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
1981年9月,山东省档案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档案学会章程》,其中规定的学会基本任务之一就是编辑学会刊物,以促进档案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会上将省档案局主办的《档案工作简报》更名为《山东档案》,旨在开辟一个研究学术理论、发表专业文章、交流工作经验、指导档案业务、公布档案史料的园地。同年11月20日,《山东档案》创刊。《山东档案》的历史帷幕就此拉开。
40年来,《山东档案》伴随着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时代脚步,一路风雨兼程,一路高歌猛进,既严格遵循“立足档案工作、面向社会各界,秉承学术性、指导性、史料性兼有”的办刊方针稳扎稳打,又勇于尝试刊物内容、载体形式、发行模式上的求新求变,走出了一条具有山东档案工作特色的成功办刊之路。
40年来,《山东档案》的办刊资质由内部刊物到拥有省内部期刊登记证号、国内统一刊号、国际标准刊号,订阅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可以公开发行的档案刊物之一;发行方式由自办发行到自办发行与邮发代码并存再到独立邮发代码发行,让读者群体从省内扩至全国多个省份,发行数量稳居全国同行业期刊发行前列。
《山东档案》的印刷形式由白版封皮黑白内文到彩色封皮黑白内文再到彩色封皮彩色内文,期刊色泽日趋多彩美观;页码由不固定到48页到72页再到84页,开本由16开到大16开,信息含量愈加丰富厚重,可谓是印刷质量上成、版式设计精美的优秀出版物之一。
《山东档案》的内容编排、栏目设置始终按照向社会各界、向档案系统,传递我省档案工作信息、开展学术研究、指导业务工作、公布档案史料、交流工作经验、展示行业风貌的初心使命,紧密配合山东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以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传播档案信息与档案工作为己任,充分发挥喉舌作用,收到了用舆论促工作的良好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各个时期档案工作发展规划的落实,档案工作规范及行业标准的执行,档案学术理论的探讨,业务工作环节的研究,档案史料的面世,先进经验的推广,兰台风采的外宣,等等,在《山东档案》上都有印迹可寻,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山东档案事业发展的轨迹。
40年来,《山东档案》成绩斐然,也有差距不足,我们在欣喜之余也要总结提升。比如,政策法规解读、标准规范诠释等栏目亟待加强,对档案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有待提高;业务探讨深度、基层工作文章质量、档案业务研究氛围还不够好;培养出稳定的高水平的作者队伍、按照重点工作需求邀约组织优秀稿件任重道远。差距就是动力,短板就是潜力。我们要不断警醒,继承创新,改革发展,让《山东档案》在新时代的档案工作者手中,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内容和形式俱佳的优秀期刊。
《山东档案》40年的发展,离不开档案系统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离不开广大作者和读者的关心和关注,山东档案编辑部对此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我们将不负重托、不负期望,勤勉努力、精益求精,将《山东档案》做大做强,为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