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丹 中国音乐学院
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现状的文章,有樊祖荫教授在第二届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研讨会上的报告《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与教育现状及展望》,樊祖荫教授从四个方面概括了民族音乐教育领域:队伍逐渐壮大;成果不断涌现;教育渐被重视;学科纵深发展。他在文章中提道:“近年来少数民族音乐事业加入了许多青年力量,一大批音乐专业的硕博生纷纷加入了这个队伍,这使得民族音乐事业改变了原学历结构,使研究的课题更加的多样,学术视野也变得开阔。”[1]此外,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三个研究方面更为集中,即少数民族乐种、宗教乐种研究和民间乐种研究。理论整体的整理、完善和发展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学科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在理论基础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少数民族音乐教育长期被忽视甚至漠视的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变。
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目标的文章有张应华和谢嘉幸载于《中国音乐》的《我国当代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目标、功能探析》,文章中很明确地说到少数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育的目的有两大方面:理解多元文化发展,参与文化交流和合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新一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者[2]。其中重点提到21 世纪教育最重要的特征为多元文化教育,文化理解是世界民族音乐教育的基本前提,在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能使学生更加了解各少数民族的音乐,尊重不同地区的民族音乐,理解包容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此外,“非遗”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宝贵财富,保护“非遗”不仅是一个文化问题,也是发展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路径之一。
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操作策略的文章有张应华和谢嘉幸载于《音乐艺术》的《我国当代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操作策略的探讨》。笔者总结了两位知名教授的观点:(1)课程经验反思,根据地区和施教对象的不同,可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分为“少数民族音乐专业教育”“师资教育”“高校教育”及“中小学教育”四种类型;(2)课程观念的批评,引用赵塔里木教授的一句话总结“目前课程的内容基本是欧洲传统音乐文化的经验总结,而民族音乐文化的知识充其量只是‘民族化’口号下面的,没有实际内容的点缀”,这句总结引人深思。(3)课程结构的探讨,民族音乐教育的整合模式——基础层面的整合、学校规范教育与自我传承教育——结构层面的整合;(4)教材建设及其资源利用等——教材建设的结构探索及教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结合以上观点,笔者总结出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策略:(1)教学方法需要实践创新,从民族特色出发,“请进来,走出去”,开发新模式;(2)师资建设与培训,建设以民间艺人为必需的教师队伍,把握本土音乐文化变化的脉搏,同时培养新一代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专职教师;(3)教学评价策略,借鉴蓝雪霏教授的“综合式测评方式”,即“课后演唱民歌”“期末知识测试”和“演讲民间音乐节目”等;(4)教学策略的理性思考,借鉴教学论、系统论等不同学科领域的观念对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教学予以观照,进行有效的探索和研究[3]。
内蒙古地区和新疆地区高等艺术院校开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实例有郭德纲载于《中国音乐》的《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内蒙古高校音乐教育》。郭德纲为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原院长,他在文章中提出,高校对加强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缺乏重视,以及目前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在内蒙古高校中有缺憾,其总结现状并对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做了以下指导:在采风中体验少数民族音乐,并在实地体验中把理论和实践进行有机结合,为实践搭建展示的平台,以采风促进高校教学等[4]。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了民族音乐系列课程,如蒙古族音乐史、马头琴艺术、长调艺术、呼麦演唱、民歌模唱、民族音乐学、内蒙古乡土音乐概论等,并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点,有“长调演唱与理论研究”“马头琴与理论研究”和“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三个方向。这是极具本土音乐特色的音乐教育,笔者认为这一点可被高等师范学院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广泛借鉴,以培养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及教学人才。关于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章有肖学俊载于《新疆艺术学院学报》的《对新疆艺术学院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回顾与思考》[5]。木卡姆艺术是新疆主体民族维吾尔族的集歌、舞、乐于一体的最具代表性的艺术形式,新疆艺术学院有专门的“木卡姆”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本科层次的人才,对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做了革命性的举措。
少数民族音乐乃是少数民族精神的所在,是中国音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是最为光彩的一部分[6]。少数民族音乐能够自成一派,充分显示了各民族音乐的独特性,因此,实现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对中国音乐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7]。以教育的手段实现传承的目标是每个艺术工作者努力的方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少数民族艺术会拥有完善的学校音乐教育,并获得良好的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