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雅萍
(太原科技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随着教育观念的转变,在大学教育中,逐渐加大了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关注力度,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研究也逐渐增多[1]。高校已经尝试利用各种手段来干预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并且获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网络时代下,大学生的心理呈现多样化的特征,所以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上,也需要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手段,以便更好地引导大学生保持心理健康。
对于大学生心理危机,主要是个体在面对自然、社会的突发事件或者是个人的重大事件时,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控制、调节自身的感受、体验,从而出现情绪和行为失衡的情况。大学生心理危机可能是一件突发事件所引起,也有可能是诸多小事情日积月累而形成。
在预防、干预大学生心理危机时,必须充分了解到其特点,这样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具体来说,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易察性。对大学生而言,他们的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比较单一,学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教室、宿舍、操场,其接触的对象也主要是同学、老师,加上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当大学生出现异常现象以后,很容易被同学、老师所察觉到。2.突然性。危机的出现经常是出人意料的,其发生比较突出,具有不可控制的特性。3.无助性。当大学生出现心理危机后,经常会感觉不知所措,加上其本身的心理调节能力差,应对危机的方法无效,会产生无助、绝望的心理。4.危险性。大学生心理危机中蕴含有一定危险,并且这种危险很有可能对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人际交往等带来影响,甚至有可能危害到学生自身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大学生心理危机既具有阶段性特征,又有连续性特点,并且学生个体在遇到心理危机后,采取的对待方式也有所差别。从危机种类角度看,大学生心理危机可以分成发展性危机、境遇性危机、障碍性危机、存在性危机等几种情况。从表现形式看,大学生心理危机可以分成显性心理危机、隐性心理危机[2]。从心理危机来源看,大学生心理危机涉及学业危机、人际关系危机、情感危机、前程危机、家庭危机等。
高校大学生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其人生价值观正逐渐完善,但是其心理发展却不太成熟。对于不同阶段的大学生,其心理危机来源是有所不同的。对于大一学生,他们刚进入大学,很不适应大学生活,学生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新的学习、生活,同时部分学生缺乏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会出现心理问题。对大二学生来说,他们面临的主要心理危机来源于考试挂科、纪律处分、情感问题等,同时有的学生逃避集体活动,在遇到挫折后不愿意面对;课余时间会花费大量时间在网络上,玩网络游戏、看电子小说,或者是在网络中社交,忽视了现实生活中与同学交流,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大学生心理危机的成因。对于大三大四的学生,他们面临的最大压力在于就业压力,当前的就业竞争十分严峻,特别是一些学习比较好,却又面临着应聘不到理想单位的学生,就会加大心理危机发生率。
从当前大学生心理干预实际状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其主要体现在:
1.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重视力度不足。当前各大高校虽然开设了相应的心理健康专业课程,也构建了相应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会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但是在具体工作中,高校并没有真正地将心理危机干预放在高校日常工作的关键位置。在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持上,大多是出现问题后才干预,事前防范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大学生的良好发展。
2.高校对大学生危机干预防范意识较差。有的高校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上,过于看重干预结构,没有充分防范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并且在心理危机干预的各个阶段也没有明确划分,当发现大学生存在心理危机时,难以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从而造成了心理危机干预时机不佳,效果不好。
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上,必须坚持相应的原则,这样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其主要表现在:
1.生命第一原则。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时,首先要将大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置,要保护好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当大学生出现心理危机后,相较于大学生个体可能会出现葬送生命的情况,相对于家庭也是一场巨大的灾难,所以在干预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确保大学生人身安全。
2.及时性原则。当大学生经历一些突发事情,超出其本身的心理承受能力,并且难以通过正常手段来解决后,就会产生焦虑、恐慌的情绪,从而出现心理危机。所以在实际中当发现大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后,就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干预。
3.发展性原则。在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应该坚持“促进当事人及其所在团队良好发展”的原则,借助心理危机干预手段,激活存在心理危机学生的积极性,促使其可以变得更加自信、坚强,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力、抵抗挫折能力。
4.保密性原则。在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教师或者其他干预主体还应该做到保密,不能泄露存在心理危机学生的相关信息,避免学生受到其他同学的嘲讽。
在实践中,高校应该结合大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大学生,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体系,强化对大学生的心理教育,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升。首先,高校应该开设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且要做到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设不同的心理教育课程,如大一学生开设《心理保健》《学习心理》等课程;大二阶段的学生可以学习《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人格发展》等课程;大三阶段学习《大学生职业心理辅导》《发展心理学》;大四学生可以学习《就业指导》课程,以此缓解大学生存在的心理压力,促进大学生自我调节能力提升。其次要加强心理咨询。心理咨询是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同时心理咨询具有很强的教育功能、保健功能、治疗功能,能引导大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心理状况,同时心理咨询师也可以给予大学生更加针对性的辅导策略,帮助大学生调节自身心理,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3]。另外,要建立相应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系统,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并且要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包括新生、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离异学生、应届毕业生等,注重对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为了掌握大学生的心理状态,要在坚持保密的原则下,由班级心理委员定期向辅导员汇报班级中同学的心理状况,如果存在异常情况则需要及时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高校应该建立科学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有效阻止、降低、消除大学生的心理危机状态,帮助大学生平衡心理。结合大学生的心理危机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心理干预方案。
1.心理支持。大学生出现心理危机,并产生自伤、自杀、他杀等危险性行为时,经常是在冲动、情绪不稳定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在实践中,大学生平常接触到的人,包括辅导员、班干部、室友、教师、家长等都需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关怀、支持,做好大学生心理沟通工作,防范心理危机的出现。
2.及时阻控。对于能引起大学生心理危机的事、情景刺激性情况,学校要及时对其进行阻断,降低其对大学生个体带来的持续刺激。对于心理危机严重的大学生,在其心理危机没有解除之前,不能让学生离开心理咨询中心或者是危机干预中心,并且要将学生心理情况告诉辅导员及其家长。
3.实施监护。存在心理危机的大学生在经过心理干预后,还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监护,避免出现意外事件发生。心理危机程度比较轻的学生,可以由同学、舍友担任监护者;如果心理危机比较严重的学生,则需要由学生干部、辅导员为主监护者。
4.心理治疗。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教师可以通过相应的咨询技术,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大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治疗服务,解除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同时高校需要建立院、系心理干预中心的危机转介机制,如果系内心理危机干预教师难以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可以由院内心理危机干预教师进行疏导治疗。
在实践中为了确保高校心理危机干预措施的良好实施,还应该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方面高校要建立三级网络,包括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并且要明确各级的职责,注重各级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学校干预中心专职教师、院系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的协同作用[4]。同时高校还需要结合现实情况,制定相应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明确工作目标,保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可以有序进行。其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干预教师队伍建设,要切实提高高校心理危机干预教师、辅导员的心理干预水平,确保其可以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真正地为大学生成才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高校需要充分把握大学生心理危机特点,了解大学生心理危机来源,并结合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特点,构建相应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全面提升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效果,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