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法制思维和法制理念的充分体现。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坚持民生优先,把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政府财政投入保基本、保重点、兜底线,把新增财力重点投向保障性住房建设、医疗、扶贫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基层、财力困难地区、革命老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建立起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民生短板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一定进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业已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反贪治腐,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源头预防,从具体问题抓起。推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创新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增进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大力加强社会面打防管控,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信访制度和“大调解”工作体系,做好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完善减灾防灾体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和居住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尤其是县域发展不平衡更是成为影响各地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不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人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还有很大差距。
(二)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新期待尚有差距。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用工短缺矛盾仍较突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复合型的领军人才短缺,实用型、技能型的人才不足,“工匠”还比较少,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与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还有很大差距,社会保障的整体覆盖率和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区域公共卫生资源整合、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医保支付模式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求助制度等都不够完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较多。当前,社会大局总体上保持稳定。但也要看到,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增多,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不仅社会矛盾多发易发,而且关联性、复杂性、敏感性增强,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极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同时,随着人流、物流、信息流流动加快,加之受社会心态、网络炒作等因素影响,一旦处理不好,一地问题有可能演变为多地问题,治安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由于社会事业发展还相对滞后,因民生建设、社会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内仍将持续存在。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况下,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等问题,特别是面对微博、微信等传播快、覆盖广的社交软件,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
(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归宿。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公平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中,必须着眼于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消除各种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大“蛋糕”的基础上,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确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第一,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保持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事业的较大投入,坚持公共服务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困难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第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以公平和质量为重点的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工匠”型人才。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第三,深化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第四,做好做大社会保障“蛋糕”。加快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把小城镇建设、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治理等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城乡群众的住房问题。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推动文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三)建设和谐社会,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继续推进平安建设。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第二,处理好涉法涉诉问题。健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第三,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和帮扶。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落实对高危人群的预警预测、救治救助、帮教帮扶措施,加强对新兴组织、新兴媒体的管理,及时掌握网络与舆情动态,有效引导主流舆论,加大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整治。第四,强化基层问题管理。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础基层,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加大和谐社区建设力度,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