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传统祭祀舞蹈“珠岚舞”发展历史与现状

2021-11-27 11:42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艺术家 2021年8期
关键词:蒙古族草原舞蹈

□白 羽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一、蒙古族舞蹈文化背景概述

中国北方有着辽阔壮美的千里草原,作为千百年来北方游牧民族生存和繁衍的大舞台,北方草原孕育了千古不衰的草原文明。在中国历史上,北方草原从古至今,獯鬻、鬼方、林胡、乌桓、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女真、蒙古……这些北方游牧民族的人民骑在马背上,轮番游牧于东起大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山,南抵阴山山脉,北达贝加尔湖的广阔的蒙古高原上。几千多年过去,由各游牧民族创造、传承、融合的草原文化不断以各种方式被传衍下来,其中离人民生活最贴近的歌舞艺术形式,最早也最真实自然的记录应在广布于大草原上的草原岩画之中。在东起大兴安岭西至贺兰山之间的内蒙古草原上的岩画中,舞者的形象丰富、数量众多,且以群舞和多人舞最多。这些岩画最早产生的年代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22——前221),距今最近的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589)。这些岩画是人类身体语言形象的最直接记录,也是最真实、最生动的描绘,这些原始舞蹈呈现真正的原生态,舞蹈的内容以狩猎、祭祀、战争及自然生活为主,是对当时社会、自然生活的真实反映,也是人类舞蹈发展的雏形或最直接的来源[1]。

中国蒙古族是现今生活中离我们最近的草原游牧民族,自唐朝以来,蒙古族由小到大、由弱变强,自大兴安岭额尔古纳河畔出发,经过部落统一、部族融合,他们的足迹踏遍广阔的欧亚大陆。在历史上,蒙古族人曾建立了举世震惊的庞大帝国,为东西方文明与交通的交流畅通做出过巨大贡献。作为草原文化的集大成者和代表性民族,蒙古民族创建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艺术,为中华民族艺术宝库增添了弥足珍贵的艺术瑰宝,值得我们骄傲和百倍珍视。蒙古民族舞蹈艺术灿烂夺目、特色鲜明、风韵独具,蒙古人生活的地方历来被人们称为歌之海、舞之乡。蒙古族舞蹈题材十分丰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有高贵典雅、深沉内在的传统宫廷舞,又有清新明快、富有生活气息的民间舞;既有粗犷阳刚的马刀舞、摔跤舞、鹰舞,又有柔美流动的盅碗舞、筷子舞、挤奶舞;等等。至于描摹赞美大自然、动物及婚礼、祭祀敖包、祭祀火神等与民间生活紧密相结合的各类民间舞蹈更是数不胜数。总体来看,蒙古民族的文学艺术继承和延续了北方众多游牧民族的共同特征,蒙古族舞蹈艺术也是如此,其所反映的内容主要是北方草原的基本生活内容,是蒙古族本地域历史与现实生存的一种反映和折射。因而,蒙古族舞蹈自然流露出特有的高贵雅致、深沉忧伤的格调和品位。这种格调和品位为蒙古族舞蹈独有,在其他民族的舞蹈作品中是不易看到的,这与蒙古族悠久的历史和现实状态密切相关[2]。蒙古族人因为曾经建立过疆域广大的草原帝国,沟通了欧亚文明,给世界带来重大影响,所以,在他们的文艺作品中,感怀类题材的作品较多。

二、“珠岚舞”的分析与研究

古往今来,蒙古民族曾主要信仰过两种宗教,先是北方民族原始的萨满教,后是藏传佛教即喇嘛教。这两种宗教信仰对蒙古族等草原游牧民族舞蹈的起源和传承都产生了深刻而久远的影响。马克思说:“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宗教舞蹈种类曾经对蒙古族古老舞蹈文化的形成、保存、传播、发展、丰富发挥着重要作用。追本溯源,在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舞蹈中,自古就有在节日庆贺亲朋宴聚时借用身边各种饮食类的器皿进行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即兴歌舞的传统。在古代匈奴人的历史生活中,就曾有过顶瓶而舞的间接记载。到了元代前后,蒙古、契丹、回纥、女真等民族在宴聚时顶灯、击盘、叩盅而翩翩起舞者更是屡见不鲜。

“灯舞”是普遍流传在藏传佛教寺庙间的一种宗教舞蹈形式。舞者多为双手各执一盏盛满酥油而又点燃的银碗或托盘(盘中置一佛灯),在以腰肢为轴心的带动下,双臂或波动延伸或盘绕作舞,也有同时顶灯起舞者,更显出舞者端庄肃穆和技艺高超。这种舞蹈原来只限宗教活动,并没有传入民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前后,吴晓邦、贾作光等舞蹈家独具慧眼,从蒙古族妇女参加庙会时的燃灯祈祷中得到启示,既而创作出多种表演形式的“灯舞”,真切地反映了不同时期广大蒙古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礼赞。可以说,“灯舞”表现的内容是将宗教中的“神”转化为现实中的“人”,使宗教走向了人间,走进了现实,达到了“天人合一”“神人合一”的境界;而舞蹈拟人化的编创手法又将“人”上升为“神”,使“神”具有了“人”的形神状态、“人”的感觉表情、“人”的动态和呼吸……甚至“人”本身因自身条件所限而无力达到的某种缺憾和不足,因而进一步提升了普通人的信仰追求和人生境界,自然达到了启迪人、鼓舞人和教育人的目的。

“灯舞”也被称为“珠岚舞”,其产生有两种说法,一是说与金元时期“倒喇”戏曲中的顶灯而舞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在蒙古语中,“倒喇”是唱歌欢乐的意思。在元代,它是一种含有蒙古族戏曲雏形的歌舞形式,因此又有戏剧之名和“倒喇之戏”之说,故被称为北方杂剧中的一个艺术品种。元朝建立后,进入中原的蒙古封建统治阶级为巩固其历史地位,推动蒙古民族的发展,以元世祖忽必烈为代表的统治者,对当时多元的先进文化实施了一系列开明政策,对各种文化进行了广泛汲取与融合,使各种文化在元代留下了各领风骚的印记。而“倒喇”这种乐舞形式,集中又典型地代表了元代宫廷乐舞的水准与盛况。“倒喇”在用民族语言和传统歌舞表演时,多以蒙古族古筝、琵琶、胡琴等乐器伴奏。清代诗人陆次云在《满庭芳》词中写道:“左抱琵琶,右持琥珀,胡琴中倚秦筝,冰弦忽奏,玉指一时鸣。唱到繁音入破龟兹曲,尽作边声。倾耳际,忽悲忽喜,忽又恨难平。舞人,矜舞态,双瓯分顶,顶上燃灯,更口噙湘竹,击节堪听。旋复回风滚雪,摇绛蜡,故使人惊。哀艳极,色艺心诚,四座不胜情。”其中描写了先演奏乐曲,然后进行舞蹈表演的歌舞表演形式,二者相得益彰、相映成趣。舞者均为女性,她们形象娇美,舞艺高超,周围的观者为之动情不已。单就其表演的形式内容、基本动作和风格特点来看,与现在我们看到的“灯舞”——“珠岚舞”有着十分相似的地方,但又不能确切地肯定它就是典型的蒙古族舞蹈,原诗中虽并没有具体言明,但为北方草原民族所有应是毋庸质疑的。

再说其产生源流,即该舞的形成源于喇嘛与信奉者历久不变的燃灯敬佛习俗。每逢祭祀活动,人们便将酥油灯点燃,跪在地上双手举灯,虔诚礼拜,以求吉祥。从另一角度来看,它是由与舞蹈有关的古老习俗演变而来,它是人们自觉的、有意识的审美活动,是草原生活的真实反映,承载着百姓的美好感情。

笔者认为,“珠岚舞”最早的舞蹈形态源于宗教祭祀,而后逐渐形成了宗教舞蹈。“珠岚”在蒙语里即“佛灯”之意,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舞者手中的道具为佛灯。这种佛灯应该就是寺庙里用于祭祀的酥油灯。佛教自东汉时期传入我国,隋唐时发展到顶峰。公元16 世纪,蒙古右翼土默特万户汗阿拉坦汗(即俺答,1507——1582)时期,引入了藏传佛教中的黄教,从此,佛教在蒙古地区盛行。这种宗教性的祭祀仪式,经过漫漫岁月,随着宗教仪式的日常化、生活化,逐渐成为具有表演性的舞蹈,走向了生活,走向了民间。这大概就是佛灯——“珠岚”舞所产生的大致过程了。

然而随着历史的演变、时间的推移,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灯舞”已足迹难寻,它逐渐演变成了以祈祷幸福生活和在喜庆节日场合表演的、新的意义上的“灯舞”。例如,舞蹈家吴晓邦于1946 年创作的内蒙古第一个舞蹈节目《希望》,其后贾作光创作的《灯舞》,包括荷花杯获奖的由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表演的群舞《灯舞(珠岚舞)》,都是经过创新、改编的新的意义上的“灯舞”。这些作品在内容与形式上虽然都突破了以往宗教意义上的“灯舞”,但依稀可寻宗教色彩的影子,包括服装、音乐、动作上,都大量地保留了其最原始的状态。例如,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表演的《灯舞》,演员们头上戴的头饰、身上穿的服装、手持的灯,都似宗教传说中白、绿度母的佛像造型。由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近期推出的《灯舞》(编舞:吉日木图),是近年来以民族宗教生活为主要内容创作的一部舞台精品,其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较大的突破和提升。舞蹈在幽暗的背景下由神秘庄严的音乐展开,七位女演员身穿藏传绿度母特有的华彩精制的服饰,头顶佛家黄金冠饰,形态端庄,造型各异,展示出人神合一的身形之美。在舒缓悠扬的音乐中,七位演员变换着不同的造型,众多演员则排成流水队踏着蒙古舞的圆场步走上舞台。在众多演员的环衬下,三位演员在中间各持一盏佛灯,继而左腿微屈,右腿盘于左腿之上,双臂向上在头顶形成交叉,摆出绿度母生动优美的姿态,犹如一尊尊复活了的美神。在背景音乐的层层递进中,演员队形开始进行多重变化,各部分组合造型分别呈现八字形和方块形等,由前到后、由低到高又合并为一个正方形。这时,领舞演员双臂端于胸前,又伸展于左右,进一步突出了佛经故事中绿度母美妙的造型,使整个舞蹈的效果达到了高潮。最后,舞蹈在全体演员的多姿多彩的整体造型中定格。

“珠岚舞”这一优秀舞蹈节目,其本质特点是撷取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民族宗教的基本元素和符号,并加以放大和变形,使其艺术化、舞蹈化和生活化,继而被专家学者和广大观众所接受。

三、少数民族宗教舞蹈创作表演的展望与期待

民族宗教舞蹈的生活创作来源内容十分广阔,内涵也较为复杂,特别是各少数民族宗教舞蹈的内容更为多样且丰富多彩,这方面需要相关工作者进一步挖掘,进行再创造的前景也十分广大。作为民族宗教题材舞蹈的典型代表,“珠岚舞”在舞蹈的编创、表演音乐、服装方面都堪称典范,是近年来民族舞蹈舞台不可多得的精品,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

结语

民族宗教类题材的舞蹈作品在近年来的民族舞蹈作品中并不多见,这也与现实生活中内容极为丰富的参与人数众多的状况极不相符,在创作和表演上都显得相对滞后。因此,广大从事舞蹈创作和表演的“舞林中人”应认真地静下心来,进一步拓宽自身艺术视野,探索各民族丰厚的宗教生活,汲取民族宗教的营养,取其精华,撷取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积极进行再思考与再创造,努力创作出具有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的舞台作品。而这类题材的作品,既具有相应的宗教文化内涵,又体现着特定民族的舞蹈语言和生活语言,在舞蹈动作设计、音乐设计、服装安排上力争达到整体风格的统一与和谐。只有这样,才能使一部作品趋于完整,并在舞台上真正地站起来。“珠岚舞”为我们树立了成功的典范,只要我们认真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勤奋创作,相信会有更多、更好的民族宗教舞蹈作品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对此,我们充满了期待,也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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