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瑞祥 汪全莉
档案工作是我国文化宣介工作的重要构筑机体,寄寓着积极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文化强国远景目标实现的深厚内涵。然而,档案专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状况[1],制约了档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空间。档案专业人员是承袭好、组织好、维护好社会记忆的生力军,因而理应将科学合理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视为新时代档案工作保泰持盈的关键议题。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标志着在我国执行二十余年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下文简称“《暂行规定》”)落下帷幕,为我国档案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实而又有力的法理支撑,为我国档案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义务接受与权利享有筑建起安稳坚牢的法制屏障,但关于《规定》的梳理解读研究仍是少数。因此,有必要明晰其规制性条例,进一步强化增强档案专业人员能力禀赋的认知,锤炼起档案专业人员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契合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规定》第三条指出要致力于培养“有理想信念、有职业操守、有创新意识、有专业能力”的“四有”档案专业人员,为新时代档案专业人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档案需要提出了全面化的胜任能力高质量发展要素。
档案工作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移植场域,时刻彰显着“为了谁管理档案”的深厚内涵。我国的档案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工作,这就意味着我国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理所当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专业人员。坚定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文化宣传工作凝聚起磅礴伟力的根本遵循,因而通过政治化培训举措锚定档案专业人员牢牢坚守党性原则的政治位向,促使档案专业人员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力,锤炼起档案专业人员高度对党负责的“为党管档”政治品格,必须成为档案专业人员资格准入的核心要义。因此,《规定》将培养有坚不可摧的政治站位的档案专业人员置于档案专业人员胜任力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因素,要求档案专业人员广泛领悟政治理论,旨在永葆我国档案工作红色基因不发生嬗变。
牢不可破的职业操守亦可称之为“敬业”,是衡量一个档案专业人员在价值取向和伦理抉择层面是否自主自觉地树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重要参鉴,亦是考究一个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优良胜任力的紧要观照。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所通过的非强制性《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将职业道德贯穿于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吹响了世界各国重视档案专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号角。如何消弭、化解和防范档案职业道德风险,已是规避档案专业人员陷入败德辱行变局的重要任务。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结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2],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语境决定了牢不可破的职业操守是档案专业人员胜任力恒久不变的应然要求,因而《规定》提出档案专业人员普遍掌握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力图对档案职业道德潜在风险进行时代纠偏。
具有知识总量更新期加快、技术应用半衰期缩减等表征的“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插上了“互联网+档案”的翅膀。近年来,我国档案工作逐渐向着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以及智慧化的新发展格局持续演进,这就要求档案专业人员应当确立起与时俱进、与时偕行的创新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宣传思想干部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增强本领能力[3]。作为全国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专业人员应该积极拥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趋势。锐不可当的创新意识能够为架构新时代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胜任力蓄势赋能,从而驱动档案工作不断朝着高质量发展向度接续挺进。《规定》鼓励档案专业人员建树起积极向上的创新意识,以拓宽知识视野、拓展技术边界来不断推进知识更新与技术迭代,从而不断调适档案专业人员适应新知识、新技术的快速发展。
专业化的档案工作能力是研判档案工作孰优孰劣的参考选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4]。由此可知,若想精准追随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方位,必须高度重视培育档案专业人员的专业素养。然而,一项各省市档案专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档案专业人员专业化程度整体较低[5]。专业化是档案专业人员秉本执要的核心能力,专业本领的高低水平客观上决定了档案工作质量。因此,《规定》强调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本领的高质量发展,不仅将专业科目纳入公需科目,也重新调整增加了档案专业人员专业科目的学习时长。未来,应当继续通过专业能力初始认证合理建立档案专业人员的准入机制,采取专业能力阶段透视科学探求档案专业人员的退出机制,以档案专业人员任职资格非终身化不断促进我国档案专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身体向度的健康状态是权衡档案专业人员长期扎根于档案工作场域的可持续发展指向性条件,《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就明确要求“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是高校档案馆馆长任职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规定》聚焦档案专业人员认知世界的身体维度,充分平衡身体的生理与心理的两义性。
F.J.Varela等人认为感觉运动能力本身植根于或嵌入于一个更广泛的生物的、心理的和文化的情境中[6]。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是一种具现于自然人所嵌入的知识迁移空间而非无生命物体伸张的运动方式,其中的知识迁移空间是一个自然人身体与继续教育环境发生关联交互行为的场所。因此,将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有效融入档案专业人员空间身体所在的情景环境当中,应当合理观察各类档案专业人员身体与各类档案部门或档案机构在多频次交流互通过程之中所依存的各种情境,参考档案专业人员空间身体的情境性制定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而《规定》所提出的“分类指导”就高度彰显出档案专业人员空间身体的情境性。换句话说,各类档案专业人员空间身体经由各式各样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与各类档案部门或档案机构产生耦合情境,促使各类档案专业人员浇筑起与各类档案部门或档案机构高质量发展要求相调适的空间身体模态。
档案专业人员自然身体演变的历时逻辑会对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档案专业人员呈现出学科背景交融、职业资质复杂、年龄层次多元的自然身体范式,如若不加区分地进行统一化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就很有可能因为自然身体功能性不适诱发档案职业倦怠情绪,进而造成档案专业人员流失现象愈发加剧。有鉴于此,《规定》提出了“按需施教”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原则,并要求课程体系和教材设计要考虑不同岗位需求,这将避免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使得各类档案专业人员能够基于自然身体的功能性,选取自身所需要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不断通过实效化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完善健全自然身体的不足功能,催动自然身体功能的高质量发展。
E.Thelen认为主体的各种经验形成了认知,而这些经验出自具有特殊的知觉和运动能力的身体[7]。长期以来,以何种继续教育方式推动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认知的塑构一直困扰着主管部门。相关调研数据显示:档案专业人员更倾向于选择档案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占比83.01%,其次为档案业务实践活动,占比75.34%[8]。由此可知,档案专业人员更乐于通过现场面授、业务实践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其主体身体的经验性往往仰赖于他方教授与自主学习。虽然近年来多数档案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均以档案专业人员喜闻乐见的现场教学形式铺开,但普遍缺乏实践操作教学[9],这严重制约了档案专业人员主体身体的经验汲取,阻碍档案专业人员对档案工作高级认知的生成。因此,《规定》将参加与教育培训相关的档案业务实践活动明确单列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方式之一,以期通过档案专业人员主体身体经验接受的最大化助益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规定》深入贯彻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指出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当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导向,为新时代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体制的革新点明了治理要旨。
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是为最大程度实现档案专业人员能力与水平优质化,由中央层级主管部门统理全国范围内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靠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结合各类组织机构的力量,促进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的系列活动的总和。具体而言,《规定》提出了“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对宏观、中观、微观等不同权力层级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的权责范围进行了科学义界,实际上构筑起了全国档案工作“一张网”的三级组织辐射配置,有助于完善过往两级管理体制的疏漏之处,更有利于传递压实工作责任,从而以系统治理方案推动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规定》确定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部际协作分工管理体制,改变了《暂行规定》所建立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负责的管理体制,体现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均饰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同时,《规定》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行了合理划定,避免了因多元管理主体价值竞争造成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效率公平出现下降的情况。《规定》所铺就的部际协作分工体制,串联起不同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提高了我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代化治理效能,将有益于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规定》首次提出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意味着我国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始关注其薄弱环节,将负责主体确立的注意力投射于法人单位层面,力图建设起更加精准细致高效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法人单位负责机制,这充分体现出“谁的人,谁负责”的源头治理新格局即将营建。《规定》所筑建的法人单位负责机制,不仅可以充分掌握法人单位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践力度,保护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受教育权利,也可以发挥法人单位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体现其行业特色和具体需求,将有利于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