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金成
(天津港集团公司安环部,天津 430063)
近年来,随着港口建设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各种货类、各种业务板块应运而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更加突出。然而,从目前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来看,无论是从整体布局还是在整体战斗力上来看,距离港口企业实战需要还有一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为了弥补不足和缺陷,全面提升企业初起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微型消防站已经成为企业健全完善志愿消防队伍的重要抓手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体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更好地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并强化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各省市纷纷出台《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基本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明确了建立企业微型消防站的目的和要求:企业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以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为标准,而建立起来的专门消防力量。
2)明确了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这是强制的必须建立的范畴。
3)明确了鼓励建设的范围: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也就是说自认为有必要建立初起火灾处置力量的单位,也可以建立微型消防站,这是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而建立的,没有强制要求。
4)明确了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三个等级,即分别按照危险等级和单位人员数量等综合情况,设立一、二、三级三个等级,并对应明确了相应等级的微型消防站配备最低人数和器材设备标准。
5)明确了企业微型消防站的职责: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积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灭火应急演练、消防知识宣传,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要求。
通过开展调研和实战拉动,企业微型消防站在建设初期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的单位特别是区域较大的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响应、处置时间远远超过“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企业微型消防站设置比较集中,没有做好“点面结合”的布局统筹;二是消防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尚存不足,缺乏实战性训练和演练,技战术水平亟待提高;三是灭火救援设施器材配置不充分、种类欠缺,有的虽然满足了最低配置标准,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消防站日常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为: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有培训计划,但缺乏系统性、统筹性,日常学习培训记录不全;有的未及时更新在册人员、未按标准悬挂微型消防站标识、相关组织架构未上墙;有的单位将消火栓的扳手分离保管而导致延误启动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有的单位对微型消防站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专职消防队有依赖性,把“建”和“有”作为了第一任务,没有把自身处置初起火灾救援力量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二是对微型消防站管理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加之缺乏经验,致使有的工作停留在表面上,没有真正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三是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不够。
有的单位配备的消防员对打水带、消火栓的使用操作方法不熟悉;业务分工和处置流程不清晰,常常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大部分单位选用保安等辅助力量作为微型消防站兼职队员,有的还是年岁较大且身体较弱的人员,不能完全胜任相关工作;二是有的单位微型消防站缺乏系统培训和专项训练,学习的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学习培训重理论轻实战,导致实操层面不同程度的缺失;三是由于消防员大多是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员相对固定),岗位经常轮换,而新轮换人员的培训教育往往不能及时跟进,进而导致新队员的业务能力跟不上。
有的单位消防应急处置预案过于繁琐,长篇大论,不便于实战把控;有的单位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千篇一律,对于不同性质的火灾缺乏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有的单位消防应急处置预案束之高阁,缺乏必要的演练、评估和完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导致工作水平不高;二是工作浮于表面,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论证;三是对于新增加作业面的消防特性缺乏研究,应急处置措施没有同步跟上。
针对港口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转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原因分析,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强化和完善:
作为港口企业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可或缺的初起火灾扑救专门力量,企业微型消防站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又是一项专业性系统工程,需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各港口相关企业必须将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企业整体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积极组建、科学训练,以期真正发挥“养兵千日,时时用兵”的作用。
“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是硬要求,既是处置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要求,也是对企业微型消防站作战能力的检验标准,因此,各相关单位应当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就近、救早、灭小”的原则,依据标准并结合所属区域实际划定“3分钟处置圈”,分建筑、分楼层、分区域、分岗位合理编配消防员、布置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放置点,确保消防员从器材放置点到达事故现场不超过3分钟,以满足“第一时间提取、第一时间使用”的需要。货(堆)场区占地面积较大的码头、仓储物流单位及单体建筑较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合理设置微型消防站执勤分点;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确保微型消防站执勤力量在单位内部全覆盖,确保3分钟内到场扑救初起火灾。
在消防员配置上,要尽量选取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反应灵敏、且经过上岗前培训的人员从事消防工作,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将各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员纳入微型消防站消防员编制,以便于形成合力开展工作;在消防装备建设上,既要满足所建微型消防站相应级别的标准配置,又要充分考虑所属单位各类火灾特性,配备齐全与之相适应的灭火救援器材、装备,保障各点位配置需要,形成“全覆盖”。有条件的单位可配置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对于配置的洒水车等设备也可以做到“一车多用”,最大化发挥效能;具有爆炸危险性场所应配置符合要求的防爆器材。同时,微型消防站要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按建站等级配备通讯器材,分班编组执勤,以实现“一点处置、多点响应”的快速集结增援处置效果。
各相关单位要依据《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详细梳理修订消防应急预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对预案进行评审。通过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预案应以正式文本的形式发放到每一名员工,做到“人人知预案、人人会处置”。所制定的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实战性,要简化处置流程,明确不同地点、不同货类发生火灾的处置力量和处置方法,尽量做到简洁明了、操作可行。同时,要明确现场第一处置责任人,授予“现场应急第一处置主要人员”自主行动权,从而保证现场人员能够及时反应、快速应对,真正发挥初起火灾的第一处置作用,争得黄金时间。
微型消防站要制定完善日常管理、学习教育、训练培训、值班备勤等制度,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训练大纲,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使每一名消防员具备“三知四会”工作能力。“三知”,即:知道建筑、货(堆)场布局和功能、知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四会”即: 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练为战”是演练的目的所在。各相关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不同科目的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以达到检验预案和队伍能力的目的。特别是要组织开展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抽取”为主要方式的现场拉动,检验各相关单位、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能力。开展演练、拉动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对所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进行重新审视剖析,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完善、提升的措施,并对相关预案进行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