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时期丝绸之路金银货币的流通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2021-11-25 05:26裴成国
吐鲁番学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拜占庭银币波斯

裴成国

古代中国货币系统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尽管自秦汉以降一直到明清货币系统都是以圆形方孔的铜钱为主,但其他材质的金属货币和实物货币也一直流通。就金银货币而言,在秦汉时期和明清时期曾分别将黄金和白银作为本位货币的材质。秦汉之后黄金作为法定货币地位丧失与中国黄金产量的日益减少有直接关系,而并非中国官方排斥贵金属货币。明清之后因大帆船航路的开辟西方列强将美洲白银运来与中国进行交易,中国的白银出超地位使得白银作为法定货币成为可能。南北朝到隋唐时期岭南地区因白银生产规模大,也以白银作为货币。以上金银贵金属货币流通时也都是先铸造成特定的形制,与此不同的是,南北朝后期到唐代,西域的金银货币曾经以外国货币的形式直接在西域、河西走廊、长安、洛阳的两京地区流通,这是殊堪注意的现象。本文试就中古时期外国金银货币在中国的流通问题作一探讨。

一、金银货币的来源及流通

关于西域金银货币在河西地区的流通,史籍有明确记载,《隋书·食货志》记载:北周(557-581)“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①《隋书》卷二四《食货志》,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691页。,所以早为学界瞩目。唐玄奘在西行经过凉州时曾为道俗讲经,“散会之日,珍施丰厚,金钱、银钱、口马无数”②慧立、彦悰著,孙毓棠、谢方点校:《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2页。,《大唐西域记》记载焉耆、龟兹货币都用“金钱、银钱”,③《大唐西域记校注》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48、54页。两处记载都是金钱和银钱并称。结合考古所出的金银货币情况,学界认为即是拜占庭金币和萨珊波斯银币④夏鼐:《咸阳底张湾隋墓出土的东罗马金币》,《考古学报》1959年第3期;收入《夏鼐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400~402页;夏鼐:《综述中国出土的波斯萨珊朝银币》,《考古学报》1974年第1期;收入《夏鼐文集》(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70页。。目前中国境内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超过七十余枚⑤陈志强2004年的统计数字是53枚,陈志强:《我国所见拜占庭金币相关问题研究》,《考古学报》2004年第3期,第295~316页。同年罗丰发表论文统计考古发现的东罗马金币数字是46枚,罗丰:《中国境内发现的拜占庭金币》,荣新江、李孝聪主编:《中外关系史:新史料与新问题》,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52~54页。林英2006年统计的数字是55枚,参看作者《唐代拂菻丛说》第三章附录一《中国出土拜占庭金币及仿制品目录》,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97~116页。李肖等人2008年发表文章公布了吐鲁番墓葬新出土的17枚金币,16枚银币,李肖、张永兵、丁兰兰:《吐鲁番近年来出土的古代钱币》,《吐鲁番学研究》2008年第1期,第27~34页。原州联合考古队《北周田弘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记1996年发掘的该墓出土拜占庭金币5枚。2013年洛阳衡山路北魏大墓出阿纳斯塔修斯一世金币一枚,2017年西安西魏贵族墓又出土了两枚东罗马金币,则我国发现的东罗马金币已经超过70枚。,萨珊波斯银币超过两千枚⑥夏鼐:《综述中国出土的波斯萨珊朝银币》,《考古学报》1974年第1期,收入《夏鼐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368~392页;孙莉:《萨珊银币在中国的分布及其功能》,《考古学报》2004年第1期,第35~54页;斯加夫:《吐鲁番发现的萨珊银币和阿拉伯—萨珊银币——它们与国际贸易和地方经济的关系》,《敦煌吐鲁番研究》第4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19~464页。。拜占庭金币的出土以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宁夏固原北周隋唐墓地和西安及其周边隋唐墓葬最为集中,此外,甘肃、青海、河北、内蒙、河南等地都有出土。金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型是君士坦丁堡冲压的真正的拜占庭金币索里得,制作精美,铭文清楚完整,重量为4.4-4.54克。第二类型是仿制的索里得,图案比较清晰,可以判定出仿制的原型,应该与原型的年代相去不远,重量和索里得相当。第三类型是钱形金片或金饰片,单面打压,本身很薄,重量在2克以下。林英全面考察了中国境内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认为真正的拜占庭金币的埋藏时间集中在6世纪中叶到7世纪初的几十年中,出土金币的墓葬的主人全是出身高门的皇亲国戚,第二、三两种类型的金币的埋藏时间,大体从北齐末年延伸到唐开元年间,即公元6世纪中叶到8世纪中叶。绝大部分金币出土于墓葬,也有个别的金币出土于窖藏。第一类型的金币流入中国的时间集中在北朝后期至隋这一狭窄的时间段内,原因在于当时拜占庭与突厥联合对付共同的敌人萨珊波斯,因而把包括金币在内的礼物送给突厥,进入突厥贵族手中的索里得,凭借它丰富的象征意义,以及与突厥尚金传统的契合,成为突厥可汗向周边民族炫耀权威的外交礼物。突厥与北朝隋唐统治者之间的密切联系是拜占庭金币流入中国的直接原因。拜占庭帝国严禁仿造索里得金币,所以第二、三两种类型都是粟特地区仿造的,因为昭武九姓推崇拜占庭金币,所以在入华粟特人的墓葬中发现最多。粟特地区的主要通货是萨珊银币和本地铸造的铜币,拜占庭金币虽然在西亚地区是国际通货,但在粟特地区的作用还有待确定⑦林英:《唐代拂菻丛说》,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57~82页。。内马克(A.Naymark)认为粟特文献中有关金币的记载模糊而又稀少,在粟特地区拜占庭金币很可能不是作为货币使用,而是当成贵金属被粟特商队带回故乡储藏起来①A.Naymark,Sogdiana,Its Christians and Byzantium:A Study of Artistic and Cultural Connections in Late Antiquity and Early Middle Ages,Ph.D.Dissertation,Indiana University,2001,pp.136-138.。王义康更为详细地探讨了拜占庭金币和萨珊波斯银币流通区域的问题,他认为金钱在唐代虽然未被用来征收赋税,但它与银钱同样是合法的流通货币;唐律禁止私铸金银钱,与禁止私铸铜钱一样,其目的是防止产生恶钱,影响通货正常流通;这说明唐前期在法律上是允许合法的金银钱流通的。至于金银钱流通的地域范围,则南北朝隋唐前期西域地区、河西地区、长安、太原、夏州、宥州等地区都曾流通②王义康:《东罗马金币、波斯萨珊银币在中国的流布》,作者《唐代边疆民族与对外交流》,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255~262页。,而具体背景确有差异。西域和河西地区自南北朝后期流通金银钱是以粟特人为代表的西域商贾往来通商的结果;唐代太原、夏州、宥州等地流通金银钱则主要是因为唐朝向内附的“四夷降户”征收银钱所致。这两种背景使得当时有稳定的金银钱流入西域和中原,这是金银钱流通的大背景。

关于金钱在西域绿洲国家的流通,吐鲁番文书中的信息受到不少学者关注。姜伯勤注意到公元6世纪中叶至7世纪中叶,吐鲁番地区的随葬衣物疏中常见金钱的字样,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这段时间拜占庭金币曾经流行于高昌③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1~13页。。另外大谷文书1040背《高昌年次未详(6世纪后期或7世纪前期)头六抴等书信信物入历》记“]迦匕贪旱大官,作珂顿信金钱一文。作王信青马一匹,书一,绫二叠 酒一駞”④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帳研究》,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79年,第331頁;《大谷文書集成》第一卷,東京:法藏館,1984年,第9頁,図版一。。姜伯勤和林英认为此件文书中的金钱是从突厥流入高昌⑤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第97~98页;林英:《唐代拂菻丛说》,第59~61页。。实际上,此件文书中的“作珂顿信”、“作王信”是高昌致突厥“珂顿”和“王”的信物,金钱是从高昌流入突厥⑥裴成国《〈高昌张武顺等葡萄亩数及租酒帐〉再研究——兼论高昌国葡萄酒的外销》,吐鲁番学研究院、吐鲁番博物馆编:《吐鲁番与丝绸之路经济带高峰论坛暨第五届吐鲁番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64~65页注释11。。这提示我们拜占庭金币除了由突厥奉送给北朝及隋唐的统治者之外,显然也有其他途径流入西域的绿洲国家如高昌,所以高昌才能把金币作为信物送给突厥。

到了唐代之后,我们在吐鲁番文书中仍然可以看到金钱的踪影。1964年出土于阿斯塔那5号墓的《唐李贺子上阿郎、阿婆书四》中就提到,当时身在洛州的李贺子托人给西州的阿兄带去金钱二文、银钱若干,结合当时银钱在唐西州作为日常通货使用的情况,提到的银钱当即为萨珊波斯银币,而金钱应当就是拜占庭金币。我们无从知道这里的金币是什么形制的,是拜占庭所铸还是其他地方仿制?洛州的普通百姓李贺子是如何获得这种拜占庭金币的?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

关于拜占庭金币仿制品的来源,以往的学者鉴于粟特人控制当时的丝路贸易,进而认为是粟特人在粟特地区所仿制以用于商业支付⑦罗丰:《关于西安东郊唐墓所出东罗马金币仿制品的讨论》,《内蒙古金融研究》2003年第3期,第259~262页;罗丰:《北周史君墓出土的拜占庭金币仿制品析》,《文物》2005年第3期,第60页。。尽管就目前资料来看,粟特人在丝绸之路贸易中主要使用萨珊银币作为交易货币,但就像1959年在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的山崖缝隙间发现947枚波斯银币的同时还有16根金条。这些金条可能是这一队商旅携带的商品⑧在吐鲁番出土《高昌内臧称价钱文书》中黄金和白银都是交易的重要商品类型。,也可能是他们用于商业支付的实物货币。另外,玄奘离开高昌西行之时,高昌王送给玄奘“黄金一百两,银钱三万,绫及绢等五百匹,充法师往返二十年所用之资。”显然其中的“黄金一百两”是供交易使用的①在玄奘给高昌王所上的启中,玄奘称“爰下明敕,度沙弥四人以为侍伴,法服、纶帽、裘毯、靴韈五十余事,及绫绢、金银钱等,令充二十年往还之资。”慧立、彦悰著,孙毓棠、谢方点校:《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第23页。这里“金银钱”的表述也暗示其中的黄金是供交易支付使用的。。这说明当时丝绸之路上萨珊银币并非唯一流通的货币,既然黄金可以作为实物货币流通,拜占庭金币理应也可以用于流通。否则粟特人在粟特本土仿造拜占庭金币目的何在呢?

王义康认为中国境内发现的拜占庭金币中的仿制币有一部分是国内自己仿造的,这些来自异域的金银钱作为葬俗和饰物,与当时来自异域的胡服、器物等一样成为时尚,人们竞相模仿。王义康认为唐律规定的“若私铸金银等钱,不通时用者不坐。”即说明只要私铸的金银钱不作为通货在市面上流通,就不在禁止之列。不用于流通的金银钱作何用途呢?出土的东罗马金币、萨珊银币往往被用来作为葬仪品,或珍贵的装饰品,表明除用作通货以外,东罗马金币、萨珊银币在我国还有另外一种用途,即是用于随葬和用作饰物。②王义康:《东罗马金币、波斯萨珊银币在中国的流布》,作者《唐代边疆民族与对外交流》,第268页。从李肖等人最新公布的吐鲁番墓葬所出的仿制拜占庭金币情况来看,不少金币出自死者口中,重量很轻,大多不超过1克,这类金币绝非作为流通之用,而应该就是装饰品③李肖、张永兵、丁兰兰:《吐鲁番近年来出土的古代钱币》,第27~34页。。应当说明的是,仿制品中的第一类当即为学界推测的系粟特人所仿制,而第二类即钱形金片或金饰片,这些仿制品粟特本土也有不少发现,当系粟特人自己仿造④林英《唐代拂菻丛说》第三章的附录二《中亚出土拜占庭金币及仿制品目录》,第116~134页。,但中国境内仿造的可能性似乎也无法排除。

萨珊波斯银币目前在中国境内发现的数量要远远比拜占庭金币多得多,超过两千多枚。其中仿制品的数量虽然也有一些,但出土的高纯度窖藏银币非常引人注目。拜占庭金币一次性发现最多的就是1996年宁夏固原发掘的北周田弘墓,墓中出土拜占庭金币5枚,其余绝大多数墓葬出土都是1枚。萨珊银币的发现则除了新疆乌恰县一次发现的947枚之外,在吐鲁番高昌故城、青海西宁、河北定县北魏塔基等地都有数十枚的窖藏发现。这与迄今为止中国发现的萨珊银币的数量远远多于拜占庭金币数量的总体情况也相符。虽然金币和银币在中古中国都曾作为货币流通,但两者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

二、中国境内拜占庭金币与萨珊波斯银币的比较研究

尽管拜占庭金币和萨珊波斯银币都曾在中古中国流通,但两者的实际情况存在诸多的不同。以下从来源及流入途径、流通情况等方面作一分析。

来源不同

拜占庭金币的来源正如上文所述,与突厥有直接的关系,而萨珊波斯银币的来源则与粟特商人有直接的关系。突厥与北朝及隋唐统治者之间的密切接触发生在六世纪中期到七世纪中期,而拜占庭金币的第二、三种类型的埋藏时间则一直延续到8世纪中叶的开元年间⑤林英:《唐代拂菻丛说》,第58页。。如果按照学界的推测,这些拜占庭仿制币都是出自粟特地区,那么可以认为粟特人实际上为适应唐代中国对金币的这种需求而长期仿造了这些金币。鉴于仿制这些金币,尤其第三种金币仅为钱形金片和金饰片,无法根据其面值确定价格,应当是根据黄金的价值来判定,但因民众对此种金币的喜好,其价值必定又高于黄金本身的价格。在阿斯塔那5号墓所出《唐李贺子上阿郎、阿婆书四》中提到在洛州的李贺子托人给西州的阿郎、阿婆捎去“金钱二文、银钱若干文”,当时的西州流通萨珊波斯银币,可能也流通金币。书信中提到的“金钱二文”是什么钱呢?如果结合唐西州时期的墓葬情况,那么金币应当即为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作为普通平民的李贺子能够在洛州获得金钱,说明当时在洛州这种金钱并不少见。仿拜占庭金币中的第三种仅为无文的钱形金片或金饰片,制造时甚至也都无需专门特制的压印模具,并无技术难度。唐初长安、洛阳粟特人数量相当多,仿制金币似乎也可能在中原地区被制造出来。与金币的情况不同的是萨珊波斯银币自六世纪中叶以后即开始在西域流通,到七世纪末逐步退出西州的流通市场①卢向前:《高昌西州四百年货币关系演变述略》,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32~261页。。尽管墓葬中出土的纯度不高的萨珊波斯银币数量也不少,但从出土文书来看,当时流通的银钱一般都不特别注明,所以大多数应当都是纯度得到认可的萨珊波斯银币②裴成国:《麹氏高昌国流通银钱辨正》,《北京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第124~133页。。至于纯度不高的萨珊波斯银币的来源,一般都认为是粟特地区所铸造。一方面因为当时萨珊银币本身即为当时丝绸之路上的流通货币,粟特人仿造可以直接用于商品流通之中,有利可图;其次,就目前所见的仿制萨珊波斯银币来说,尽管纯度较低、质量较轻、图案较为模糊,但总体上与真正的萨珊波斯银币差别不大,这也是部分仿制银币在流通中被接受的原因。与第三类型的仿拜占庭金币不同,仿萨珊银币仍然需要专门的打压工具,有技术的要求,并非到处都可以仿造,所以推测粟特本土仿制萨珊波斯银币理由最为充分③吐鲁番的墓葬考古中出土过一些可能具有装饰性或象征财富的银钱,如斯坦因在阿斯塔那1区3号墓除了获得萨珊银币之外,还发现三枚仿中国铜钱的小的方孔银钱片和七枚薄银片,M.A.Stein,Innermost Asia:Detailed Report of Exploration in Central Asia,Kansu and Eastern Iran,4 vols,Oxford:Clarendon Press,1928,p.647.这些银钱片都应当是本地制造,但性质可能是冥币。。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六世纪末阿拔斯王朝铸行新币之后,西域地区原本流通的萨珊银币因来源中断也随即消退。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第二、三种类型的拜占庭金币到8、9世纪中叶仍被埋藏。

尽管拜占庭金币和萨珊银币都有仿制品,但仿制品所占比例则很不相同,西域及国内出土萨珊银币绝大多数都是萨珊波斯铸造的;而拜占庭金币则有相当部分都是仿造的④罗丰统计的47枚金币中仿制品占到15枚,罗丰:《中国境内发现的拜占庭金币》,荣新江、李孝聪主编:《中外关系史:新史料与新问题》,第71页。,甚至有相当一些仅是象征性的金饰片。李肖等人公布的交河沟西墓地、巴达木墓地、木纳尔墓地等墓葬出土的18枚金币⑤论文中称金币为17枚,实际上图版刊布了18枚,其中木纳尔103号墓出土了两枚,可能统计有遗漏。,这批金币的情况值得特别关注。出土金币的墓葬有纪年者最早为延昌三十七年(597),最晚为龙朔二年(662),基本都在突厥活跃的时段之内,但所出金币全都为仿拜占庭金币。“用金箔压制而成,因而重量较轻,几乎都在1克以下,有一半甚至不到0.5克。一般只有单面打压纹饰。压印的纹饰比较粗糙,大多很难判断其仿制对象。”⑥李肖、张永兵、丁兰兰:《吐鲁番近年来出土的古代钱币》,第27~34页。就来源而言,拜占庭金币的流入应与突厥人关系密切,而仿制的金钱饰片等可能由粟特人在中亚、在中国打造。萨珊波斯银币的流入则与粟特商人直接相关,而仿制品应当即为粟特人在粟特地区打制而成。

值得一提的是,仿拜占庭金币中的第三类型实际上都仅仅是一些金饰片,有些图案模糊不清,有些甚至基本没有图案,与真正的拜占庭金币相去甚远,为何也被认定是仿拜占庭金币呢?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这些金饰片在墓葬中出土位置(或含在死者口中,或置于头部附近)与多数仿拜占庭金币相同;其次在当时的货币系统中,中国系统的铸币都是圆形方孔铜钱,而金饰片无孔,不管图案是否清晰,材质和形制都和拜占庭金币更加接近,只能视作是拜占庭金币的仿制品。

流通情况不同

中古时期西域金银货币的流通虽然为史籍所明载,但具体情况却差别很大。萨珊波斯银币在高昌国和唐西州时期的流通情况,因为有大量吐鲁番文书的资料证明,可以说是毫无疑议的①裴成国:《麹氏高昌国流通货币研究》,《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1期,第57~68页。裴成国:《唐西州银钱的使用与流通》,《丝绸之路研究集刊》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72~80页。。从现有资料来看,由于粟特商人的活跃,萨珊银币成为当时丝绸之路上的通用货币,广泛流通,在西域的绿洲王国如高昌甚至成为主要流通货币,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被使用。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拜占庭金币的流通则少得多。

见诸文献记载的真正将金钱作为流通货币使用的例证来自鄯善国的尼雅文书。如佉卢文文书第12及43号提到有人找到“金币二枚”,在324号文书中提及“支那色伽尸”曾在收到别人赠与的礼物男奴一名后,给对方金币二枚和德拉克麦银币二枚作为答谢。真正在交易中使用金币的是419号文书,其中提及一个名叫“阿难陀”的人用金币1枚以及价值2穆立之某物,以后又付价值12穆立之某物购买一块葡萄园②钱伯泉也认为此处的金币是指拜占庭金币,钱伯泉:《南北朝时期流行于中国的东罗马金币与萨珊银币》,《新疆钱币》2004年第3期(《中国钱币学会丝绸之路货币研讨会专刊》),第165页。。在众多的买卖契约中,一般都是以牲畜(骆驼或马)、织物、谷物等进行支付,以金币来支付的仅此一件。另外,431-2号文书是有关“耶吠村”酒之征收事宜,其中提到“在另一个时候,皇后曾来此处。她要金币一枚。因此处无金子,余等乃给她以13手长之地毯一张,以代替金币。”由此可见当时的鄯善国金币数量还是很少的,尽管偶尔用于交易,但远远没有普及的可能。至于鄯善国使用的金钱是哪种金钱,如果结合流入中国的拜占庭金币总体上都在六世纪中叶之后,那么佉卢文书中的金币应当并非是拜占庭金币或者其仿制品,可能是巴克特里亚地区流入的金币③佉卢文文书的整体年代应当在三世纪中期到四世纪中期,孟凡人:《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83页。巴克特里亚地区二至五世纪都流通金币,参阅尼古拉斯·辛姆斯-威廉姆斯著,李鸣飞、李艳玲译:《阿富汗北部的巴克特里亚文献》(上册),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4年。。从现有文献看,鄯善当时的金币数量可能并不多,但却也能够流通,这一点值得注意。这种情况与六世纪前后的高昌国主要流通萨珊波斯银币迥然不同,原因还在于鄯善和高昌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鄯善兴盛的时代拜占庭和萨珊波斯的金银币都没有大量流入西域的条件,就像五世纪高昌郡时期流通的货币也是实物货币如毯为主④裴成国:《高昌货币史上的毯本位时代》,朱玉麒主编:《西域文史》第12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205~213页。,这一点与稍早的鄯善倒是一致的。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为什么后来高昌国时期使用萨珊波斯银币,而不使用拜占庭金币作为通货呢?一方面是因为金币币值比银币更高,并不是日常流通货币的理想选择。其次,因为粟特商人将萨珊银币作为当时丝绸之路上的交易货币使用,银币伴随着粟特商人流入西域绿洲国家,西域绿洲国家有稳定的银币来源,所以可以将之作为日常通货使用。中古时期流入中国的拜占庭金币和萨珊银币的数量也存在很大差别。中国境内发现萨珊银币的数量超过两千多枚。相比较而言,拜占庭金币基本都是墓葬中出土,大多都是零星的一两枚,数量最多的也不过是1996年宁夏固原田弘夫妇墓,出土了5枚金币。既然拜占庭金币和萨珊银币都主要是由粟特人带来,而西域国家将金币、银币都用作了通货,为什么目前发现的数量会有如此巨大的差距,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粟特商人获得的萨珊银币的数量本身应当就远远多于拜占庭金币。粟特地区与萨珊波斯和古代中国都接壤,粟特商人居中贸易,丝绸向西输出,萨珊银币也随着粟特商人来到中国,这是顺理成章的。至于拜占庭在魏晋南北朝与中国的直接交往就很有限,拜占庭经由萨珊波斯输入中国丝绸,由此支付的大量金币流入萨珊波斯,与萨珊波斯交易的粟特人即便获得拜占庭金币,数量也不会大。至于萨珊银币在中国发现的数量多,一方面因为萨珊银币是当时丝绸之路上的主导货币,另一方面粟特商旅在途经的绿洲停留消费时也以萨珊银币支付,这也是萨珊银币流入西域的重要原因。

可以说,与萨珊银币在六世纪中叶以后长期作为西域绿洲国家和丝绸之路上的交易货币被使用不同,拜占庭金币则从未广泛流通过①罗丰认为即使萨珊银币在西域地区流通,充任硬通货的角色,我们仍然不能类推拜占庭金币具有这种功能,罗丰:《中国境内发现的拜占庭金币》,荣新江、李孝聪主编:《中外关系史:新史料与新问题》,第77页。。

三、西方金银货币流通对中古中国的影响

中古中国的货币经济总体上都不发达,魏晋南北朝货币经济的衰落不必说,即使是唐朝也是“钱帛兼行”②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32~234页。。至于唐代的金银是否发挥货币的职能,学界尚有不同意见。加藤繁认为唐代的金银尽管使用的主体是官府和上层阶级为主,但已经发挥了货币的机能,在唐代已取得了货币的资格③加藤繁:《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以金银之货币机能为中心》,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87~93页。。不过,彭信威则认为加藤繁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货币最重要的职能是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黄金在唐代就没有发挥过这两种职能;不过金银在唐代的确发挥了几种次要的货币职能,如作为支付手段和储藏手段④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236页。。唐代岭南使用金银作为货币,如元稹说“自岭以南,以金银为货币”,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岭南银矿丰富,其次也与外商有关系。唐代的金银以两为单位,有时也论斤,铤是最通行的铸造形式。彭信威对金银是否为货币的判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以至于对实物货币如谷帛、绢帛,都只是用“谷帛在中国的货币性”“绢帛的货币性”这样的表述,所以他所著的《中国货币史》更偏重“钱币”即金属铸币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唐代金银是货币的观点,支持者也还有其他学者,如千家驹、郭彦岗就指出,“到了唐宋时期,金银货币,已同钱币、绢帛一起,成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一种,而为民间普遍使用,发挥着货币的职能作用。”⑤千家驹、郭彦岗著:《中国货币演变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24页。就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而言,拜占庭金币和萨珊银币在西北地区作为区域货币流通,这是一个基本事实。确认这一点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古中国货币体系的开放性。中古时期的萨珊波斯银币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货币,主要在中古西北地区流通的外来金币和银币,如果只能算是区域货币的话,但在当时的欧亚大陆上它们是确实是世界货币。对这样一种世界货币,中古中国始终保持了一种开放的姿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唐西州建立之后,高昌国时代通行的萨珊波斯银币继续流通了半个多世纪之久,而唐朝官方并无干预。中古时期欧亚大陆上国际货币的流通,基本不是各国政府主观愿望促成的,充分说明了丝绸之路商贸自身所具有的能量和推动力。这是世界货币史上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观察唐朝开放性的一个角度,对今天的国际社会都具有启示意义。

隋唐时代的文献中也有金银钱的记载。如《隋书》记载“拜素子玄奖为仪同,赐黄金四十斤,加银瓶,实以金钱。”①《隋书》卷四八《杨素传》,第1285页。金钱既然装在银瓶内,很可能不是圆形方孔形制无法串联,那么就可能是拜占庭金币的形制。又比如《资治通鉴》记载唐玄宗曾经“赐贵妃洗儿金银钱”。至于唐代金银钱是什么形制的,加藤繁认为“金银钱的形状从其名称为钱的意义来看,通常似乎是圆形中央有方孔与普通的钱币形状相仿佛的东西。其面文似与当时所铸造的钱币一样”②加藤繁:《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以金银之货币机能为中心》,第319页。。彭信威认为可能是金开元通宝,或者还包括鎏金开元通宝③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238页。。加藤繁和彭信威的推测从西安何家村出土的金开元通宝实物获得了印证。在西北地区流通金银货币的情况下,以上现象就都可以获得合理解释。

唐代对私铸钱问题有明文规定。《唐律疏议》卷二六杂律上“私铸钱条”云,“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作具已备未铸者徒二年,作具未备者仗一百。疏议曰……若私铸金银等钱不通时用者不坐。”疏议当中提到的这一句一般的理解是私铸金银等钱不作流通用的不算犯罪。实际上,唐代前期拜占庭金币和萨珊银币从域外流入西域和中原,这是基本事实。唐西州建立之后的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当通行的萨珊波斯银币,并且西域其他地区也仍然使用萨珊银币作为通货。唐朝前期也向内附蕃部征收银钱。这样一来,“若私铸金银等钱不通时用者不坐”一句就还可以理解为如果是外来的而非私铸的金银钱,那么流通是不被禁止的。唐代流通的外来银钱也在这一视角下获得了解释。

唐代铸造的金开元通宝钱虽然不好直接说就是受到西域金银货币的影响,因为汉代也曾铸造过金五铢钱;但是汉代距离唐代毕竟过去四五百年了,而唐代人对拜占庭金币毕竟更为熟悉,这也是无可置疑的。所以说,金开元通宝的铸造受到拜占庭金币的影响也是顺理成章的。

以上事实说明,中国古代的货币系统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并不排斥贵金属货币,即便是外国货币也具有流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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