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朝东官郡名辨

2021-11-25 12:36
历史地理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中华书局东莞广州

洪 斌

(深圳博物馆,广东深圳 518026)

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分南海郡置东官郡,南朝仍之,入隋后郡废。辖境初当今广东省中东部,后有缩小。此郡名在一些史料中亦作“东莞郡”,唐至德二载(757)改宝安县为东莞县,即取东莞郡为名。(1)〔唐〕 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 《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四《岭南道一·广州》,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90页。

关于“东官郡”和“东莞郡”的关系,已有一些讨论,但仍不够充分。既有研究持两种观点: 一是视“东官郡”与“东莞郡”之一为正式写法,并试图从得名来源的角度论证之(2)彭全民: 《深圳掌故漫谈》,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15年版,第20—37页;张一兵: 《深圳通史》,海天出版社2018年版,第106—110页;黎诚: 《“东莞”地名来由考辨——基于文献史料的“移民说”探析》,《岭南文史》2015年第3期;梁燕红: 《从东官到东莞: 东莞得名由来——兼与黎诚先生商榷》,《岭南文史》2017年第1期。;二是视“东官郡”和“东莞郡”写法的区别实际上是政区名更改所致。(3)光绪《广州府志》,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114页;民国《东莞县志》,成文出版社1967年版,第42页。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重点对东晋南朝时期“东官”“东莞”两种郡名的关联作一考辨。

在《通典》《旧唐书》《太平寰宇记》等史料中,见有孙吴时置“东官郡”的记载(4)〔唐〕 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 《通典》卷一八四《州郡十四》,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913页;《旧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713页;〔宋〕 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 《太平寰宇记》卷一五七《岭南道一》,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016页。,则东官郡始置时间,可能上及孙吴。但《宋书·州郡志》等史籍未见相关记载,暂仅备一说,在此不多加讨论。

东晋成帝咸和六年,置东官郡,南朝沿袭不改。东晋南朝“东官郡”,史料中亦常作“东莞郡”,且在不同类型的文本中呈现出差异,有必要先行梳理。

《宋书·州郡志》《南齐书·州郡志》两部正史地理志均载广州有“东官郡”,其中《宋书·州郡志》所引晋宋时地志《广州记》和“晋地志”亦将此郡名写作“东官郡”。(5)《宋书》卷三八《州郡志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199页;《南齐书》卷一四《州郡志上》,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293页。《晋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等后世地志亦载此郡名为“东官郡”。(6)《晋书》卷一五《地理志下》,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68页;〔宋〕 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 《太平寰宇记》卷一五七《岭南道一》,第3015页。可见在较早期的地志材料中,此郡之名多书写为“东官”。与地志材料相反,南朝的纪传材料中记载此郡,则往往以“东莞”为名。如《宋书·明帝纪》《羊希传》《良吏传》《南齐书·郁林王纪》《陈书·孙玚传》等史籍中均见“东莞太守”之载。(7)《宋书》卷八《明帝纪》、卷五四《羊玄保传附羊希传》、卷九二《良吏传》,第165、1538、2268页;《南齐书》卷四《郁林王纪》,第78页;《陈书》卷二五《孙玚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19页。按: 依据各处上下文可知,这些“东莞太守”在岭南任官,所任职的“东莞郡”亦当确与“东官郡”同指。相应地,在南朝的纪传材料中,未见“东官太守”的记录。(8)《晋书》卷七二《葛洪传》见载“东官太守”(第1911页),或据之以为晋设东官郡,刘宋以后改称东莞郡,此说与前举地志所载不符,误。

此外,尚有一些早期史料言及此郡,其中“东官”“东莞”二名互见。如梁释宝唱《比丘尼传》、王琰《冥祥记》载南朝宋广州有东官郡(9)〔梁〕 释宝唱著,王孺童校注: 《比丘尼传校注》卷三,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18页;〔唐〕 释道世著,周叔迦、苏晋仁校注: 《法苑珠林校注》卷五、卷二二,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46、723页。按: 《比丘尼传》此段文字以日本《大正藏》为底本,校勘记云:“《资福藏》《碛砂藏》《普宁藏》《洪武南藏》《永乐南藏》《永乐北藏》《径山藏》《清藏》、金陵本作‘东莞’。” 可见《比丘尼传》较早的版本也多作“东莞”。,《艺文类聚》引顾微《广州记》载晋宋时有东莞郡,《太平御览》引裴渊《广州记》载晋宋时有东官郡等。这些史料错出此郡名,无明显规律。

目前并无材料证明东晋南朝时期该郡名曾作过修改,则沈约、萧子显等人所看到的材料中,两个名称已经混淆。而结合《宋书》《南齐书》中地志与纪传的情况来看,“东官”“东莞”文字错出的现象,如果仅是源于传抄之误,则正字、误字的分布应没有某种规律性,地志材料统一使用“东官”,当有其因由。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有东莞郡。该郡位于今山东境内,始设于汉末,曹魏时一度撤销,西晋复置。(10)周振鹤主编,胡阿祥、孔祥军、徐成著: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57、699—700页。永嘉之乱后,东晋在京口(今江苏镇江)设侨东莞郡,南朝袭之(后因建康政权一度收复北方东莞郡,而改称南东莞郡)。在此背景下,广州如存在“东莞郡”,则系郡名重复。

东晋南朝郡名相同的情况并不鲜见,《宋书·州郡志》《南齐书·州郡志》中均不乏同名郡。这些同名郡可归结为两种类型: 一为侨郡;二为郡名具有某种特殊含义的郡,或为安抚地方人群而命名,如永宁、义安、安定等,或为政权祈福而命名,如晋康、宋兴、齐熙等。广州之东莞郡为侨郡的可能性不高。东晋南朝时期,侨置郡县在交、广地区较少出现,而多集中于江淮、江汉、川陕等地区。第二类同名郡多出现在蛮夷人群聚集地区,以安抚新编户入籍的地方人群。广州所属郡县中多有此类,如义熙九年(413)从东官郡分离出的义安郡。但“东莞”之名并无安抚、祈福等相关含义。故可言,“东莞”之名并不符合当时重名郡县的一般特点。从制度层面看,东晋南朝的广州地区似不应再出现一东莞郡。

相较之下,“东官”之名可能因孙吴司盐都尉而来,与当地盐场相系,应是较有渊源的。整个东晋南朝,该郡应该一直使用的是“东官”之名。

“官”“莞”二字在当时发音相同(11)《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颜师古注云“莞音官”,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87页。,可能是导致“东官”“东莞”混用的直接原因。时人在记载东官郡时,可能将其错记成了更为有名的东莞郡。沈约、萧子显等人编写史书之时,其所收集到的材料已然“官”“莞”互见。在编写纪传类文献时,沈约等人并未进行一一审核,故而多有沿用原材料中的“东莞”者。

但《州郡志》的情况不同于纪传材料,作史者在编纂《州郡志》时,有过统一的校勘核对。《宋书·州郡志》云:

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12)《宋书》卷三五《州郡志一》,第1028页。

《宋书》纪传完成的时间较短,八志则是后成的。沈约在何承天、徐爰地志的基础上,补缺续新、寻源讨流、辨析条理(13)谭其骧主编,胡阿祥编著: 《宋书州郡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代序第1—3页。,并非简单的堆积抄录材料。如《州郡志》在同名侨郡之后,常有“别见”等文字,以示区别,这应该是校勘之后的结果。又以侨郡前加“南”字为例,《州郡志》中“南”字一般不会省略,但在纪传当中,侨置的徐、兖诸州及所属郡县往往不加“南”字,亦可见不同类型文献对郡县名称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沈约诸人在编写《州郡志》时,或许也看到了“东莞”郡的记载,但经过核对,一律采用了官方的正式郡名“东官”。

总之,在东晋咸和六年设立东官郡之后,直至隋代废除此郡,广东地区在正式的行政区划中,始终仅存在东官郡。但在当时的相关文献材料中,“东官”“东莞”已然混淆。主要表现为地志材料中统一采用“东官”,而其他材料中二者混用。隋代以后,“东官”之名随着东官郡的废弃而成为历史。唐至德二载“取旧郡名”而改宝安县为东莞县,终于使得本为误书的“东莞”确立为正式的行政地名。此后,“东莞”之名一直保留,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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