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丹
(辽宁省辽阳市党委校,辽宁 辽阳 111000)
当今社会发展的理念是上学,然后找一份好工作。但是人们不会考虑为什么他们想要就业。就业是生存的需要。如果你想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你就得去找工作。就业是当今社会的需要。人就是当今社会的全部。对于个人来说,他们需要融入社会。人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它也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社会也需要就业来发展。相反,如果你想就业,你必须有大的社会舞台。只有在这个大舞台上,你才能展示你的才华。它们是互补的。
现在的大学生真正理解就业这个词了吗?与其盲目地找工作,不如先理解这两个词的真正含义。就业是为了让自己得到更好地成长,但是他们大部分是在学校里学习理论知识,但是当你进入社会,步入工作岗位,大部分是实践的机会,他们是不同的。有些人不适应从校园直接进入社会的过程,甚至害怕。但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进入社会后,他们会有另一个身份,一个人在社会上靠的是自己。就业是为了让自己有更好的发展,它也是一个改变身份的过程,人们应该习惯这个过程,就业是一个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它不需要害怕,它需要慢慢适应。
目前,国内对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研究主要是从就业政策的整体上进行的。无论是历史演进的分析、价值分析和效果评价大学生的就业政策,或预测未来的改革趋势研究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改进方向。制定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就业政策的效果是通过实施不同类型的具体政策而产生的。因此,对就业政策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研究,更有助于我们了解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效果,从而完善和完善我国当前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以达到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最终目标。但由于当前缺乏对政策的系统研究和更新创造,目前的政策需要加以调整和改进。目前虽然形成了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核心的立法体系,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由于中国就业人数众多,保障体系很复杂,不仅仅是针对大学生。因此,当代高校毕业生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就业法律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约束力不强。目前,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法规大多是程序性的规章制度,而且大多是大政方针。这种政策法规的灵活性和不可操作性导致了政策法规的正常执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
2.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法规只是对一些基本问题的简单阐述,对就业过程中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没有研究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对于在就业中受到歧视的劳动者来说,应该是一个好消息。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无疑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新保障。然而,由于就业促进法不是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立法,因此对就业歧视的一些具体问题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足。例如,就业歧视没有明确的定义,在"等待"一词中增加了就业歧视的清单。然而,该清单不包括常见的就业歧视,特别是对常见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问题。此外,行政执法力度不足。就业促进法颁布后,虽然法律规定了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但似乎这种促进就业协调机制应对就业歧视的责任并没有明确界定。
关于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权威研究还很缺乏。在现有的关于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研究中,鲜有知名专家的参与和权威的研究成果,这也说明了对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研究在学术界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现有的研究成果类型相对单一,研究方法和视角相对随机。总体而言,缺乏严谨的学科体系,就业政策研究的类型和范式混乱、缺乏规范,对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研究成果较少。
1.雇佣协议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不明确。在就业过程中,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签发三方协议。学生们对协议的内容很熟悉,但对劳动合同却知之甚少。
2.非法收取部分招聘费用。
近年来,许多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不提出年龄、学历、专业、在校成绩等要求,以聘用为条件诱骗求职者,骗取如注册费、信息费、注册费、押金等不合理的费用。特别是在就业,许多毕业生都渴望找到一份工作通常落入这样的陷阱。根据《劳动合同法》,当雇主组织劳动者签约劳动合同时,是不允许收集存款的,劳动者不能以任何形式存放(财产)或抵押(财产)的。因此,在求职过程中,任何形式的收费都是非法的。
由于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缺乏相关知识,大学毕业生对就业法只懂一种,而不懂另一种,这主要表现在公平平等观念的缺失。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很多学生只追求成功的就业,却忽视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效果的评价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李文静、蒋崇秀的经济转型时期大学生就业政策研究——以湛江市为例,唐晓松、张敏的江苏省大学生就业政策研究为例。加强实证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帮助学者更好地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有效性和未来趋势,也可以为政府不断完善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也为理论研究的深化提供了有力的论据。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大多是程序性规定,对于大学生在就业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中国正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刻。中共十八大后,党中央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有关部门应抓住这一新的机遇,尽快完善就业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由于我国大学毕业生数量众多,就业岗位有限,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
在当今信息时代,新闻媒体和舆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各级新闻媒体和舆论都要做好宣传和报道,吸引更多的公众关注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成为当前弱势大学毕业生的自由代言人,从而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不仅要依靠立法、政府等社会力量,更要依靠大学生自身。其他因素是外在因素,而大学生本身是内在因素,在事物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更好地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关键是要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一方面,大学生要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就业政策和就业规章制度,积极学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另一方面,在就业过程中,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学生应该拿起法律的利器,敢于与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交涉,运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就业责任主体已由国家向毕业生自身转变。这一过程需要我们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自我判断、自我责任、个人利益和尊严的毕业生,也需要国家、社会和高校共同努力,以多元化的方式处理法律问题。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教育。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情况和就业政策的宣传教育,从自身情况确立就业期望和就业方向。必须把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作为促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做好市场调查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二是进一步明确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大学生合适的就业政策与大学生的就业息息相关。适当的就业政策改革有助于更好地引进和使用人才。通过对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研究,可以更好地分析学者们认为的就业政策的漏洞和优势,进而更好的研究我国大学生的就业政策,促进大学生的就业。应届毕业生应提高法律意识,识别就业陷阱,增强维权能力。大学生在选择工作的时候,应该在优势行业寻找机会。同时,要在就业大潮的变化中增强自己的能力,以新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