求。积极推进文化活动室、广播室等文化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在农村实现物质生活快速小康的同时,潜移默化推进精神生活建设。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实现有赖于法律的保障。一是建立专门性的农村生态环境基本法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结合农村环境资源问题、环境保护立法的现状和农村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制定农村专门性的生态环境基本法律,规定农村生态文明的立法理念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独立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农村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村生态文明条例》,针对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相关问题加以细化,例如农业生产中肥料农药的使用标准、农村工业的排污标准、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求等。三是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机制。加强法律监督,明确上下级政府监督关系。加大环保、林业、国土、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力度,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健全司法协作和联动执法机制,针对违法违规人员,坚决严惩,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
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国不断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污染严重、产业绿色发展薄弱、农村生态文化建设落后、环保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促进本地区的产业绿色发展,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态文化素养,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