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地方公安本科院校刑事技术实战人才培养改革创新

2021-11-25 19:18:02李炘临
法制博览 2021年1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李 博 李炘临

(重庆警察学院,重庆 401331)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科学证据的作用愈发重要,培养懂技术、懂法律的应用型刑事技术专业人才,是新形势下公安院校的重要使命[1]。新时期,人才供给与需求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公安教育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同质化倾向严重,服务公安一线紧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警务人才培养机制尚未成熟,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要求。各地方公安院校积极推进应用型转型发展,采取有力举措破解转型发展改革中顶层设计不够、改革动力不足、体制束缚较多等突出问题,找准高校教育转型发展的着力点、突破口,增强地方公安院校为区域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公安行业提供人才服务的能力[2]。进行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实战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以国际化、信息化视野,探索校局共育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模式、改良教学方法、促进“警学研”深度融合,对培养政治坚定、专业过硬、务实创新的一流公安警务实战人才,迎合公安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强烈需求,切合公安招录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3],符合地方公安院校应用型转型发展的规划和目标[4],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地方公安本科院校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主要问题

地方公安本科院校尤其是新建本科院校,公安本科办学历史短、积淀少,与部属公安院校和政法院校在办学条件、办学定位、教学理念、专业发展、师资结构、生源质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大多借鉴或照搬现有办学模式,采用“一刀切、同质化”,造成人才培养目标模糊不清、培养方案不匹配,人才培养质量参差不齐。

以培养什么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为视角,地方公安本科院校刑事技术人才培养面临如下问题:一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不清,人才质量标准不健全,人才培养方案针对性不强。二是培养体系不合理,存在偏重共性教育、忽略专业属性和个性发展,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三是实践教学体系不健全,实践教学管理不规范,实践教学内容陈旧,验证性实验多,设计型、综合型实验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水平培养不足。四是教学团队结构单一,实践能力薄弱,成长环境不优化,后续发展动力不足。五是“警学研”融合度不高,公安科技与教学脱节,学生难以第一时间掌握行业的新科技,难以分享教师研究成果红利,导致培养的学生将理论转化为技术、将技术转化为打击犯罪的能力不足问题。六是新变革新需求的教学融合度有待提升,国家教育教学新战略新精神、公安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新需求,在人才培养中体现不足。

二、刑事技术实战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

(一)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地方公安本科院校刑事技术专业应以培养能够适应公安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以公安机关从事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发现提取、刑事技术检验鉴定等公安技术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刑事技术专业人才为目标定位。

地方公安本科院校具有鲜明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特色与使命,坚持以政治思想素质、敬业精神、综合专业能力过硬的人才观,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中,遵循本科教育规律要求,结合各省市地域特征和公安一线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确立合理的刑事技术专业人才目标定位,科学制定并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推行因材施教、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确立与部属公安院校及本地本科院校政法类专业相比“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的特色人才培养思路。公安部属院校侧重于专业警种培养,或倾向于综合能力培养,是面向全国培养精英警察,是定位于培养高端的警务专门人才。政法院校,则是从公安学类专业人才着手,侧重培养应用于诉讼的专门法务人才,对刑事技术人才培养则不及公安院校的行业切入度高。因此,厘清人才培养定位,确立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人才培养思路,全面创新公安实战行业与警校共育、因材施教、个性发展的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地方公安院校提高刑事技术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

(二)无缝式校局深度共建人才培养新机制

地方公安院校与地方公安厅局各部门,均隶属于同一公安厅局,是一个行业有机整体。基于该特征,创新无缝式校局合作人才共育机制,是公安院校行业办学的一大有效创举。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中,紧紧围绕培养造就大批综合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公安专门技术人才,提升公安刑事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以校局合作为平台,以优化教师队伍为核心,以完善实践基地建设为重点,以科学组织管理为保障,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对口合作、学用结合的原则,与各公安机关开展教学活动、共建共享实验室、联合研判疑难案件、共同举办大型学术活动和警务活动,构建无缝式校局深度共建的人才培养新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推动公安工作两促进、双丰收。

(三)交差式师资团队培养沃土

根据刑事技术的行业性、技术性、应用性特点,在人才培养中应加强特色师资培养,探索公安行业刑事技术实战专家与校内刑事技术教师共同担任的“专业双负责人制”,将两者的工作背景优势充分发挥到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核心环节。做好既抓“培养一个、带好一批”的专业负责人引领效应,又抓主讲教师与青年教师成长迅速的后发优势。在实战师资引进、校局人才“双向挂职”等举措中,培养引领实践教学示范作用的“双师型”教师骨干[5]。在传帮带、听讲评、脱产进修、实战学习、业务交流等教师培养机制中,打造出高水平、精实战的校内专任教师团队。在实践教学、论文设计、科技制作、实习见习的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遴选出一批实战素质过硬、具有一定教学水平的实战教官团队。通过校局队伍联合教学、科研、办案、社会服务等举措,构成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优势互补的校局深度融合的交叉式师资队伍,并逐渐形成培育师资团队成长的良性沃土。

(四)核心能力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及教学方式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背景下,针对公安行业大数据、信息化发展应用的迅猛趋势,刑事技术专业应按照国家本科课程标准,以专业岗位需求及知识、能力、素质等核心要素为导向,多措并举,建立合格课程评价体系,重构课程结构、内容、课时,规范课程教学材料,研究并协调课程设置中“专业教育与普适性教育、公安共性与专业个性培养、课内与课外培养、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关系问题,健全“现场勘验、刑事影像、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理化检验、法医检验”等核心专业课程体系。

警务大数据应用及警务信息化变革对刑事技术的课程教学提出新需求[6],结合刑事技术专业课程技术性强、学科交叉性复杂、知识交融度深等特点,学生学习存在一定难度,传统单一讲授性教学方式难以应对新变革。通过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变革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等举措,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改革实现新型教与学方式。譬如在指纹学、枪弹痕迹检验、电子数据取证与鉴定技术课程讲授中,通过数字化方式,采用在线课堂、翻转课堂、微课等方式,变革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实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作用的共同发挥,教与学相长,切实促进刑事技术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五)实战导向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途径

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是实战类课程改革的重要方向[7-8],刑事技术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应以实战需求为导向,围绕“现场勘查能力、证据运用能力、信息化综合能力”的核心培养,设定“基础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创新能力训练”层级式目标要求,调整课程内容,开设设计型、研究型、综合型实训项目,增加实验实训课学时,探索“自主、协同、创新”三结合的分阶段、分层次实践教学设计。畅通校局共育渠道,学生培养全过程能够享受实战教官、行业实验室、实践基地等红利。注重实践项目引领,建立实验室开放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功能,选择一批对学生有吸引力、基础条件好的实验实训科目向学生开放,指导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把实验探索、公安科技研究和行业实战相结合。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各种科技活动,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对信息化警务工作的创新活力。

(六)教学全过程动态评估的形成性考核模式

针对刑事技术课程较强的实践性及应用性,仅仅依靠传统期末一次性卷面考核的方式显然无法适应“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点,在刑事技术人才培养过程中,应突破现有单一考核评价模式的瓶颈,从终结性评价为主转变为持续性开展评价,建立针对不同学习阶段、不同学习环节、不同学习内容的多维度、多层级、多形式的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创新体系。教学过程中灵活采用交流讨论、实验实训、模拟案件研判、测验报告等多样化方式对不同知识能力的掌握情况进行实时评价,以加强实时教与学效果的掌控,引导教师更好地设计教学方案,提高教学质量。突出过程性考核而构建的刑事技术实战人才培养质量管控、考评新模式,搭建起“教学内容—考核目标—考核形式—评价标准—质量反馈—教学整改”为一体的教学过程实时管控解决方案,从而实现课程教学环节的信息反馈与教学整改的双向良性循环。

(七)成果服务教学的科教深度融合

高校科学研究,落脚点是服务学生和服务社会,推行科教结合新模式,积极探索公安研究中前沿的理念、创新的技术方法等,充实到教材中,充实到课堂中,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保障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及时更新学科专业的知识,站在学科专业的前沿,不仅是提高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更是将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有机融合的必然趋势。通过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学生实验项目,指导学生广泛开展科技竞赛活动,依托教师的研究成果开展发明、设计和制作活动,鼓励学生把实验探索、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带领学生实战观摩试用新成果,从而搭建学生参与研究全过程的学习平台,实现“警学研”深度融合,着力提高公安院校培养刑事技术人才的实战创新能力。

三、结语

新形势下,地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尤其在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警务工作特征日益明显的背景下,深入探究如何全面构建包括人才目标定位、课程体系、过程管控、效果评价为一体的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学改革,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通过校局合作、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联合开发课程资源,是新形势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展公安特色教育、培养公安行业亟须的高素质刑事技术专业人才的长期性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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