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曈 张小宝
(吉林工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507)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书记2015 年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指出“中国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也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1]因此,充分发挥农村女性作用,有利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整体跃升。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农村女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受传统农村劳动性别分工的影响,男性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参与者,女性则主要从事照顾子女和老人、家务劳动等家庭活动。随着城市化和社会工业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男性涌入城市并定居在城市。这改变了传统农业劳动生产的性别分工,农村女性开始广泛参与到农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成为吉林省产业兴旺的重要力量。“吉林妇女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省级‘吉林巧姐村’建设”大大推动了吉林省休闲产业和乡村旅游的接待能力和水平。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内容,也是乡村生态保护的现实需要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意义。[2]自然生态环境美如画卷,生活类基础设施一应俱全,优秀传统乡村文化薪尽火传,是生态宜居的核心要素。
农村女性越来越懂得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她们在培育子女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家庭成员拥有健康的生活方式上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她们通过日常家务劳动中的言传身教,使家庭成员在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处理以及环保使用厕所的践行力不断提升。
农村女性具有爱干净、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生活习惯,使之成为全省农村清洁运动的主力军。吉林省辽源市在全市518 个村率先举办了“美丽家园星级示范户”、“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等评选表彰活动,农村女性活动参与热度持续高涨。截止2020 年底,吉林省打造美丽庭院、干净人家40 万户,打造三A 标准示范村2000 个。农村女性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乡风文明就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修养。农村女性在引导农民秉持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公序良俗,破除厚葬薄养、大操大办、人情攀比、赌博迷信等陈规陋习,弘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家庭和睦、孝敬父母等优良村风、民风、家风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吉林省各级妇联举办“最美家庭”活动以来,广大农村女性踊跃参加,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成为良好家教家风家训的最美传播者。这种榜样的力量又影响着更多的农村妇女去引领家庭成员促进男女平等、增强法制意识、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
乡村治理要做好村级组织建设,倾听村民诉求,完善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等基础工作。治理有效,就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观念成为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最大瓶颈。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男性比例仍高于女性,女性在乡村自治上话语权相对较弱。但农村女性主动参与建议村规民约,带动了家庭成员及同辈群体履行村民责任和义务的积极性,以自身影响带动村规民约,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生活富裕,就要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农民就业率和收入的增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等都是衡量生活富裕与否的重要指标。
虽然在2020 年内,吉林省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3]但女性在实现生活富裕上仍面临着更多的问题,她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农村女性的就业形势仍非常严峻,容易遭到就业歧视,且普遍收入较低,当前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尤其是失地农村女性的社会保障问题特别突出,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农村女性富裕程度。因此,抓紧出台相应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女性创业致富,有利于提高整个农村的农村富裕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发展。
总书记提到,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女性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要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4]要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她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让农村女性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一是搞好科技培训。充分利用省内农业服务中心等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特色农业、畜禽养殖、果品栽培等实用技术知识培训班,切实加强对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二是搞好科技服务。建立农业科研服务队、卫生服务管理队等多种形式的“巾帼服务队”,宣传国家方针政策,传授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解决农村妇女在信息、资金、技术、销售等多个方面遇到的困难,提高农村妇女的致富能力。三是搞好科技示范。大力组织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培养妇女致富典型,采取“一帮一”、“一带一”等形式,发挥女性致富榜样的力量,带领广大妇女实现生活富裕。
吉林省严格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同时,提高农村女性参与民主政治治理的比例,使乡村治理能够反映出广大农村女性的发展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增加对妇女政治参与方面的相关培训,提高她们参政议政的能力。在对村委会干部的培训中,注重对女村委会主任和女委员的培训,根据她们的特点和需求,设计特色培训内容,增强她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
妇联通过举办各种培训,提高农村女性文化素质,拓展农村女性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如今,以农村女性之所想为导向,如“吉林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题培训班”“吉林省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吉林省妇女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培训班”“女村官电子商务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已进入常态化。农村女性通过相关培训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乡村振兴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这不仅能够丰富自身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能够提高自身的学识水平。农村女性在学习的过程中,思想会得到彻底解放,也就是逐渐从传统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尤其是从日常照料和家务劳动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能够拥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参与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建设中来。
总书记提出,“每个妇女都发挥一点作用,每个家庭都贡献一份力量,积聚起来就是一股强大的能量。”目前正值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时,随着对农村女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的进一步完善,她们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将会得到更充分的发挥,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有序、高效、可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