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市档案局馆长 唐国红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档案法》对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法治化促进档案治理现代化,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是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的根本任务。韩城市档案局馆坚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作为重要工作,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不断推动档案事业依法治理、有效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在地方工作时曾就档案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指出“档案工作要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今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这一重要批示。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批示,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档案工作者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的重要批示和“三个走向”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重大深远意义,自觉增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的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韩城市档案局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将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列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档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馆为单位严密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体会,取得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的效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带着任务学,营造了“学批示、学法规,强本领、见行动”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档案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坚持把《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韩城建设的重大举措抓实抓好。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纳入局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把业务学习情况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效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逐章节学习解读,通过党员干部集中学、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学习掌握《档案法》核心内容,为开展业务工作打好基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和渠道,向立档单位、基层档案工作者和市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档案法》。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将《档案法》列入两级政府和部门会前学法内容。利用“6·9国际档案日”、科技之春宣传月、《档案法》颁布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图片展览、发放宣传品、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化《档案法》宣传。采取组织开展《档案法》答题竞赛、举办首届“韩城最美档案人”评选表彰活动等形式,扩大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贯彻《档案法》、重视档案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效力体现在实施上。新修订的《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韩城市档案局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严格依法检查,强化监督指导,解决了一些部门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移交不及时、档案整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规范了基层立档单位的档案工作。对照制定《档案工作检查办法》,严格执法程序,探索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建立联动行政执法检查机制等,抓好重点行业部门、镇办的监督检查。对照《档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将“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管理制度落实”等内容列入必检事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跟踪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监督指导,注重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专题档案归集,“十四运”赛事等重大活动、重点项目档案规整的监督检查,实现了上述档案及时归集、规范整理、齐全完整安全。
新修订的《档案法》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提出了积极探索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逐步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对此,韩城市档案局馆紧紧抓住《档案法》实施的有利机遇,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搭建党政机关OA办公系统和资金支持,加快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步伐,采取申报专门项目、自己动手加工等办法,多措并举推进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加速档案信息化建设。同时,抓好对立档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部门、镇办启动了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为实现传统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双套制”接收管理,创造了必要条件。
今后,韩城市档案局馆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的有利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中省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依法治档,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档案工作加快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奋力谱写韩城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