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2020年全国船舶检验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21年要全面推进船舶检验证书电子化。会议要求,站在历史的新起点,船舶检验工作要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和便民利民水平,为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当好先行。“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创新和优化船舶检验体制机制。鼓励区域检验联盟构建,形成新的供给模式。大力推进国际一流中国船级社建设,推动检验服务、航运相关产业走出去。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信船舶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推进建立结构合理的船检人才梯队和专家库,构建系统完备的船舶检验法规体系。强化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构建船舶检验履职报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