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时期红军筹款自给问题脞论

2021-11-25 09:18:28曹春荣
苏区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力筹款苏区

曹春荣

提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从诞生之日起就实行筹款自给,从根本上区别于反动军队。苏区时期,筹款成为红军三大任务之一。随着苏区不断扩大,一方面红军筹款自给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又需集中红军主力以实现江西及邻近省区首先胜利,加之中央苏区财政统一、税收开征、生产发展等因素,遂有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由政府供给战费之举。但此举受制于主客观条件,亦难以持续,半年后中央苏区不得不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由于客观形势发生变化,恢复红军筹款之举作用有限。总而言之,对苏区时期红军筹款自给问题,不宜仅从“路线斗争”角度去认识,而应着眼其全过程去考察,得出客观公允的评判,并看到中共领导苏区军民为之作出的巨大努力与取得的成就。

苏区时期(1)本文所论的苏区时期限定为1927年9月至1934年10月。,红军筹款自给不仅是保障红军后勤供给的主要渠道,而且是打击地主、削弱封建势力的重要举措。研究表明,红军筹款问题与苏区财政关系密切,这种关系表现在:一是红军筹款除自给,还要供给苏区党组织及政府部分经费;二是苏区财政经费一大部分要供给红军作战;三是红军筹款任务的确立、解除与恢复,与苏区财政政策、财政状况密切相关。对于红军筹款问题,当下受到学者关注的,主要是毛泽东亲自确定筹款为红军三大任务之一,以及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系“左”倾错误。例如,《林伯渠传》中直言:“本来,主力红军筹款自给,是毛泽东在井冈山时期就确定下来的红军三大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它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保障红军物质供给唯一正确的财政方针,可是,王明‘左’倾错误的领导者,却死啃教条,认为这种方法不正规、不光彩。他们不待时机成熟,便于1932年7月取消了主力红军的筹款任务,改由政府供给。”(2)《林伯渠传》编写组编:《林伯渠传》,红旗出版社1986年版,第164—165页。余伯流进而认为:“‘左’倾教条主义者无视苏区经济的实际情况,过早地提出取消主力红军筹款,过分地向富农捐款,打击富农经济和中小商人等,侵害了苏区经济的发展,给苏维埃的财政收入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3)余伯流:《中央苏区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版,第141页。杨菁也提出:“王明‘左’倾中央则不待时机成熟就取消了主力红军筹款的任务,过早地将财政重担压到了根据地人民的身上。”(4)杨菁:《试析中央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收入政策》,《党史研究与教学》2002年第4期,第47页。至于红军筹款问题的其他方面,则研究不多不深,这种状况不利于总结历史经验。笔者不避浅陋,拟就红军筹款自给问题作一较全面的梳理,以期有助于深化相关问题研究。

一、筹款自给:红军筹款任务之确立、解除与恢复

众所周知,规定筹款为红军(其前身是工农革命军)三大任务之一的是毛泽东。1927年12月下旬,毛泽东在井冈山砻市召集工农革命军全体指战员大会,总结攻打茶陵的经验教训,规定和宣布了工农革命军三项任务:第一、打仗消灭敌人,第二、打土豪筹款子,第三、做群众工作。(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28页。又见谭家述:《回忆茶陵游击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等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169页。由于毛泽东第一个把筹款列入红军三大任务之一,后来人们便习惯将这一主张与毛泽东联系在一起。其实,自中国革命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时期),自革命军队诞生之日起,通过筹款以解决军队所需用费及支持地方革命政权,就成为中共领导的主力部队的生存发展之道。

(一)红军筹款任务之缘起

1927年8月1日爆发的南昌起义,打响了中国共产党人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揭开了土地革命战争的序幕,诞生了中共领导的第一支革命军队。为筹措军饷,由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左派人士组建的权力机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之日(8月1日)就开会讨论财政政策问题。“当时意见在原则上几乎一致,就是要根本改变以前军阀的财政政策,将财政的负担从贫苦的工农身上转移到富有阶级。并决定即时废除厘金,及其他苛捐杂税(这一点当时已有反对的意见)。”(6)《李立三报告——八一革命之经过与教训》,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14页。不能不说,这个筹饷原则开了红军筹款政策之先河。

8月7日,南昌起义军行至临川。为筹措急需的军饷,革命委员会再度开会讨论财政政策。会上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是主张沿用旧政策,即每到一城便提款、派款、借款等,实际上就是利用一般劣绅土豪来筹款。其结果又是剥削一般贫苦工农小商,而让大商劣绅从中渔利。二是主张完全抛弃旧的方法,目前之计应以征发(如征发地主的粮食)、没收(没收劣绅反动派的财产)、对土豪劣绅罚款来解决筹饷问题。周恩来、李立三、恽代英等中共南昌起义前委成员坚决主张后一种做法,认为如照前策,不但如军阀筹饷无异,并且要动摇革命的根本政策(如建立工农政权,镇压土豪劣绅等)。周恩来等的意见最终为革命委员会所接受。(7)《李立三报告——八一革命之经过与教训》,《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414—415页。显而易见,这次会议确定的筹饷方法较前更具体、指向更清晰。可惜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又出现了反复,主要是赣东一带完全没有农民运动,谁是大地主和土豪劣绅很难调查到,而按旧法则可筹到少量现金。

8月26日,南昌起义军进占瑞金,并据瑞金十余日。在瑞金召开的前委会决定:政权性质须从根本上改变,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联合贫苦小资产阶级的工农政权;财政上,则决定采取“征发”和“没收”地主钱粮以供军用的新财政政策,把财政负担从贫苦工农身上转移到富有阶级身上。(8)夏道汉等:《江西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1—92页。这项新财政政策与后来的红军筹款原则显然一脉相承。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就红军给养与经济问题指出:没收地主豪绅财产是红军给养的主要来源;筹款标准,主要的是不要侵犯工农及小有产者的一般利益;募捐亦是红军筹款的一个办法,特别要向富农及小商人募捐。(9)《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1929年9月28日),《周恩来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9页。不过在汀州、潮汕,南昌起义军的新财政政策仍然因受大商户蒙蔽和担心引发外交冲突而一度弃置不用。

南昌起义军南征途中未能坚决实行“没收”和“征发”的新财政政策,反映了中共挣脱旧体制影响的不易,以及此时中共群众基础与政治影响的局限。但它决心抛弃旧军队的筹饷方法,为尔后红军筹款政策开先河的历史作用,依然值得肯定。1927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致朱德信中所表达的关于南昌起义军给养筹措的意见,进一步确定了这一政策,并以实例说明了这样做的益处。中央告诫朱德及军中同志:

你们队伍一切的给养,均应从豪绅、官吏、财主、地主身上着想,千万不要空想党会来帮助,这不但事实不可能,而且原则所不许。旧二十四师在海陆丰参加农暴,不但自筹给养提高了兵士生活,并赞助农民分配了土地,分配了地主的财产给贫苦无业的农民,这一工作你们首先应注意。(10)《中共中央关于南昌起义军给养筹措的意见》(1927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版,第8页。

中共中央信中所说的“这一工作”,就是革命军队深入农村,“打土豪,分田地”“打土豪筹款”。此时朱德正率南昌起义军余部艰难辗转于赣粤边境求生存,经过天心整顿、大余整编、上堡整训,又得故旧国民党军军长范石生接济,方才摆脱窘境。朱德率部到了湘南以后,就开始做“这一工作”了。恰在此时,毛泽东等在井冈山地区已经做了“这一工作”,而且颇有成就,甚至进行了理论概括,提出了工农革命军(后之红军)三大任务说。此后,主力红军便屡于备战之时或占领一地后加紧筹款以供给养,并且注意对部队进行筹款政策的宣传教育。经由筹款自给,红军得以巩固发展,还能接济地方苏维埃政权。

(二)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之解除

1932年6月27日,全国苏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共苏区中央局通过决议,根据中央对时局的分析和对苏区党的历次指示,认为:“争取和完成江西及邻近省区革命首先胜利的任务,是迫切地放在中央苏区党的全部工作上面了。”“中央苏区党的任务,应领导红军与广大工农劳苦群众,配合和响应全国工农革命斗争与各苏区红军的行动,采取更积极的进攻策略,使红军行动达到最高度的积极化,迅速的向外发展……尽量的扩大苏区,发展和深入土地革命,将湘赣,湘鄂赣,赣东北与中央苏区完全打成一片,夺取赣河流域的南昌,九江,抚州,吉安,赣州,萍乡等中心城市,以实现江西及其邻近省区革命的首先胜利,乃至争取全国的革命胜利。”为着实现这一总任务,首要的是“红军的主力必须集中,必须最大限度的迅速行动,要努力做到解除红军主力‘分散’筹款‘分散’做地方工作的任务(当然不是说红军不做群众工作),使红军用全力于决战方面,到白色统治区域去开展胜利的进攻,连续的战胜敌人,消灭敌人武力”。(11)《苏区中央局关于争取和完成江西及其邻近省区革命首先胜利的决议——苏区党大会前后工作的检阅及中央苏区党的目前中心任务》(1932年6月27日),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3)》,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213—2215页。这是苏区中央局首次提出要解除主力红军的筹款任务。

为落实苏区中央局关于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要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当年7月上旬下达了关于战争动员和后方工作的训令,提出了“为充分筹措战争经费,使得红军用其全力于决战方面”的种种措施;(1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14号——关于战争动员与后方工作》(1932年7月7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政权系统(6)》,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48—349页。在中央人民委员会设立以周恩来为主席的劳动与战争委员会,以计划指挥关于革命战争的一切军事上、经济上、财政上、劳动上的动员事宜。苏区中央局为何要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不过八个月便作出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决策;在执行这一决策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苏维埃政府做了哪些努力,遇到什么困难等情况,将在本文第二部分予以详述,此处从略。

(三)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之恢复

由政府供给主力红军战费实行不过半年,临时中央政府就力不从心、捉襟见肘了,因而不得不恢复主力红军的筹款任务。1933年1月11日,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战争正处于胶着状态,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发布关于节省运动和加强筹款工作的训令。训令称:“不断的战争要求具有充足的战费。从中央政府成立以来,财政比以前大加整顿,苏区工农群众热烈的缴纳土地税与购买公债,来充红军给养,但是战争日益激烈,红军扩大所需要的经费也日益增加。我们必须加紧节省运动,加紧筹款工作,以更进一步的充足战争经费。”(13)王稼祥:《节省经费,为着战争的胜利》(1933年1月11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206页。军方和学界通常把这一训令看做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标志。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辑的《后勤工作·大事记》,就在这一天的条文中写道:红军总政治部发出……训令,“为此决定恢复主力红军的筹款任务,以弥补政府财政供给之不足”(14)《后勤工作·大事记》,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版,第37页。。晚于红军总政治部上述训令20天发出的,是红一方面军领导人周恩来、朱德、王稼祥给苏区中央局和临时中央政府关于战费筹集等的报告。报告十分具体地反映了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紧迫性:“战争经费六个月充分准备已无大希望,但尽量节省与依靠群众仍有办法,前方这一月筹了二十多万现款,尚有五六万希望,节省方面一月份已做到各军自动减少伙食费或出钱买公谷。”“到紧急时,还可向战斗员借一二万元,已鼓动大家储钱备战。”“自广昌出发后,中央政府送前方一次八万,一次五万,最大多数均为建宁总兵站用去,现所存无多,已令黎、建、太(泰)加紧筹款,担任兵站一切开支。如毛泽民抽得开,最好来建宁一次,可集中一切现金。”“加紧各独立师、挺进队的筹款,纸票可加印一些到边区来用。”(15)《周恩来、朱德、王稼祥关于红军第一方面军兵员补充、战场运输和战争经费筹集的报告》(1933年1月31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210—211页。

为保证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实际效用,中革军委曾下达关于筹款及建立供给系统的训令。鉴于各军区及地方武装对中央政府和劳战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筹款及地方武装经费的训令“执行的程度非常微弱”,而“近来各部队更纷纷向上级请求经费,而不积极向外发展游击战争筹款自给”,中革军委强调:“嗣后,各部除切实执行中央政府和劳战委员会关于筹款及地方武装经费的训令外,必须由军区或军分区有计划的指定部队经常深入白区,积极向外开展扩大苏区,同时筹款自给,并须经常在敌人后方联络线,劫夺其辎重粮秣,除供给其他作战和警戒部队外,并须负责供给主力红军的责任。”(16)《中革军委关于筹款及建立供给系统的训令》(1933年5月25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217页。为统一军事费用,建立供给系统,中革军委决定自7月起,各部的收入、支出必须按预决算制度管理。然而,由于自1933年1月至次年10月主力红军撤出中央苏区,红一方面军一直将主要精力投入于打破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的第四、第五次“围剿”,鲜能主动、从容向外发展以筹款。其间,中共中央局(中共中央)、中革军委在“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引领下,对红军军事行动的脱离实际的决策与指挥,加大了红军筹款的困难。

此外,客观情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也使得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作用有限。时在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的王明,在其《中国苏维埃政权底经济政策》一文中对此有较详细的论述:一是在旧(老)苏区内,地主、绅士、军阀等已经没有了(按:应是打倒了或逃跑了)。因此,在这些区域内再没有什么可以没收了。(17)时任临时中央政府财政部长的邓子恢也曾指出,苏区的豪绅地主经过多次筹款之后,经济上已经破产,单靠向苏区内的地主筹款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蒋伯英:《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7页。二是在老苏区进攻新的县城有许多困难,如江西中央苏区许多县城早已操在苏维埃政权手中,暂时还在反动派手中的南昌、抚州、赣州等这类较大的城市,以及那些筑有强固工事的县城,红军要占领它们不容易,需要有很强大的力量、相当高的军事技术和很充分的准备工作,即需要相当时间和适当的政治环境。另外,在苏区邻近城乡里的地主、官僚、豪绅等,早已将金银细软及一切动产转移到上海等大的中心城市里去了,因此红军占领了县城,多半也得不到很多财物和粮饷。三是夺取国民党军队的粮械,现在也比以前更困难,因为国民党的军事指挥机关在长期内战过程中学到了一些教训。以前国民党军队总是未预先经过仔细侦察,便带着粮饷军械等深入苏区,现在他们在进攻苏区时则更谨慎了。因而,红军近来虽然屡次得到大胜利(1933年3月下旬,红一方面军刚刚结束第四次反“围剿”战斗,即按中共临时中央和苏区中央局向北发展,扩大苏区和夺取中心城市的战略方针,实行“分离作战”,先后发起乐安、宜黄战役,建黎泰战役,金溪、资溪战役。广大指战员发扬不畏艰苦、英勇奋战的优良战斗作风,克服酷暑远征、缺医少药、粮食不足困难,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取得泉上、连城、朋口、乌江圩等战斗的胜利。但因“两个拳头打人”,没能取得在当时可以取得的最大胜利),可是缴获的军需品、粮饷等等,有时比过去反而还少。这跟国民党的军事指挥机关多半把粮饷军需留在后方有直接关系。(18)王明:《中国苏维埃政权底经济政策》(1933年),《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40—641页。

由于上述原因,主力红军筹款的成效也就不尽如人意。王明虽是“左”倾错误领导人,但他基于国内实际情况作出的这番评述,还是较为中肯、可以置信的。

二、因势而变: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原因、应对及困窘

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之所以会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不到八个月就要求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除了前文所说的政治考量,即服从、服务于争取和完成江西及其邻近省区革命首先胜利的任务以外,还有下列客观因素等在起作用:

首先是红军筹款自给难以为继。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上井冈山不过一年,就出现了这个问题。他在为中共湘赣边界第二次代表大会起草的决议中坦陈:“红军一面要打仗,一面又要筹饷。每天除粮食外的五分钱伙食费都感到缺乏,营养不足,病的甚多,医院伤兵,其苦更甚。……边界党如不能对经济问题有一个适当的办法,在敌人势力的稳定还有一个比较长的期间的条件下,割据将要遇到很大的困难。”(19)《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1928年10月5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页。井冈山虽然方圆500里,却人口不满2000人,产粮不足万担,而其时红四军官兵有数千之众,“仅仅发油盐柴菜钱,每月也需现洋万元以上,全靠打土豪供给”(20)《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5页。。“附近各县如宁冈、永新、茶陵、酃县、遂川土豪都打尽了,再要打就须远一点去,更远一点就必须与敌人硬拼一次才通得过,所以打一次土豪就必须大的部队出发。”(21)《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265页。这就是为什么井冈山时期红军筹款以自给难以为继,不得不下山向赣南游击的主要原因(向赣南游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应付湘赣敌人的第三次“会剿”)。

各路红军筹款以自给、以助地方,都有着后继乏力、难以为继的问题。在湘赣苏区活动的红八军,其给养也主要靠自身去打土豪来供给,所得款子一律交省苏财政部。不仅如此,“事实过去地方党部、政府要靠八军或地方武装找饭吃,因此使红军生活非常苦。八军曾吃过一分钱一天,二分三分五分一天的,有一时期一分钱一天都接济不到”。“部队中曾没有发零用钱。草鞋费都很少发,甚至有借士兵的钱来吃的。”(22)《红三军团八军关于部队及湘赣苏区情况的报告》(1932年12月21日),江西省档案馆编:《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4页。战斗在湘鄂赣苏区的红十六军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红十六军政治部主任兼军委书记邓乾元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就反映:“十六军的给养全靠自己去捉土豪,一面还要供给省苏特区委的费用。当此敌人‘围剿’之时,土豪既不易捉得,加以敌人严重的经济封锁,十六军的给养遂成了很难解决的问题。”(23)《红十六军军委书记邓乾元同志给中央报告》(1931年7月18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77页。

问题还不止于此,红军筹款难以为继,还影响到中国红军作为“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24)《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1929年12月),《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9页。之宏旨的实现进程。对此,江西苏区中共省委文件中已有反映:“苏区的经费既无统一的各自为政的乱打土豪,因此,对于主要的红军费用则完全红军自己筹款,并且还要帮助地方政府武装,地方党部经费,这样使得红军的筹款障碍了红军的行动,而以筹款为红军主要任务之一。”(25)《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一、二、三、四月总报告)》,江西省档案馆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1页。其时江西省委书记是李富春,他不属于“左”倾错误路线的人素有公论,因而江西省委工作总结报告上的这番话,就不会是代表“左”倾错误领导者或教条主义者对毛泽东的发难。

其次,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苏区(首先是中央苏区)财政的统一、税收的开征以及经济建设的开展,为主力红军解除筹款任务创造了条件。第三次反“围剿”战争胜利后,中央苏区基本形成,拥有赣南瑞金、闽西长汀等21个县域的广大地区、250余万人口,主力红军也有3万余人。经过数年筹备,又有了部分省、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基础,统辖全国苏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终于于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正式成立。作为中央苏区最高军事领导与指挥机关、全国红军最高领导与指挥机关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也于同年11月25日成立。是年12月27日举行的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三次常会,讨论并通过了统一财政条例和训令,为苏区统一财政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支持。嗣后,中央政府及所属财政部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库、实行会计制度的训令,关于统一税收问题的训令,关于成立国家银行、发行国币的训令(条例)等法令,有力地推进了苏区(首先是中央苏区)的财政统一。所有这些举措,都为集中苏区财源并统一分配创造了充分条件,也使得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改由政府保障供给,有了现实基础和可操作性。

再次,适时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具有一定的正当性。“用‘打土豪’罚款的方法筹措军费,只能是临时和部分的。军队大了,地域宽了,就必须而且可能用收税等方法筹措军费。”(26)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为《毛泽东选集》第1卷中《井冈山的斗争》一文所作的注释,从侧面肯定了临时中央政府适时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正当性。《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83页。一个革命党领导的革命军队,在起初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主要靠取之于敌以自存自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当革命党已经建立起由自己领导的工农民主政权和根据地,且依法建立起这个政权的财政之后,再主要靠取之于敌以解决革命军队的给养,就不合情理,而且在事实上行不通了。况且长此以往,很可能强化红军中的流寇主义思想,“不愿意做艰苦工作建立根据地,建立人民群众的政权,并由此去扩大政治影响,而只想用流动游击的方法,去扩大政治影响”;进而“不耐烦和群众在一块作艰苦的斗争,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流寇主义思想会“极大地妨碍着红军去执行正确的任务”,“历史上黄巢、李闯式的流寇主义,已为今日的环境所不许可”。(27)《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94页。因此,适时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将其所需经费由主要取之于敌转变为主要取之于己,无疑是必须且正当的。

临时中央政府为保障主力红军的战费供给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提高营业税的累进税率,重新确定土地税率,征收城镇的房租,并责成地方苏维埃政府在发展新苏区过程中筹款,使一切税的重担放在最有财产的阶级身上;另一方面在全苏区募集革命战争短期公债(第一期60万元,第二期120万元),使广大工农群众在经济上帮助红军,保障战费需要。同时,为使苏区境内金融流通,便于商业汇兑与国家征税,根据地自1932年7月起发行国家银行纸票,嗣后又铸行金属币。为维护苏区经济秩序,保证国家税收,中央政府要求全苏区工农群众一方面严格监督商人老板富农,严厉查禁一切尚在苏区内的商人组织如“牙行”及其他旧式行会残余;另一方面在纳税和推销公债、使用国币上,施以极大的热忱与积极性。此外,中央政府还委派国家银行行长毛泽民为中央财政特派员,参加前方筹款工作。

财政人民委员部为加紧苏区财政工作,“转变过去依靠红军筹款的路线,做到政府供给红军战费,使前方部队解除筹款任务,迅速进攻敌人”(28)《财政人民委员部训令(财字第6号)——目前各级财政部的中心工作》,《红色中华》1932年9月13日,第7版。,专门下达了规定各级财政部中心工作的训令。这些中心工作有7项,约略为:统一财政收支,建立财政系统;建立整个税收制度,限期整理各种租税;积极进行打土豪筹款工作,增加政府财政收入;领导群众进行节省运动,杜绝滥用浪费行为;建立和发展合作社组织,抵抗私人资本剥削;正确执行国家经济政策,促进社会经济与财政发展;健全各级财政部组织,建立财政部本身工作。中革军委总政治部、总经理部为配合中央政府负责红军给养与费用的举措,也于1932年9月21日下发了关于红军财政统一的训令,规定红军部队在新区所筹之款,须严格按组织程序和财务制度及时解缴,纳入财政系统管理。苏区广大工农群众响应党和苏维埃政府号召,互相竞赛增产节约,踊跃购买公债和缴纳土地税,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贡献。在上下各方共同努力下,红一方面军“自漳州回师以后,中央即担任筹措了全方面军的经费”。(29)《中革军委总政治部、总经理部关于红军财政统一的训令》(1932年9月21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175页。

不过,由政府供给主力红军战费实行不过半年,就不得不恢复主力红军筹款的任务,其原因主要是红军反“围剿”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战线越来越长,需要补充的兵员、物资、现款越来越多,后方筹措不易。加上1932年中央苏区粮食歉收,开征的营业税、房租税征收迟缓,经济建设尚未全面、有力地开展,后方的保障出现诸多短板。这种窘况,从当年前后方往来电报中可见一斑。1932年11月13日,周恩来就筹办红一方面军粮款问题致电苏区中央局和中央政府,电文称:“我方面军以出东北为最有利,但财政完全没有办法。”“(现时)给养只能到15[日],后方35000[元]即送到,亦只勉强到20[日],如向东应有一个月的伙食,但差15万无所出。”“对于15万大款你们有办法否?”(30)《周恩来关于筹办红军第一方面军的粮款问题致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央政府电》(1932年11月13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194页。次日,任弼时在电复周恩来时无奈地说:“15万大款要到本月底才可勉强筹足。”(31)《任弼时关于红军第一方面军行动与筹款问题致周恩来电》(1932年11月14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196页。

三、回归历史:重新认识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一事

从笔者所见文本看,批评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为“左”倾错误、违背毛泽东正确主张的言论,都还停留在简单的论断上,没有展开应有的论述。时至今日,实事求是地评价此事就很有必要。综上所述,笔者对苏区时期一度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一事,提出几点异于习见的认识:

其一,无论是中共苏区中央局,还是临时中央政府,亦或财政人民委员部,它们在各自的正式文件中对免去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一事的表述,都是用“解除”一词,而不是后来人们批评指责此事时用的“取消”一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修订增补本)的解释,“解除”是去掉、消除的意思,而“取消”则是使原有的制度、规章、资格、权利等失去效力。两相比较,可知“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并没有否定原先赋予此项任务的制度、规章、资格、权利等的效力,还留有个别执行此项任务或恢复此项任务的余地。所以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后,并不排斥其有条件筹款,这个条件,就是“不妨害革命战争与消灭敌人”(32)《中革军委总政治部、总经理部关于红军财政统一问题的训令》(1932年9月21日),《后勤工作·文献》第1卷,第175页。。也因此,中革军委总政治部能恢复主力红军的筹款任务。不知为何如此明白无误的“解除”一词,会被长期任由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换作“取消”一词。是为了强调事态的严重性?抑或为了加强对“左”倾错误领导人的谴责?无论如何,不是原原本本地沿用当年正式文献中的“解除”说法,是不妥当的,应当予以纠正。

其二,筹款作为红军的一项任务,既是始于红军成立之日(临时中央政府把这个日子定为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日),且由中共中央一再强调,就无由认为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是针对毛泽东,反对毛泽东的正确主张、正确路线。诚然,毛泽东把打土豪筹款与打仗消灭敌人、做群众工作合在一起,列为红军的三大任务,突显了三者的关联性,揭示了红军作为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所应担负的使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它也不能不受时空条件的限制,而应有所变化。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后的一年多里,红军筹款收效并不大,便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坚持这项政策未必合适。

其三,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当年对时局的分析、对战局的判断,未免过于乐观,导致对苏区党和政府及红军的任务要求过于急迫,因此要求解除红军筹款任务,是“过早”了。站在这个角度,批评这一做法是“左”倾错误也未尝不可。然而,即便不这样做,由主力红军筹款以自给的道路也无法走下去。在红军不断壮大、根据地不断发展,中共取得相对巩固的执政权,有了发展经济、统一财政等条件后,适时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军费由主要取之于敌转变为主要取之于己,实在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值得肯定。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一度也曾效仿在中央苏区时的做法,以没收征发和战争缴获来筹措军费。但此法很快就行不通,而不能不依靠积极发展生产、促进食盐贸易、扩大苏币流通、加强财政统一等举措来解决前方军需、克服财政困难。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道理。此外,在苏区处于白色包围的割据状态,敌大我小、敌强我弱的态势长期得不到改变的情势下,等待“时机成熟”再来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的想法,不过是虚幻的主观愿望罢了,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后人也就没有理由对此求全责备。

其四,在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后,苏区的党和人民群众,固然义无反顾地把筹措主力红军经费的担子挑起来;在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却收效甚微的情况下,苏区的党和人民群众也没有束手待毙。他们迅速调整思路,眼光向内,着力开发各种资源,激发内生动力;同时加强对外联系,加紧阶级斗争,终于取得了第四次反“围剿”的最后胜利,坚持了一年多的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并且为主力红军战略突围(即长征)准备了大量物力、财力。

苏区党和政府及广大军民为此作出的努力主要有:一是调整经济政策,成立各级国民经济部,构建国有、合作、私人三位一体的国民经济体系;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军需工业生产;调整与加强苏区内部、苏区与白区间的粮食、货物流通;调整税赋,加强税收征管,积极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发行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以总额三分之二为发展对外贸易、调剂粮食、发展合作社及工农业生产之用,以三分之一作为军事经费。三是向群众借谷,以解财政供应军粮之困,财政上则以土地税冲抵借谷折款。1933年春至1934年秋,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共借谷三次,数量分别为20万担、24万担(含征发)、60万担。四是开展全民节省运动,自1932年初至主力红军撤离中央苏区,这项运动一直广泛深入地在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及工农群众中热烈开展着。“每人节省3升米”“退还公债80万”“节省80万元经费”以支援前方红军,成为苏区军民的自觉行动。五是抓紧苏区内外的没收征发工作,并以查田运动助推之。六是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斩断伸向公款公粮公物的罪恶之手,整治光摆架子不管事不负责的官僚干部。这些努力不仅在物质上保障了主力红军的给养、战费,而且培育了苏区人民的自立精神、奋斗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养成了群众路线、党员带头、互相竞赛、表彰先进的工作方法。其时发展经济、增产节约、扎紧钱袋子、优先保证红军经费的种种举措,也给此后不同时期以至新中国的军队后勤保障提供了经验与借鉴。这一切都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总而言之,苏区时期在确立、解除及恢复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一事上,更多的是客观环境在起作用,中共和苏维埃政府只能顺势而为。解除之举虽未能尽如其愿,但毕竟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且产生了深远影响。把中央苏区后期的经济困难一味归咎于解除之举,有失公允。而恢复之举则由于没有适当的时空条件、敌我条件配合,终究作用有限。毛泽东提出:“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针、政策、办法来。”(33)《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1942年5月),《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53页。马克思则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4)《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3页。两位伟人的教导无不昭示我们,假如不是囿于“路线斗争论”“权力斗争论”,而是用唯物史观来考察评判当年解除主力红军筹款任务一事,我们就能作出较为客观、公允,有助于总结历史经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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