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回访残疾人代表。
2020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支持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实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监督规律、完善办案规则,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逐步显现,能动司法成效得到各方认同、普遍欢迎。2021年3月8日,张军检察长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强调:“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推广杭州经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针对‘无码老人’出行、消费困难,开展信息无障碍公益诉讼,促请职能部门消除‘数字鸿沟’。”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希望进一步拓展深化无障碍公益诉讼。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有爱无碍,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随后联合赴北京、湖南、黑龙江等地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浙江、北京、山西、辽宁、湖南、福建等地先后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更多地方正在谋划、探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