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杜娟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大学生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为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高校理应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紧密结合,以达到实践育人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教育的中心环节。要在高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要同新媒体新技术联合起来,共同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与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1]。
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协会正是在此理论指导下,成立的以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精神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目的组织。法律志愿服务的开展不仅为大学生的道德教育提供了可实践的平台,还可以让大学生学会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我教育,实现从“第一课堂”到“第二课堂”的全程全方位育人的目标。[2]
法学院学生法律志愿服务协会是在团委和指导老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校团委和院团委主要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包括:政治上的把关,选拔协会组织干部,进行人员把关;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协调各种志愿活动,总体把关活动的策划方案,制定干部培养的考核机制等。
指导老师主要是进行专业上的指导,包括对宣传材料专业上的把关,指导法律援助案件和主题活动的点评。比如法律诊所是由不同教师基于专业方向和各自特长按教学计划在课堂完成,而课外教学则包括指导老师会给在诊所和法院值班、旁听真实庭审、法律咨询、代书、调查取证以及代理案件等的同学志愿者们进行专业上的指导。律师不承办的小案件,可以作为诊所学生的案源;律师事务所的图书、资料等资源,学生可以共享等等,这些案件均由指导老师进行专业指导,志愿者们进行“诊断”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提升个人的专业素养。
为了更加有效地确保海南大学学生法律志愿服务协会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和纪律性,促进法科学子志愿服务向着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协会制定了《海南大学学生法律志愿服务协会志愿者管理条例》。条例包括组织制度、考勤制度、活动制度、保险制度、安全责任承诺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协会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协会的干部管理,协会专门制定了《法学院志愿服务协会干部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协会组织运行的科学性和严密性。
协会的组织分工主要包括五个部门:策划部、秘书部、财务部、活动部、宣传部。协会的干部实行一年一次换届,通过召开换届大会,以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干部选拔与考核,在此选拔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干部选拔与考核中党员优先,达到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带青年的目的。
协会的志愿者队伍庞大,学院各个学生均自觉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队伍中志愿者登记数量已达到学院人数的100%。同时协会不断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借助“到梦空间”等先进应用在每项活动开展前招募好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均进行登记记录以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针对志愿者的人身安全,辅以签退制度,便于对志愿者自身行为进行督促,同时设置学分激励,增强志愿者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学生们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帮助其成长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学院党委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大力支持学院团学社的工作,支持法律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每次活动都确保经费充足,总经费不设上限。若是校外志愿服务,还会给志愿者们统一购买保险。志愿服务协会也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配备的专用教室、值班室,以及配套使用的模拟法庭、会议室,都安装了法律诊所专用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
自法律志愿服务协会创办以来,协会与海口市美兰区万福社区志愿服务站、海口市九中、琼庄小学、会玩慧学教育机构、海口日报等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志愿服务基地。开展了“万福社区普法”“市九中法律课堂”“琼庄小学法律课堂”“小学生模拟法庭”系列活动及节日普法等品牌活动,积极进行志愿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协会每个月都定期开展两次到五次的志愿服务,为周边社区、为周边学校等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1.法律课堂
协会与合作基地开展法律大讲堂,受众群体达30000余人。截至2019年底,本科生、研究生志愿者参与人数近1000人次,开展法律课堂近250场,受益中小学生5000多人次。同时,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宿舍,解决同学们身边的法律问题。三年时间里累计投入志愿者400余人次,开展校园和宿舍法律宣传30余场,受益学生达到2000余人次。
2.社区普法
学院团委与合作基地万福社区居委会签署合作协议,每月定期(不包括重要节假日)开展“法律进社区”,为居民普及日常生活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开展“国家宪法日”“国际反家暴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普法专题活动。同时,择优选拔学生法律志愿者,为社区居民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提高居民法律修养和维权意识,协会的志愿服务也一致得到社区居民的高度赞扬。至今本科生、研究生志愿者300多人参加“法律进社区”,共法律援助158次,受益群体多达25000余人。
3.送法下乡
近两年,法学院优秀学生积极参与农民工普法活动,致力于服务农村法治建设,多次深入海南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对象500人以上。服务团以基层“两委”工作常见法律问题和职务犯罪等内容为主题,向近400名居委会、村委会干部做了法律宣讲报告会,发放法律知识读本1200多本、法律服务联系卡800多张,开展居民法律需求调查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00多次。
近几年,志愿服务累计3000人次,其中学生党员300人次,在志愿服务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员志愿者参与过的法律服务时长超过10000小时,举办普法报告10场,法律宣传、法律咨询5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单(册)10000份,提供法律援助30余次。所有活动中,受益人群达到20000人次,其中大学生5000人次,中小学生4000人次,市民1100人次。
通过法律志愿服务,让学生们在润物细无声的环境中提升了自身的道德品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激发了学生们的学习动力。法学院在2014、2015年获得海南大学志愿法律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016年海南大学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2017年荣获海南大学志愿服务志先进集体(标兵)等荣誉称号。
法律志愿服务协会举办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和积极的社会效应,多次获得校级、省级等各项荣誉,2014、2015、2017、2018年均荣获善行100“爱心团体”称号,连续获得2016—2017,2017—2018年度先进集体。相应的普法活动也被昌江新闻所报道,协会组织参加的“创青春”活动获得2016年海南省金奖,“关于未成年人有效性、针对性的研究”的调研成果在海南省第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关于黎族妇女家庭财产权益实现情况的调查研究”的调研成果获“海南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一等奖”;其成立的“海南大学法学院暑期法律援助队”获“海南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海南日报等权威媒体关注。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对法学院充分调动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