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志怪小说中“龙”的文化意蕴
——以《聊斋志异》《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为例

2021-11-28 13:25郎旭东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不语神性草堂

郎旭东

(兰州大学 文学院文艺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00)

“龙”作为东方神话传说中的标志性符号,其文化意义千百年来不断被建构、补充,成为了中华文化的核心元素之一。《周易》开篇乾卦中便以龙为象,阐释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周易正义》言:“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谓之为‘易’,取变化之义。”[1](4)《周易》的主旨是揭示万物变化之规律,而其选取的“龙”的形象与意蕴,也是具有“变化”的特征,不仅其形象具有杂糅性,《尔雅翼·释龙》称龙有“九似”,糅合了鹿、驼、兔、蛇、蜃、鱼、鹰、虎、牛的不同部位特征;其体型更是变化无常,《说文解字》称其“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2](245)。而且其种类繁多,有应龙、蛟龙、虬龙等等,可谓变化无穷。龙的这种形象的混合性,其背后则是其多重的文化内涵。

《聊斋志异》《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作为清代中前期出现的经典志怪小说,记载了大量民间传说与神异故事。《聊斋志异》中有《猪婆龙》《龙》《产龙》《龙戏蛛》等篇目;《子不语》中有《吕道人驱龙》《摸龙阿太》《秃尾龙》等故事;《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蛟龙野合》《晴天见龙》《天雨与龙雨》,以及具有龙的特征的《神蟒》。这诸多的“龙”的故事背后,隐含着“龙”的神、人、物三个维度的文化意蕴。

一、龙形象的“神性”维度

“龙”的起源有着诸多说法,但无论是图腾说、幻想说、神话意象说,龙的基本特征就是作为一种神奇动物存在,掌握着超越人类、控制自然的神秘伟力。它鳞坚爪利,上飞于天、下潜于渊,可行云布雨、吞雷吐电,大小随心,变化无穷。《聊斋志异》《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中,龙的形象最为鲜明的特性之一,便是其“神性”,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龙的神异特征,二是龙的祥瑞特征。

《三国演义》中曹操青梅煮酒论英雄谈及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3](113)《论衡·龙虚》篇载:“世谓龙升天者,必谓神龙。不神,不升天;升天,神之效也。”[4](93)龙的神异特征主要表现为其形体的变幻无穷、见首不见尾的神秘性,以及其拥有御使雷雨、飞升通天的超自然能力。《聊斋志异》卷二《龙》载:“忽椽间一黄砖堕,上盘一小蛇,细裁如蚓。忽旋一周如指,又一周已如带。共惊,知为龙,群趋而下。方至山半,闻寺中霹雳一声,天上黑云如盖,一巨龙夭矫其中,移时而没。”[5](123)又有“蛰龙”能缩为麦芒大小,附身于妇人身上:“积三月余,天暴雨,忽巨霆一声,裂眦而去,妇无少损。 ”[5](124)《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中有晴天见龙的记载,其形状为:“头角略与画图同,惟四足开张,摇撼如一舟之鼓四棹,尾匾而阔,至末渐纤,在似蛇似鱼之间,腹下正白如匹练。”[6](396)而这是常人无法见到的,只有能“视鬼”的异人才能一窥龙的全貌。同样,《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也有“神蟒”的记载:“去时其行如风,然渐行渐缩,乃至长仅数尺,盖能大能小,已具神龙之技矣。”[6](200)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的神异本领跃然纸上。

龙的神异特性,是人们寄托、幻想与某些自然现象、生物特性共同糅合的产物。当龙的神异特性被固定之后,又因其所象征的对人类自身的超越性,反过来成为了人们想象中主宰人自身的神秘力量的符号。龙因人的想象而成,又对人施加影响。于是,龙这一神异生物,自然而然地因其神异而有了给人间带来福祉与祥瑞的属性,成为了具有代表性的瑞兽。

《子不语》中,《摸龙阿太》一文就记载姚三晨祖父因接触龙的涎水而具有了神奇的力量:“两手触涎处,香数月不散;以之撮药,应手而愈。”[7](44)因此被称之为“摸龙阿太”。《龙护高家堰》一文中,更是直接出现了龙平息自然灾害、挽救人类生命的书写。《阅微草堂笔记》神蟒故事中也记载:“西十库贮硫黄处亦有二蟒,皆首矗一角,鳞甲作金色,将启钥,必先鸣钲。其最异者,每一启钥,必见硫黄堆户内,磊磊如假山,足供取用,取尽复然。意其不欲人入库,人亦莫敢入也。或曰即守库之神。”[6](200)而《聊斋志异》中《西湖主》一则中,陈弼教也是从西湖公主那里得到龙君的长生诀,成为了“神人”。龙的神异力量在此被象征化、符号化,人可以通过与龙的接触,得到某种神秘力量,或是财物,或是受龙庇护,得以免除伤害。龙也就从神异动物,化身成为了给人带来福祉的祥瑞的象征。《礼记》中就有“四灵”之说,而龙属的青龙更是四灵之首,《淮南子·天文训》言:“天神之贵者,莫贵于青龙。”[8](76)正是说明龙神性的高贵。

龙既是一种祥瑞,也是一种神兽,古代不乏“乘龙”“御龙”的传说。《庄子·逍遥游》载:“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9](6)《高唐赋》也记载:“王乃乘玉舆,驷仓螭。”“龙”或是神人王者的御兽,或是承担行云布雨的职责,或是作为一种神秘力量的象征,以符咒、画图等形式存在。在《聊斋志异》中《雷曹》《罢龙》二文把龙或是作为为雷部功曹拉车的御兽,或是因为行雨过于疲劳而坠入水中成为参与自然运行的神兽。《聊斋志异》的《金陵乙》与《子不语》中的《李通判》两篇故事中,虽然没有真龙,但是龙也作为一种神秘力量的象征,成为了法术的具象。《金陵乙》中异域僧驱狐妖,所书巨符就是如龙一般:“乙逡巡近之,则真龙盘壁上,昂首欲飞。”[5](526)而《李通判》中,恶道施法作恶,老仆拿出圣帝庙中僧人赠送的纸包救下了自己的性命:“急揣怀中纸。五爪飞出,变为金龙。”[7](2)无论是龙是神人王者的御兽,还是作为司雨的神兽,亦或是法术的具象表现,都是龙的“神性”的体现。

二、龙形象的“人性”维度

“龙”的形象由人所创造,而志怪小说中有关龙的故事,也经过了文人的选择和加工。所以这三大志怪小说中“龙”的形象,必然带有“人”的维度,是当时普遍社会心理、作者创作意图与自我意识的某种投射。这三大志怪小说中,龙的“人性”维度主要表现为其人格化与世俗化两大特点。

首先,其人格化的特点,表现为“龙”形象的人化,龙具有了人的外貌、性格特征,乃至于遵循人的伦理规范,并具有人的性格缺陷。《聊斋志异》附录《龙》一文中,农户捡到一个“四五岁,貌丰美而言笑巧妙”的小孩,收养其四五年,直到僧人点破,才得知其真实身份是“华山池中五百小龙之一,窃逃于此”[5](720)。《产龙》一则,则是源自于“龙母”这一故事母题,阐释了人与龙的渊源关系,将“龙形象”与人形象结合在一起,成为“龙的传人”的最好写照。《子不语》中《秃尾龙》《龙母》二则也是同样主题:毕氏与李氏都产下小龙,并且这由人生下的龙,皆具有人的性格特征与伦理认知,《秃尾龙》中毕氏丈夫由于厌恶,砍下了小龙的尾巴,小龙便不允许毕氏夫妇死后合葬,掀出了毕某的棺材。《龙母》中的小龙则在李氏死后,哀嚎不止,后来乡人为李氏建龙母庙,也是祷告灵应,表明了小龙对李氏的孝心与感情。而同为《子不语》中的《指上栖龙》一则,其中的应龙更是懂得与人商量,恳求人的帮助,显示出与“人”趋同的人格化特点。

而龙的世俗化则是“龙”形象与人类社会相融合的表现,具体表现为龙成为了社会权力的象征,具备某种社会功能。龙与社会权力,尤其是皇权关系密切,《史记》中就有将秦始皇称为“祖龙”的记载,《高祖本纪》载:“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10](50)《聊斋志异》中《猪婆龙》故事,也是借由这一龙比帝的文化意蕴,猪婆龙“似龙而短”,但作为龙属,也具有使得“波涛大作,估舟倾沉”的能力,却被陈、柯二姓捕食。猪与“朱”同音,陈、柯二姓则为陈友谅后裔。这一则故事背后所书写的,实则是借由猪婆龙这一神异动物,隐喻陈友谅后裔对明朝皇权的反抗,龙在此成为皇权的象征。而龙以其神力,能人所不能,所以在人们的想象中,龙以其力量,往往充当社会运行公平正义的监督与惩罚力量。如《聊斋志异·博兴女》中记载,有土豪恶霸意图侵犯王家女儿,王家女不从被杀害,沉尸深渊,无人得知,然后龙的力量使得沉冤昭雪:“天忽雨,雷电绕豪家,霹雳一声,龙下攫豪首去。天晴,渊中女尸浮出,一手捉人头,审视,则豪头也。”[5](714)龙在此以神异的姿态,充当了社会公平的审判者与执行者,成为了人世律法道德运行的补充。

三、龙形象的“野性”维度

龙的形象兼具了“神性”与“人性”的维度,但其基本属性,也是一种区别于人的神异动物。而且龙的神异特性,也与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密不可分,这就彰显出龙形象的“野性”,或者可以说是“自然性”维度。龙形象的“野性”维度主要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其动物性与自然性。

龙的动物性,指的是龙本身是作为一种动物存在,其行为具有野蛮性、非理性以及具有对人的危害性的破坏力量。动物的野蛮性最鲜明的写照就是动物不可遏制的繁殖本能,而龙的形象中也有这一特点。《五杂俎》载:“龙性最淫,故与牛交,则生麟;与豕交,则生象,与马交,则生龙马;即妇人遇之,亦有为其所污者。岭南人有善致雨者,幕少女于空中,驱龙使起,龙见女即回翔欲合,其人复以法禁,使不得近,少焉,雨已沾足矣。”[11](1)而《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中也有蛟龙不辨男女老幼,侵犯了一个六旬老佃户的故事。这种强烈的动物冲动,说明了“龙”作为一种动物的野蛮性。而龙的非理性与破坏性往往交织,成为其动物性的另一大写照,表现为行动的不可捉摸与无理由,其行动的结果往往因其具有超自然力量,给人与其他生物带来毁灭性破坏。《聊斋志异》中,《龙戏蛛》一文就表现了龙的这种动物般的非理性与破坏性:齐东县令徐公是廉政爱民的“循良之吏”,却因二龙戏其家中喂养的巨蛛,而“巨霆大作,合家震毙。移时公苏,夫人及婢仆击死者七人。公病月余,寻卒”[5](431)。《子不语·吕道人驱龙》一文中,龙不仅阻碍石坝修建,更是害人无数,直到吕道人将其驱逐,石坝才顺利修建起来。

龙的自然性则是源自于“龙”形象的原型,其中就有“自然起源说”。古人往往将龙卷风视为“龙象”,龙卷风的形状似龙,伴随的雷声似龙吼,并且伴有大风大雨,为“龙”的形象与神异本领提供了自然的物质基础。《子不语》的《龙阵风》《山阴风灾》两文中都有记载,飓风来袭时,龙相斗于空中,实则即是对于龙卷风这一自然灾害的艺术加工。其自然性与自然现象紧密相关,往往表现为龙如动物般的相斗、无理由的愤怒等,由此引发出种种灾害,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体现了“龙”有着带来破坏、灾害的“野性”的一面。

四、多元融合的“龙”文化

龙是充满魅力的神奇动物,其形象的多重杂糅、文化意蕴的多维融合,都使得“龙”文化有着丰富而多元的色彩。《聊斋志异》《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中“龙”的文化意蕴的三重维度,也并非是彼此孤立的,一如龙变化无穷,这三种维度也是互相交叉,互相阐释的。龙“野性”维度上动物般的似鱼似蛇的外形,以及其与龙卷风等自然现象的密切联系,构成了其“神性”维度上升腾变化、行雨吐雷的神异特性;又因其被赋予的“神性”,成为了人们膜拜、许愿的图腾或者神灵,因此与人产生积极的互动,而被期许拥有赐福、除恶的功能,具有了其社会性;而又因龙神性的高贵,产生了龙的“比帝”属性,龙与人的形象交织融合,催生了龙的人格化,与社会性一同构成了龙的“人性”维度。《聊斋志异》的《罢龙》中,既体现了龙的“神性”,其有着行雨的责任,又因为疲累而坠落,如同人工作后的极度疲劳,体现了龙的“神性”与“人性”的结合;《龙戏蛛》中,则是通过异史氏之口,借由这一龙对人无故施暴的故事,发出了“天公之愦愦,不已多乎”[5](431)的呼声,以龙的动物性来控诉社会的不公,让龙的“野性”维度与“人性”维度结合。《阅微草堂笔记》中,将“雨”区分为“天雨”与“龙雨”两类,用传说与自然两种视角解释“雨”的成因,体现了“龙”的神性维度与自然性的交织。

志怪小说以其题材的广泛与内容的多样,保留了大量民间文化与民间信仰的资料。小说题材紧密贴合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以鬼怪、神异的故事内容,表达着民间大众对世界的认知与思考。经由文人之手创作的志怪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不仅具有其艺术价值,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更是具有人类学与社会学的意义。《聊斋志异》《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中,龙的形象与其文化意蕴的多重融合,一方面投射出当时民间文化中对“龙”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是我们梳理龙文化发展脉络的一个有效途径。总的来说,“龙”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一个具有融合性、变异性的文化符号。其“神性”与“人性”的叠合,象征着中华民族天人同构、同类互感的世界观;其“野性”与“神性”共同表现出多元糅合的形象、变化无穷的特性,象征着中华文化兼容并蓄的特点;其“野性”与“神性”中善恶对比,又同归于“龙”的特点,也昭示着中华文化认识论上阴阳变换、刚柔并济的朴素的辩证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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