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海巍
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吉林通化 134001
消防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产品质量和预防火灾之间有着紧密联系同时也决定着扑救火灾时能否发挥积极作用,对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所以需要提高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长时间发展以来,消防救援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质监)等消防产品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都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的效果十分良好,但是消防产品依然存在售假、造假现象,而且屡禁不止,加上价格的竞争,监管合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并且愈演愈烈,如果不及时进行改进,提高监管合力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那么问题依旧会存在,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的提升也会产生阻碍。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方法主要表现为生产源头管控、经营流通领域监管和消防产品使用场所抽查,科学合理的消防产品监管方法可以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有效性。现阶段我国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日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消防法》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负责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监管,消防部门负责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监管,目前工商和质检合并为市场监管部门,这样更好的把控了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源头。由此可以看出,消防产品的监管应该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进行组织,提高自律性。同时,不同部门负责的内容不同,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大部分部门都是起到协助作用,所以才会需要形成监管合力,进行集中式监督管理[1]。
消防产品生产厂家由于自身监管力度不足,录入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平台的信息有所欠缺,或是真实性不足,极大的增加了消防监督部门执法难度。如,流向用户只是填写“无法明确区分场所地点的简称”,这种情况无法有效掌握产品流向,甚至在后期监管中依据对照产品流向信息无法找到对应用户单位的问题,监管不全面。另外,通过信息平台流向记录调查分析,存在部分厂家屡屡出现此类问题,存在刻意行为,以此来躲避监管。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等执法环节通常相互之间没有联系,监督管理工作无法将消防产品的流转过程进行全面落实,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流通也就有了可乘之机[2]。
很多新型消防产品的评定标准都还没有制定行业标准,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技术鉴定才可以进行生产和使用。但是结合现行的《消防法》相关内容来看,法律赋予消防监督部门监管消防产品使用职能,部分消防产品流向信息未能及时上传,或是受到施工单位影响限制,经常出现监督执法工作中面临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提前进场安装情况,后期施工活动结束后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加之土建、装修因素影响,后期拆除、更换难度较大,会增加投入成本,无法切实整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这类消防产品的管理也就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以遵循,质量问题也很难得到保证,进入市场以后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多头管理,抓得好的话,可以齐抓共管,不留死角;反之,如果相互工作协调不到位,又会出现各管一摊,自扫门前雪的状况。
应加强对各级消防监督人员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技能的培训,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消防产品标准和产品市场准入规定等知识,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水平。在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改、以罚代刑的行为,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查办案件务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到位、整改彻底。
对消防产品进行技术鉴定是新型的市场准许制度,消防部门应该在短时间内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相关规定,同时明确规则,这样在具体实践中也可以进行全面落实,除此之外,技术鉴定的全面改进也可以解决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同时,应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学习消防产品检验技能,丰富自身专业知识储备和法律知识储备,了解市场准入标准,要充分发挥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作用,及时有效地对抽检样品实施检验,为产品的质量判定提供技术依据,促进消防产业健康发展。
要想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责任进行改善和有效落实,消防部门可以和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将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协同配合等内容都进行详细规定,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和价值,提高联系沟通的频率,这样才可以有效避免违规消防产品流入市场,同时也可以对制假、售假等情况进行遏制,进而消除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使用后造成的火灾隐患。此外,积极同新闻媒体进行配合,通过集中采访、开设专版专栏、曝光大案要案等形式,扩大宣传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相关内容。并契合实际情况,大规模组织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行动,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稳定。更为重要的是,要完善自律监督机制,相关消防部门应该签订自律公约,缴纳合力保证金,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政府有权没收保证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三,建立行业预警机制,如果企业出现违规行为,应该及时将信息告知消防行业协会,同时将公示处理结果,这样企业得到警告以后就会遵纪守法,从源头上保障消防产品质量,避免违规产品的出现,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主要对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如何形成监管合力进行分析,通过探讨监管合力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可以提高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可以促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