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亚琼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话或短信将虚假信息发送给受害者,受害者在虚假信息的误导下会将财产转至不法分子账户或泄露自己的银行账户,最终导致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由于近年来我国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使该类犯罪现象迅速蔓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因此,各部门机构加强打击犯罪的力度,按照法律依据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的打击,以谋求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树立法律的权威,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的出现和普及,不法分子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其中较为普遍的手段包括:
其一,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手段盗用他人微信、QQ等社交软件,通过社交软件冒充受害者的好友,获取受害人信任后向其发送借款信息取得利益。
其二,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平台宣传“中奖”信息,吸引受害人在平台中填写一系列个人隐私。不法分子掌握受害者个人信息后,恐吓受害人如若不交一定数额的押金,那么将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害者在缺乏法律知识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因为害怕将资金汇给不法分子。
其三,针对大学生,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以“交学费”为由,引诱学生将资金汇入不法分子的银行账户。
其四,不法分子发布高薪招聘信息吸引求职人员,以“录用”为由要求受害者缴纳员工培训和工装的费用,从而掉入犯罪团伙设计的陷阱之中损失钱财。
其五,虚构绑架、发生意外等事件,谎称受害人亲人遇害,受害人在恐慌心理的作用下失去辨别能力,极易遵从不法分子的指挥。[1]
2000年开始,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网络诈骗事件,并且逐步由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迅速蔓延,2009年电信诈骗事件高发,2010-2014年间,诈骗案件数量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诈骗案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32.5%,2018年增长速度达到35%以上。自2019年起,严峻的形势促使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力度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率同比下降1.3%,但由于新型诈骗手段的出现、法律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各部门行业之间的协作不紧密,使公安部门对该类案件的处理处在被动状态,尚未探索出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策略,无法根除电信网络诈骗事件的发生,破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以降低人民群众的损失。
不法分子的判刑结果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获的金额有直接关系,由于该类犯罪具有非接触化、智能化和职业化的特点,即不法分子通常借助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未与受害者产生面对面的接触,因此公安部门在确定诈骗人员犯罪数额时需要找到受害人,以防出现实际诈骗金额与认定金额之间出现过大偏差的情况,但受害人分布范围的广泛性为统计诈骗数额工作造成较大障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不法分子通常使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犯罪活动,首先通过种植木马等黑客手段获取受害者的私人信息,再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发送虚假信息诱骗受害者将金钱汇入有关账户,犯罪人员获得资金后再通过手机银行或网银将其转到多个银行账户中,最后由若干个犯罪集团内部人员将资金分别取出。
诈骗所用的银行账户通常为伪造或盗用他人的,即使公安人员能够查找到银行账户的信息也不会获得多少有用的线索和证据,给实施犯罪抓捕活动造成困难,并随着时间的延长极易使犯罪人员逃脱,最终导致花费大量侦办成本但未获得显著成效的问题。[2]
各省级建立的反诈中心是各地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先锋队,是协同各部门、行业之间共同展开打击工作的桥梁,其重要性显而易见。而就目前反诈中心所发挥的作用来看,尚未实现公安部门内部资源以及金融和通信行业等外部资源的有效整合,未构建合作平台发挥各方力量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打击犯罪力量十分薄弱,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事件的特殊性,公安部门必须联合金融部门和通信企业,实现线上和线下同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事件一旦发生,能否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最快速度地制止犯罪,关键在于掌握不法分子预先犯罪的线索,抢在犯罪分子转移赃款之前冻结其银行账户。
因此需要公安机关与银行形成联动关系,银行为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并阻断诈骗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实施,提高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效率。在办理银行卡时,银行工作人员必须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进行办理,存在身份证未在有效期内、本人与出示证件不相符或证件造假等问题时一律不予办理。同时银行方面可以确立汇款返还机制,当本人汇错款或被盗取金钱后持有关证明到银行可快速追回资金,以保证客户的财产安全。[3]
电信网络诈骗事件频发究其原因是由于群众缺乏防范意识,在虚荣心或恐慌心理的作用下丧失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导致上当受骗损失钱财,心灵也受到伤害。为从根本上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率,必须要加大防诈骗宣传的力度。
首先,公安部门可以通过反诈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新闻等渠道定期宣传有关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型手段及其特点,多渠道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同时要求企业、学校方面严格保护员工或学生的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为不法分子提供诈骗资源。
其次,各辖区派出所应派遣专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小区进行宣传工作,可以采取现场组织报告、发放防诈资料、张贴宣传海报、设计有关防诈骗的社区宣传栏等形式,使群众对该诈骗犯罪的严峻性和危害性产生深刻的认知,提高思想觉悟并学习防范技巧。各地银行及ATM机附近应张贴醒目的防诈骗警示语,公安机关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涉及不明转账汇款的行为应进行仔细询问并普及防诈骗知识,帮助群众辨别信息的真伪。一旦发现自身存在被诈骗情况,应立即前往派出所进行求助并提供线索。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常为团伙作案,且作案手段存在典型性。因此公安机关在抓捕团伙中的部分犯罪人员时应继续深入调查,由部分牵出整体,做好案件的串联工作,从被抓获人员使用的银行卡、电话中搜寻有效线索,收集、分析并研究判断有关证据。对团伙实行严厉打击,增加公安机关的破案率。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的多样化和创新性要求公安部门必须使用科学技术提高侦办案件的效率,与互联网络相关的行业应加快研发用于电话追踪、实时定位的技术和设备,为公安部门提供可靠的办案工具,从而快速收集犯罪嫌疑人信息并实施抓捕。
同时公安部门还可以在巡逻过程中利用防伪基站设备定位发布诈骗信息人员的位置,快速反应立即查处不法分子,有效阻断诈骗犯罪事件的发生。[4]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对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十分不利。有关部门和行业必须加大整顿力度,找出网络和法律中存在的漏洞,结合以上有关措施予以弥补,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诈骗意识,相关部门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协调各方力量,有效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率。