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的实践与完善

2021-11-24 23:04顾珊珊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1年11期
关键词: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育改革

顾珊珊

摘    要:我国的法律硕士(法学)教育随着法治化的进程加快而迅速发展,但在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实践中依然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课程设置缺乏应用性、教学方法背离实践性、双师队伍建设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通过对法律硕士(法学)各培养环节进行创新性改革与完善,积极探索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不断提升该类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关键词: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教育改革;研究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1)11-0021-02

法律硕士(法学)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特点的一种专业型学位,主要以培养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目标。自1996年我国实施法律硕士教育以来,法律硕士(法学)(以下简称“法本法硕”)经历了设立、停办、复办等一系列艰难历程,究其原因,法本法硕教育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培养模式,与法学硕士相比社会认可度低,生源多为未考上法学硕士而接受调剂或是权衡法学硕士的考试难度退而求其次报考该专业的法学本科生。作为同一层次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法本法硕在自身教学过程中存在非议,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越发凸显。

一、法本法硕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

法本法硕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偏向于实务能力培养,因此法本法硕教育应当以法律职业为背景, 以从事法律职业为导向,强调实务技能的传授[1]。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已经非常明确,不过即使有了如此明确的目标,高校对于法本法硕的培养依然不知所措。一些高校考虑到法本法硕与法学硕士具有类似的法学基础,因此对于法本法硕培养方向的设置借鉴了法学硕士的专业划分,导致法本法硕教育基本等同于法学硕士,以传授理论知识的方式培养法本法硕。另外一些高校则干脆不对法本法硕设置培养方向,将其培养目标停留在非法本法硕层面,然而非法本法硕以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不同于法本法硕的培养专门型人才的目标。如此一来,法本法硕的培养方式与其他类型的法科研究生培养方式产生混乱且趋同,逐渐远离其原本非常明确的培养目标。

(二)课程设置缺乏应用性

法本法硕培养的重点是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其课程设置应重点突出综合性和实务性,引导学生用法律的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目前,大多数高校在法本法硕课程设置上均有法学本科期间的核心课程内容,而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实务性课程卻比较少。换言之,法本法硕学生所学的一些课程就是在重复本科期间的课程内容,有的甚至就是将本科所学知识又复习了一遍。此外,有的高校虽能认识到实务课程设置的必要性,并且在培养方案中安排了一定数量的实务课程,但授课教师依然是理论研究型人才,缺乏实务经历,因此所授内容并没有使法本法硕学生的实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教学方法背离实践性

“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2]我国现行的法本法硕教学过分偏重理论学习,以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专题讲座为主,而实践性较强的法律诊所教学法、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方式所占比重较小。这样的教学方法虽可以系统地介绍部门法的基本理论,有助于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框架,但同时也缺乏一定的灵活性。讲授式教学法十分不利于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学生逐渐丧失质疑精神,其独立思考能力也逐步退化。虽然法本法硕教育培养目标一直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由于教学方法缺乏针对性,学生的实践能力并未得到良好的锻炼。

(四)双师队伍建设不完善

由于法本法硕的培养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要求高校一方面注重提升校内导师专业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应通过聘任具备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校外导师,指导法本法硕专业实践。对于多数高校而言,法本法硕的校内导师建设和校外导师建设都存在诸多问题。校内导师重视理论基础教育,往往会忽视法律知识的应用转化,导致法本法硕学生不仅在课堂知识学习上与法律实务脱节,还会在毕业论文写作上片面追求理论性较强的学术论文,而忽视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解决。校外导师虽已在业内具备一定实务经验,但水平各有高低,而且高校在校外导师聘任方面尚未形成完善的选拔机制,绝大多数校外导师都是流于形式,缺乏学生与校外导师进行经常性沟通交流的平台。

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本法硕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完善

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层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贸大”)法学院是我国第一批培养单位,自1996年开始招生以来,已培养出1700余名法律硕士。为提升法律硕士尤其是法本法硕人才培养质量,贸大法学院通过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资队伍、平台搭建等一系列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对法本法硕的培养模式进行创新和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改革课程体系

依托贸大财经类学科优势及一贯秉承的涉外人才培养理念,贸大法本法硕设立了两个研究方向,即法律加金融、国际争议解决。为摒弃以往必修课程设置过多的缺陷,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同时又能实现人才培养的专业性目标,贸大法学院在设置一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基础上,灵活地增加了限选课程。限选课程基本都与学生所选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法本法硕学生只需要从此类课程中选择自己所感兴趣的一半课程进行修读,获得培养方案必要的学分即可。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将职业伦理教育设置为必修课程加以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让法律人知晓法律职业伦理理论与知识、形成良好的行为判断与选择能力的较为有效的途径。”[3]此外,贸大法学院还增设了一系列实务类课程,如“竞争法实务”“国际谈判与争端解决”“合同法疑难案例研习”等,对于法本法硕学生形成法律思维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创新教学方法

自2014年起,贸大法学院大幅度改革了法本法硕的教学方法,旨在提升法本法硕人才培养质量。经过6年多的探索与实践,案例研习法与专题讨论法已成为贸大法学院教师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即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看起来较为抽象、枯燥的课程,教师也能通过穿插大量的案例使课程变得生动有趣。此外,贸大法学院的教师特别重视在课堂上与学生进行平等的对话,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模拟法庭俱乐部教学是贸大法本法硕教学的另一大特色,已成为培养实践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除了在校内开展模拟法庭竞赛外,贸大法学院还积极开展国内校际和国际间模拟法庭竞赛交流。通过贯穿在整个比赛过程中的知识积累和储备,加之各类公检法以及律师等实务专家的现场指导和点评,法本法硕学生在专业知识、立法判例、司法制度的实践运作方面得到了良好的锻炼。

(三)完善双导师制

为进一步提升法本法硕学生的实践能力,贸大法学院聘请了校外实践导师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考虑到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工作的协调性,由校内导师推荐具有担当的实务领域专家已成为贸大法学院选聘校外导师的主要方式。贸大法学院积极督促校外导师以学生的职业需求为导向,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此外,校外导师还会重点发挥以下两方面作用:一是参与到实务课程中,通过实务案例介绍和探讨,实现与法本法硕学生的密切交流;二是对法本法硕学生參加模拟法庭竞赛和法律诊所教育进行现场指导,带领学生一起调研检索,细致地梳理案情并推导论证逻辑,不断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

(四)搭建研讨平台

为了给法律硕士提供更多交流讨论的机会,贸大法学院专门搭建了法律沙龙平台用于法本法硕学生进行主题研讨、案例研究。贸大学生法律沙龙是由研究生(以及部分本科生)组织的学术活动,每月举行1~2次,讨论社会热点案例和热点问题,采取主题辩论或主题报告加评议的方式。该活动一般采取主题研讨的形式,针对一些当下热门的法律案例进行讨论和点评,以第23期学生法律沙龙为例,参与活动的学生基于最近火热的直播带货网络营销方式,围绕“谁的双11?——直播带货的法律问题分析”进行主题探讨。法律沙龙活动中的探索争鸣,能够使学生在学理观点梳理的基础上,围绕案例加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相关法律问题有更深入的思考与理解。

在经济社会发展日益需要高素质法律人才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应当承认法本法硕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必须着力解决当前法本法硕学生实践能力较弱的现实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本法硕培养模式改革,以职业化为导向,坚持突出特色、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立足自我,回应社会市场的需求,塑造法本法硕学生培养模式独有的特征,有效提升了法本法硕学生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胡弘弘,谭中平.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定位[J].中国高教研究,2011(11):40.

[2]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M].张志铭,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69.

[3]钱大军,李博.论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的选择[J].中国大学教学,2020(10):43.

编辑∕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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