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规划纲要》先后两次将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纳入进来,一次是将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吸收至“建设面向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提出要“持续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次是在将革命档案保护工作吸收至“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中,提出要“加强革命遗址、革命文物、革命档案保护和红色文化研究”。这是浙江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的重要举措,为未来五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内生动力、提供有力政策依据。
“十三五”期间,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建成和在建新馆57个,馆均面积达11234平米,省档案馆和杭州市档案馆、宁波市档案馆在全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中名列前茅。在革命档案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利用革命档案资源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提升南湖革命教育基地功能,积极参与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涉及重大专题保护开发任务《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的编纂,完成编纂项目16个,并联合上海、江苏、安徽参与主办“长三角红色珍档特展”,展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长三角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历程,取得良好实效。
进入“十四五”,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持续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一批智慧档案馆,组织开展绿色档案馆自评工作,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推动新一轮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新建和改扩建。同时,加大革命档案保护力度,用足用活红色档案资源,围绕庆祝建党百年、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历史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档案编研、陈列展览等,充分彰显“红色根脉”档案文化,努力打造新时代档案文化高地,全力推动档案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档案力量。(省委办公厅档案法规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