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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英国普利茅斯市德文郡与康沃尔郡警察局长肖恩·索亚(左)参加枪击案遇难者悼念活动。
“英国拥有世界上最严厉的控枪法案,大规模枪杀事件已几乎不可能出现,”世界知名媒体《金融时报》曾这样夸下海口。然而事实上,英国街头的枪杀案并未绝迹。就在今年8月12日,英国发生了该国11年来最血腥的枪击案——年轻的疯狂杀手在街道上向行人开枪,最终导致六人死亡,其中包括枪手本人以及一名三岁的小女孩。整个欧洲为此震惊,号称世界上最严厉的控枪国家怎么了?
1689年,英国议会制定的人类第一部有关权利与自由的《权利法案》(即《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并未禁止私人拥有枪支,称“携带武器是个人拥有的权利”,但另加了一个前提:“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就为日后各项控枪法案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1920年,几经酝酿后英国议会终于批准了首部控枪法案(即《1920年火器法案》,Firearms Act of 1920)。根据该法案的规定,私人购买枪支时必须说明有效理由,购买的所有手枪和步枪都必须事先登记以便追踪。同时,私人购买或拥有的弹药数量必须受到限制。有历史学者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有明暗两个原因——明面上是因为战争让民众对枪支深恶痛绝,担心从战场流落民间的枪支会带来越来越多的犯罪;暗中的原因是英国政府担心工会组织发动武装起义。所以议会决定出台控枪法案,防止工人暴动。
1934年,经济大萧条背景下的美国社会犯罪与暴力活动层出不穷,不得不出台枪支控制法案,将拥有自动武器和短枪管火器列为非法行为。受此影响,英国也开始审视本国控枪法案,并于1937年对《1920年火器法案》进行修改,新列出多项明令禁止或受限制的行为,但并未禁止民众购买枪支,只是将购买枪支的最低年龄从14岁提高到17岁。该法案编写者弗兰克·敏尼特(Frank Miniter)称,法案最大的改变,是“扩大了对猎枪、全自动武器和短身管枪支的限制,同时赋予警察部门首长审批私人枪支许可证的权限”。另外法案还明确规定,自卫不再被认为是申请枪支许可证的“可接受理由”。
法案生效后,政府开始收缴流落在民间的机枪、冲锋枪、自动步枪等自动武器。但不久后二战爆发,英国的枪支管控工作也逐渐松懈下来。二战结束后,政府又多次对控枪法案进行补充和修改,但民众对私人拥有枪支的现象逐渐习以为常,让他们重新紧张起来的是1987年和1996年发生的两起残忍的枪杀事件。
1987年,米歇尔·瑞恩(Michael Ryan)用“合法拥有的步枪”将包括其母亲在内的16人杀死;1996年,托马斯·汉米尔顿(Thomas Hamilton)使用自己合法购买的两支步枪和四支手枪在苏格兰的一所小学内大开杀戒,16名小学生和老师在血泊中倒下……
这两起枪击案促成了1988年武器法案和1997年武器法案的通过,对私人能够拥有的枪支类型做出更具体的限制与禁止,并制定了更严格的枪支拥有标准。上议院议员丹尼·非斯坦(Dianne Feinstein)在托马斯事件后表示,政府各部门应该推动全面禁止私人拥有枪支,“现阶段,至少应规定约150种枪支不得被私人拥有”。
大英图书馆的资料称,今天的英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控枪法案体系”,其中几部法案“堪称全球最严”。“比如我们的公民只允许拥有前装填的古董式双管猎枪,以及某些型号的旧式步枪。拥有者必须把自己的枪支放置在安全的房间内,并且要做到枪弹分离。政府对‘安全房间的定义厚达15页……”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主流媒体在评论控枪事务时一致认为,英国对枪支的管控非常严格,该国枪击案件发生率被控制在极低水平。美国联邦调查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英格兰的枪杀率仅为美国的十四分之一。英国因而可以被认为世界上少有的严格控枪的国家之一。
然而,英国警方在一片赞誉之中焦虑不已——严厉的控枪法案并未让枪击案绝迹。相反,现在的英国正越来越滑向“欧洲最暴力国家”。
据英格兰警察督察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英格兰范围内枪杀案件比四年前增加了三倍。英国首都伦敦警察厅也向大伦敦议会发出警告,称“伦敦范围内枪支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比三年前高出了44.8%”。负责枪支犯罪调查的前伦敦警察厅警官史蒂芬·奥特(Stephen Otter)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英国的枪擊案并没有结束,只是相对某些国家减少了一些而已。”他援引民间研究机构的调查数据称,大规模枪击在英国发生的频率已达到2.52%,仅排在美、德、法、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之后,列全球第六位,“还远远谈不上令人安心”。
英国近年来屡屡发生枪击案,比如2018年8月20~21日,伦敦在24小时内就发生了三起枪击案,其中两起发生在行人密集的地铁站附近。该年度伦敦地区因暴力犯罪丧生的人数超过80人。1997年武器法案出台后至今,英国社会并未因枪支管控而变得安稳起来。《每日邮报》报道称,英国“已成为欧洲最暴力的国家”,“暴力犯罪率甚至比美国和南非还要高”。
英国虽然出台了一部又一部控枪法案,并针对私人拥有枪支做出了明确而严厉的规定,但实际上却“明紧实松”,枪支管控工作做得并不到位。
首先,控枪法案只禁止私人拥有手枪,并不禁止在得到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和拥有满足严格规定的霰弹枪和步枪。在1987年和1996年两起枪击事件中,凶手的主要武器就是合法的旧型号步枪。此外,英国还有不少枪支拥有者绕过政府监管,从非法工厂或作坊内获取所谓的“自制枪支”,或者利用法律漏洞从海外走私制式枪支。这就造成监管部门无法掌握民众拥有枪支的确切数量。
其次,枪支许可证审批过程存在漏洞。英格兰警察督察局曾发布报告称,拥有许可证审批资格的警官们工作起来几乎“随心所欲”,程序、标准、审查“比淘汰公交车司机的体检还要松懈”。截至2021年3月末的数据显示,4988名武器许可证申请者中,有98%的人得到批准;10901名猎枪许可证申请者中,有97%的人得到批准……申请者几乎“有求必应”。
英国《独立报》警告称,英国目前的控枪政策和法案已陷入“混乱和不足”,如不加以修正必将造成更多枪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