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五重含义

2021-11-28 11:02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含义财产财富

常 青

(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财产的重要性不必多言,它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认知科学、社会心理学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不过,在长期研究财产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当和别人讨论财产问题时,人们总是不自觉地开始谈论财富。 本研究的调查结论是:人们对如何理解“财产”充满了困惑,形形色色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马歇尔说:“经济学的范围已经很广了, 而财产概念的历史和法律根据是广大的课题,最好能在另外的书中讨论。 ”[1](73-74)因此,需要对“财产”的含义给出一个系统的解答。

一、“财产”难题的主要表现

在“财产”一词的具体使用中,总是莫衷一是,使人困惑。 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财产的用词游移不定。就洛克有关财产的论述来看,他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的词语表示财产:“property”“possessions”“estates”“fortunes”和“goods”等。实际上,我们日常表达财产的词汇远超了洛克的用法,这些词还有:wealth、money、assets、belongings、means、tangible、intangibleetc。 而我国历史上极少使用“财产”一词,笔者能够找到的仅有的一处,见于贾谊《论积贮疏》:“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 ”[2](320)我国古代典籍中含有财产之意的词包括:财、富、利、益、资、货、殖、产、业、役、税、赋、物、户、衣、食、住、行、币、金、钱、土、农、虞、工、商、裕、易、民、荣华、奢华、丁、亩等。 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我国古代财产的存在。 我国当代财产的用词更趋复杂多样。

第二,财产的内容宽泛不定。柏拉图所指的财产范围很广,包括房屋、土地以及其他私人财产,还包括身体、妻子、儿女以及“奴隶这种形式的财产”,也包括“灵魂”这种财产。 边沁认为,在实际生活中,财产一词的使用范围之广, 远远超越了其作为某些有形的和实在的那些被称为物质对象的东西。 人们把诸如一个人的利益、好处、身分、名誉等无形体的东西都称作财产。 边沁具体谈到了四种宽泛的财产情况:其一,因往往把谈论的行动只作用于其某个部分的对象也称为是一个人的财产;其二,只有某些特定的行动可以作用的对象被称作是行动者的财产;其三, 把某些未来因特殊事件的激发而可能随时发生的行动所指向的对象称作是行动者的财产;其四,有时甚至把作为所谈论的行动的作用终端或始端的人说成财产或所有人。在早期的罗马人中间,妻子是丈夫的财产,子女是父亲的财产,仆人是主人的财产。“丈夫的财产在于妻子的陪伴(company),父亲的财产在于子女的守护和效力,主人的财产在于仆人的服务。英国法律说成 ‘配偶的权利和义务’(consortium)”[3](274-275)。魁奈说财产让人无所适从, 他提到的财产种类包括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财产、 对农业进行投资的人的财产、看得很清楚的财产、个人的秘密财产、耕作者的收获和家畜以及其他财产、 商人的巨额财产和工业的巨额财产、房屋和货币等非生产性的财产、商品财产、对社会有害的财产和对社会有益的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私人财产、臣民的财产、王国的财产和臣民、返回流通的财产、 专有的遗产、 生产阶级的财产等等。 以至于柏拉图感慨:“很难明白什么是你自己的财产, 更难像德尔斐神庙的铭文说的那样,‘认识你自己’。 ”[4](689)

第三,对财产本质的认识变幻不定。 其一,权利说。洛克从理性主义二元论出发,认为生命、自由、财产都是天赋的自然权利。 黑格尔把财产权称为所有权,指出:“所有权之所以合乎理性不在于满足需要,而在于扬弃人格的纯粹主观性。 人唯有在所有权中才是作为理性而存在的。”[5](50)然而,这种财产权的含义本身也难以确定,所以,人们也将这一对财产本质的理解比喻为一束“木棒 (sticks)” 一样的 “权利束(abundleofrights)”[6](27),“人们应该清楚要讨论 的是整束‘木棒’中的哪一根”[6](16)。 这些权利包括所有权、物权、相邻权、地役权、继承权、债权、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专门的财产法,有关财产的权利分散于《公司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文件中。 魁奈曾反驳说:“一切人对所有东西的权利只是一种幻想。 ”[7](400)其二,外物说。 托马斯·阿奎那所说的财产主要是指有形的东西[8](145)。 康德认为, 财产是能够为某人要求是他的外在的有形物。 边沁也认为,财产是人从中得到幸福或安全的任何属于物一类的客体[3](274)。 然而同时,康德又认为外在的有形物和其中的一切权利构成一个整体。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则认为财产是已被赋予所有权的物品[9](249)。 其三,制度说。 柏拉图主张财产公有,而亚里士多德主张财产私有。 奥古斯丁认为私有财产是神圣法律所赋予的。托马斯·阿奎那一方面继承了奥古斯丁的观点,另一方面却抨击公有财产“在那些联合地和共同地占有某种东西的人们中间, 才往往容易发生纠纷[8](146-147)。 他认为私有权属于人法、实在法,而公有制可以归因于自然法。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也认同私有财产的积极意义,认为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是为了制约暴虐和排除纠纷以实现维持社会秩序。 恩格斯同样认为私有财产是由国家确立起来的一个全新的制度因素[10](131-132)。而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的扬弃[11](294-295)。其四,关系说。休谟认为,财产权是“在不违犯正义的法则和道德上的公平的范围之内,允许一个人自由使用并且占有一个物品、 并禁止其他任何人这样使用和占有这个物品的那样一种人与物之间的关系”[12](341-342)。卢梭认为,“财产是政治社会的真正基础, 是公民订约的真正保障”[13](27),财产权体现的是因物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的战争就源于物的关系[13](13)。 马克思认为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14](8-9),而 “私有财产是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11](410-411)。其五,权力说。这种说法最典型的就是霍布斯的名言: 财富就是权力。 斯密同意财产这种“对各种劳动生产物的支配权”[15](25)。 除此外,他所列举的财产明明白白包括 “国王的权力、 大领主的权力”等。 马克思指出,财产是一个人支配另一个人而且也支配自己的权力, 其原因在于人与自己的物品不具有人的关系。 人们彼此进行交谈时所用的唯一可以了解的语言, 就是人们彼此发生关系的物品,事实上人们是这些物品的财产[16],他认为资本“即剥削雇佣劳动的财产”[17](480), 资本财产实际上是一种权力:“工人实际上把他的劳动的社会性质, 把他的劳动和别人的劳动为一个共同目的的结合, 看成是一种和自己相异化的权力;实现这种结合的条件,是和他相异化的财产。 ”[18](101)

以上观点已经足够说明财产难以定性的特点,财产含义在不停地演化与分化, 财产的表述中往往包含着错综复杂的交叉含义,并且充斥着各种矛盾。因此,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提到一些不应视为所有权的滥用现象:如人身所有权、公职所有权、继承的司法权、收税权、任命权、推荐权、独占权、身份权、其他专有的特权等。 但是,这些在现实中又的的确确被人们当作财产来看待。 对于以上现象,穆勒认为“财产崩溃(disintegration)”了[6](27)。

可以看出,由于财产概念的复杂性,人们出于简化的需要,往往重点阐述财产概念的某一方面,并作为其理论或实践的出发点。然而,实际的运用中不但突破了这些定义,而且和其他不同定义往往交叉,再加上时代的变迁, 一切都面目全非了。 “财产崩溃(disintegration)”的提法表明有必要建立关于财产的系统认识。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厘清各个学科之间以及实践中多样财产观念的关联。

二、财产的五重含义

(一)财产的民生含义

财产的民生含义就是财富。当人们谈到财产时,眼前就会浮现出大量的金银财宝、靓车豪宅、古董名画、美酒佳肴以及钞票,这就是财富。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时的“财富”对应的英文单词是“wealth”。 比如,亚当·斯密的名著《国富论》的原语名称是“AnInquiryin 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15](封面)。 人们之所以关心和向往财富,是因为财富能够满足人们生存的需要, 财富的本质是物的使用价值[17](81)。 大量的财富则意味着优渥的生活,这是人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来源。

财产的民生含义与机器大工业文明紧密相关,确切地说,财产的民生定义开始于17 世纪,也就是大工业开始时期。 在此之前的财产主要指的是“空间”含义,“意味着一个人在世界的特定部分内占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从而属于一个政治体”[19](41)。 而后,由于社会领域的兴起, 原本分明的公领域和私领域逐渐被侵蚀,财产的空间意义丧失,仅仅剩下了财富这一含义。财富是现代文明的基本驱动力,几乎一切活动都围绕此展开。 恩格斯说:“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 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 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 ”[20](694)为了规避机器大工业文明极端追求财富的弊端, 人们提出了契约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构想。

财产的民生含义包含双重意义。 马克思和康芒斯先后发现了财富的双重意义。《资本论》开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本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21](47)而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 康芒斯概括说:“整个十九世纪中,甚至回溯到洛克,‘财富’一词的双重意义都处于相互冲突的经济思想各学派的根本位置上。 它是作为物资和物资所有权之间的财富的意义的。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正统的财富的意义。”“正统学派总是假定财富和财富的所有权指的是同一件事情。商品的意义就是标准的例证,商品即所占有的实际物资。 ”[22](273)因此西斯蒙第说:“商业把一切东西都归结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 ”[17](81)无论是马克思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含义,还是康芒斯“物资和物资所有权”的含义,财富本身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

财产的民生含义如此重要,然而,却因其源自于财富一词的不严谨性, 导致了各个学派长期以来的对立与冲突。因此,民间常用而学界却常常回避这一概念。

(二)财产的经济含义

财产的经济含义就是资本。 人们在使用这一含义时重点强调的是它的增殖性,即所谓的“钱生钱”的意思,所谓“资本,即剥削雇佣劳动的财产”[23](414-415)。资本的德文是“kapital”,马克思《资本论》德文名称是“Das Kapital”[21](第一版序言),对应的英文单词是“capital”。“资本”一词的使用把物质和使用价值由心理领域、效用领域和消费领域推进到了生产领域。人们不但希望拥有很多财富,还希望财富不断涌流,这个源头就是资本,它就像一台复印机一样不停复制人们需要的财富。

财产的经济含义伴随着使用价值的储藏而产生,这意味着自然限制的不断突破。在人类最初的生存状态中, 人的消费能力的有限和物的腐烂变质是对使用价值的主要限制。 对这一自然限制的首次突破出现于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时期。 摩尔根指出:“因为家畜可以无限地增加, 对它们的占有使人类头脑中第一次出现了财富的概念。”[24](396)家畜能够不断繁殖,不但可以消耗掉多余的将要腐烂的食物,而且可以满足人们未来食物的需要, 是活着的不会腐烂的食物,这是人们早期对资本的理解。对自然限制的第二次突破源自于货币的使用,“贩卖致富的方法……完全依靠金钱的权威;金钱是交易的要素,也是交易的目的……所获得的财富是没有限度的”。 而“虚拟的财富,即钱币,那是没有限度的……从事发财的人们正在无止境地努力聚敛他们的钱币”[25](28-29)。 而当社会进入大工业时代以后, 由于新型交通运输工具的使用和储藏方法的革新, 来自于世界各地的珍馐奇花总能以新鲜的状态源源不断地出现在人们的面前,那是资本的力量。

财产的经济含义也意味着发展的盲目性。 一方面是无限的欲望带来的“庞大的商品堆积”,一方面是枯竭的消费能力引发的“无计可施”。 马克思深刻准确地将其根源概括为“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其极端就是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包含着三个社会后果:第一个就是阶层之间财富差距的拉大;第二个就是财富的效用急剧递减,甚至为负;第三个就是阻碍产业升级。市场自由竞争的最终结果就是垄断, 垄断必然带来巨大的两极分化,财富效用将会丧失,而由于垄断者的保守性以及广大人群面临的巨大生存压力, 社会失去了创新动力,产业升级几乎不可能了。

资本既有作为财富来源的积极意义, 也有极端扩大人类欲望的消极作用。因此和正义直接关联,休谟所谓:“无财产便无非义” 把资本这种非义性描述到了极致。

(三)财产的法律含义

财产的法律含义就是秩序。 人们可能很少把财产和秩序划等号, 但是财产是确确实实的秩序(social order)。 当我们把财产与法律挂钩时,我们就要提到权利(rights)。 与财产有关的权利包括财产权、所有权、物权、地役权、用益物权、知识产权等。 这些权利的真正指向就是秩序。首先,财产意味着物的归属。无论物是归属于某个个人,或者是集体、企业、国家、团体,但总之物要有所归属才能称为财产。 假使物无所属,其面临的境况就是人们瓜分争夺,是很难有秩序可言的。其次,财产是经济系统开始运行的起点。在财产确立的基础上,市场得以运行,物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才能进入有序循化,否则,财富的涌流和安居乐业就是一句空话。最后,人们在财产的基础上确立了基本伦理,包括黑格尔、卢梭等对此都有论述, 但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我们常说的休谟三原则:财产的稳定占有、经过同意的转移和遵守承诺。

财产的法律含义表明人们对稳定的超级重视。从财富的增长来说, 稳定是第一位的。 斯密告诉我们,在保持稳定安全的环境中财富总能得到增长,而在动乱和充满危机的状况下财富不但不能积累,还往往面临着毁损和逃逸。从财富的保障来说,以国家强制力为基础的秩序较之道德的无形约束有更直接的稳定效果,它能够遏制人们的巧取豪夺,从而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从财富的预期来说,秩序意味着已知的过去、稳定的现在和可见的将来,人们只要把适当精力放在生产上就能在未来得到大致不差的收获,从而过上安定祥和的生活。

财产的法律含义伴随着价值的漂移, 这种价值的漂移现象源自于财富的双重意义。 只是这种双重意义演变为了“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双重意义,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现代无形财产理论:一种是凡勃伦的剥削论; 另外一种是法院的合理价值论”[22](693)。“有形财产”比较好理解,就是有形的财富,就是使用价值。 而“无形财产”就是依照法律从社会总财富中分得的部分。 这部分财富很明显是伴随着财产的法律含义的价值漂移,其根源就在于法律“目的不是为了带来利益的和谐, 而是为了从利益冲突中产生秩序”[22](5)。当然,如果我们按照“机会成本”理论来解释这种现象, 也会发现由法律天平引致的这种似乎并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妥协”而成的秩序也有其合理性。

秩序对很多人来说很重要, 意味着财富的增长和“合理价值”的源泉。 秩序又总遭人诟病,诚然,那是财富的减少和“劳动价值”被剥削的原因。

(四)财产的文化含义

财产的文化含义就是制度。 文化首先是生产的文化,无论是财富的生产还是人的生产,没有生产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 所有的文化都是围绕着这两种生产而产生的。 无论是渔樵耕读,还是婚丧嫁娶,先形成了一定习惯,而后是各种稳定的风俗,最后是相应的文明。文明的冲突与演化的结果就是制度,制度是保护两个生产的稳定形式, 制度的明确语言就是法律,制度的基本保障就是国家强制力。制度的英文单词是“institution”,最典型的用法是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原文是“Institutional Economics:Its Placein Political Economy”。 他说:“如果想找到一种普遍的规律,让它适用于所有已知的制度性的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制度定义为 ‘集体行动对个人行动的控制’。 ”[22](80)

财产的文化含义凸显了个人对集体的强烈依赖。 人历来是一种群居的社会性动物,“按时间顺序说,先出现的第一种方式以人身、以纯人身关系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社会”[24](5)。这种最早的纯人身关系就是天然的血缘关系, 任何人只要一出生就在这种关系中。如果脱离了这种关系,我们无法想象有多少人能像鲁滨逊那样可以一个人在凶险的孤岛上生活28 年。当然更重要的是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相应的生产关系, 这种生产关系是延续相应社会群体的根本。生产关系最重要的就是分工协作关系,它对生产效率的提高有着显著的作用。最著名的有两个例子,一个是斯密的 “分工制造扣针”, 一个是马克思的“24 只手传砖”。 斯密说:“一人一日可成针四千八百枚。 如果他们各自独立工作,不专习一种特殊业务,那么,他们不论是谁,绝对不能一日制造二十枚针,说不定一天连一枚针也制造不出来。”[15](2)马克思说:“总体劳动者例如用24 只手传砖, 比单个劳动者每人都用两只手搬着砖上下脚手架要快。”[21](379-380)这种分工协作的成效来自于集体对个人有限性的突破,包括从时间、空间、速度、组合等各方面消除个人的有限性,从而创造远超单个个人能力的财富。那种把集体当作个人相加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一来集体是人的本来状态,二来集体会带来附加的巨大价值。因此, 人们对制度有当然的依赖, 要肯定乃至强化“集体行动对个人行动的控制”,这就是制度。

财产的文化含义表明, 生产效率存在着降低的可能性。 第一种原因是成本的存在。 康芒斯发现了“运行中的机构(goingconcern)”[22](62)里存在的交易,而科斯看到了交易的成本。 既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导致的成本过高问题, 也存在着和外部无法顺畅对接的成本过高问题,还存在着“沉没成本”过高等问题。总的成本越高对集体的附加价值侵蚀也就越大。 第二种原因是效用递减的规律。个人欲望的满足,意味着个人对满足其欲望之物的兴趣降低, 直到这一欲望再次出现。 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经常认为生活是一种循环。个人欲望的满足,同时也意味着下一个欲望的出现,那又往往要靠另一种制度才能够满足。总之,无论是旧欲望的消失,还是新欲望的出现,都包含着旧的一套带来的效率的降低。 第三种原因是生产关系的根本变化。 四大发明反映着我国古代的生产关系, 这种生产关系在当时代表着世界上最高的生产效率。不过,这种当时世界上最高的生产效率已经不存在了。代表着我国当代生产关系的是“新四大发明”,是高铁、扫码支付、共享单车和网购,虽然这些最后的归宿也是博物馆的一角。

制度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热点, 源于全球化潮流下世界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 在比较研究的视角下, 我们既能看到制度对生产效率提高的显著作用,同时也能看到制度对生产效率产生抑制的一面。

(五)财产的哲学含义

财产的哲学含义就是存在。 无论人是多么聪明的动物,首先是存在的动物,人类产生于自然并且要回归于自然,“青山流水依然在,古往今来尽是空”[26](160)。这种存在并不关乎于意志,人类只是自然神力下“由死者、 生者和来者所组成的无始无终的队伍”[27](15),是自然的组成部分。因此,柏拉图说:“我们又是这些神灵的财产。 ”[4](673)在这种意义上,财产对应的英文单词就是“existence”。 纵然我们现在开发出了AI 系统,可以进行基因编辑,而且能够飞到火星。然而,我们依然抵御不了几颗巨大陨石的撞击, 也抵挡不了那种水源突然枯竭的灾难。 “流浪地球”也许就是人类的宿命。不过,人类的存在因着自然规律体现出了相对于其他物种的天然优势, 那就是人类种群的繁荣、用地的扩大、财富的增加。 这就是人类与其他物种,尤其是其他动物的区别,这就是人类的存在。 否则,人类就退回了和其他动物一样的状态,就是动物的存在,甚或灭种。因此,人的存在就是“人的影响范围”,这就是财产的哲学概念。

财产的哲学含义消除了财产的其他含义的内在矛盾。就制度(财产的文化含义)来说,无论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在人类的存在这一点上是统一的,凡能在自然规律基础上扩大人类的影响范围都是值得肯定的;就秩序(财产的法律含义)来说,不管是“剥削”还是“合理价值”,其都是制度的直接体现,不可能一成不变;就资本(财产的经济含义)来说,或许积极创造财富,或许贪婪盲目,但都要归属于法律的调整;就财富(财产的民生含义)来说,所谓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以及“物资和物资所有权”,终归是资本的不同要素的区别,少了任何一种,资本就消失了。 但很明确,财富的明确指向就是民生,就是人类的存在,就是“人的影响范围”。

财产的哲学含义来自于唯物史观的发展。 一方面,它克服了洛克理性主义“二元论”的缺陷,破除了那种 “把心智作为一种内在机制与它所复制的作为外在机制的世界分离开来”的“新思维”[22](21),把生命、自由和财产三种自然权利整合为“人的影响范围”,使之成为一个互动而不是割裂的系统。 另一方面,它发展了马克思《资本论》的观点,即“个人把劳动条件看作是自己的财产 (这不是劳动即生产的结果,而是其前提),是以个人作为某一部落或共同体的成员的一定的存在为前提的 (他本身直到某一点为止是共同体的财产)”[28](748-749),“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 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28](726)。 在这一重要论述基础上,才能提出“人的影响范围”这一“财产”的新定义。 这个影响范围就是人的生命存在的领域,也是人的自由存在的领域。

可以看到, 财产的哲学定义可以消除财产不同含义带来的混淆, 厘清各个学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脉络, 并且找到这些不同的观点在财产哲学中的位置,为人们的相关研究可以提供理论基础。

三、财产五重含义的本质

财产的五重含义代表着对财产本质的不同认识,而这些认识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

财产的哲学含义(人的影响范围)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一种对外的关系,即在自然力下人的影响力可达到的边界, 我们又可称之为 “人化自然”。

财产的文化含义(制度)反映的是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制度经济学所讲的买卖交易、管理交易和限额交易[22](68)。 买卖交易是平等的关系,而在国家、法人、其他组织、家庭、个人等之间往往又是一种逐级的命令与服从的权力关系。可见,制度是平等和不平等关系的混合。不过,这种关系决定于主要的生产关系,“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它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 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它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28](707)。

财产的法律含义 (秩序) 反映的是人与物的关系。也就是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的法律关系。不过,法律规定的是能够适应制度要求的的一系列财产权,而不是其所处时代中全部的物的财产权。

财产的经济含义 (资本) 反映地是人与人的关系。不过,这种人与人的关系是特殊的人与人的由平等到不平等的转换关系。在开始生产之前,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家是金钱的所有者,资本家用工资交换劳动者的劳动力,这是平等关系。在开始生产之后,资本家和劳动者转换为指挥者和被指挥者,这是命令与服从的权力关系。 这就是平等交换掩盖下的不平等关系。因为劳动者、劳动力和劳动是不可分的,人是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统一。

财产的民生含义 (财富) 反映的是物与物的关系,即人的自然属性和物的自然属性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认识是我们理解威廉·配第如下名言的关键:“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是创造财富的能动的要素。 ”[29](97)这句话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层是, 在生产领域人和土地一样都是体现自然属性的要素, 只不过人是能动的要素, 但都是自然之物,这是人这种物和土地这种物的关系。第二层意思是,经过生产过程之后所产生的“新物(财富)”远远超过所投入的“人和土地这两种自然之物”,这是较少的物产生较多的物的关系。在谈论财富的时候,人们不自觉地把自己的眼光放在了生产过程之后的结果上,因为人们都不喜欢那个“非人”的过程,而喜欢那琳琅满目的财富带来的美好体验,这就是民生。

系统地来看, 财产的民生含义出发点是人的属性, 所以它定位于财富能够满足人的属性需要的物与物的关系上。而财富的实现又必须进入生产过程,而生产过程的特性就是一个资本主导的不平等过程, 出了这一过程才拥有法律规定的对物的平等财产权利,但是,法律对财产权的规定取决于制度的性质。 制度的性质实际上就是一个时代中主要生产关系的要求。生产关系的最终决定就要看“人的影响范围”,也就是要看“人化自然”的情况。

总括为一句话:财富是资本的子集,资本是秩序的子集,秩序是制度的子集,制度是存在的子集,存在是自然的子集,如此嵌套为一个完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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