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的研究

2021-11-27 19:22徐加峰
科技与创新 2021年13期
关键词:用电供电检查

徐加峰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东至县供电公司,安徽 池州 247200)

1 用电客户窃电行为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户对电的需求和依赖性也越来越大。就城市居民用电而言,家用电器最为丰富,电费占家庭总开支的比例不小。对于工商业客户而言,电费占其生产经营成本比例更大。与此同时,配电网和供电线路及其设备规模也跟随经济社会发展在不断壮大。面对多种多样、层出不穷的窃电手法,供电管理和运维人员精力有限,力不从心。窃电群体中,有些人员没有认识到窃电是违法的,有些尝到了甜头也挑动亲朋好友加入窃电行列。窃电者普遍认为窃电行为被查到的概率很小,即使查到了,供电企业也难以追查被窃的电量,自己找点门路补点电费就过关了。因此,在逐利心理、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仍然有一些用电客户利用供电企业技术和管理上的漏洞进行窃电。

用电客户的窃电行为直接带来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用电客户的窃电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此外,一些窃电行为所带来的偷拉违接、计量装置破损等问题,不仅容易造成供电资产损失,也带来较大的人身触电安全隐患。

2 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存在的问题

供电企业推进反窃电工作,在管理措施和技术应用上都离不开用电检查。面对新时期窃电技术不断多元化改变的趋势,确定案件的取证非常困难,例如在无法统计窃电度数或窃电行为以及窃电时间难以把握[1]。首先,现阶段客户窃电所依据的原理虽然大同小异,但采取的手段技术含量较高,作案手法多样且巧妙。从查处的窃电案件中发现,存在收取用电客户所谓技术服务费来帮助用户窃电的团伙。这些团伙窃电手法专业、反用电检查窃电工作经验丰富,给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其次,供电企业当前反窃电用电检查队伍自身也存在诸多问题。在人员方面,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技能水平较低、工作过程不细致严谨、缺乏查处各类窃电行为的丰富经验等;在管理上,工作考核制度和工作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个别用电检查人员出工不出力,发现异常问题也不及时处理,存在“好人心理”,甚至存在“人情电”和以电谋私风险。再次,客户每月的用电量是浮动的,电费每月是不固定的,无法统计准确的窃电量,连客户自己也搞不清楚实际情况。在进行电费追补和罚款时,客户都据此进行狡辩和抗议,引发争议投诉和法律纠纷。这对反窃电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沟通处理能力要求更高。最后,一些窃电户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他们往往会依托复杂的社会背景、深厚的家族势力给用电检查人员施加压力,甚至给予人身攻击。在供电企业开展窃电查处时,他们也会动用各种手段进行阻挠、说情和干扰。

3 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的重要性

现代社会趋近高度文明发展,但依然存在较多窃电现象,这类现象不仅仅给社会的公益道德带来了发展的阻碍,同时恶行发展,将会给供电企业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严重阻碍了各大供电企业的市场发展[2]。用电检查是对用户的用电行为和用电安全进行必要检查、指导和监督。它既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广大用电客户安全、公平、平等用电的权利。从企业自身经营效益和客户切身权益出发,供电企业有必要对用户开展针对窃电的用电检查,及时打击窃电行为,对窃电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进而维护用电市场正常秩序。因此,供电企业开展好用电检查反窃电能力建设,提高用电检查人员执行力,坚决与窃电行为作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 加强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的措施

4.1 转变用电检查队伍工作作风

如前面所述,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一些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队伍的工作作风不能适应这种形势变化和现实需要。为转变作风,首先,要彻底摆脱用电检查“事倍功半”、窃电行为“防不胜防”的错误思想观念;其次,要充分调查当前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严防反窃电工作中暗藏的形式主义和泛滥的好人主义;最后,做好从业人员的廉洁教育和谈心谈话,堵住“人情电”“关系户”和权力寻租的漏洞,严密防范廉洁风险,保证用电检查队伍的纯洁性。

4.2 提高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供电企业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用电督查模式来进一步增强用电检查管理,从而提高检查管理效率,在大规模打击过程中,严防窃电者的违法行为再一次发生,维护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维护国家法律的威严[3]。

为确保繁重的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能高质量开展,如何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减负,是所有供电企业必须研究的课题。首先,供电企业需要做好对用电检查人员的反窃电理论培训和实操训练,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其次,在维护正常晋升渠道的情况下,尽量保持用电检查反窃电人员队伍的稳定,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反窃电检查工作经验;再次,将反窃电专家、工作能手和劳动模范请上讲台,通过讲解窃电原理、分享查处窃电经历和分析具体案例,帮助工作人员了解窃电人员的心理动机、行为特点和窃电手法,学会如何查实取证,如何应对现场突发事件,如何追补被窃电量;最后,为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查处取证工具,如执法仪、电流钳表、计量检测仪、放大镜等。

4.3 坚持合法合规开展用电检查

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是为了维护供用电市场秩序,是为了维护广大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之间存在合法的契约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制约。一方面供电企业依据供用电合同约定,通过反窃电工作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经营权益,另一方面用电客户也可以凭借供用电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电力行业的民生和社会性开展维权提出诉求。

进入依法治国新时代,企业合规管理的要求趋于严格,客户懂法程度和维权意识也在增强。由于彼此视角和站位不同,供电服务企业和用电客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始终存在,急需通过合法依规的用电检查反窃电来平衡。因此,供电企业对外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企业内部合规流程,不得随意、任性用权,不能随便停电和违规罚款,供电企业的行为要接受用电客户乃至全社会的监督,对于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还要被问责追责,甚至承担法律责任[4]。

4.4 运用联合执法维权的武器

尽管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供电企业没有对外执法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弱势群体”。因此,供电企业必须获得行政、执法和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才能保证在反窃电用电检查中的权威性和成功率。首先,供电企业需要联合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村委会联合开展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团结各种有利因素参与进来,提高反窃电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然后,依托清晰的依法维权机制来干预窃电行为,利用法律武器来规范工作行为,突破重重阻力和未知风险,保障各方权利和义务得以落实。

4.5 严肃查处窃电事件

实践中,很多窃电客户为首次窃电被抓,其中大多数用户不能深刻而准确认识到窃电行为所要承担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同时也发现有供电企业内部员工内外勾结的情况。偷电必被抓,最高触犯刑法,偷电成本很高。

首先,对窃电用户、窃电团伙和供电企业中的害群之马形成震慑,切实维护企业和其他客户切实权益,对于性质恶劣的窃电行为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次,要提高供电企业内部对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的重视程度,从一案双查、廉洁纪律、职务回避等方面补强短板;最后,要提高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的专业性、合规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加大窃电案件宣传力度,加大窃电案件处理过程监督和审计。

5 结语

用电客户中始终存在道德低下、法规意识淡薄的人员为了一已私利进行窃电。窃电行为本身就是盗窃的一种,不仅侵犯供电企业经营权益,还侵害其他用电客户安全、平等、公平用电的权益。基于人的逐利心理、科技的发展、用电客户群体太庞大等因素,窃电行为具有顽固性、隐蔽性和随机性,用电检查反窃电斗争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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