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超(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各高等院校虽然已在法律英语教育及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国家也在《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2012-20)》等多个重要规划文件中强调要继续“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但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缺乏创新,无视市场用人需求及本校实际情况,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问题时至今日仍广泛存在。如何继续并成功地开展法律英语教育工作,为社会输送既懂英语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是每位学者和教育工作者需要长期关注并思考的话题。
《高等院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2000年版,以下简称大纲)明确要求“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并能熟练运用英语在外事教育、经贸、科技、军事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英语人才”。虽然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早在近15年前就已提出,但时至今日复合型人才的具体标准、培养方式、质量评价体系及社会评价反馈等一系列规范及可行的操作方式却始终未能发布和解释。
如前文所述,国内法律英语教育研究已开展多年,但问题是不少学者并未对法律英语教育进行过细致考察或分类,将法律英语课程教学与法律英语专业教育混为一谈,这种未做区分的研究方法实在值得商榷。在谈及法律英语时,通常的认识是这样的:“所谓法律英语是指与法律这种特定职业或学科相关的英语,是根据学习者适用法律的特定目的和特定需要而开设的英语课程,其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在适用法律的工作环境中运用英语开展工作的交际能力。”但事实上这样的概念并未强调法律英语教育自身的特殊性,更忽视了学习者的教育背景、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差异。
法律英语教育首先应分类为法律英语课程教学与法律英语专业教育。二者在多方面均有显著差异。通常来讲,法律英语课程的教育对象较广泛,可以是英语专业学生、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在职培训人员。针对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而言,法律英语课程更多的是学习英语语言的过程。尤其对法学专业学生(本科生及研究生)而言,法律英语课程的重点其实并不在于学习法律知识,而在于在学习过程中构建专业知识中的双语语境,以增强其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同时建立自身法律知识与语言表达的对应关系。对于非英语专业学生而言,法律英语课程更多的是一门语言课程,而非专业知识课程。
法律英语课程是法律英语专业学生在专业学习过程中的必修课程,其主要目的是学习英语国家的法律知识、法律原理、法律法规及案例;同时兼顾学习法律英语词汇、语法、句法及司法文书写作等。这门课程要求英语专业学生不但要关注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更重要的是要求学生初步掌握英美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及法律文化,为今后在法律相关的工作实践中能够自如使用英语进行沟通和工作,以及自学英语国家法律知识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对法律英语专业学生而言,法律英语教育是其专业,其核心内容应该始终贯穿整个大学教育,而不仅只是一门课程。若法律英语教育仅是“英语+法律”或“法律+英语”两门课目的简单排列组合,也即 “集合(课程)编码”状态,那么势必会产生两门学科之间的“强分类”“强隔离”。这样的结果很可能导致复合型人才教育的失败。复合型人才教育的特色及核心即在于“复合”,一方面,既不能简单化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降低大学学术标准,将高等教育等同于职业培训;另一方面,也更不能一味墨守成规、故步自封,一味强调学术和应试,忽视与社会需求和学生个人发展。
本文所指“普通英语教育”是《大纲》规定的“培养熟练掌握听、说、读、写、译等实践技能,深刻了解英语语言、文学以及英语国家历史、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知识,并具有扎实的实践能力和比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文化知识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的普通高校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目前《大纲》将四年的英语专业课程分为三大模块即英语专业技能课、英语专业知识课和相关专业知识课。其中英语专业必修课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30%~40%,专业选修课占总学分的20%~25%,这意味着学生至少50%以上的学习时间都在忙于英语专业的基本功训练,这也就解释了为何目前我国高校法律英语专业质量令人难以满意。这样的“保底”策略虽然保证了学生作为英语专业学习的“基本功”,仅通过“保底”策略基本无法实现“特殊用途”英语教育的最终目的。在笔者看来,高校作为成熟的教育机构应完全胜任复合型人才的教育培养。关键在于以何种方式开展。若始终单一强调法律英语专业中语言必修课、选修课的比重,甚至认为“基础课程”与选修课程、相关专业知识课程是孤立割裂的,这样的观念则完全与最终教育目标背离。因此,若以培养法律英语专业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就不应只强调语言“基本功”教育,忽视相关专业教育的客观存在。同时,基础教育应尝试与专业教育进行相互协调、配置,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与时间。
通常谈及法律英语教育时,以往学者都强调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培养、教材建设等问题,而对教育的实践环节避而不谈。由于法律英语教育自身的特殊性,学校的模拟实践并无法满足其实践要求,而社会实践又一时间难以系统地实现和完善,因此,长期以来,法律英语教育的实践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但事实上,无论是传统的专业型人才教育还是复合型人才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法律英语专业作为英语语言专业,学习的是表达和理解,掌握的是沟通和交流,无论何种教育目标,语言的应用必不可少,语言的实践环节不可或缺。另一方面,法律英语专业作为复合型专业,学习的是法律知识,运用的是法律理念及规范,无论何种知识,没有经过学习者自身直观的体验和认识是无法得到熟练地掌握和深刻的认识。因此,法律英语教育的实践问题虽然是较难以操作的环节,却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只有通过结合社会实际的实践活动才能检验学生的真实水平,也才能了解切实的社会需求。
对法律英语专业教育而言,最重要的是社会实践。学校应广泛联系社会相关单位,开展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到真实的社会单位和岗位中,将在校所学知识运用于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及时发现自身不足以及实际社会需求,并作出相应调整。同时,学校也可借此机会通过学生的反馈,及时调整法律英语教育中的问题
在我国,外语教学方兴未艾,但外语人才教育长期以来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而法律英语人才教育更是处于复合型人才教育培养的初级阶段。作为重要的外交、法律、教育、经济资源,应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布局。法律英语教育以英语语言教育为基础,但决不能止步于语言学习,更不能等同于法律和语言两门学科的简单叠加。
无论何种方法,开展法律英语教育的关键点在于寻找两学科的同质性,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最终通过实践和社会检验,方称得以实现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